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17-040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
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中国人寿广场
A18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4 人。监事
会主席缪平,监事王翠菲、李国栋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熊军红以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史向明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
王翠菲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平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
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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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
息能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
现公司参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关于 2016 年反洗钱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情况及整改方案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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