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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3.5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4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11日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且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完成了授予登记,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3.57元/股调整为3.46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2号文核

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了1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14 号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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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1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泽转债”,债券代码“113039”。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嘉泽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

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

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

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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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

    1、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二届十九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的 6,897 万股限制

性股票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宁

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

果的公告》。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增发新股后,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调整“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2、权益分派事项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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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

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2,00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后,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调整“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三、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

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

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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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后转股价格的调整

    “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

×k)/(1+k)的调整公式调整,即调整前转股价 P0 为 3.57 元/股,

增发新股价 A 为 1.59 元/股,增发新股率 K 为 3.33%(6,897 万股

/207,410 万股,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前的总股数 207,410 万股计算);

经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51 元/股,计算过程:P1=(3.57+1.59

×3.33%)/(1+3.33%)=3.51 元/股。

    2、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转股价格的调整

    “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P1=P0-D 的调

整公式调整,即调整前转股价 P0 为 3.51 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 为 0.055 元/股;经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46 元/股,计算过

程:P1=3.51-0.055=3.46 元/股。

    (三)“嘉泽转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46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生效。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嘉

泽转债”恢复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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