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
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九次
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100 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
各自的项目建设、融资置换及基础设施建设。
2、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5 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均用于公
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及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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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
效。
(二)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项目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具体
情况如下:
1、因子公司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融资置换所需,2023 年
度公司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的授信额
度。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持
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
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
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范围
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2、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5 亿元流动资金
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
资业务。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额度范围
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3、2023 年度,公司部分在建项目拟采取 EPC 总承包单位垫资建
设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该项目投产
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向 EPC 总承包单位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
EPC 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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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
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垫资建设的 EPC 总承包
单位。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需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后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期限与主债务合同期限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因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垫资建设的 EPC 总承
包单位,所申请的授信额度或 EPC 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均用于项目建
设。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持有
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
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由其项目地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
公司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
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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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
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对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
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均用于各自的新能源项
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文亮先生、宗文龙先生、柳向阳先生对上述担保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拟为子公司项目
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EPC 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及向金融机
构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为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其经营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担保风险
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
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865,130.90万元,占公司
2022年12月末净资产的151.13%,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营企
业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三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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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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