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次董 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关 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和目前产能规模、生产经 营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岗位职责、职业风险、工作能力及行业、地 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意调整 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文亮 宗文龙 柳向阳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