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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和二届二十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苏
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三道山 150MW 风电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 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38,66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11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3,973,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387,830.18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585,169.82 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
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103,26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1
年 12 月 9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 XYZH/2019YCMCS103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
博”)、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512 号《关
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
复》核准,嘉泽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300,000 手(13,0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9,482,075.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YCMCS10240 号验证
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
泽恺”)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465,585,169.82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公司、
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
                                                 募集前承诺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苏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             700,000,000.00              36,379,076.00
    2          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             700,000,000.00            175,644,158.00
    3          兰考兰熙 50MW 风电项目            410,000,000.00            122,458,666.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36,670,000.00            131,103,269.82
                  合计                         2,546,670,000.00            465,585,169.82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1,289,482,075.47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公
司、宁夏泽恺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三道山 150MW 风电项目                 560,000,000.00        560,000,000.00
    2          苏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                 370,000,000.00        370,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70,000,000.00        359,482,075.47
                  合计                             1,300,000,000.00       1,289,482,075.4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调整前项目达到                 调整后项目达到
   涉及延期的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苏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三道山 150MW 风电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注: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苏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全

额并网。

        受风电行业抢装潮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风机采购周期、吊装工程

周期长于原定计划,导致风电项目运行调试时间也相应顺延。公司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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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

变。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

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泽新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泽新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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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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