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次董 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杨宁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杨宁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对杨宁 先生的提名。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秦海岩 郑晓东 陈进进 二 O 二 O 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