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四次董 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关 于新增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苏尼特左旗巽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乌拉特中旗嘉能 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其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公司对其具有绝对 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文亮 宗文龙 柳向阳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