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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1-02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

(三)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28          中国人寿           2021/6/2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68.37%
股份的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在 2021 年 5 月 11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
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三、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广场 A 座二层多功能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2
 6     关于选举王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7     关于选举苏恒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8     关于选举利明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9     关于选举黄秀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10     关于选举袁长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1     关于选举吴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2     关于选举盛和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3     关于选举王军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4     关于选举汤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     关于选举梁爱诗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     关于选举林志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     关于选举翟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     关于选举贾玉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9     关于选举韩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     关于选举牛凯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1     关于公司续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22     关于公司向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持续性捐赠的议案                        √
2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
24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的报告》两项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及本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 24 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3-17 项、第 23 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4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        关于选举王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7        关于选举苏恒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利明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黄秀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袁长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吴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盛和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王军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汤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梁爱诗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林志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       关于选举翟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
18       关于选举贾玉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9       关于选举韩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       关于选举牛凯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关于公司续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22       关于公司向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持续性捐赠的议案

2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24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6
附件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中
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任外部审计师服务年
限即将期满。公司组织开展了 2021 年度审计师选聘招标工作。
    根据评审结果,建议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中国审计师以及美国 20-F 报告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香港报告审计师,任期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同时建议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厘定 2021 年度审计师酬金。

    本项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
附件 3: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本公司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以及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现提议提请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
公司需要,决定本公司是否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 H 股的 20%。
      一、授权董事会按照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在取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后,配发、发行和处理 H 股股份(“新
股”)。新股不论是根据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配发与发行,其面值总额均不得超过于本议
案获得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 H 股面值总额的 20%。
      二、授权董事会行使本公司决定配发与发行新股的条款及条件的权力,包括但不限
于:

      (一)拟配发和/或发行的新股的类别与数目;
      (二)发行对象与募集资金投向;
      (三)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四)开始与结束发行的日期;
      (五)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与数目;

      (六)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与购股权。
      三、授权董事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情况下,为完成配发、发行与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以及采取其
他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议批准并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如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

用协议等;
      (二)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审议批准并代表
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
      (三)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一)和(二)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
行修改;

      (四)审议批准在发行相关协议与法定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8
    (五)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与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行
为、契据、文件等。
    四、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并根据中国《公司法》,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股配
发与发行完成时本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所需的数额。
    五、授权董事会在新股配发与发行时,根据本公司新股配发与发行的方式、种类、

数目和新股配发与发行,以及配发与发行完成时本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
的《公司章程》内容作出适当与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股本结构、注册资本以及其
他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的变动。
    六、本次一般性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得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
者最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一)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本议案获得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
    (三)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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