中国核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24 转股简称:核建转股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357 号《关于核准中国核
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2,996,25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
2,996.25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6,25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后,公司本次
可转债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6,980,75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9]第 ZG11083 号《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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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累
计投入资金总额 144,241.45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投入 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进度(%) 使用状态日
期
湖南醴陵渌江新城核心区
105,000.00 40,135.67 38.22 2021 年 12 月
PPP 项目
三都水族自治县市政基础
80,000.00 53,116.95 66.40 2020 年 9 月
设施建设 PPP 项目
监利县文化体育中心 PPP
45,000.00 8,511.59 18.91 2021 年 5 月
项目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
20,000.00 15,977.24 79.89 2020 年 8 月
设 PPP 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8,875.94 26,500.00 54.22 不适用
合计 298,875.94 144,241.45 48.26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项目进度
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三都水族自治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以下简称“三都 PPP 项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设 PPP 项目”
(以下简称“广安 PPP 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三都水族自治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2020 年 9 月 2021 年 5 月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设 PPP 项目 2020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三都 PPP 项目延期主要是由于:(1)受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施工劳
动力较原计划相比减少较多,对工程进度造成较大影响;(2)部分管线工程沿线的
拆迁工作滞后于预期,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有所延后。因此,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经审慎研究,拟将三都 PPP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5 月。
广安 PPP 项目延期主要是由于:(1)受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停
产对工期造成较大影响;(2)项目复工后,由于施工人员密集度受控、施工材料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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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及时等影响,施工进度有所延后。因此,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
拟将广安 PPP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拟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
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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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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