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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寿: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0-04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与万达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

    开展基础技术类、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医保业务领域类、客户资

    源开发类、健康管理类等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与万达信息开展合作,既有利

    于本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又有利于系统内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

    品牌价值和竞争力,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行为将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

    质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万达信息签订《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

双方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基础技术类、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医

保业务领域类、客户资源开发类、健康管理类等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万达信息成立于 1995 年 11 月,系一家股票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 300168,

法定代表人为胡宏伟,注册资本为 118758.4762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

上海市桂平路 481 号 20 号楼 5 层。万达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本公司、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万达信息的业

务领域涵盖医疗卫生、智慧政务、市场监管、民生保障、城市安全、

智慧教育、ICT 信息科技创新以及健康管理和智慧城市公共平台的建

设与运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万达信息经审计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76.1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 28.92 亿元,

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21.2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人民币-13.97 亿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保险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实

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向万达信息提名或派驻数名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万达信息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万达信息之间的

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方法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在日常业务中将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包

括:

    1.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技术管理体系、技

术应用体系、信息安全体系、技术人力服务以及前沿技术研究方面开

展交流与合作。

    2.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万达信息为本公司

提供风险管控、产品开发、客户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3.医保业务领域类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促进业务与

技术融合,提升医保领域服务能力。

    4.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

提下利用各自优势探讨客户资源共享开发机制,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
展。

     5.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推进“健康管理服务”

平台建设、运维、运营、服务采购,支持本公司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

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等。

     (二)关联交易年度金额上限

     本公司预计,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未来三个年度各类交易

的年度上限如下: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第三年度
交易类型                   最高限额    最高限额    最高限额
                           (亿元)    (亿元)    (亿元)
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         0.5         1           1.5
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   1           1.5         2
医保业务领域类关联交易     1.5         2           3
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     1           1           1
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         6           10          10
合计                       10          15.5        17.5

     (三)定价方法

     双方在《框架协议》项下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其具体交易条款

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及

适用行业惯例,在对具体业务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进

行分析审查的基础上,按合规、公平原则协商确定。

     (四)协议有效期限

     《框架协议》经双方各自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万达信息开展合作,既有利于本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又
有利于系统内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力,符合本公司

整体利益。关联交易行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

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批准

本公司与万达信息签订《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协议规定

范围内审批及执行以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董事一致表决

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二)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

就有关事项咨询了公司管理层人员,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

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

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协议条款符合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独立股东权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