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09-1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泽新能
股票代码:601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宁夏同心县同德慈善产业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权益变动性质: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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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比泰”、“信
息披露义务人”),宁夏比泰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编制报送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相关信息。
二、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在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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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6
二、备查置备地点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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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嘉泽新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比泰 指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科信源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科信源将依法解散并注销。待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源清算注销后,科信源全体股东将按照各自持有科信源的股
权比例分配科信源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嘉泽新能股份。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夏开弦 指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
科信源 指
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准则 15 号》 指
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监管指引第 4 号》 指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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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注册地 宁夏同心县同德慈善产业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60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24MA75W2063N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35 年 9 月 21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联系电话 010-6779004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类别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 万元 0.0385%
上海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24700 万元 96.9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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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安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300 万元 4.99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夏开弦为宁夏比泰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 宁夏同心县同德慈善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卫勇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24MA75W2071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联系电话 010-6779004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最近五年内,未有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
卫勇为宁夏比泰执行事务合伙人宁夏开弦的委派代表,其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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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长期居留权
卫勇 无 4221211972******** 中国 北京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前述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有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
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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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科信源控股股东,通过科信源间接控制嘉泽新能
412,409,043 股 A 股普通股。
2018 年 6 月 12 日,科信源召开股东会,基于进一步提升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
未来直接高效的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决策的目的,以期更好的发挥股东价值并平等履行股东义
务、行使股东权利,科信源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科信源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对公司依法进行清算
并注销。科信源清算注销后,科信源全体股东将按照各自持有科信源的股权比例分配科信源
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嘉泽新能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嘉泽新能 196,612,300 股 A 股普通股,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0.17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夏比泰尚无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嘉泽新能股票
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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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本次权益变动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科信源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科信源将依法解散并注销。
待科信源清算注销后,科信源全体股东将按照各自持有科信源的股权比例分配科信源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嘉泽新能股份。
(二)科信源的清算过程及结果
1、科信源清算的过程
(1)2018 年 6 月 12 日,科信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①同意公
司解散;②同意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依法清算。
(2)2018 年 6 月 15 日,清算组在《宁夏法治报》刊登了《注销公告》,履行了通知债
权人申报债权并登记的公告义务。
(3)2018 年 9 月 5 日,科信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通过了清算组编制的清算
方案。
(4)2018 年 9 月 5 日,清算组编制了《清算报告》,并经科信源全体股东一致确认通
过。
(5)2018 年 9 月 12 日,取得了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同心)销字【2018】第
23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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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信源清算的结果
科信源清算组出具了《宁夏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关于科信源剩余财产
的主要情况如下:
(1)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①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经清算,科信源截止 2018 年 9 月 5 日资产总额 412,415,468.02 元,其中:货币资金
6,425.02 元,长期股权投资 412,409,043.00 元。负债为零,所有者权益 412,415,468.02
元。
②债权债务情况
债权:截止 2018 年 9 月 5 日,科信源债权金额为零。
债务:截止 2018 年 9 月 5 日,科信源债务金额为零。
③清算净值情况
截止 2018 年 9 月 5 日,科信源公司清算净值 412,415,468.02 元。
(2)缴付所欠税款
科信源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完成税务登记
注销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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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宁夏比泰
412,409,043 21.3352% 间接持股 196,612,300 10.1714% 直接持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承接科信源因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一切承诺。除以下承诺
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担
保或司法冻结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所持嘉泽新能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企业因科信源清算所获嘉泽新能股票将自相关嘉泽新能股票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至嘉泽新能股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因科信源清算所获嘉泽新能股票,也不由嘉泽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对所持嘉泽新能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1、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科信源出具的各项
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因科信源
清算导致本企业新增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订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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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届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
法方式按照届时市场价格或者大宗交易双方确定的价格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企
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
除外。
3、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业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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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委托上市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查
询申请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目前暂未取得交
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另行披露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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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
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
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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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3、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承诺及说明。
二、备查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嘉泽新能证券法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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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
股票简称 嘉泽新能 股票代码 601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宁夏同心县同德慈善产业园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控股公司宁夏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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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12,409,043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21.3352%(宁夏比泰为科信源控股股东,通过科信源间接持有嘉泽新能拥有权益的股
行股份比例
份比例为 21.335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196,612,3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10.1714%(直接持有嘉泽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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