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和二届二十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苏 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三道山 150MW 风电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 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38,66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11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3,973,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387,830.18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585,169.82 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 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103,26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1 年 12 月 9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 XYZH/2019YCMCS103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 博”)、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512 号《关 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 复》核准,嘉泽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300,000 手(13,0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9,482,075.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YCMCS10240 号验证 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 泽恺”)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465,585,169.82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公司、 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 募集前承诺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苏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 700,000,000.00 36,379,076.00 2 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 700,000,000.00 175,644,158.00 3 兰考兰熙 50MW 风电项目 410,000,000.00 122,458,666.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36,670,000.00 131,103,269.82 合计 2,546,670,000.00 465,585,169.82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1,289,482,075.47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公 司、宁夏泽恺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三道山 150MW 风电项目 560,000,000.00 560,000,000.00 2 苏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 370,000,000.00 370,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70,000,000.00 359,482,075.47 合计 1,300,000,000.00 1,289,482,075.4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调整前项目达到 调整后项目达到 涉及延期的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苏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三道山 150MW 风电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注:焦家畔 100MW 风电项目、苏家梁 100MW 风电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全 额并网。 受风电行业抢装潮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风机采购周期、吊装工程 周期长于原定计划,导致风电项目运行调试时间也相应顺延。公司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 3 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 变。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 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泽新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泽新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5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