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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3-11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持
有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
“嘉泽新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39,320.9043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 207,410 万股的 18.9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嘉实龙博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0,741,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即不超过 20,741,000
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393,209,043
                                              393,209,043            18.96%
理有限公司            大股东                                                   股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      5%以上第一大                                             IPO 前取得:585,371,237
                                              585,371,237            28.22%
(宁夏)有限公司      股东                                                     股
                      其他股东:实
陈波                                           26,746,788             1.29%    IPO 前取得:26,746,788 股
                      际控制人
                      其他股东:一
张松                                            5,000,000             0.24%    IPO 前取得:5,000,000 股
                      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           393,209,043              18.96%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限公司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         585,371,237              28.22%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有限公司
           陈波                               26,746,788              1.29%    实际控制人
           张松                                5,000,000              0.24%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
                                                                               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合计               1,010,327,068                48.71%    —

           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      40,300,000            1.94%   2021/2/26~          2.92-2.92       2021 年 2 月 23 日
(宁夏)有限公司                                    2021/3/1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来源
                                                                              区间
北京嘉实龙博投      不超过:       不超过:     竞 价交    2021/4/1 ~     按市场     公司 IPO 前   自身资金需
资管理有限公司      20,741,000     1%           易 减      2021/9/30       价格       持有的股份    求
                    股                          持 ,不
                                                超 过:
                                                20,741
                                                ,000 股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减持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嘉泽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嘉实龙博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

也不由嘉泽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嘉实龙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

嘉实龙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嘉实龙博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

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同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嘉实龙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嘉实龙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但嘉实龙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4、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嘉实龙博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

益上缴公司享有。


                              3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

    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嘉实龙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嘉实龙博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

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嘉实龙博

的股份减持情况。

                               4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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