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尚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待相关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各方需各自履

行的决策程序等)达成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在后续签订具体协议前,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的

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鸡西市人

民政府、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车风能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签订了《新能源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

作框架协议》”)。

                                  1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鸡西市人民政府

    鸡西市人民政府是鸡西市的行政管理机关。鸡西市是黑龙江省省

辖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城市之一,东北最大煤城、黑龙江省“四

大煤城”之首,是一座百年历史的综合性工业城市。

    (注:上述信息摘自360百科)

    2、天津中车风能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550397022X

营业场所         天津风电产业园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       朱建成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
                 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经营范围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2)协议对方之一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2
    协议对方之一天津中车风能公司是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
称“中国中车”,英文简称缩写“CRRC”)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
车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由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对等原则合并组建的 A+H 股上市公司。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2015 年 6 月 8 日,中国中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现有 46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员工 17 万余人。
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中车承继了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的全部业务和资产,是全球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轨道交
通装备供应商。主要经营:铁路机车车辆、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
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
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信息
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
    中国中车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创新和协同创新,持续完善技术创
新体系,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了世界领先的轨道交通装备产
品技术平台和制造基地,以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铁路货车、城
市轨道车辆为代表的系列产品,已经全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能够适
应各种复杂的地理环境,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中国中车制造的高
速动车组系列产品,已经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发展成就的重要名片。
产品现已出口全球六大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并逐步从产品出口向技
术输出、资本输出和全球化经营转变。
    (注:上述信息摘自中国中车官网)
    (二)协议各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鸡西市人民政府、天津中车风能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


                               3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其他关系。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尚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待相关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各方需各自履

行的决策程序等)达成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鸡西市人民政府

   乙方: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丙方遵照国家新能源开发建设相关政策,本着优势互

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充分论证,就合作开发利用鸡西市

风、光资源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丙方作为潜在投资主体,在黑龙江省东部高比

例可再生资源外送基地规划布局下,提出百万千瓦级别具体基地(项

目)建设方案,通过优选方式优先配给乙、丙方200万千瓦开发建设

量。

    2、乙、丙方同意在鸡西投资 260 亿元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和新

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包括但不限于风力

发电机组制造与装配基地、塔筒制造基地、风机叶片制造基地、逆变

器生产及其他零部件生产基地,并于 2021 年开工,2022 年末前完成


                                4
投资建设。

   3、乙、丙方同意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前在鸡西市注册成立 100

亿元规模的“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并承诺该基金运行期间

所产生的税收全部在鸡西市缴纳。

   4、乙、丙方同意按“源网荷储”一体化要求,投资建设智能微

电网项目。承诺在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内建设一座具有国际先进

水平的新能源项目大数据和运维中心。

   5、乙、丙方同意利用自身新能源运行维管职业教育经验,联合

甲方域内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教育院校,针对具备一定知识储备的毕业

生和复转军人,开展新能源运行维管专业技能培训,达到从业要求后

在行业内推荐就业。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丙方进行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

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保障乙、丙两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

优先开发建设权。

   (2)甲方应为乙、丙方项目申报、核准、土地出让、电网接入、

建设等提供支持与服务,为项目投资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

   (3)甲方应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园区建设、新能源项目投资、建

设的各项优惠政策。

   (4)甲方有权视乙、丙方承诺投资完成情况核减配置的相应开

发建设量。

                             5
    (5)在乙、丙方实现 20 亿元的投资承诺并完成鸡西市新能源装

备制造工业园区建设后,甲方继续优先配置风光资源给乙、丙方。

    2、乙方、丙方

    (1)乙、丙方承诺积极投资、开发、建设鸡西市新能源资源及

相关配套产业。

    (2)乙、丙方须在鸡西市辖区内投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投资建设项目公司,负责乙、丙两方在甲方区域内相关项目的投资、

建设、运营工作,并在鸡西市依法缴纳税费。

    (3)乙、丙方在甲方区域内设立的公司,有权代表乙方、丙方

享有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并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4)乙、丙方在鸡西市投资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安

全生产和环保的有关要求。

    (5)乙、丙方自愿主动承诺共同投资 20 亿元在鸡西市建设新能

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园区规划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风电设备制造、光

伏设备制造、风电叶片制造、风机塔架制造及新能源大数据等产业项

目。其中:风电设备制造配套投资约 14 亿元,零部件生产线约 2 亿

元,新能源电厂运营技术支持中心(含智能运维及备件管理中心、智

慧风场管理中心)投资约 2 亿元,光伏设备制造配套投资约 2 亿元;

并于 2021 年开工建设。建成后预计可年创造工业产值 100 亿元左右,

提供 1,000 人左右就业岗位。

    (三)合作机制

    1、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三方同意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和

                              6
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协商解决合作相关事项,推进并落实本协议的

实施,提高合作效率。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工作

文件、合作信息等渠道,加强政策法规、规划编制、产业发展等方面

的交流,实现各方信息共享。

   3、建立合作退出机制,在后续签订的投资合同中具体条款另行

约定。

   (四)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

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重要事项的联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协议执行期间,

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

行。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后续签订具体协议前,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

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

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待相关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各方需各

自履行的决策程序等 )达成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届时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7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