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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130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
 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新增2021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四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授

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

    (一)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三级

全资子公司苏尼特左旗巽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尼特巽

嘉”)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 6,000 万元 2021 年度授信额度,用于分散

式风电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二级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嘉能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拉特嘉能”)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 40,000

万元 2021 年度授信额度,用于分散式风电项 目 建 设 。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的

                                  1
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

    (二)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前述全资子公司

苏尼特巽嘉和乌拉特嘉能新增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

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

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

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范

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尼特巽嘉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宝力

道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韩晓东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3MA0RRTJ92J

    成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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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二)乌拉特嘉能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科委西

街坊筹 2 处

    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4MA7YQ91B32

    成立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

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需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后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期限。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及额度

    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苏尼特巽嘉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 6,000

万元 2021 年度授信额度,用于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公司二级全资

子公司乌拉特嘉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 40,000 万元 2021 年度授信

额度,用于分散式风电项 目 建 设 。

    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前述全资子公司苏尼特

巽嘉和乌拉特嘉能新增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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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

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

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对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

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公司对

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文亮先生、宗文龙先生、柳向阳先生对上述担保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苏尼特左旗巽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乌拉特中旗嘉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新增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是其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

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

意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486,289.96万元,占公司

2021年6月末净资产的108.76%,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

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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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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