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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19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
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
值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发布的《上海广电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
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被授
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
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