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关联交易进展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1-00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中国
雄安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雄安基金管理”)及国寿产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国寿产业公司”)(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签署《河北雄安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合伙协议》),以成立河北雄安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有限合
伙)(“合伙企业”)。由于受合伙企业的出资人调整及合伙企业规模缩
减的影响,《合伙协议》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合伙企业各方无法按
原定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签署《合伙协议》。详见本公司分别
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企业各方签署了《合伙协议》,该签
署版《合伙协议》与原公告中所披露的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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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除下文所述外,签署版《合伙协议》的条款
与原公告中所披露的信息并无重大差异。
二、合伙企业规模调整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原公告中所披露的人民币
80.02 亿元降低至人民币 65.02 亿元。其中,本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
人民币 30 亿元降低至人民币 20 亿元。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
合伙人 类别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人民币)
雄安基金管理 普通合伙人 100 万元 0.0154%
国寿产业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万元 0.0154%
本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 亿元 30.7598%
河北雄安产业投资引导
基金(有限合伙)(“雄 有限合伙人 15 亿元 23.0698%
安产业基金”)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15 亿元 23.0698%
公司(“中国交通建设”)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10 亿元 15.3799%
公司(“中国电力建设”)
启汇华兴投资(北京)有
有限合伙人 5 亿元 7.6899%
限公司(“启汇华兴”)
三、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一)雄安基金管理
雄安基金管理成立于 2018 年 8 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
元。雄安基金管理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雄安基金管理的
经营范围包括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雄安基金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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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寿产业公司
国寿产业公司为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
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5,000 万元。国寿产业公司是国寿资本公司为投资基础设施
领域实物资产标的而设立的具有针对性的主动管理型股权投资基金
平台。国寿产业公司的业务领域被定位为投资管理符合国家政策支持
且同时满足投资人收益要求及风险偏好的基础设施类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寿产业公司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1,595.36 万元,
净资产约为人民币 1,594.24 万元。
(三)雄安产业基金
雄安产业基金主要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雄安产业基金的实际控制人为河
北省人民政府。
(四)中国交通建设
中国交通建设为中国领先的交通基建企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国
内及全球港口、航道、流域、道路与桥梁、铁路、隧道、轨道交通、
市政基础设施、环保及吹填造地相关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与管
理等。
(五)中国电力建设
中国电力建设主要从事工程承包与勘察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
房地产开发、设备制造与租赁及其他业务,具有规划、勘察、设计、
施工、运营、装备制造和投融资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以及提供一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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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服务的能力。
(六)启汇华兴
启汇华兴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及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
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及服务,计算器系统服务、基础软件及
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及咨询、产品设计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
启汇华兴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教育部。
四、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
如原公告已披露,合伙企业将投资于白洋淀生态环保项目,涉及
水务、固废处理等行业。具体而言,合伙企业对于全部依靠使用者付
费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项目的投资额合计将不超过合伙企业全体合
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20%,合伙企业对于依靠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
补助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项目的投资额合计将不低于合伙企业全体
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80%。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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