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 :601628 二 半 年 零 度 二 报 一 告 年 本公司是根据《公司法》 保险法》于2003年6月30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并于2003年12月 17日、18日及2007年1月9日分别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本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 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 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 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截至2021年6月30日, 本公司拥有约3.22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 同时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 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王滨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裁黄秀美女士、总精算师利明光先生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胡 锦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不就本报告期进行普通股利润分配。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宏观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 险、流动性风险及信息安全风险等。本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本公司已在 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宏观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未来展望”部分。其他风险事项分 析敬请查阅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分,本报告期内,上述其他风 险事项未发生重要变化。 目 录 01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9 39 前导信息 H股股票增值权 39 2 承诺事项 39 经营亮点指标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0 财务摘要 3 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40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02 40 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40 董事长致辞 7 06 03 公司治理 4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公司治理情况 41 2021年上半年业务概要 9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42 执行情况 业务分析 12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3 专项分析 20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4 科技赋能、运营服务、风险管控 23 分支机构及员工情况 45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4 未来展望 07 25 04 其他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46 内含价值 46 26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48 释义 05 50 备查文件目录 50 重要事项 08 32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2 重大关联交易 财务报告 32 51 经营亮点指标 保费收入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2,299 百万元 4,652,793 百万元 40,975 百万元 内含价值 总投资收益 1,142,811 百万元 117,638 百万元 总投资收益率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长险有效保单数量 5.69 % 267.69 % 3.22 亿份 0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前导信息 财务摘要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本报告期末比 6月30日 12月31日 上年度期末增减 资产总计 4,652,793 4,252,410 9.4% 其中:投资资产1 4,457,524 4,096,424 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471,449 450,051 4.8%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 16.68 15.92 4.8% 资产负债比率 (%) 3 89.71 89.25 增加0.46个百分点 2021年 2020年 本报告期比 1-6月 1-6月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52,601 513,735 7.6% 其中:已赚保费 422,642 407,936 3.6% 营业利润 46,304 35,649 29.9% 利润总额 46,103 35,564 2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75 30,535 34.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0,975 30,334 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080 30,581 3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080 30,380 35.2% 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元/股) 2 1.45 1.07 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 1.45 1.07 3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2 7.36 增加1.3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4 7.37 增加1.37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327 182,792 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2 7.02 6.47 8.5% 注: 1. 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 2. 在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 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3.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前导信息 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1 对外捐赠 (7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3) 所得税影响数 30 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 (16) 合计 (105)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数据与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下有关数据并无差异。 0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前导信息 合并财务报表中重要科目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定期存款 554,883 545,667 1.7%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50,933 1,189,369 13.6% 政府债券配置规模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39,433 1,215,603 1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配置规模 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71,791 161,564 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债权类 资产配置规模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358 7,947 17.8% 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货币资金 82,040 57,605 42.4% 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贷款 675,483 658,535 2.6% 保户质押贷款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253,903 239,584 6.0%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新增投资 及权益增长 保险合同准备金 3,305,242 2,973,225 11.2% 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 险责任的累积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04,541 288,202 5.7% 万能险账户规模增长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9,885 122,249 39.0% 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长期借款 注 17,662 17,915 -1.4% – 短期借款 注 1,572 1,641 -4.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471,449 450,051 4.8% 本报告期内综合收益总额及利 润分配的综合影响 注: 公司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包括:三年期银行借款3.3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3年9月8日;五年期银行借款2.75亿英镑,到期日为2024年6月25日;五年期银 行借款8.60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9月16日;六个月银行借款1.27亿欧元,到期日为2021年7月13日,根据协议约定到期日后自动续期;六个月银行借款 0.78亿欧元,到期日为2021年7月5日,根据协议约定到期日后自动续期;以上均为固定利率借款。五年期银行借款9.70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9月27日; 十八个月银行借款1.1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2年3月9日;以上均为浮动利率借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前导信息 0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利润表主要科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已赚保费 422,642 407,936 3.6% – 寿险业务 356,304 345,591 3.1% – 健康险业务 58,085 54,693 6.2% 公司加大健康险业务发展 意外险业务 8,253 7,652 7.9% 意外险业务增长 投资收益 127,216 97,759 30.1% 权益类资产投资收益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9) 3,755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市值波动 及收益兑现 汇兑损益 240 (25) 不适用 外币资产和负债计价货币汇率 波动 其他业务收入 4,359 4,228 3.1% – 退保金 22,447 17,655 27.1% 2020年同期退保金基数较低 赔付支出 73,615 67,397 9.2% 健康险赔付支出增加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15,809 288,885 9.3% 保险业务增长 保单红利支出 15,483 14,507 6.7% 分红账户投资收益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2,111 56,518 -25.5% 新单期交业务下降 业务及管理费 19,175 18,057 6.2% 阶段性减费政策到期 其他业务成本 12,802 11,248 1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及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 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7,616 5,375 41.7% 符合减值条件的投资资产增加 所得税费用 4,372 4,502 -2.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75 30,535 34.2% 受投资收益变化、传统险准备 金折现率假设更新的综合影响 0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前导信息 董事长致辞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人寿全面 落实国家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 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实 现平稳发展。我谨在此代表董事会向各位股 东和社会各界报告中国人寿2021年上半年经 营业绩。 本报告期内,外部经营环境复杂多变,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 我们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国 响保险消费需求释放,行业复苏发展面临多重挑战。中国人 人寿坚持将社会责任融入自身发展,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功 寿积极应变,承压前行,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市场领先优势 能,深入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福祉 进一步扩大,发展韧性进一步彰显。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 水平。大力开展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市定制型商业 现保费收入4,422.99亿元,同比增长3.5%,在连续两年高基 医疗保险等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大病保险在办项目 数基础上实现持续增长。总资产规模达46,527.93亿元,较 220多个,覆盖近3.6亿人;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2020年底增长9.4%。内含价值达11,428.11亿元,居行业首 建设,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助力巩固拓展 位。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75亿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重点帮扶领域,将 元,同比增长34.2%。截至本报告期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 保险功能、公益力量和综合金融优势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 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达259.03%、267.69%。 兴的强大动能。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发挥资金长周 期优势,全力支持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国 回顾上半年,公司坚守“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初心,努力克 有企业改革,积极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新增服务实体经 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立足保 济投资超3,700亿元。我们将ESG与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投资 险保障本源,在融入大局中提升服务能力,以稳健经营创造 决策,绿色投资存量规模近2,500亿元,助推实现“3060”碳 长期价值,以转型创新拓展发展空间,以加强管控守住风险 达峰、碳中和目标。 底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董事长致辞 07 我们坚守价值引领,价值效益整体稳健。本报告期内,受消 作为国内保险业首家三地上市公司,中国人寿始终以最佳实 费需求变化和疫情因素叠加影响,行业复苏不及预期,公司 践为目标,以完善的治理结构、科学的决策机制推动公司健 发展承压。我们保持战略定力,积极改善供给侧结构,聚 康可持续发展。本报告期内,我们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 焦聚力价值引领。本报告期内,首年期交保费达806.74亿 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将承续专业化、多元 元,新业务价值达298.67亿元,价值创造整体稳健,实属 化、国际化底色,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为推动实现治理 来之不易。我们始终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 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资产负债密切联动、协同发展,本报告期内,总投资收益率 达5.69%,较2020年同期上升35个基点。实现总投资收益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1,176.38亿元,同比增长22.4%,带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 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34.2%。 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随着 国家坚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 我们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鼎新工 战略,我们坚信,人身险业广阔蓝海将进一步打开。与此同 程”改革,持续巩固“一体多元”销售发展布局,全力推进销 时,全行业正在加快转型,新的发展模式加速重构,新的增 售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型,加快提升与新客群相适配的 长动力加速变革,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 专业经营能力;分支机构分类分级管理效能不断增强,投资 管理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初见成效。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我们将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以客 依托业内领先的混合云,加速科技创新布局,持续构建数字 户为中心,坚守保险保障本源,坚定推进商业模式升级, 保险生态,深化赋能价值创造。“简捷、品质、温暖”的服务 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优化产品服务体系,纵深推进“大健 感知持续向好,寿险APP注册用户数破亿,移动互联“e服务” 康” 大养老”战略布局,持续完善市场化体制机制,健全风 迈入“亿时代”。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理赔服务更加便捷、高 险防控长效机制,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努力以良 效,率先推出系列适老服务。持续推进“大健康” 大养老”战 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厚爱与支持! 略,围绕“产品+服务”,扩展升级多元化服务生态圈,大健 康平台注册用户量居行业前列,有序推进高品质养老社区体 系建设,持续开展满足多层次养老养生需求的投资布局。 承董事会命 我们持续加强风险管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我们深知风险 王滨 防控始终是高质量发展的底线和基石,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 董事长 理体系建设,精准把握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核心,严密防范重 点风险,防控外部风险事件向内部传递蔓延。从严落实监管 中国北京 要求,开展内控合规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体 2021年8月25日 制机制建设,提升重大危机事件应对能力,强化偿付能力管 理,在银保监会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中,公司连续12个季度 被评为A级。 0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董事长致辞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业务概要 2021年上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国内经济 本公司围绕“重振国寿”战略部署,持续巩固“鼎新工程”改革 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保险需求难以充分释放,保险代 成果,推动业务模式和经营机制优化落地见效。以客户为中 理人规模下滑,行业新单保费增长面临压力。面对严峻复杂 心的“一体多元”销售布局从磨合发展迈向协同共进,转型升 的外部环境,本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三大转型、 级持续深化;投资管理体系市场化进程持续推进,投资价值 双心双聚、资负联动”战略内核,坚持“重价值、强队伍、稳 创造链条顺畅运转,资产统筹配置能力进一步提升;运营服 增长、兴科技、优服务、防风险”的经营方针,在持续开展常 务自动化、线上化作业不断扩展,共享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 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大力推进改革发展,各领域工作稳中有 营;科技支撑能力、响应速度和稳定性持续强化,持续赋能 进,公司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 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智能化建设加速推进,针对重点风险的 管控力度及管控效率进一步增强;分支机构分类分级管理体 系效能不断增强,基础资源配置和牵引作用有效发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09 从左至右: 赵国栋先生、詹忠先生、黄秀美女士、苏恒轩先生、利明光先生、阮琦先生、杨红女士、刘月进先生 2021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保费收入 442,299 427,367 新单保费 133,914 146,214 其中:首年期交保费 80,674 94,170 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 28,940 39,502 续期保费 308,385 281,153 总投资收益 117,638 96,1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75 30,535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29,867 36,889 其中:个险板块 28,969 36,559 保单持续率(14个月)1(%) 81.20 89.60 保单持续率(26个月)(%) 1 81.60 83.30 退保率2(%) 0.67 0.61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内含价值 1,142,811 1,072,140 长险有效保单数量(亿份) 3.22 3.17 注: 1. 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 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2.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内,在行业新单保费增长承压、保费增速放缓的 情况下,本公司持续深化转型升级,坚持价值引领,主要 保费收入结构(百万元) 业务指标保持稳健。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保费收入 1 趸交保费 4,422.99亿元,在高基数基础上同比增长3.5%,市场领先 短期险保费 892 地位进一步稳固。受疫情和保险需求释放放缓等因素的影 52,348 响,新单保费为1,339.14亿元,同比下降8.4%。首年期交 保费为806.74亿元,同比下降14.3%,占长险首年保费的比 首年期交保费 2021年 重为98.91%;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289.40 80,674 1-6月 亿元,同比下降26.7%。续期保费达3,083.85亿元,同比增 续期保费 308,385 长 9.7% , 占 总 保 费 收 入 的 比 重 为 69.72% , 同 比 上 升 3.93 个 百 分 点 。 2021 年 上 半 年 , 本 公 司 新 业 务 价 值 为 298.67 趸交保费 亿元,同比下降19.0%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内含价 短期险保费 918 值 达 11,428.11亿 元 , 较 2020年 底 增 长 6.6%, 持续保持市 51,126 场领先。长险有效保单数量达3.22亿份,较2020年底增长 1.6%。本报告期内,退保率为0.67%,同比上升0.06个百 首年期交保费 2020年 分点。 94,170 1-6月 续期保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准确把握固收资产配置窗口积累长久期 281,153 资产,紧密跟踪权益市场波动灵活实现收益。2021年上半 年,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1,176.38亿元,同比增长22.4%; 总投资收益率达5.69%,较2020年同期上升35个基点。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百万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强化资负联动,经营效益有效提 29,867 升。受投资收益变化、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假设更新的综合 2021年1-6月 影响,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75亿元,同 比增长34.2%。 36,889 2020年1-6月 内含价值(百万元) 1,142,811 截至2021年6月30日 6.6% 1,072,14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 保费收入与2021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业务分析 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收入业务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动幅度 寿险业务 356,897 346,137 3.1% 首年业务 74,339 89,668 -17.1% 首年期交 73,471 88,758 -17.2% 趸交 868 910 -4.6% 续期业务 282,558 256,469 10.2% 健康险业务 76,372 72,264 5.7% 首年业务 50,829 47,875 6.2% 首年期交 7,198 5,403 33.2% 趸交 43,631 42,472 2.7% 续期业务 25,543 24,389 4.7% 意外险业务 9,030 8,966 0.7% 首年业务 8,746 8,671 0.9% 首年期交 5 9 -44.4% 趸交 8,741 8,662 0.9% 续期业务 284 295 -3.7% 合计 442,299 427,367 3.5% 注: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总保费3,568.97亿元,同比增长3.1%;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763.72亿元,同比增长5.7%; 意外险业务总保费为90.30亿元,同比增长0.7%。 1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个险板块1 363,822 356,075 长险首年业务 68,755 82,379 首年期交 68,648 82,239 趸交 107 140 续期业务 285,006 263,363 短期险业务 10,061 10,333 银保渠道 34,441 28,542 长险首年业务 11,996 11,872 首年期交 11,993 11,867 趸交 3 5 续期业务 22,261 16,464 短期险业务 184 206 团险渠道 16,690 16,500 长险首年业务 799 835 首年期交 33 62 趸交 766 773 续期业务 1,070 1,275 短期险业务 14,821 14,390 其他渠道2 27,346 26,250 长险首年业务 16 2 首年期交 – 2 趸交 16 – 续期业务 48 51 短期险业务 27,282 26,197 合计 442,299 427,367 注: 1. 个险板块保费收入包括营销队伍保费收入和收展队伍保费收入。 2. 其他渠道保费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性健康险保费收入、网销业务保费收入等。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持续聚焦价值,深化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一体多元”销售布局,个险板块聚焦个人客户和一线生产单 元,以深耕转型为主线,持续推进规范化、专业化经营管理和市场化激励机制,多元业务板块聚焦专业化经营和效益提升,与 个险板块协同共进,各项业务稳中有进。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销售人力约122.3万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个险板块 多元业务板块 2021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持续性影响以及严 多元业务板块深入贯彻“鼎新工程”改革部署,坚持“专业经 峻复杂的市场形势,个险板块坚持价值引领,深化“鼎新工 营、提质增效、转型创新、依法合规”发展思路,与个险板 程”改革要求,整体实现了业务平稳发展。本报告期内,个 块协同发展,着力发展银保、团险和健康险业务。本报告期 险板块总保费达3,638.22亿元,同比增长2.2%。首年期交 内,多元业务板块总保费达784.77亿元,同比增长10.1%。 保费为686.48亿元,同比下降16.5%,其中,十年期及以上 首年期交保费为288.66亿元,同比下降26.7%。续期保费为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以规模与价值并重为长期目标,深耕 2,850.06亿元,同比增长8.2%。2021年上半年,个险板块 银行代理业务,稳步推进渠道转型。本报告期内,银保渠 新业务价值为289.69亿元,同比下降20.8%,新业务价值率 道总保费达344.41亿元,同比增长20.7%。首年期交保费 为36.2%,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 达119.93亿元,同比增长1.1%。续期保费达222.61亿元, 同比增长35.2%,占渠道总保费比重达64.64%,同比提升 2021年上半年,行业销售队伍规模呈现一定波动,公司坚 6.96个百分点。银保渠道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队伍质 持提质稳量的队伍发展策略,压实队伍规模。截至本报告期 态稳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银保渠道客户经理达2.6万 末,个险销售人力为115万人。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71.9 人,季均实动人力保持稳定,人均产能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43.1万人。个险板块月均有效销售人 力同比有所下降,但绩优人群稳定,队伍基础总体稳固。公 司坚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以有效队伍驱动业务发展, 银保渠道保费(百万元) 研发推广个险队伍常态运作4.0体系,持续推动销售队伍向专 11,993 34,441 业化、职业化深度转型,为公司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注入 持久动力。 2021年1-6月 20.7% 11,867 28,542 个险板块保费(百万元) 2020年1-6月 68,648 363,822 首年期交保费 2021年1-6月 2.2% 银保渠道客户经理 82,239 356,075 2.6 万人 2020年1-6月 首年期交保费 个险板块销售人力 115 万人 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团险渠道 团险渠道持续深化多元发展,强化重点板块业务 “大健康” 大养老”及综合金融板块 拓展,实现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 公司持续推进“大健康” 大养老”战略,积极参与健康中国 费达166.90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短期险保费148.21 建设,通过整合健康医疗服务资源,推进打造覆盖全生命周 亿元,同比增长3.0%。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销售人员为 期的健康生态圈,不断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健康服务管 4.7万人,其中高绩效人力较2020年底增长14.7%。 理,探索健康服务助推主业发展。国寿大健康平台服务项目 持续丰富,系统功能不断升级。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大健 康平台服务项目数量过百,累计注册用户量位居行业前列。 团险渠道保费(百万元) 公司持续推进国寿养老体系建设,在苏州、海南、成都等地 14,821 16,690 投资建设多个大型养老社区;设立国寿大养老基金,重点聚 焦持续照料退休社区、城市核心区医养综合体、精品养老公 寓等实业资产,布局康复、医养、医院、健康医疗大数据、 2021年1-6月 健康产业园等养老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资源。2021年上半 3.0% 14,390 16,500 年,国寿大养老基金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 2020年1-6月 等战略区域加速储备了一批可满足客户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的养老养生项目。 短期险保费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协同 团险销售人员 优势,积极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优质金融保险服务方案。2021 4.7 万人 年上半年,在车险综合改革、行业限速的压力下,公司寿代 高绩效人力较 产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00.8亿元,保单件数同比增长11.1%; 2020 年底增长 14.7 % 公司代理企业年金业务新增首年到账规模及养老保障业务规 模为196.2亿元;国寿广发联名借记卡、信用卡新增荐卡量 59.6万张;广发银行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收入实 其他渠道 2021年上半年,其他渠道总保费达273.46亿元, 现平稳发展。同时,公司充分发挥综合金融的品牌优势,联 同比增长4.2%。本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 合广发银行、财产险公司开展各类客户经营活动,为客户提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办22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近 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形成了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 局面。 3.6亿人;持续承办300多个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项目,覆盖 超过1亿人;在16个省市承办长期护理保险项目57个,覆盖 1,900万人;在19个省市承办补充医疗保险项目88个,覆盖 5,000万人。 2021年上半年,公司深入贯彻银保监会有关互联网保险业务 新规,推动互联网保险业务稳步发展。公司持续完善互联网 保险产品体系,加大新产品投放力度,不断以细分产品满足 更多线上场景需求和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互联网保险业 务保费快速增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 保险业务收入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分公司 保险业务收入 江苏 49,598 广东 41,859 浙江 32,481 山东 31,708 河南 22,700 中国境内其他分公司 263,953 合计 442,299 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变动幅度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0,892 14,701 110.1% 未决赔款准备金 24,479 21,991 11.3% 寿险责任准备金 3,064,772 2,768,584 10.7%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85,099 167,949 10.2%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3,305,242 2,973,225 11.2% 寿险 3,063,725 2,767,642 10.7% 健康险 230,549 195,487 17.9% 意外险 10,968 10,096 8.6%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3,305,242 2,973,225 11.2% 其中:剩余边际注 850,680 837,293 1.6% 注:剩余边际是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提取的准备金,如果为负数,则置零。剩余边际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新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20年底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动幅度 退保金 22,447 17,655 27.1% 赔付支出 73,615 67,397 9.2% 寿险业务 44,330 43,589 1.7% 健康险业务 25,584 20,263 26.3% 意外险业务 3,701 3,545 4.4%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15,809 288,885 9.3% 保单红利支出 15,483 14,507 6.7%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退保金同比增长27.1% ,主要原因是 付支出同比增长4.4%。受保险业务增长的影响,提取保险责 2020年同期退保金基数较低。受健康险赔付支出增加影响, 任准备金同比增长9.3%。分红账户投资收益增加使得保单红 赔付支出同比增长9.2%,其中,寿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 利支出同比增长6.7%。 1.7%,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26.3%,意外险业务赔 手续费及佣金、其他支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动幅度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2,111 56,518 -25.5% 业务及管理费 19,175 18,057 6.2% 其他业务成本 12,802 11,248 13.8% 本报告期内,因新单期交业务下降,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下降25.5%。业务及管理费因阶段性减费政策到期而同比增长 6.2%。其他业务成本主要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及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增加而同比增长13.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7 投资业务 阶段性高点,配置长久期利率债,优选管理人布局高等级信 2021年上半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 用债;二是紧密跟踪权益市场变化,优化策略基准和持仓结 稳固、不均衡。债券市场利率年初小幅上探、后震荡下行, 构,把握收益实现节奏;三是针对符合配置要求的非标资产 股票市场延续结构性特征。公司坚定执行中长期资产战略 供给下降的市场变化,探索另类投资新策略,优化另类投资 配置规划,战术层面根据市场变化适度调整。一是把握利率 委托管理模式,构建着眼未来的另类投资组合。 投资组合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投资资产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到期日金融资产 3,384,329 75.92% 3,076,315 75.10% 定期存款 554,883 12.45% 545,667 13.32% 债券 1,971,485 44.23% 1,718,625 41.96% 债权型金融产品1 465,374 10.44% 453,641 11.07%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2 392,587 8.80% 358,382 8.75% 权益类金融资产 714,527 16.03% 700,756 17.11% 股票 335,721 7.53% 350,095 8.55% 基金3 107,187 2.41% 114,331 2.79% 银行理财产品 13,089 0.29% 13,013 0.32% 其他权益类投资4 258,530 5.80% 223,317 5.45% 投资性房地产 13,367 0.30% 14,217 0.35% 现金及其他5 91,398 2.05% 65,552 1.59%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 253,903 5.70% 239,584 5.85% 合计 4,457,524 100.00% 4,096,424 100.00% 注: 1. 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2.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等。 3. 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余额为23.7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12.05亿元。 4. 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5. 现金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44,575.24亿元,较2020年底增长8.8%。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由2020年底的41.96% 提升至44.23%,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2020年底的13.32%变化至12.45%,债权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由2020年底的11.07%变 化至10.44%,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由2020年底的11.31%变化至9.88%。 1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总投资收益 117,638 96,134 净投资收益 89,764 77,391 固定到期类净投资收益 70,928 61,730 权益类净投资收益 10,512 10,053 投资性房地产净投资收益 35 (5) 现金及其他投资收益 606 923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683 4,690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 37,487 20,36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9) 3,755 – 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7,604 5,375 净投资收益率 1 4.33% 4.29% 总投资收益率2 5.69% 5.34% 注: 1. 净投资收益率=〔 (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2)〕/181×365 2. 总投资收益率=〔 (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上年末衍生金融负债+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衍生金融负债)/2)〕/181×365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897.64亿元,较2020 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7%;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 年同期增加123.73亿元,同比增长16.0%。得益于近年来公 AAA级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产品资产质量 司持续加大长久期债券配置力度,不断丰富固收品种策略, 良好,风险可控。 2021年上半年净投资收益率达4.33%,较2020年同期上升4 个基点,保持基本稳定。公司把握市场机会,灵活调整权益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全口径管理与防范各类投资 品种收益兑现节奏,保持收益贡献的稳定性。总投资收益为 风险。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 1,176.38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215.04亿元,总投资收益 理机制,公司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 率达5.69%,较2020年同期上升35个基点。考虑当期计入其 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有效管 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 控信用风险。在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的市场环境下,2021年上 投资收益率 达5.61%,较2020年同期上升21个基点。 2 半年公司未发生信用违约事件。 信用风险管理 重大投资 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 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金融、公共事业和能源等领域, 重大非股权投资。 融资主体以大型央企、国企为主。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 2 综合投资收益率=〔 (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上年末衍生金融负债+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衍生金融负债)/2)〕/181×36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专项分析 利润总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动幅度 利润总额 46,103 35,564 29.6% 寿险业务 26,605 21,850 21.8% 健康险业务 6,057 7,388 -18.0% 意外险业务 890 112 694.6% 其他业务 12,551 6,214 102.0% 本报告期内,寿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受投资收益变化、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假设更新的综合影响;健 康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8.0%,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赔付支出增加;意外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94.6%,主要原因是 意外险业务增长及质量改善;其他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部分联营企业利润增加。 现金流量分析 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 流动资金的来源 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保费收入、非保险合同业务收 流动资金的使用 入、利息及红利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 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 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 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 制这些风险。 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 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 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817.79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 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 合并现金流量 5,548.83亿元。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 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 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 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 流充足。 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327 182,792 8.5% 公司业务稳定增长,收到的 保费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723) (88,639) 155.8% 投资管理的需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84 (66,682) 不适用 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 112 不适用 – 的影响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150 27,583 -8.8% – 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偿付能力状况 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 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 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 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 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 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核心资本 1,047,622 1,031,947 实际资本 1,082,629 1,066,939 最低资本 404,436 396,749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59.03% 260.1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67.69% 268.92% 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表根据该规则体系编制。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0年底下降1.23个百分点,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和 投资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股利分配以及偿付能力准备金评估利率下行。 再保业务情况 公司。各经营分部的再保情况载于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 本公司目前采取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及巨 注“分部信息”部分。 灾超赔分保安排,风险保障体系更加全面。现有的分保合同 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目前溢额分保的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自留额按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分别确定。本公司分出业务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接受公司(包括合同和临分)主要是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 4,000 60% 15,004 12,793 1,452 有限公司 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 3,400 本公司持股 7,334 5,241 501 股份有限公司 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 70.74%; 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资产管理子 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 公司持股 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 3.53% 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经银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 18,800 40% 117,796 26,978 1,596 股份有限公司 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 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 金运用业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广发银行股份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19,687 43.686% 3,185,689 227,406 10,025 有限公司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 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 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 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 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 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 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 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经银保监会等批准的其他 业务 注:详情请参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部分。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请参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部分。 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科技赋能、运营服务、风险管控 线上服务便捷触达。增加互联网服务供给,实现全部保单基 础服务项目可线上办理。寿险APP焕新升级,注册用户数同 科技赋能 比增长27%,月均活跃人数同比增长24%。线上投保保持 高位,个人长险业务无纸化投保率、团体业务无纸化投保推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构建数 字保险生态,加速科技创新布局,深化赋能价值创造,数字 广率均超99.9%。通知服务e化率再创新高,电子化通知发 化转型再上台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添能蓄势。 送量同比增长86.9%。关爱老年客户,推出寿险APP尊老模 式、95519客户服务专线自动识别、长者优先接入电话服务 技术创新,科技整体架构升级换代。依托国寿混合云的强大 等。 算力和开放兼容的数字化平台,公司科技架构全面革新,资 源弹性伸缩配置时效降至分钟级,系统运行与数据处理效率 智能服务高效响应。迭代升级智能模型,扩大智能机器人应 快速提升。 用范围,更快满足客户需求。投保出单时效同比提速39%。 智能在线日均服务指引量同比提升311%,电子化新单回访 敏捷交付,科技应变能力大幅提升。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敏 替代率同比高位提升近5个百分点。核保、保全系统智能审 捷产品交付机制,高频推出新功能、新服务,快速满足客户 核通过率继续保持高位,理赔全流程智能化通过率同比提升 需求,日均37.7次变更迭代优化科技产品,敏捷响应市场变 7个百分点。 化,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保险保障服务。 理赔服务快捷温暖。持续优化流程,为客户提供更贴心的 应用智能,科技服务能力强化深入。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 理赔服务。上半年赔付超过940万件,同比增长约40%。报 技术集中管控全国职场20万台电子设备,建成线下职场的线 案更轻松,个人、团体业务9成赔案线上办理。“理赔直付” 上数字孪生。推出远程视频智能检测、智能投屏录制、智能 覆盖2万余家医疗机构,服务人次同比增长110%,理赔直 语音播报等创新应用,日均提供各类智能服务超过230万次。 付赔付金额同比增长68%。“重疾一日赔”服务人次同比增 长36%。快速推出重疾“优选”理赔方案,最大化保障客户 流量触达,数字生态效应持续放大。构建企业在线协作体 利益。 系,驱动销售队伍与客户在线互动,为营销员打造全方位社 交化应用场景。依托数字化平台打造开放共赢的生态圈,累 生态服务体验更优。强化不同场景的联通、串接,为客户提 计开放标准服务3,029个,较2020年底增加78%,数字生态 供丰富、精准的增值服务。持续开展“客户之声”采集和应 服务不断丰富。 用,提升服务体验管理能力。多场景向客户推送服务信息, 推送信息项目数量较2020年底增长48%。以不同客群需求为 运营服务 导向,推广健康、少儿绘画、品质生活等“康” 育” 享”多元 2021年上半年,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坚持“效率领先、科技 增值服务。国寿客户节参与人数同比增长13%。 驱动、价值跃升、体验一流”的运营管理目标,深化“简捷、 品质、温暖”的服务,深入开展服务卓越型企业建设,持续推 动运营服务线上化、智能化、生态化转型升级,全方位满足 客户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产品供给持续丰富。2021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客户 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价值为核心”的产品开发理念,在 产品供给端持续发力,优化升级长期重疾保险产品,创新研 发短期医疗保险产品等,覆盖客户更加广泛,产品体系更加 完善,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升 级产品129款,其中寿险3款,健康险123款,意外险2款, 年金险1款;保障型产品共计126款,长期储蓄型产品共计 3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 风险管控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 公司以“建设国际一流、负责任的寿险公司”为社会责任战略 定,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能力显著 目标,秉承“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理 提升,在银保监会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中,公司连续12个季 念,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彰显 度被评为A级。本公司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冲 企业责任担当。 击,积极开展各类风险排查及风险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风险 隐患,全面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积极参与银保监会“偿二代二 保障民生,彰显保险职责 期”工程建设,持续优化“偿二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 公司积极发挥保险专业优势,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 善投资风险管控体系,逐步构建全链条投资风险分析框架; 设,支持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承办 强化销售风险管控体系,积极开展销售风险预警排查、销售 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老龄保险等业务 人员诚信文化建设、销售人员信用评级等;全面落实反洗钱 为抓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力量。截至2021年6月 监管要求,积极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等反洗钱义务,公司洗钱 30日,公司在办大病保险项目220多个,覆盖近3.6亿城乡 风险管控有效性不断提升;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及内控评 居民;在广东、浙江、四川等9个省市落地27个城市定制型 估工作,不断提高内控机制有效性。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 商业医疗保险项目;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16个省市承 制机制建设,加强客户投诉管理及风险管控,强化诚信合规 办了57个长期护理保险项目,覆盖人数达1,900万;全国33 的销售服务理念。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 家分公司开展老年人意外险业务,承保超过2,830万老龄人 合规经营管理和考核,强化合规监测和合规检查,促进公司 口,累计保额约1.38万亿元。 合规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 热心公益,增进社会福祉 本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公司高质量 公司长期关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构建员工志愿者队 发展。针对重点风险领域组织实施专项审计,积极发挥内部 伍,通过各种方式回馈社会。公司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共 审计在完善治理和实现组织目标方面的建议作用;落实监管 同主办“春蕾计划-佑未来,护成长”女童关爱行动项目, 要求认真开展常规审计,不断拓展审计监督范围,提升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捐赠900万元,在10个省份建立 覆盖面;组织开展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和高管审计,充分发挥 内部审计对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和任用的决策支持作用;加 80个女童关爱慈善基地,向近4万名女童以发放关爱包、开 展公益课堂等形式开展爱心帮扶。公司与中国慈善联合会共 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和责任追究力度,提升审计效 同发起“生命绿茵”健康扶贫项目,为贫困地区低收入家庭或 率效能,促进审计成果运用。 因病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提供疾病医疗救助,截至2021年6 月30日,为近12万名贫困儿童提供保险保障,累计捐赠近 本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安全法》,保护客 户合法权益,优化公司数据治理架构,细化各级机构数据管 2,000万元。 理职责,配套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对照国标开展数据管理能 力成熟度建设,明确数据安全防护对象和防护重点,实现数 据采集、传输、存储等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安全防护,构建基 于等级保护的立体化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持续强化数据安全 管控,确保公司数据可管可控。 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节能减排,助力绿色发展 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公司属于低能耗、轻污染、非生产性的金融保险企业,但始 2021年下半年,本公司将继续全面推进“重振国寿”战略部 终坚持将低碳理念融入运营各环节。公司将ESG理念融入投 署,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坚持“三大转型、双心双聚、 资决策、管理与风险管控全流程。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股 资负联动”战略内核,坚持“重价值、强队伍、稳增长、兴科 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和中债估值中心联合编制并发布了国 技、优服务、防风险”经营方针,努力实现业务平稳发展, 内保险资管行业首只ESG债券指数,并先后推出多款ESG主 大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运营服务,持续强化消费者权 题保险资管产品。目前,公司绿色投资存量规模近2,500亿 益保护,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为公司“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 元。公司始终践行节能减排理念,努力降低运营过程中的资 好步。 源消耗。持续推动员工线上办公,2021年上半年,云助理日 均活跃用户数为42万人,国寿e店日均活跃用户数超过50万 围绕上述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公司将持续推进质量变革, 人,云桌面日均活跃用户数为8.8万人;无纸化服务广泛应 聚焦价值创造,统筹长期储蓄型和保障型业务发展;强化队 用,线上保单服务量同比增长41%。 伍提质稳量,深化服务与销售融合;加强资负联动,稳定投 资收益。持续推进效率变革,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向服务国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家大局、重点城市与重乡重镇、基层一线等领域倾斜;提升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统筹开展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运营服务集约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运营服务效率。 有效衔接,全面升级“扶贫保”工程,精准落地上年度114个 持续推进动力变革,纵深推进“鼎新工程”改革,深化落实完 重点帮扶项目,制定2021年助推乡村振兴工作计划,聚焦重 善“一体多元”销售布局,完善分渠道专业化经营。在营销机 点帮扶区域,出台重点帮扶地区支持政策,全力承接1,188 制、“产品+服务”模式、数字化经营等方面积极应变,不断 个帮扶点工作,派出843位驻村帮扶干部。2021年上半年投 培育和增强新动能。 入各类帮扶资金达1,448万元,精准帮扶保险和防贫经办项 目覆盖困难人群超过1,000万。 可能面对的风险 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世界经济复苏分化,外部不稳定不 确定因素较多;国内经济仍处在恢复之中,恢复不平衡现象 未来展望 仍然存在,给保险业稳定发展带来挑战。国内多地出现散发 行业格局和趋势 疫情和聚集性疫情,各地政府进一步收紧防控措施,部分地 短期来看,行业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队伍、业务发展承 区营销活动和培训受到限制,公司业务、队伍发展均承受较 压。但长期来看,中国寿险业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高 大压力。此外,保险资金运用面临国内市场利率中枢震荡下 质量发展是行业主旋律。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 行、债券市场违约增加、股票市场波动加大等多方面挑战。 变,随着国内国际双循环持续推进,新发展格局积极构建, 公司将加强对内外部宏观经济金融走势的研判,密切关注市 中国经济将保持持续健康发展,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 场动态,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强化资产负债管理, 的宏观基础。“十四五”期间,国家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优化资产配置结构,灵活调整投资策略,努力保持投资收益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 稳定;同时,持续关注并加强对包括新冠肺炎疫情在内的复 系,为健康、养老、普惠保险领域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 杂风险因素分析,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强化风险综合治理, 遇。保险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供给主体将更加多元,经 努力推动本公司高质量发展。 营理念将更加成熟,产品形态将更加丰富。各保险公司加快 推动队伍渠道转型升级,加速科技在销售、管理、服务等方 预期2021年下半年,本公司资金能够满足保险业务支出以及 面赋能,为行业可持续发展赋予强劲的内生动力。银保监会 新的一般性投资项目需求。同时,为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持续深入推进人身保险市场治乱象、防风险工作,为行业规 的实施,本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融资安排。 范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 内含价值 背景 本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为公众投资者编制了财务报表。内 特别要指出的是,计算内含价值的精算标准仍在演变中,迄 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一种 今并没有全球统一采用的标准来定义一家保险公司的内含价 衡量。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 值的形式、计算方法或报告格式。因此,在定义、方法、假 法估算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上半年新业务价值代表 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 了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在评估日前半年里售出的 的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 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内含价值不包含评估日后未来新 业务所贡献的价值。 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技术,对内含价值和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估算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 本公司相信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 变化。因此,建议读者在理解内含价值的结果时应该特别小 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的有效业务 心谨慎。 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股东利益总额 的贴现价值。第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提供了基于所采用假 在下面显示的价值没有考虑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国寿投资公 设,对于由新业务活动为投资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指标, 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财产险公司等之间 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潜力的一个指标。但是,有关内含价 的交易所带来的未来的财务影响。 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按照任何会计准则 所编制的财务衡量的替代品。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 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做出投资决定。 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定义 有效业务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确定性的现金 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 人寿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定义是,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 率来对投资保证和保单持有人选择权的成本、资产负债不匹 考虑了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两者之和。 配的风险、信用风险、运营经验波动的风险和资本的经济成 本作隐含的反映。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相应负债和其他负债;和 编制和审阅 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由本公司编制,编制依据了 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 2016年11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 调整以及对于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 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 中精协发〔2016〕36号)的相关内容。 Willis Towers Watson( 韬睿惠悦)为本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上 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 半年新业务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韬睿惠悦关于内 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发生较 含价值的审阅报告”。 大的变化。 “有效业务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在这里是定义为分别 假设 把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和截至评估日前半年的新业务预 2021年中期内含价值评估的假设与2020年末评估使用的假 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股东利益贴现的计算价值。 设保持一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内含价值 27 结果总结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和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应结果: 内含价值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项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A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 617,112 568,587 B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591,554 565,797 C 要求资本成本 (65,856) (62,244) D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B + C) 525,699 503,553 E 内含价值 (A + D) 1,142,811 1,072,140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上半年新业务价值与上年同期的对应结果: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项目 6月30日 6月30日 A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33,512 41,481 B 要求资本成本 (3,645) (4,592) C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A + B) 29,867 36,889 其中:个险板块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28,969 36,559 下表展示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个险板块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率情况: 个险板块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率情况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 6月30日 按首年保费 36.2% 39.3% 按首年年化保费 36.5% 39.3% 注:首年保费是指用于计算新业务价值口径的规模保费,首年年化保费为期交首年保费100%及趸交保费10%之和。 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内含价值 变动分析 下面的分析列示了内含价值从报告期开始日到结束日的变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内含价值变动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A 期初内含价值 1,072,140 B 内含价值的预期回报 41,397 C 本期内的新业务价值 29,867 D 运营经验的差异 1,283 E 投资回报的差异 3,307 F 评估方法和模型的变化 670 G 市场价值和其他调整 10,583 H 汇率变动 (67) I 股东红利分配及资本变动 (18,089) J 其他 1,719 K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A到J的总和) 1,142,811 注一: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注二: 对B – J项的解释: B 反映了适用业务在2021年上半年的预期回报,以及净资产的预期投资回报之和。 C 2021年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D 2021年上半年实际运营经验(如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率)和对应假设的差异。 E 2021年上半年实际投资回报与投资假设的差异。 F 反映了评估方法和模型的变化。 G 反映了2021年上半年从期初到期末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及其他调整。 H 汇率变动。 I 2021年上半年派发的股东现金红利。 J 其他因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内含价值 29 敏感性结果 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设保持不变, 这些敏感性测试的结果总结如下: 敏感性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扣除要求资本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之后的 成本之后的 有效业务价值 上半年新业务价值 基础情形 525,699 29,867 1. 风险贴现率提高50个基点 501,875 28,502 2. 风险贴现率降低50个基点 551,274 31,337 3. 投资回报率提高50个基点 625,872 35,566 4. 投资回报率降低50个基点 425,931 24,170 5. 费用率提高10% 519,096 27,835 6. 费用率降低10% 532,301 31,900 7.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10% 521,976 29,419 8.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10% 529,392 30,318 9. 退保率提高10% 525,338 29,333 10. 退保率降低10% 525,990 30,417 11. 发病率提高10% 518,037 28,614 12. 发病率降低10% 533,504 31,125 13. 考虑分散效应的有效业务价值 569,404 – 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内含价值 韬睿惠悦关于内含价值的审阅报告 审阅意见 基于上述的工作范围,我们认为: 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位董事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下 称“ 中 国 人 寿 ”)评 估 了 截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 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 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的 果”)。对这套内含价值结果的披露以及对所使用的计算方法 相关规则; 和假设在本报告的内含价值章节有所描述。 中国人寿采用了一致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经济情 中国人寿委托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况、以及公司当前和未来的投资组合状况及投资策略; (下称“韬睿惠悦”)审阅其内含价值结果。这份报告仅为中 国人寿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同时阐述了我们的工 中国人寿对各种运营假设的设定考虑了公司过去的经验、 作范围和审阅意见。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 现在的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除中国人寿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 作、该工作所形成的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 内含价值的结果,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内含价值章节中 任、尽职义务、赔偿责任。 所述的方法和假设保持一致。 工作范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了: 代表韬睿惠悦 洪令德 陆振华 按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 值评估标准》 中精协发〔2016〕36号)审阅截至2021年6月 2021年8月25日 30日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审阅截至2021年6月30日内含价值和上半年新业务价值所 采用的各种经济和运营的精算假设; 审阅中国人寿的内含价值结果。 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于中国人寿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 计的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内含价值 31 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18 年12月29日签订2019- 2021 年 委 托 投 资 管 理 协 议 , 委 托 期 限 为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重大关联交易 2021年12月31日。为优化服务费结构,增强对资产管理子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业绩激励,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0年7月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1日签订2020-2022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以取代2019-2021 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并基于业务需求及调整后的服务费结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签订2021年保险业务 构修订年度上限。根据2020-2022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资 代理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产管理子公司同意以自主方式对集团公司委托给其的资产进 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 行投资和管理,但是必须遵守集团公司提供的投资指引和指 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本公司根据该协议作为服务提 示。作为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代价,集团公 供商,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 司同意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服务费。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 务。保险业务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 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 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集团公司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 的年度内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的年度上限为599百万元。 限均为500百万元。 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服务费共计 资产管理子公司2021年上半年向集团公司收取投资资产管理 276.17百万元。 服务费共计80.12百万元。 3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业绩分成及不动产运 经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8年 营管理服务费。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业绩分成及 12月31日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2019年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 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 托投资管理协议。该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系及关联交易”附注。此外,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公司的资 2020年12月31日止,为期两年。除非一方于该协议有效期 产亦将部分用于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发行或参与设立发行 届满前90个工作日之前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的书面通知,该 的相关金融产品,而该等相关金融产品限于基础设施投资计 协议将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根据协议约定,该协 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议自动续展一年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国寿投 资公司同意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 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 司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的新增签约金额年度上限,以及本 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其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 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 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此向 业绩分成及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金额年度上限如下: 期内新增的委托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 资产金额(包括认购相关 管理费、业绩分成及 金融产品的金额) 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金额 (人民币亿元或等值外币) (人民币亿元或等值外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00 13.91 (包括认购相关金融产品的金额:1,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00 19.82 (包括认购相关金融产品的金额:1,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00 22.66 (包括认购相关金融产品的金额:1,000)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业绩分成及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共计292.14百 万元,新增委托投资管理资产的签约金额为13,300.00百万元。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发行 或参与设立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金额为13,300.00百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33 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含可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含永续 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2020-2022年 中 票 )、 结 构 化 产 品( 包 括 ABS 、ABN 、CMBS 、CMBN 、 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类REITs等资产支持证券);境内外发行的信托产品。截至 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 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每年认购的金融产品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包括独立担任及与第三方共同担 金额上限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信用类、 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及/或国寿资本公司作为管理人 无抵押产品认购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境内 (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共同管理人)的基金产品。截至2022年12 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各类永续贷款认购金额不超过20亿元 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年度上限均为 5,000百万元,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未发生相关交易。 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的年度上限均为200百万元。 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 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签订2021年保险销售 其附属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金额为4,000.00百 业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 万元,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所 2023年3月7日止。除非一方于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 收取的管理费为47.69百万元。 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的书面通知,该 协议将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至2024年3月7日。根据 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框架协议 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 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远洋集团”)于2019年3 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并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 月27日签订《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于双方签署后,自 手续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2019年4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根据 附注。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 该协议,本公司在日常业务中,可根据投资需求向远洋集团 年度上限分别为3,500百万元、3,830百万元和4,240百万元。 认购由远洋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境外 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美元债、点心债、高级永续债、次级永 本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共计 续债、可转债、结构化融资产品等;境内交易所、银行间市 730.93百万元。 场交易商协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公开或 3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与广发银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广发银行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存 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广 款类、金融市场及同业类、融资类、投资理财类、共同投资 发银行于2019年12月26日签订2020-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类、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类、托管类、代理类及 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各类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 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框架协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 交易金额上限如下: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上限 存款类关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广发银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意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额上 行存放的定期存款、外币存款、协议存款、 限为3,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意 同业存款,以及投资于广发银行发行的同业 年度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支出额度上限为 存单等 1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金融市场及同业类关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发银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意一天的最高交易余额上 行互为交易对手进行的同业拆借、同业借 限为1,5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意 款、同业投资、透支/垫资、证券回购、债券 年度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或收益(包括但不 买卖、债券借贷、衍生品交易等日常关联交 限于利息、手续费、服务费等)额度上限为 易 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融资类关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广发银行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年度 司提供贷款、贷款承诺、担保、保函、信用 交易总额(包括融资规模及融资产生的利息 证等,以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发银行 收入/支出等)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进行的购买对方发行的优先股、债务工具等 860亿元、1,030亿元、1,190亿元 融资工具的日常关联交易 投资理财类关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广发银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年度 行购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信贷资 交易总额(包括累计发生的交易规模及产生 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理财类产品,或者广发银 的相关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行认(申)购或赎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 3,500亿元、4,200亿元、4,900亿元 的 基 金( 包 括 货 币 型 、 债 权 型 、 混 合 型 、 股 票型等中国证监会所认可的公开募集基金类 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债权投资计划等投 资理财类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 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发银行共同实施对 在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 三 个 年 度 , 年 外投资形成的关联交易 度交易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000亿元、1,000亿元、1,000亿元 企业年金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广发银行委托,开 在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 三 个 年 度 , 受 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 托的基金规模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外 管理等有关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币40亿元、45亿元、50亿元。产生的管理 费、托管费、账户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相关 交易费用年度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0.4亿元、0.45亿元、0.5亿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35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上限 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类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广发银行委托,对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产生 关联交易 受托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委托 的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交易年 资产管理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私 度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8亿 募基金份额等),或提供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元、24亿元、30亿元 等咨询类业务,向广发银行收取管理费、服 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日常关联交易 托管类关联交易 广发银行接受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安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产生 全保管受托资产,并办理有关资金清算、会 的托管费、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交易年度 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绩效评估、投资 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亿元、 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资产服务类业务 9亿元、11亿元 的日常关联交易 代理类关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广发银行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产生 司提供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 的代理费、服务费、手续费、佣金等相关交 费、代理支付保险金、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等 易年度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代理业务服务,以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 10亿元、14亿元、18亿元 广发银行提供代理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银行 卡等代理业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算业务、网络金融业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产生 务、房产租赁、购买其他产品及服务等 的年度交易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8亿元、8亿元、9亿元 2021年上半年任意一天,本公司在广发银行的最高存款类 基金规模为160.82百万元,企业年金交易产生的管理费、 余额、金融市场及同业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均未超过2020- 托管费、账户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相关交易费用发生额为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的上限。于2021年6月 12.12百万元,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类关联交易产生的管理 30日,本公司存于广发银行的存款类关联交易发生余额为 费、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交易费用发生额为4.82百万元, 72,006.95百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发生额为1,519.17 托管类关联交易产生的托管费、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交 百万元;金融市场及同业类关联交易发生余额为0百万元, 易费用发生额为29.06百万元,代理类关联交易产生的代理 交 易 产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收 益 发 生 额 为 0百 万 元 。2021 年 上 费、服务费、手续费、佣金等相关交易费用发生额为165.60 半年,本公司与广发银行的融资类关联交易发生额为0百万 百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4.99百万元,均未超 元,投资理财类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103.13百万元,共同投 过2020-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的年度交易总 资类关联交易发生额为0百万元,企业年金关联交易受托的 额上限。 3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与安保基金框架协议 年。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与安保基金将继续进行某些日常 集团公司与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 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购和赎回及私募资产管理。各类 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 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集团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框架协议下各类交易的 与安保基金于2019年9月6日签订2020-2022年度框架协议, 年度上限如下: 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0年 截至2021年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止年度 12月31日止年度 12月31日止年度 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 10,000 10,000 10,000 集团公司支付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包括业绩报酬) 100 100 100 2021年上半年,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发生额为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发生额为 101.40百万元,集团公司支付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包括业绩报酬)为0百万元。 财产险公司与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 些日常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购和赎回、特定客户资 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财产险公 产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各类交易的定价 司与安保基金于2019年12月3日签订2020-2022年度框架协 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截至2022 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为 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框架协议下各类交易的年度上限 期三年。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与安保基金将继续进行某 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0年 截至2021年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止年度 12月31日止年度 12月31日止年度 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产品赎回金额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产品认(申)购费 100 100 100 基金产品赎回费 100 100 100 财产险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包括业绩报酬) 100 100 100 其他日常交易金额 100 100 100 2021年上半年,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发生额为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发生额为人民币0百万元,基金产品认(申)购费 发生额为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费发生额为0百万元,财产险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包括业绩报酬)为0百 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为0.11百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37 国寿投资公司与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 某些日常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购和赎回、特定客户资 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国寿投资公 产管理、顾问业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各类 司与安保基金于2020年2月17日签订2020-2022年度框架协 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 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框架协议下各类交易的 期三年。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与安保基金将继续进行 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0年 截至2021年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止年度 12月31日止年度 12月31日止年度 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 10,000 10,000 10,000 国寿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 150 150 150 (包括业绩报酬) 安保基金的控股子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 150 150 150 (包括业绩报酬) 国寿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顾问业务顾问费 150 150 150 安保基金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顾问业务顾问费 150 150 150 其他日常交易金额 150 150 150 2021年上半年,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发生额为1,431.21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发生 额为369.70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包括业绩报酬)为0百万元,安保基金的 控股子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包括业绩报酬)为0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顾问业务顾问 费为0百万元,安保基金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顾问业务顾问费为0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为1.75百万元。 与万达信息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3年9 月17日期间内,双方将开展基础技术类、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医保业务领域类、客户资源开发类、健康管理类等关联交易。自 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年度,各类交易的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第三年度 交易类型 最高限额 最高限额 最高限额 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 50 100 150 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 100 150 200 医保业务领域类关联交易 150 200 300 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 100 100 100 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 600 1,000 1,000 合计 1,000 1,550 1,750 3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22百万元,数 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继续发生的委托他人进行理财情况:投 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百万元,医保业务领域类 资是本公司主业之一。公司投资资产管理主要采用委托投资 关联交易金额为14.75百万元,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金 管理模式,目前已形成以中国人寿系统内管理人为主、外部 额为0百万元,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百万元。 管理人为有效补充的多元化委托投资管理格局。系统内投资 管理人有资产管理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 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 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系统外投资管理人包括境内管理人 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和境外管理人,含多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专业投资 管理机构。公司根据不同品种的配置目的、风险特征和各管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理人专长来选择不同的投资管理人,以构建风格多样的投资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保持本 组合,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公司与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 公司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本公司拟以约每股人民币8.81 理协议,通过投资指引、资产托管、绩效考核等措施监督管 元 的 价 格 认 购 约 19.83 亿 股 广 发 银 行 拟 增 发 股 份(“ 本 次 交 理人日常投资行为,并根据不同管理人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 易”),总对价不超过人民币174.75亿元。具体认购价格及认 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广发银行经增资扩股后的43.686% 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股份,与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比例保 持不变。截至本报告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021年8月 H股股票增值权 25日),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本公 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股票增值权有关事宜。 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等事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无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 担保事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 (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 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 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 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 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 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 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39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所受处罚及整改 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 情况 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均未受有权机关、纪检部门、中国 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证监会以及环保、安监、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 政处罚,亦未受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深圳分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已向原产权人的上级机构就办 理物业确权事宜发函,请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 员会(“国资委”),请国资委确认各产权共有人所占物业份额 三年未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并向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情况,以协助本公司 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办理产权分割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 鉴于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由产权共有 信状况的说明 人主导,在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批等原因造成办理进度缓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 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集团)公司重新作出承诺如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 协助本公司,并敦促产权共有人尽快办理完成上述2宗房产 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由于产权共有人的原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因确定无法办理完毕,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其他 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应披露 合法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该事宜,并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 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 能给本公司带来的损失。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 金〔2020〕6号)要求,本公司连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达8年,达到最长连 续聘任年限,须进行变更。本公司2020年度中国审计师及美 国20-F报告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2020年度香港报告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结束时退任本公司审计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 聘为本公司2021年度中国审计师及美国20-F报告审计师,罗 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获聘为本公司2021年度香港报告审计 师,任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本公司按照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未经审计),按照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1年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已经罗兵 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未经审计)。 4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重要事项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监管规定和上市规 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北京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 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加强与投资者的 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沟通交流,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的制度和流程,提升公司运 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作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平等获得公司信 《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息的权利。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议事规则运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作 。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共 召 开 了 6 次 会 《关于公司续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议,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截至本报告刊发前的最后实 《关于公司向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持续性捐赠的议案》 关于 际可行日期(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了8次会 公司2021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份一 议,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上述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般性授权的议案》等24项议案,听取、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香 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报告》及《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 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和公司网站。 交易整体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治理 41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http://www.sse.com.cn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6月30日 http://www.hkexnews.hk 2021年7月1日 http://www.e-chinalife.com 本公司已应用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所载原则,并已于本报告期 内遵守了所有守则条文。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本公司不就本报告期进行普通股利润分配。 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64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80.89亿 元。本公司发布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根据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公 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宣布上述2020年年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 度利润分配方案,发布日期为2021年7月9日的《中国人寿保 司2020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50.09亿 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宣布实施 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0年度利润分配。 4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治理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本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股东情况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A股股东:165,509户 H股股东: 25,778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 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68.37% 19,323,530,000 –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人 25.93% 7,329,207,463 +1,872,217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1% 708,240,246 -15,697,388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42% 119,719,90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18% 50,036,310 +1,614,605 – –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 其他 -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计划 0.05% 15,015,845 –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 其他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4% 11,114,409 -1,282,867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 其他 0.04% 10,394,094 +6,579,452 – –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国有法人 0.04% 10,000,000 – –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03% 8,950,800 – – –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 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 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股东情况的说明 2.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人以及中国 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治理 4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动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董事 执行董事 王 滨(董事长) 苏恒轩 利明光 黄秀美 (于2021年7月1日起任) 非执行董事 袁长清 王军辉 独立董事 白杰克注 汤 欣 梁爱诗 林志权 (于2021年6月29日起任) 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 贾玉增(监事会主席) 韩 冰 职工代表监事 曹青杨 王晓青 高级管理人员 总 裁 苏恒轩 副总裁、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 利明光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黄秀美 副总裁 阮 琦 詹 忠 杨 红 总裁助理 赵国栋 刘月进 (于2021年6月9日起任) 合规负责人 许崇苗 审计责任人 杨传涌 注:独立董事白杰克先生的任期于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后期满,并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退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鉴于白杰克先生的退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 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翟海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获得银保监会核准之前,白杰克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主席及委员相关职责。 4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治理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张祖同先生因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将满六年,于2020年 10月19日向董事会提交辞任函。因其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 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 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张祖同 滨先生、苏恒轩先生、利明光先生及黄秀美女士为本公司第 先生继续履职至林志权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获得银保监会核 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袁长清先生、吴少华先生、盛和 准之日,即2021年6月29日。 泰先生及王军辉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选 举汤欣先生、梁爱诗女士、林志权先生及翟海涛先生为本公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及银保监会核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准,刘月进先生自2021年6月9日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 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举王滨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确定本公司第 本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出席2020年年度股东 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大会,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业务发展、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审核;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 吴少华先生、盛和泰先生及翟海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 员会的建设,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认真听取相关 银保监会核准,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亦将于银保监 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 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始进行。独立董事白杰克先生的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任期于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后期满,并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时退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鉴于白杰克先生的退任将导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提出异议。 求,在翟海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获得银保监会核准之前, 白杰克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 委员相关职责。 分支机构及员工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分支机构3约2万个。 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贾 玉增先生、韩冰先生、牛凯龙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103,154人。 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2月,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 员工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较本公司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资料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选举曹青杨先生、王晓青女士担任本公 无重大变化。 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召 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贾玉增先生为本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主席。2021年7月,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 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来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牛凯龙先生、来军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尚待银 保监会核准。 因工作变动,尹兆君先生自2021年1月15日起不再担任本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 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刘慧敏先生自2021年2月7日起不再 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3 含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治理 45 其他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简称“China Life”) 法定代表人 王滨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邮政编码 100033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邮政编码 100033 联系电话 86-10-63633333 投资者关系专线 86-10-63631329 客户服务专线 95519 传真 86-10-66575722 公司网址 www.e-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 ir@e-chinalife.com 香港办事处联系地址 香港九龙红磡红鸾道18号One Harbour Gate中国人寿中心A座16楼 联系电话 852-29192628 4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其他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利明光 李英慧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联系电话 86-10-63631329 86-10-63631191 传真 86-10-66575112 86-10-66575112 电子信箱 ir@e-chinalife.com liyh@e-chinalife.com * 证券事务代表李英慧女士亦为与公司外聘公司 秘书之主要联络人 信息披露及报告置备地点 公司选定的A股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本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 H股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12层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人寿 601628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 2628 美国存托凭证 纽约证券交易所 – LFC 其他相关资料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美国存托凭证托管银行 Deutsche Bank 地址:60 Wall Street, New York, NY 10005 公司境内法律顾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 公司境外法律顾问 国德普律师事务所 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湖滨路202号 地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楼 领展企业广场2座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周星、涂益 执业会计师姓名:叶少宽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其他信息 47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1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2021/1/6 2 保费收入公告 2021/1/14 3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2021/1/19 4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3 5 H股公告 2021/2/6 6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2021/2/8 7 保费收入公告 2021/2/23 8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1/2/26 9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2/26 10 H股公告 2021/3/12 11 保费收入公告 2021/3/13 12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2021/3/18 13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3/26 14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3/26 15 已审财务报表(2020年12月31日) 2021/3/26 16 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2021/3/26 1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 2021/3/26 18 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报告 2021/3/26 19 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0年第四季度) 2021/3/26 2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3/26 21 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1/3/26 22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3/26 23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21/3/26 24 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21/3/26 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2021/3/26 26 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2020年12月31日) 2021/3/26 27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3/26 28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3/26 29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3/26 30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1/3/26 4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其他信息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31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21/3/26 32 H股公告 2021/3/26 33 H股公告 2021/3/26 34 保费收入公告 2021/4/14 35 H股公告 2021/4/15 36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4/16 37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4/16 38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2021/4/22 39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1/4/29 40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4/29 41 董事会关于2021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21/4/29 42 监事会关于2021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21/4/29 43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1/4/29 44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4/29 45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4/29 46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21/4/29 47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4/29 48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聘用审计师的事先认可意见 2021/4/29 49 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1年第一季度) 2021/4/29 50 保费收入公告 2021/5/14 51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1/5/26 52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5/27 53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5/27 54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2021/5/27 55 关于拟参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1/5/27 56 保费收入公告 2021/6/16 57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1/7/1 58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7/1 59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1/7/1 60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7/1 61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7/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其他信息 49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人寿、公司、本公司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资产管理子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保基金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 国寿投资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国寿资本公司 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前身为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银保监会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为本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ESG 环境、社会及管治 元 人民币元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精算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董事长: 王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4 财务报告中所述的“本公司”除外。 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审阅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1)第0042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21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 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 — 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 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 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 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周 星 注册会计师:涂 益 中国上海市 2021年8月25日 5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2021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附注十 6月30日 12月31日 资产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 82,040 57,6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171,791 161,5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9,358 7,947 应收利息 4 48,656 45,147 应收保费 5 50,566 20,730 应收分保账款 6 678 1,135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04 523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43 209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662 57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110 3,658 其他应收款 7 20,445 14,988 贷款 8 675,483 658,535 定期存款 9 554,883 545,6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339,433 1,215,60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350,933 1,189,369 长期股权投资 12 253,903 239,584 存出资本保证金 13 6,333 6,333 投资性房地产 14 13,367 14,217 在建工程 15 10,661 11,332 固定资产 16 41,867 40,438 使用权资产 17 2,794 3,076 无形资产 18 8,201 8,3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 120 87 其他资产 20 5,653 5,748 独立账户资产 55 9 10 资产总计 4,652,793 4,252,41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53 2021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附注十 6月30日 12月31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负债: 短期借款 21 1,572 1,6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445 3,7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 169,885 122,249 预收保费 2,891 53,02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6,356 7,051 应付分保账款 6 1,045 1,036 应付职工薪酬 23 9,988 11,811 应交税费 24 1,243 1,080 应付股利 18,270 13 应付赔付款 25 57,798 55,031 应付保单红利 26 123,914 122,510 其他应付款 27 16,297 15,975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8 304,541 288,20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9 30,892 14,701 未决赔款准备金 29 24,479 21,991 寿险责任准备金 29 3,064,772 2,768,58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9 185,099 167,949 长期借款 30 17,662 17,915 应付债券 31 34,993 34,992 租赁负债 2,502 2,6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 14,261 15,286 其他负债 32 80,216 68,035 独立账户负债 9 10 负债合计 4,174,130 3,795,479 股东权益: 股本 34 28,265 28,265 资本公积 35 54,348 53,954 其他综合收益 54(1) 53,048 54,862 盈余公积 36 91,036 86,027 一般风险准备 36 43,071 43,047 未分配利润 37 201,681 183,8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 471,449 450,051 少数股东权益 38 7,214 6,880 股东权益合计 478,663 456,93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4,652,793 4,252,41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5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附注十一 6月30日 12月31日 资产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 66,693 50,6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118,641 127,3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3,857 5,888 应收利息 4 47,768 44,509 应收保费 50,566 20,730 应收分保账款 678 1,135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04 523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43 209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662 57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110 3,658 其他应收款 5 16,196 12,459 贷款 6 654,398 638,849 定期存款 7 517,844 521,88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1,301,394 1,187,153 持有至到期投资 9 1,349,241 1,188,509 长期股权投资 10 344,562 289,596 存出资本保证金 5,653 5,653 投资性房地产 6,068 6,162 在建工程 9,828 10,567 固定资产 39,456 38,624 使用权资产 2,490 2,823 无形资产 7,446 7,572 其他资产 5,342 5,489 独立账户资产 9 10 资产总计 4,553,749 4,170,66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55 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4,739 116,584 预收保费 2,891 53,02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6,356 7,051 应付分保账款 1,045 1,036 应付职工薪酬 8,903 10,553 应交税费 716 634 应付股利 18,089 – 应付赔付款 57,798 55,031 应付保单红利 123,914 122,510 其他应付款 14,646 15,021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04,541 288,20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0,892 14,701 未决赔款准备金 24,479 21,991 寿险责任准备金 3,064,772 2,768,58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85,099 167,949 应付债券 34,993 34,992 租赁负债 2,196 2,4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242 15,705 其他负债 25,042 25,308 独立账户负债 9 10 负债合计 4,084,362 3,721,299 股东权益: 股本 28,265 28,265 资本公积 53,600 53,206 其他综合收益 52,603 54,465 盈余公积 90,988 85,979 一般风险准备 42,313 42,313 未分配利润 201,618 185,133 股东权益合计 469,387 449,36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4,553,749 4,170,66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5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十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552,601 513,735 已赚保费 422,642 407,936 保险业务收入 442,299 427,367 其中:分保费收入 – 1 减:分出保费 (3,547) (3,11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110) (16,318) 投资收益 39 127,216 97,7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683 4,690 其他收益 130 7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2,009) 3,755 汇兑损益 240 (25) 其他业务收入 41 4,359 4,228 资产处置损益 23 4 二、营业支出 (506,297) (478,086) 退保金 42 (22,447) (17,655) 赔付支出 43 (73,615) (67,397) 减:摊回赔付支出 2,753 1,684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44 (315,809) (288,88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45 578 303 保单红利支出 (15,483) (14,507) 税金及附加 46 (750) (63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2,111) (56,518) 业务及管理费 47 (19,175) (18,057) 减:摊回分保费用 180 207 其他业务成本 48 (12,802) (11,248) 资产减值损失 49 (7,616) (5,375) 三、营业利润 46,304 35,649 加:营业外收入 50 31 66 减:营业外支出 51 (232) (151) 四、利润总额 46,103 35,564 减:所得税费用 52 (4,372) (4,502) 五、净利润 41,731 31,06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41,731 31,06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75 30,535 少数股东收益 756 5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5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十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六、每股收益 53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1.45元 人民币1.07元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1.45元 人民币1.07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945) 2,2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4 (1,882) 2,265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55) 2,37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208 8,979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16,858) (8,0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单红利部分 (75) 1,372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 3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5 75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7) (108)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7) (10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3) 19 八、综合收益总额 39,786 33,3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9,093 32,8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93 54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5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十一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547,392 510,866 已赚保费 422,642 407,936 保险业务收入 11 442,299 427,367 其中:分保费收入 – 1 减:分出保费 (3,547) (3,11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110) (16,318) 投资收益 12 125,595 97,1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067 5,672 其他收益 70 7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907) 3,410 汇兑损益 (67) 110 其他业务收入 2,036 2,211 资产处置损益 23 4 二、营业支出 (503,798) (476,116) 退保金 (22,447) (17,655) 赔付支出 (73,615) (67,397) 减:摊回赔付支出 2,753 1,684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15,809) (288,88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578 303 保单红利支出 (15,483) (14,507) 税金及附加 (631) (52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2,111) (56,518) 业务及管理费 (17,918) (17,073) 减:摊回分保费用 180 207 其他业务成本 (11,690) (10,372) 资产减值损失 (7,605) (5,375) 三、营业利润 43,594 34,750 加:营业外收入 25 62 减:营业外支出 (231) (144) 四、利润总额 43,388 34,668 减:所得税费用 (3,737) (4,020) 五、净利润 39,651 30,648 持续经营净利润 39,651 30,64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5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十一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 (1,930) 2,110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703) 2,2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370 8,678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16,733) (8,0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单红利部分 (75) 1,372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66) 18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 19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7) (108)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7) (108)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721 32,75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6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十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363,662 339,17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9,376 17,324 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4,522 588 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现金净额 – 87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1) 5,703 4,6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3,263 362,639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 (93,251) (81,297)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148) (368)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2,783) (56,386)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12,590) (11,2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721) (12,1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658) (6,247) 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现金净额 (2,26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2) (10,524) (12,1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936) (179,8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 198,327 182,79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6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十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5,572 409,49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754 70,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44 2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5 5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2,585 480,8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1,792) (499,358)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20,880) (9,8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3,06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21) (3,225)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1,352) (57,0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9,308) (569,4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723) (88,6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819 6,79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1,819 6,795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47,676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6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495 7,4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471) (2,930)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69,33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3) (1,440) (1,3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11) (74,1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84 (66,6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38) 11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150 27,5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629 53,3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 81,779 80,88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6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附注十一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363,662 339,17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9,376 17,324 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13,632 3,01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99 3,0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9,869 362,56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 (93,251) (81,297)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148) (368)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2,783) (56,386)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12,590) (11,2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643) (11,2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57) (5,38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15) (12,0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187) (177,9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 207,682 184,63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6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 6月30日 附注十一 止6个月期间 止6个月期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26,422 405,8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5,589 69,736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2,03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2 2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0 1,6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4,134 477,174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4,575) (490,242)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20,880) (9,8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3,27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52) (3,049)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 (58,1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0,682) (561,2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548) (84,0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48,1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15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39) (2,353)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69,23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4) (7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3) (72,3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02 (72,3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32) 1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04 28,3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692 48,8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 66,696 77,15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6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其他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少数 股东 项目(未经审计) 股本 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20年1月1日 28,265 7,791 55,009 29,163 75,161 37,888 170,487 5,578 409,342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 – – – 2,265 – – 30,535 546 33,346 其他 – – 176 – – – – 308 484 利润分配 – – – – 5,857 79 (26,770) (161) (20,995)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857 – (5,857)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79 (79)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20,834) (161) (20,995) 2020年6月30日 28,265 7,791 55,185 31,428 81,018 37,967 174,252 6,271 422,177 2021年1月1日 28,265 – 53,954 54,862 86,027 43,047 183,896 6,880 456,931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 – – – (1,882) – – 40,975 693 39,786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 – 68 – – (68) – – 其他 – – 394 – – – – – 394 利润分配 – – – – 5,009 24 (23,122) (359) (18,448)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009 – (5,009)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24 (24)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18,089) (359) (18,448) 2021年6月30日 28,265 – 54,348 53,048 91,036 43,071 201,681 7,214 478,66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6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股东 项目(未经审计) 股本 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权益合计 2020年1月1日 28,265 7,791 54,327 28,716 75,113 37,304 171,752 403,268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 – – – 2,110 – – 30,648 32,758 其他 – – 110 – – – – 110 利润分配 – – – – 5,857 – (26,691) (20,834)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857 – (5,857)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20,834) (20,834) 2020年6月30日 28,265 7,791 54,437 30,826 80,970 37,304 175,709 415,302 2021年1月1日 28,265 – 53,206 54,465 85,979 42,313 185,133 449,361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 – – – (1,930) – – 39,651 37,721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8 – – (68) – 其他 – – 394 – – – – 394 利润分配 – – – – 5,009 – (23,098) (18,089)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009 – (5,009)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18,089) (18,089) 2021年6月30日 28,265 – 53,600 52,603 90,988 42,313 201,618 469,38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黄秀美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锦 6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 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2003年12月 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交易,股本增至人民币267.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 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72.2%。2006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500,000,000股,股本 增至人民币282.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68.37%,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96号验资报告。于2007年1月9日,本公司公开发 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 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2003年6月30 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型)保单条款;(2)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 短期保险保单(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 保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 任和义务。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 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原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 签署,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 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 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1年6月 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6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 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 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 额。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4.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 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 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 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 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6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外币折算 (1)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 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 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在购入时即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6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有短期获利目的的投资组合中,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 另一种金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 由于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这种金融资产因本集团 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而产生,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用于偿付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 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 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 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7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 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i)公 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ii)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 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或持续6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则表明 其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 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的上 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 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 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i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7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 包括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集团以外的投资者享有的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对于此 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短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已计提的利息列示。本集团的政策是对卖出需回购金融资产进行实际控制, 包括保持对金融资产的实质性持有,且本集团保留大部分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因此这些金融资产继续在本集团的资产 负债表上反映。 长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 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发行时的溢价或 折价以及交易成本。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 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为本集团发行的核心二级资本证券。该核心二级资本证券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 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同时也不包括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所以本集团将其分类 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核心二级资本证券的收益在宣告时, 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7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 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 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 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 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 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 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 集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 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10. 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7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 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 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 并。 (2)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 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 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 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 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 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7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 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 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 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 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 注四、18。 12.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 证金,并存入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 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 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则在 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用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至35年 3% 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 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适当调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7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续) 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 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用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 不超过50年。 14.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 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 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 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至35年 3% 2.77%–6.47% 办公及通讯设备 3至11年 3% 8.82%–32.33% 运输工具 4至8年 3% 12.13%–24.25%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 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 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 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7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 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 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6. 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 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8.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 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 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 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 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7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保险合同 (1) 保险合同的定义 本集团对承保的合同承担保险风险、其他风险,或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 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 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 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非保险合同。 本集团对每一险种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 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除外。其中,附加利益指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 的支付额的金额。合同的签发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表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保险合同收入 本集团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 认保费收入。 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满足后转为保费收入。对于寿险保险合 同,如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 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 于分保费收入,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金,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合同成本 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且与向股东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 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保单红利支出以及提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 用,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 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7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保险合同(续)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可分为寿险保 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在本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 尚未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列报。本集团使用考虑了折现率的现金流方法评估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它们分 别包括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本集团将主要险种中具有相同性别、缴费期间及频率、保险期间等情况的所有保单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 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 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 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集团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 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保险合同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iii)管理 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其中保单维持费用考虑了未来的行政费用,在本 集团经验分析的基础上,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费用管理的影响。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集团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 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 额。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各期损益。本集团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 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 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余边际的摊销根据不同产品类别采用 不同载体进行摊销,对于分红险以未来预期保单持有人红利为基础进行摊销,而对于传统险以有效保险金额为基础进行摊销。 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计相关的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集团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在提取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原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 流量分别估计,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7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保险合同(续)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a)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与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 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 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 (b)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 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本 集团费用管理的影响。 (c)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 设。 本集团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本集团考虑保险风险 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相关边际因素,采用逐案估损 法、案均赔款法、链梯法等方法计量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本集团以未来必需发生的 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本集团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估计未来现金流为基础确定充足性,如果评估显示根据 预估的未来现金流,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账面价值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任何变化将计入当期 损益。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非保险合同。本集团管理这些非保险合 同所收取的包括保单管理费等费用,于本集团提供管理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除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外,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 认,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独立账户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 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20.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 利润中反映。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当内嵌衍生工具与主体合约并无 紧密关系,并且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要求,应与主体合同分别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通过净利润确认。 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保监会令2008年第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a)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的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的0.05%缴纳; (b) 短期健康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的0.15%缴纳; (c)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当年保费的0.08%缴纳;无 保证收益的,按照当年保费的0.05%缴纳。 当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1%时,暂停缴纳。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 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 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 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a)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 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 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8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1) 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的确认方法请参见附注四、19。 (2)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金融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因权益法核算联营/合营企业 所享有或分担的当期净损益等。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4)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24.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 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 团评估合同中的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 识别资产的使用。 (1) 作为承租人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本集团将尚未支付 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 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 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 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 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8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1) 作为承租人(续) 后续计量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 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 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 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本集团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集团与出租人就现有房屋及建筑物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让,部分采用简化方法。 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 用,同时相应调整相关负债。 (2)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 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 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 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 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8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 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 非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 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 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 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 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 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 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1)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 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 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2)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 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 价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 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8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 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 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29. 股利分配 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30.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31.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i)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ii)本集团管理层能 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iii)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 行披露。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及判断会影响相关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 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实际结果可能会因采取的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 的变化而有重大差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8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并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必要的复核。 本集团对原保险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分和非保险部分。 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 支付的金额×100% 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则确认为保险合同。 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保险合同。 本集团基于有效保单的分布状况对每一险种进行测试,如果准备金占比一半以上保单通过测试,则该险种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 试。 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 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 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8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 重大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 估计所采用的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 定。对于由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等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负债的不确定性,通过风险边际进行反映。 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相关的剩余边际,基于保单生效年度的假设确定,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 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假设,在预期保险期间内摊销。 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折现率 假设,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响。 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投资组合及相关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本集 团投资策略的预期,包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1年6月30日 4.85% 2020年12月31日 4.85% 2020年6月30日 4.8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 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确定折现率假设。包含风险边际的 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1年6月30日 2.96%~4.80% 2020年12月31日 3.09%~4.80% 2020年6月30日 3.31%~4.83%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 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8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 重大精算假设(续) 死亡率和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 型的不同而变化。 本集团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2010–201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寿 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病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 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使寿命延长,给本集团带来长寿风险。 本集团根据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 方式的广泛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 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映这些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 本集团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的保单单位成本,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 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费用假设以 每份保单单位成本及其占保费收入的比例的形式表示。 个人寿险 团体寿险 元/每份保单 保费百分比 元/每份保单 保费百分比 2021年6月30日 45 0.85%~0.90% 25 0.90% 2020年12月31日 45 0.85%~0.90% 25 0.90% 2020年6月30日 45 0.85%~0.90% 25 0.90%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 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 本集团风险边际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本集团对每个重要假设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以及费用假设等考虑风险边际以 应对未来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风险边际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实际经验以及未来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本集团自主决 定风险边际的水平,监管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积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定期存款和贷款。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 确定有关。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债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 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 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包括收益率曲线等,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股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 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市场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程 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长期借款: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 公允价值。 其他贷款: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 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集团会评估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包括估值模型的假设和特性、估值假设的变更、市场参数的质量、市场是否活跃 以及各年运用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本集团定期评估和测试估值方法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估值方法,以使其反映资产负债 表日的市场情况。使用不同估值方法及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的差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8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 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 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6) 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 本集团按照下列控制要素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有关基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种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 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 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 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子公司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寿财富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产品、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 资计划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九、2。 9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3.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7年3月31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 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中国财政部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 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为“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20年12月30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20〕22号),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保险 (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7〕20号)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过渡办法”)中 关于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日期允许暂缓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 财会〔2020〕20号)的日期。补充披露信息详见附注十、58。 (1) 分类与计量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本集团基于应用的业务模式(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或 其他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否仅限于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的综合影响对债务工具分类。合同现金 流量不为仅限于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的债务工具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他合同现金流量为仅 限于支付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的债务工具根据其各自的业务模式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进行计量。 权益工具通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这将导致当前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将 来被计入损益,除非本集团选择将特定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目前,这些未实现的收 益或损失被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本集团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来计量权益工具,除明显不代表投 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外,其他利得或损失于其他权益工具处置时计入未分配利润。 (2)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旨在识别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 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 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3) 减值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用更具前瞻性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取代了已发生损失模型。本集团正在建立和测试新金融工具相关会 计准则要求的关键模型,并对损失准备的量化影响进行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9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 亡率和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报告期,精算假设变更合计增加2021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1,992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1,296百万元。精算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利润表,合计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13,288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 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风险管理包括识别、评估、控制、报告、预警和监督不同程度的风险或风险 组合等措施防范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承受风险是本集团业务经营活动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 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能减少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是随机 发生的,从而无法预计。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债 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 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就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于延长寿 命,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 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就非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为可能增加整 体索赔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 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合同组合越大,实际发生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另外,一个更加分散化的组合受组合中的 任何子组合变化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集团已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 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通过两类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 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疾病、救援等。这些再保险合同 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因为存在因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 产生的信用风险,尽管本集团已订立再保险合同,这并不会解除本集团对保户承担的直接保险责任。 9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大分别。寿险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庆典版)<1> 40,006 10.26% 42,345 11.25% 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A款) <2> 33,411 8.57% 34,256 9.10%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3> 22,566 5.79% 22,926 6.09% 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 <4> 8,720 2.24% 19,019 5.06% 康宁终身保险<5> 7,989 2.05% 9,194 2.44% 其他 277,259 71.09% 248,501 66.06% 合计 389,951 100.00% 376,241 100.00% 寿险保险合同保险给付 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庆典版)<1> 31 0.06% 8 0.02% 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A款) <2> 29 0.06% 28 0.06%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3> 1,645 3.37% 1,652 3.55% 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4> 3,074 6.31% 3,085 6.64% 康宁终身保险<5> 2,801 5.75% 2,262 4.87% 其他 41,172 84.45% 39,438 84.86% 合计 48,752 100.00% 46,473 100.00%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庆典版)<1> 70,624 2.17% 30,885 1.05% 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A款) <2> 98,518 3.03% 64,055 2.18%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3> 136,881 4.21% 114,111 3.89% 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 <4> 103,483 3.18% 95,687 3.26% 康宁终身保险<5> 349,966 10.77% 338,286 11.52% 其他 2,490,399 76.64% 2,293,509 78.10% 合计 3,249,871 100.00% 2,936,533 1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9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1> 国寿鑫享至尊年金保险(庆典版)是年金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和月交两种,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和五年 两种。保险期间为十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八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 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交费期间为 三年的,年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交费期间为五年的,年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 100%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 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2> 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A款)是年金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和五年两 种。保险期间为十五年。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在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 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与生效年满六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均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生存金:1.交费 期间为三年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金;2.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 保险费的100%给付特别生存金。自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1.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4%给付年金;2.交费期 间为五年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32%给付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 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3>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是年金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 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 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三十周岁、三十五周岁、四十周岁、四十五周岁、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 、六十周岁、 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七十五周岁、八十周岁和八十五周岁十二种其中一种作为关爱金领取年龄。自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关 爱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20%给付,以后每年给付的生 存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自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的年生 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金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关爱金领取 日,关爱金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被保险人于生效之日起至关爱金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 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和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身故,合同终止,身故保险 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 导致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按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 除已给付身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均只给付一次。 9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4> 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是年金型保险合同,与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组合销售,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约 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止。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 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 至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 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首次给付的年金按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及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 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2%给付,以后每年给付的年金按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满期保险金 按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所交保 险费(不计利息)和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5> 康宁终身保险是终身型保险合同,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 二十年。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若重大疾病保险金 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废保险金均按基本保险金 额的300%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 敏感性分析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计算,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 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率等。 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期合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 39,733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39,288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34,590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35,955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期合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1,649百万元或增 加人民币1,26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707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646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折现率假设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50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期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125,514百万元 或减少人民币149,14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114,53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31,732百万 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9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3) 敏感性分析(续)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非寿险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步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期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356百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733百万元)。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截至2021年 6月30日止 项目 2017 2018 2019 2020 6个月期间 合计 当期末 33,926 40,601 49,727 52,589 26,986 1年后 34,845 42,785 51,051 52,646 2年后 34,328 41,945 51,359 3年后 34,328 41,945 4年后 34,328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34,328 41,945 51,359 52,646 26,986 207,264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34,328) (41,945) (49,834) (46,417) (10,261) (182,785)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1,525 6,229 16,725 24,479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截至2021年 6月30日止 项目 2017 2018 2019 2020 6个月期间 合计 当期末 33,700 40,157 49,175 51,994 26,618 1年后 34,560 42,280 50,414 51,909 2年后 34,045 50,709 50,709 3年后 34,045 50,709 4年后 34,045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34,045 50,709 50,709 51,909 26,618 213,990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34,045) (50,709) (49,199) (45,742) (10,059) (189,754)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1,510 6,167 16,559 24,236 9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形成 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其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 管理由确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 书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 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对投资连结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资金设立独立投资账户单独核算(请参见附注十、55)。 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投资账户投资损益在扣除投资管理费用之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因而与该账户归属于投资连 结保险投保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金融风险也应全部由投保人承担。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 投保人的独立账户资产为人民币9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0百万元),因而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变化对本集团收取的投 资连结保险账户投资管理费影响很小。因此,除特别说明外,在以下的各类金融风险分析中均不考虑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持有的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9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 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1)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大部分保单都向保户提供保 证收益,而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 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如何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于2021年6月30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由于浮动利率的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亏损或收益,本集团本期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50百万元(2020年12月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627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或增 加人民币18,178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13,906百万元)。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主要 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 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于2021年6月30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所有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由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本集团本期的合并税前 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6,32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增加或减少人民币6,596百万元);其他综合收 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或减少人民币48,06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增加或减少人 民币45,939百万元)。如果本集团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变动达到了减值条件,部分上述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会因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而影响税前利润。 9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 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港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 资及借款。 于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 美元 港币 英镑 欧元 其他 合计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4,864 105,423 404 1,413 910 123,014 债权型投资 6,531 – 21 19 5 6,576 定期存款 7,813 – – – – 7,8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04 3,494 288 74 5 4,865 合计 30,212 108,917 713 1,506 920 142,268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 – – 1,572 – 1,572 长期借款 11,822 – 2,458 3,382 – 17,662 合计 11,822 – 2,458 4,954 – 19,234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英镑 欧元 其他 合计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4,063 108,678 350 1,219 847 125,157 债权型投资 5,577 – 21 11 10 5,619 定期存款 7,990 – – – – 7,9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98 1,297 358 140 7 2,400 合计 28,228 109,975 729 1,370 864 141,166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 – – 1,641 – 1,641 长期借款 11,940 – 2,444 3,531 – 17,915 合计 11,940 – 2,444 5,172 – 19,55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9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续) 于2021年6月30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及其他外币汇率升 值或贬值幅度达10%,本集团本期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858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 减少或增加人民币339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因外币折算而产生的 汇兑损失或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币折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或 增加人民币11,218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当年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11,593百万元)。本集团本期实际汇兑 收益为人民币240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25百万元)。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品种受 到中国银保监会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债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 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和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分析 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要求交易对手提供各种抵押物以降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 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等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 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 值作为质押。 信用质量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等。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99.9%的企业债券或 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2020年12月31日:99.9%)。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100.0%的次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2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2020年12月31日:100.0%)。债券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 时国内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99.9%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31日:99.7%)。主要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 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大多由第 三方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及其应收 利息、存出资本保证金、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再保险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1 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续) 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拥有足额质押且其到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与其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 会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通过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未标明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 非折现) 2021年6月30日 账面价值 到期日/即期 1年内 1-3年 3-5年 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 2,147,630 – 177,249 383,129 324,533 2,625,812 股权型投资 714,527 714,527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358 – 9,382 – – – 定期存款 554,883 – 135,439 375,840 83,044 – 存出资本保证金 6,333 – 399 6,314 180 – 贷款 675,483 – 303,704 206,432 136,174 118,596 应收利息 48,656 – 46,849 944 863 – 应收保费 50,566 – 50,566 – – – 应收分保账款 678 – 678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1,776 – 81,776 – – – 短期借款 1,572 – (1,585) – – – 应付分保账款 1,045 – (1,045)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0,892 – (23,867) – – – 未决赔款准备金 24,479 – (24,479) – – – 寿险责任准备金 3,064,772 – 174,051 29,767 (227,080) (4,935,078)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85,099 – 33,577 59,450 51,990 (914,459)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04,541 – (31,609) (9,104) 68,849 (883,563) 应付债券 34,993 – (1,170) (37,336) – – 租赁负债 2,502 – (1,177) (1,206) (303) (46) 长期借款 17,662 – (290) (6,634) (12,027) – 应付赔付款 57,798 – (57,798)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9,885 – (169,926)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445 (5,445) –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0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未标明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 非折现)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到期日/即期 1年内 1-3年 3-5年 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 1,865,780 – 136,877 349,330 287,939 2,260,211 股权型投资 700,756 700,756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47 – 7,947 – – – 定期存款 545,667 – 75,353 329,191 197,867 1,753 存出资本保证金 6,333 – 297 6,098 720 – 贷款 658,535 – 235,901 219,840 129,813 173,729 应收利息 45,147 – 44,144 565 438 – 应收保费 20,730 – 20,730 – – – 应收分保账款 1,135 – 1,135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6,625 – 56,625 – – – 短期借款 1,641 – (1,647) – – – 应付分保账款 1,036 – (1,036)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4,701 – (10,012) – – – 未决赔款准备金 21,991 – (21,991) – – – 寿险责任准备金 2,768,584 – 186,838 87,993 (150,555) (4,675,268)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67,949 – 35,288 63,287 56,584 (943,599)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88,202 – (29,146) (13,856) 68,882 (798,315) 应付债券 34,992 – (328) (2,996) (36,498) – 租赁负债 2,664 – (1,273) (1,250) (331) (41) 长期借款 17,915 – (397) (4,384) (14,680) – 应付赔付款 55,031 – (55,031)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2,249 – (122,249)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732 (3,732) – – – – 10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赔付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应付债券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流量是基 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所列示的各种保险或非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赔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 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 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本集团以金融资产的到期溢额现金流再投资用于弥补未来 流动性敞口。 上述流动性风险分析中未包含应付保单红利,其于2021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23,914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 122,510百万元)。受到预期折现率等因素的影响,除已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外,其他应付保单红利的未经折现现金流的金额 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本集团在未来决定宣告派发。于2021年6月30日,应付保单红利中包括人民币86,652百万元的已宣告 红利,将于一年内到期(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2,154百万元)。 3. 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控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 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本集团根据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批准通过发行 核心二级资本证券、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以补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本集团同时受限于其他国内有关资本的规定,例如存出资本保证金、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保险保障基金等。请分别 参见附注四、12,附注四、28和附注四、21。 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 本公司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17号)》计算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 本列示如下: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核心资本 1,047,622 1,031,947 实际资本 1,082,629 1,066,939 最低资本 404,436 396,749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59% 26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68% 26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0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3. 资本管理(续) 中国银保监会根据上述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 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a) 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b) 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c) 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 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d) 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 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款及独立账户资产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 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因素详见附注四、32(6)。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或以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 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 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10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1)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 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2021年6月30日 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 133,594 7,499 7,499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 注1 95,805 95,805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 4,000 1,297 1,297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 注1 58,197 58,197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14,275 6,872 6,872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注1 32,767 32,767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 86,509 8,381 8,381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 注1 90,312 90,312 投资收益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2020年12月31日 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 158,182 8,232 8,232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 注1 99,649 99,649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 2,096 1,298 1,298 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 注1 63,229 63,229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18,275 9,172 9,172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注1 27,747 27,747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 290,937 12,681 12,681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 注1 75,551 75,551 投资收益 注1: 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注2: 其他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2)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709,711百万元(2020年12月 31日:人民币686,989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养老保障产品和养 老金产品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47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 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072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5. 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 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 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括可从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证券,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 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期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 算。 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 的估值方法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 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 于2021年6月30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35.94%。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本 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 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 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 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公司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 金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 于2021年6月30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42.43%。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本层级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 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 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 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 于2021年6月30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21.63%。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股权型投资及非上市债权型投资。其公允价值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 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输入值的重要性。 10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1年6月30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2,605 – – 92,605 股票 269,823 17,742 – 287,565 优先股 – – 53,471 53,471 理财产品 – 13,089 – 13,089 其他 39,937 36,497 107,501 183,935 -债权型投资 国债 9,235 46,459 – 55,694 政府机构债券 36,722 152,654 – 189,376 企业债券 3,618 184,829 – 188,447 次级债券 16,945 74,294 – 91,239 其他 – 2,053 161,353 163,4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 14,478 104 – 14,582 股票 47,957 199 – 48,156 其他 5 383 130 518 -债权型投资 国债 364 804 – 1,168 政府机构债券 1,234 4,079 – 5,313 企业债券 2,670 83,975 45 86,690 其他 98 15,266 – 15,364 独立账户资产 9 – – 9 合计 535,700 632,427 322,500 1,490,627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445) – – (5,445) 独立账户负债 (9) – – (9) 合计 (5,454) – – (5,45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0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变动情况。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资产合计 期初余额 143,905 150,010 9 – 293,924 购买 16,498 9,823 – 130 26,451 转入至第三层级 – – 36 – 36 转出第三层级 – (6) – – (6)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950 2,376 – – 3,326 出售或行权 – (1,231) – – (1,231) 期末余额 161,353 160,972 45 130 322,500 10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7,476 – – 97,476 股票 278,255 22,994 – 301,249 优先股 – – 53,778 53,778 理财产品 – 13,013 – 13,013 其他 11,038 41,401 96,232 148,671 -债权型投资 国债 5,838 43,418 – 49,256 政府机构债券 25,297 143,716 – 169,013 企业债券 2,408 133,617 – 136,025 次级债券 6,244 75,551 – 81,795 其他 – 816 143,905 144,7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 16,751 104 – 16,855 股票 48,322 524 – 48,846 其他 41 221 – 262 -债权型投资 国债 331 1,302 – 1,633 政府机构债券 968 3,450 – 4,418 企业债券 2,952 83,837 9 86,798 其他 – 2,752 – 2,752 独立账户资产 10 – – 10 合计 495,931 566,716 293,924 1,356,57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732) – – (3,732) 独立账户负债 (10) – – (10) 合计 (3,742) – – (3,74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0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变动情况。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衍生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债权型投资 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期初余额 105,650 128,899 16 428 234,993 购买 11,152 650 – – 11,802 计入损益的影响 – – – (121) (12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546 3,964 – – 4,510 出售或行权 – (1,050) – (307) (1,357) 到期 (357) – – – (357) 期末余额 116,991 132,463 16 – 249,470 对于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 人民币13,064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2,964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 额为人民币32,683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3,150百万元),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股权型投资 的金额为人民币5,361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股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16,695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870百万元)。 1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于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 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但其公允价值对这些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变动无重大敏感性。 重大不可 公允价值与 公允价值 估值方法 观察参数 范围 不可观察参数的关系 股权型投资 2021年6月30日: 25,368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2021年6月30日:15%-35% 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关系 2020年12月31日: 28,162 2020年12月31日:12%-35% 2021年6月30日: 44,214 净资产法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 36,697 2021年6月30日: 91,262 现金流折现法 贴现率 2021年6月30日:3.80%-6.50% 公允价值与贴现率成反比关系 2020年12月31日: 84,212 2020年12月31日:3.80%-6.07% 债权型投资 2021年6月30日: 161,353 现金流折现法 贴现率 2021年6月30日:3.88%-9.98% 公允价值与贴现率成反比关系 2020年12月31日: 143,905 2020年12月31日:3.88%-9.82% 七、 主要税项 1. 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办法。 2. 增值税 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本公司一年期及其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和其他年金保 险,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免征增值税。此外,本集团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收 入(一年期以下)、贷款业务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入等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1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信息 1. 经营分部 (1) 寿险业务 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 健康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单。 (3) 意外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4)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十二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和成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相关收 益,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以及本集团不可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2.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汇兑损益按该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比例分摊到各分 部。业务及管理费按各相应经营分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分摊到各分部。营业外收支归入到其他业务分部。 3.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除应收保费、应收分保准备金、保户质押贷款、长期股权投资、独立账户资产、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赔付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独立账户负债以及长期借款等直接认定到各分部 外,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该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等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 4. 除分部报告中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超过99%来自于中 国境内(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业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11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信息(续)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 寿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461,928 65,159 8,599 18,449 (1,534) 552,601 已赚保费 356,304 58,085 8,253 – – 422,642 保险业务收入 356,897 76,372 9,030 – – 442,299 减:分出保费 (593) (2,915) (39) – – (3,547)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5,372) (738) – – (16,110) 投资收益 107,851 7,217 355 11,793 – 127,21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7,683 – 7,683 其他收益 – – – 130 – 13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718) (181) (9) 899 – (2,009) 汇兑损益 (62) (4) – 306 – 240 其他业务收入 553 42 – 5,298 (1,534) 4,359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 1,534 (1,534) – 资产处置损益 – – – 23 – 23 二、营业支出 (435,323) (59,102) (7,709) (5,697) 1,534 (506,297) 退保金 (21,634) (803) (10) – – (22,447) 赔付支出 (44,330) (25,584) (3,701) – – (73,615) 减:摊回赔付支出 201 2,540 12 – – 2,75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96,066) (19,610) (133) – – (315,809)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92 485 1 – – 578 保单红利支出 (15,405) (78) – – – (15,483) 税金及附加 (514) (106) (11) (119) – (75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8,311) (10,612) (2,459) (729) – (42,111) 业务及管理费 (11,715) (4,562) (1,331) (1,567) – (19,175) 减:摊回分保费用 25 134 21 – – 180 其他业务成本 (10,551) (429) (74) (3,282) 1,534 (12,802) 其中:分部间交易 (1,433) (96) (5) – 1,534 – 资产减值损失 (7,115) (477) (24) – – (7,616) 三、营业利润 26,605 6,057 890 12,752 – 46,304 加:营业外收入 – – – 31 – 31 减:营业外支出 – – – (232) – (232) 四、利润总额 26,605 6,057 890 12,551 – 46,103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 1,570 569 178 344 – 2,66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1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信息(续) 2021年6月30日 项目 寿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 62,335 4,153 205 15,347 – 82,0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0,887 7,389 365 53,150 – 171,7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05 240 12 5,501 – 9,358 应收利息 44,646 2,975 147 888 – 48,656 应收保费 24,335 25,558 673 – – 50,566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511 93 – – 604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219 24 – – 243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662 – – – – 662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4,110 – – – 4,110 贷款 619,540 33,525 1,333 21,085 – 675,483 定期存款 484,000 32,249 1,595 37,039 – 554,8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16,340 81,046 4,008 38,039 – 1,339,43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61,060 84,025 4,156 1,692 – 1,350,933 长期股权投资 – – – 253,903 – 253,903 存出资本保证金 5,284 352 17 680 – 6,333 独立账户资产 9 – – – – 9 可分配资产合计 3,832,703 276,352 12,628 427,324 – 4,549,007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 103,786 合计 4,652,793 二、负债 短期借款 – – – 1,572 – 1,5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5,445 – 5,44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3,974 10,259 507 5,145 – 169,885 应付赔付款 53,931 3,597 270 – – 57,798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87,474 17,067 – – – 304,54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25,549 5,343 – – 30,892 未决赔款准备金 – 19,901 4,578 – – 24,479 寿险责任准备金 3,063,725 – 1,047 – – 3,064,77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185,099 – – – 185,099 长期借款 – – – 17,662 – 17,662 独立账户负债 9 – – – – 9 其他可分配负债 33,787 2,257 108 – – 36,152 可分配负债合计 3,592,900 263,729 11,853 29,824 – 3,898,306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 275,824 合计 4,174,130 1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信息(续)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项目 寿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434,377 60,346 7,946 12,083 (1,017) 513,735 已赚保费 345,591 54,693 7,652 – – 407,936 保险业务收入 346,137 72,264 8,966 – – 427,367 减:分出保费 (546) (2,489) (78) – – (3,11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5,082) (1,236) – – (16,318) 投资收益 84,984 5,414 283 7,078 – 97,7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4,690 – 4,690 其他收益 – – – 78 – 7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196 203 11 345 – 3,755 汇兑损益 103 7 – (135) – (25) 其他业务收入 503 29 – 4,713 (1,017) 4,228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 1,017 (1,017) – 资产处置损益 – – – 4 – 4 二、营业支出 (412,527) (52,958) (7,834) (5,784) 1,017 (478,086) 退保金 (17,224) (425) (6) – – (17,655) 赔付支出 (43,589) (20,263) (3,545) – – (67,397) 减:摊回赔付支出 129 1,534 21 – – 1,684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68,302) (20,389) (194) – – (288,88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98 193 12 – – 303 保单红利支出 (14,433) (74) – – – (14,507) 税金及附加 (429) (89) (10) (110) – (63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3,763) (8,799) (2,733) (1,223) – (56,518) 业务及管理费 (11,265) (4,168) (1,316) (1,308) – (18,057) 减:摊回分保费用 31 150 26 – – 207 其他业务成本 (9,405) (350) (74) (2,436) 1,017 (11,248) 其中:分部间交易 (953) (61) (3) – 1,017 – 资产减值损失 (4,375) (278) (15) (707) – (5,375) 三、营业利润 21,850 7,388 112 6,299 – 35,649 加:营业外收入 – – – 66 – 66 减:营业外支出 – – – (151) – (151) 四、利润总额 21,850 7,388 112 6,214 – 35,564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 1,539 528 180 292 – 2,53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1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信息(续)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寿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 47,458 3,074 156 6,917 – 57,6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9,281 7,726 391 34,166 – 161,5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513 357 18 2,059 – 7,947 应收利息 41,673 2,699 137 638 – 45,147 应收保费 9,506 10,665 559 – – 20,730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430 93 – – 523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186 23 – – 209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570 – – – – 57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3,658 – – – 3,658 贷款 604,867 32,636 1,346 19,686 – 658,535 定期存款 488,633 31,650 1,603 23,781 – 545,6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11,511 71,996 3,646 28,450 – 1,215,60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12,781 72,078 3,650 860 – 1,189,369 长期股权投资 – – – 239,584 – 239,584 存出资本保证金 5,293 343 17 680 – 6,333 独立账户资产 10 – – – – 10 可分配资产合计 3,547,096 237,498 11,639 356,821 – 4,153,054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 99,356 合计 4,252,410 二、负债 短期借款 – – – 1,641 – 1,6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3,732 – 3,7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9,156 7,070 358 5,665 – 122,249 应付赔付款 50,905 3,863 263 – – 55,031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71,747 16,455 – – – 288,20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0,097 4,604 – – 14,701 未决赔款准备金 – 17,441 4,550 – – 21,991 寿险责任准备金 2,767,642 – 942 – – 2,768,58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167,949 – – – 167,949 长期借款 – – – 17,915 – 17,915 独立账户负债 10 – – – – 10 其他可分配负债 33,763 2,150 107 – – 36,020 可分配负债合计 3,233,223 225,025 10,824 28,953 – 3,498,025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 297,454 合计 3,795,479 1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 中国北京 金融 人民币4,000百万元 直接持股60% 60%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北京 金融 人民币3,400百万元 直接持股70.74% 74.27%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3.53%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 中国香港 金融 不适用注1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50% 50%注3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 投资咨询 人民币1,991百万元 直接持股100% 100% (以下简称“苏州养生子公司”) 国寿基金子公司 中国上海 金融 人民币1,288百万元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85.03% 85.03% 金梧桐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 100% (以下简称“金梧桐子公司”) 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 英属泽西岛 投资 不适用注1 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金融 人民币200百万元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48%, 100% 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52%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投资 人民币6,800百万元 直接持股100% 100% (以下简称“瑞崇子公司”) 新华奥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100% 100% (New Aldgate Limited, 以下简称“新华奥子公司”) 恒悦富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100% 100% (Glorious Fortune Forever Limited,以下简称 “恒悦富子公司”) CL Hotel Investor, L.P. 美国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100% 100% Golden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100% 100% Sunny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 100% Fortune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100% 100% 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 英属开曼群岛 投资 不适用 注1 通过Golden Bamboo Limited、 100% Sunny Bamboo Limited、 Fortune Bamboo Limited间接持股100% 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健康管理 人民币1,530百万元 直接持股100% 100% (以下简称“国寿健康子公司”) 国寿富兰克林(深圳)股权投资 中国深圳 投资 美元2百万元 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 中国浙江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89.997% 89.997%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扬果晟子公司”) 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1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Wisdom Forever Limited 英属开曼群岛 投资 不适用 注1 通过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100% Partnership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 间接持股1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 中国浙江 投资 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 99.9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公司”) 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99.98% 99.98% (有限合伙) 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99.98% 99.98% (有限合伙)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99.98% 99.98% (以下简称“上海丸晟子公司”) 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 中国辽宁 投资 人民币484百万元 通过远墅圆品子公司、 100% (以下简称“希望大厦子公司”) 远墅圆玖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芜湖远翔天复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安徽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99.98% 99.98%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远翔天复子公司”) 芜湖远翔天益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安徽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99.98% 99.98%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远翔天益子公司”) 西安盛颐京胜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陕西 投资 人民币1,131百万元 通过远翔天复子公司、 100% (以下简称“盛颐京胜子公司”) 远翔天益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CBRE Global Investors U.S. 美国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99.99% 99.99% Investments I, LLC (以下简称“CG Investments”) 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 中国天津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99.95% 99.95%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寿广德子公司”) 北京国寿养老产业投资基金 中国北京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99.90% 99.90%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 中国天津 投资 不适用注2 直接持股99.99% 99.99%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子公司”) 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 中国天津 投资 不适用注2 通过启航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99.98% 99.9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寿星湾子公司”)注4 注1: 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2: 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3: 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注4: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国寿星湾子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 11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 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 持有份额比例 国寿资产-源流1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投资管理 人民币58,930百万元 直接持有64.77%;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 间接持有0.14% 国寿投资-东航集团股权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11,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100.00% 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10,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100.00% 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10,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100.00% 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革项目 投资管理 人民币10,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99.99%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建信信托国寿国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10,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99.99% 光大惠盈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10,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89.00% 交银国信国寿陕煤债转股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10,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74.50%;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 间接持有0.50% 重庆信托国融四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9,997百万元 直接持有85.00% 交银国信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9,985百万元 直接持有91.94% 上信-宁波五路四桥PPP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9,051百万元 直接持有88.02% 中国人寿-兖州煤业债权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9,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100.00% 中航信托天启[2020]372号东航权益工具 投资管理 人民币9,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99.99%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昆仑信托-中国中冶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8,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86.25% 江苏信托-信保盛144号(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8,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84.00% 中国人寿-华能国际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7,900百万元 直接持有88.61% 中信精诚天津港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6,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100.00% 国寿投资-中远海运债权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6,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71.67% 光大惠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5,800百万元 直接持有72.41% 中国人寿-天津地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5,750百万元 直接持有93.91% 昆仑信托天津城投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5,001百万元 直接持有99.99% 国寿投资-中远海运债权投资计划(二期) 投资管理 人民币5,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100.00% 昆仑信托冀中能源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5,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99.98% 交银国信国寿投资-中国有色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5,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99.98% 百瑞恒益8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国新) 投资管理 人民币5,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90.00% 五矿信托-幸福13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5,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90.00% 3.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1港币=0.8321人民币 1港币=0.8416人民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1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2 1 存款 52,185 36,232 结算备付金 29,853 21,372 合计 82,040 57,605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 金、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风险准备专户存款共计人民币264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980百万元)。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3,50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5,539百万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168 1,633 政府机构债券 5,313 4,418 企业债券 86,690 86,798 其他注 15,364 2,752 小计 108,535 95,601 股权型投资 基金 14,582 16,855 股票 48,156 48,846 其他 518 262 小计 63,256 65,963 合计 171,791 161,564 注: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同业存单等。 1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1年 2020年 到期期限 6月30日 12月31日 30天以内(含30天) 8,658 7,947 90天以上 700 – 合计 9,358 7,947 4. 应收利息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收存款利息 12,284 12,570 应收国债利息 3,535 2,889 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 10,190 12,071 应收企业债券利息 10,415 7,966 应收次级债券利息 4,526 2,792 其他 7,706 6,859 合计 48,656 45,14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2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应收保费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寿险 24,338 9,484 短期险 22,391 8,890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3,808 2,345 一年期以上意外险 38 20 合计 50,575 20,739 减:坏账准备 (9) (9) 净值 50,566 20,730 2021年 2020年 账龄 6月30日 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48,013 19,487 3个月至1年(含1年) 1,811 971 1年以上 751 281 合计 50,575 20,739 减:坏账准备 (9) (9) 净值 50,566 20,730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保费。本集团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 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保费,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6.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为人民币678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135百万元),其中应收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317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10百万元)。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应付分保账款为人民币1,04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6百万元),其中应付中国再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52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401百万元)。 1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其他应收款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暂借及垫付款 6,053 5,866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3,712 53 预缴税款 3,647 2,257 应收关联公司款(附注十二、5(2)) 1,534 722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 810 1,559 押金及保证金 426 355 预付工程款 150 187 其他 4,646 4,510 合计 20,978 15,509 减:坏账准备 (533) (521) 净值 20,445 14,988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核销情况。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18,393 12,906 1年至2年(含2年) 958 1,198 2年至3年(含3年) 416 670 3年以上 1,211 735 合计 20,978 15,509 减:坏账准备 (533) (521) 净值 20,445 14,988 (2)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2020年 2021年 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月30日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53 12,402 (8,743) 3,71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2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贷款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保户质押贷款(1) 221,610 200,730 其他贷款(2) 456,316 460,248 合计 677,926 660,978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43) (2,443) 净值 675,483 658,535 公允价值 685,127 667,545 (1)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2020年12月31日:同),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2) 其他贷款 2021年 2020年 到期期限 6月30日 12月31日 5年以内(含5年) 320,197 317,757 5年至10年(含10年) 114,898 114,885 10年以上 21,221 27,606 合计 456,316 460,248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43) (2,443) 净值 453,873 457,805 其他贷款主要是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贷款的公允价值主要归属于公允 价值第三层级。 1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定期存款 2021年 2020年 到期期限 6月30日 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 23,564 23,357 3个月至1年(含1年) 99,431 39,722 1年至2年(含2年) 155,753 111,661 2年至3年(含3年) 194,895 178,287 3年至4年(含4年) 76,500 152,800 4年至5年(含5年) 4,740 38,100 5年以上 – 1,740 合计 554,883 545,667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 款,以及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入的境内存款合计人民币2,57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750百万元)。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 55,694 49,256 政府机构债券 189,376 169,013 企业债券 188,447 136,025 次级债券 91,239 81,795 其他 注 163,406 144,721 小计 688,162 580,810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2,605 97,476 股票 287,565 301,249 优先股 53,471 53,778 理财产品 13,089 13,013 其他 注 183,935 148,671 小计 630,665 614,187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注 20,606 20,606 合计 1,339,433 1,215,603 注: 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型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计划及永续债等。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2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21年6月30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668,706 571,484 20,606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20,060 74,678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3) (604) (15,497) – 公允价值 688,162 630,665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566,588 544,656 20,606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4,826 81,541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3) (604) (12,010) – 公允价值 580,810 614,187 不适用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1年6月30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330,760 347,018 政府机构债券 714,340 739,383 企业债券 214,576 223,002 次级债券 91,257 94,753 合计 1,350,933 1,404,156 2020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65,198 275,770 政府机构债券 617,515 631,203 企业债券 201,988 209,873 次级债券 104,668 108,694 合计 1,189,369 1,225,540 1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层级。 2021年6月30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 68,654 278,364 347,018 政府机构债券 3,500 735,883 739,383 企业债务 9,876 213,126 223,002 次级债券 – 94,753 94,753 合计 82,030 1,322,126 1,404,156 2020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 37,134 238,636 275,770 政府机构债券 71,715 559,488 631,203 企业债务 4,433 205,440 209,873 次级债券 12,332 96,362 108,694 合计 125,614 1,099,926 1,225,540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四、32(3)。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0百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2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合营企业 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以下简称“Joy City”) 5,956 5,779 Mapleleaf Century Limited(以下简称“MCL”) 4,724 4,736 其他注1 44,235 40,914 小计 54,915 51,429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83,988 79,974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 11,704 11,28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 10,790 10,620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 1,652 1,612 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21,371 20,67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 22,526 22,433 其他注1 46,957 41,555 小计 198,988 188,155 合计 253,903 239,584 注1: 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1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期增减变动 按权益法 宣告 2020年 新增或 调整的 分派的 其他 计提 2021年 持股 期末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月31日 减少投资 净损益 股利 权益变动 减值准备 6月30日 比例 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Joy City 权益法 6,281 5,779 – 158 – 19 – 5,956 66.67% – MCL 权益法 7,656 4,736 – (321) – 309 – 4,724 75.00% – 其他 权益法 47,112 40,914 4,325 (327) (679) 2 – 44,235 – 小计 61,049 51,429 4,325 (490) (679) 330 – 54,915 –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注2 权益法 45,176 79,974 – 4,356 (662) 320 – 83,988 43.686% – 远洋集团 注3 权益法 11,245 11,285 – 101 (168) 486 – 11,704 29.59% (3,217) 财产险公司 权益法 6,000 10,620 – 660 – (490) – 10,790 40.00% – 中粮期货 权益法 1,339 1,612 – 55 (15) – – 1,652 35.00% –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权益法 20,000 20,676 – 683 – 12 – 21,371 43.86% – 中国联通注4 权益法 21,801 22,433 – 414 (213) (108) – 22,526 10.29% – 其他 权益法 46,337 41,555 3,944 1,904 (153) (293) – 46,957 – 小计 151,898 188,155 3,944 8,173 (1,211) (73) – 198,988 (3,217) 合计 212,947 239,584 8,269 7,683 (1,890) 257 – 253,903 (3,217) 注2: 于2021年6月30日,广发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77元。本公司应收总计人民币662百万元的 现金股利。 注3: 于2021年5月21日,远洋集团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0.09港元。本公司收到折合人民币168百万元的现金股 利。 注4: 于2021年5月11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669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213百万元的 现金股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2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联营企业远洋集团在香港上市。远洋集团于2021年6月30日的股价为每股港币1.7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 已对远洋集团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217百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对该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使用未来现金 流量折现法评估后的该项投资于2021年上半年无需进一步计提减值损失,评估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包括开发物业的 售价及投资性物业的租赁价格和所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以10%作为开发物业和投资性物业现金流的折现率(2020年12月31 日:开发物业和投资性物业10%)。 中国联通于2021年6月30日的股价为每股人民币4.32元。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企业类型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合营企业 Joy City 合伙企业 英属开曼群岛 物业投资 MCL 有限责任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物业投资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广州 银行 远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中国北京 房地产 财产险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保险 中粮期货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武汉 管道运输 中国联通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电信 1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1年6月30日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财产险 川气东送 Joy City MCL 广发银行 远洋集团 公司 中粮期货 管道公司 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 10,375 24,483 3,185,689 266,599 117,796 25,711 36,190 572,431 负债合计 85 13,172 2,958,283 195,558 90,818 22,542 730 237,685 权益合计 10,290 11,311 227,406 71,041 26,978 3,169 35,460 334,746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 股东权益合计 10,290 11,311 182,415 53,843 26,978 3,161 35,460 148,513 调整合计注5 (1,356) (5,012) 2,544 (6,685) – – 416 16,746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 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 8,934 6,299 184,959 47,158 26,978 3,161 35,876 165,259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 66.67% 75.00% 43.686% 29.59% 40.00% 35.00% 43.86% 10.29%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 5,956 4,724 83,988 14,921 10,790 1,652 21,371 22,526 减值准备 – – – (3,217) – – –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5,956 4,724 83,988 11,704 10,790 1,652 21,371 22,526 收入合计 77 455 37,010 22,419 40,036 4,297 2,899 166,040 净利润 77 147 10,025 1,926 1,596 157 1,583 9,172 其他综合收益 3 334 748 (261) (727) (1) – 233 综合收益合计 80 481 10,773 1,665 869 156 1,583 9,40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3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0年12月31日和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财产险 川气东送 Joy City MCL 广发银行 远洋集团 公司 中粮期货 管道公司 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 10,306 24,196 3,027,972 263,528 106,930 20,567 34,933 582,475 负债合计 85 13,342 2,809,822 193,806 80,379 17,512 1,068 251,001 权益合计 10,221 10,854 218,150 69,722 26,551 3,055 33,865 331,474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 股东权益合计 10,221 10,854 173,159 52,273 26,551 3,048 33,865 147,709 调整合计注5 (1,552) (4,540) 2,612 (6,528) – – 427 16,981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 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 8,669 6,314 175,771 45,745 26,551 3,048 34,292 164,690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 66.67% 75.00% 43.686% 29.59% 40.00% 35.00% 43.86% 10.29%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 5,779 4,736 79,974 14,502 10,620 1,612 20,676 22,433 减值准备 – – – (3,217) – – –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5,779 4,736 79,974 11,285 10,620 1,612 20,676 22,433 收入合计 4 424 40,907 21,081 38,294 651 2,370 150,937 净利润 (1) (73) 6,486 1,979 1,895 113 1,292 7,578 其他综合收益 (31) (140) 123 (352) 308 2 – (910) 综合收益合计 (32) (213) 6,609 1,627 2,203 115 1,292 6,668 注5: 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合营 企业与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22,16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64百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在附注十四、1 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中。 13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存出资本保证金 2021年 2020年 存放形式 存期 6月30日 12月31日 本公司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3,253 3,253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1,300 1,30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500 500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300 3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300 300 小计 5,653 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380 380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180 18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120 120 小计 680 680 合计 6,333 6,33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3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 原价 2020年12月31日 15,385 本期增加 148 本期减少 (780) 2021年6月30日 14,753 累计折旧 2020年12月31日 (1,168) 本期计提 (243) 本期减少 25 2021年6月30日 (1,386) 净额 2021年6月30日 13,367 2020年12月31日 14,217 公允价值 2021年6月30日 16,476 2020年12月31日 17,285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997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044百 万元)。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 均成交价格为基础,考虑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整系 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在市场比较法下,上述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上升(下降)。 15. 在建工程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本期未发生减值(2020年12月31日:无)。 13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及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2020年12月31日 50,428 8,091 1,352 59,871 本期增加 本期购置 583 230 3 816 在建工程转入 1,350 – – 1,350 其他增加 780 20 – 800 本期减少 转让和出售 (3) (15) (4) (22) 清理报废 (53) (149) (6) (208) 其他减少 (192) – – (192) 2021年6月30日 52,893 8,177 1,345 62,415 累计折旧 2020年12月31日 (13,085) (5,433) (891) (19,409) 本期计提 (882) (378) (81) (1,341) 其他增加 (25) – – (25) 本期减少 86 155 10 251 2021年6月30日 (13,906) (5,656) (962) (20,524) 减值准备 2020年12月31日 (24) – – (24) 2021年6月30日 (24) – – (24) 净额 2021年6月30日 38,963 2,521 383 41,867 2020年12月31日 37,319 2,658 461 40,438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1,341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 币1,236百万元),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人民币1,350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383百 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20年12月31日:同)。于 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5,908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159百 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3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价 2020年12月31日 5,430 2 5,432 本期增加 479 1 480 本期减少 (355) (1) (356) 2021年6月30日 5,554 2 5,556 累计折旧 2020年12月31日 (2,355) (1) (2,356) 本期计提 (708) (1) (709) 本期减少 302 1 303 2021年6月30日 (2,761) (1) (2,762) 减值准备 2020年12月31日 – – – 2021年6月30日 – – – 净额 2021年6月30日 2,793 1 2,794 2020年12月31日 3,075 1 3,076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无重大转租使用权资产产生的收益,无重大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截至 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重大)。 13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无形资产 2020年 2021年 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月30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 10,448 3 (5) 10,446 其他 1,047 36 – 1,083 原价合计 11,495 39 (5) 11,529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2,392) (125) 2 (2,515) 其他 (768) (45) – (813) 累计摊销合计 (3,160) (170) 2 (3,328)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8,056 (122) (3) 7,931 其他 279 (9) – 270 账面净值合计 8,335 (131) (3) 8,201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 – –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056 7,931 其他 279 270 账面价值合计 8,335 8,20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170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61百 万元)。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和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20年12月31日:无重大)。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3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412 17,1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553) (32,373)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20 87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14,261) (15,28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 5,582 22,328 4,712 18,849 保险合同准备金及应付保单红利 10,443 41,771 9,576 38,305 应付工资 2,182 8,726 2,591 10,364 政府补助 19 77 20 79 内部交易抵销 7 29 11 44 其他 179 716 264 1,054 合计 18,412 73,647 17,174 68,695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 6,658 6,292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 11,754 10,882 18,412 17,174 13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3)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递延 应纳税 递延 应纳税 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2,855 11,421 2,742 10,96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23,684 94,738 23,604 94,416 保险合同准备金 5,242 20,969 5,242 20,969 其他 772 3,084 785 3,140 合计 32,553 130,212 32,373 129,492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 3,461 4,266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 29,092 28,107 32,553 32,373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3,34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300百万元)。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人民币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百万元)。 20. 其他资产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垫缴保费 3,574 3,522 长期待摊费用(1) 865 1,062 其他 1,214 1,164 合计 5,653 5,748 (1) 长期待摊费用 2020年 2021年 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6月30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977 22 (193) (10) 796 其他 85 3 (5) (14) 69 合计 1,062 25 (198) (24) 86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3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短期借款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保证借款 972 1,015 信用借款 600 626 合计 1,572 1,641 2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 120,261 97,974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 49,624 24,275 合计 169,885 122,249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3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9,849百万元(2020年12月 31日:人民币122,101百万元),30日以上9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百万元),90 日以上的账面价值为零(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百万元)。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8,204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13,454百万元)。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 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 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8,529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56,062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 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14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 2020年 2021年 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月30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621 7,913 (9,699) 7,835 职工福利费 29 256 (271) 14 股票增值权注 493 – (83) 410 社会保险费 40 566 (559) 47 其中:医疗保险费 32 536 (530) 38 工伤保险费 5 13 (13) 5 生育保险费 3 17 (16) 4 住房公积金 41 688 (677) 5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55 228 (236) 247 设定提存计划 1,309 1,353 (1,300) 1,362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 205 949 (920) 234 失业保险费 18 33 (32) 19 企业年金缴费 1,086 371 (348) 1,109 其他 23 90 (92) 21 合计 11,811 11,094 (12,917) 9,988 注: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和2006年8月21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4.05百万单位和53.22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 分别为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前5个交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港币5.33元和港币6.83元。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为股票增值权待 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收到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H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币。 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H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 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效 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 于2021年6月30日,尚有55.01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并且可行权(2020年12月31日:同)。于2021年6月30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为人 民币397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480百万元)。 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24%至30%,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5%,无风险利 率-0.01%至0.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83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 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289百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括人民币397百万元未行权部 分和人民币13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20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480百万元和人民币13百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 费用(2020年12月31日: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4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 应交税费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增值税 518 458 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325 212 企业所得税 215 191 其他 185 219 合计 1,243 1,080 25. 应付赔付款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付赔付支出 56,590 53,897 应付退保金 365 363 其他 843 771 合计 57,798 55,031 26. 应付保单红利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应付保单红利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2020年12 月31日:同)。 14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其他应付款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暂收客户款 6,756 6,082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2,188 2,594 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985 923 代理人暂存款 860 740 应付关联公司(附注十二、5(2)) 484 575 押金 456 403 保险保障基金 544 384 应付投资款 57 20 其他 3,967 4,254 合计 16,297 15,975 于2021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3,084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500百万元),主要是应付 工程及设备款和暂收客户款等款项。 28.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021年 2020年 到期期限 6月30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3,323 3,428 1年至3年(含3年) 2,971 2,536 3年至5年(含5年) 2,867 2,894 5年以上 295,380 279,344 合计 304,541 288,202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88,822百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76,511百 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方法确定,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 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集团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且不承担重大保险风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4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 保险合同准备金 2020年 本期 本期减少额 2021年 12月31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注 6月30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4,701 30,892 – – (14,701) 30,892 未决赔款准备金 21,991 24,479 (21,991) – – 24,479 寿险责任准备金 2,768,584 350,166 (44,341) (21,644) 12,007 3,064,77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67,949 21,082 (4,411) (803) 1,282 185,099 合计 2,973,225 426,619 (70,743) (22,447) (1,412) 3,305,242 注: 如附注五所述,其他中包括精算假设变更对准备金的影响人民币13,288百万元,其中增加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1,992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 金人民币1,296百万元。 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的预计合同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下(含1年) 1年以上 1年以下(含1年) 1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0,892 – 14,701 – 未决赔款准备金 24,479 – 21,991 – 寿险责任准备金 73,932 2,990,840 69,538 2,699,04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230 178,869 6,440 161,509 合计 135,533 3,169,709 112,670 2,860,555 本集团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3,328 4,225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20,627 17,288 理赔费用准备金 524 478 合计 24,479 21,991 14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0. 长期借款 2021年 2020年 到期日 年利率 6月30日 12月31日 保证借款 2022年3月9日 EURIBOR上浮3.00%注1 845 883 保证借款 2023年9月8日 3.10% 2,536 2,648 信用借款 2024年6月25日 3.08% 2,458 2,444 信用借款 2024年9月16日 3.30% 5,556 5,611 信用借款 2024年9月27日 USD LIBOR上浮1.00%注2 6,267 6,329 合计 17,662 17,915 注1: 当EURIBOR为负数时利率为3.00%。 注2: 当USD LIBOR为负数时利率为1.00%。 31. 应付债券 截至2021年6月30日,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账面总金额为人民币34,993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4,992百万 元),公允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35,69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5,602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按面值 列示明细如下: 2021年 2020年 起息日 到期日 票面年利率 6月30日 12月31日 2019年3月22日 2029年3月22日 4.28% 35,000 35,000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 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19年3月22日发行完 毕。本期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8%。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 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28%。 应付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请参见附注四、7(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4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其他负债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 55,010 42,654 应付保户利息 16,942 16,139 存入保证金 1,641 1,811 应付债券利息 415 1,170 递延收益(1) 97 99 其他 6,111 6,162 合计 80,216 68,035 (1) 递延收益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融大街中国人寿广场注 77 79 其他 20 20 合计 97 99 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2百万元。 14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3. 资产减值准备 2020年 本期减少 2021年 12月31日 本期增加 转回 转销 6月30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21 12 – – 533 贷款减值准备 2,443 – – – 2,4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 12,614 7,604 – (4,117) 16,10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 – – – 2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217 – – – 3,217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20 – – (20) – 应收保费减值准备 9 – – – 9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 – – – 1 合计 18,849 7,616 – (4,137) 22,328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合计 2020年12月31日 604 12,010 – 12,614 本期计提 – 7,604 – 7,604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7,604 – 7,604 本期减少 – (4,117) – (4,117)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 – – 2021年6月30日 604 15,497 – 16,101 2019年12月31日 1,020 2,363 – 3,383 本期计提 – 4,668 – 4,668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4,668 – 4,668 本期减少 (1,020) (343) – (1,363)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 – – 2020年6月30日 – 6,688 – 6,6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4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股本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0,824 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441 7,441 合计 28,265 28,265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35. 资本公积 2020年 2021年 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月30日 股本溢价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 9,609 – – 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6,310 – – 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17,942 – – 17,942 其他 93 394 – 487 合计 53,954 394 – 54,348 2019年 2020年 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月30日 股本溢价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 9,609 – – 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6,310 – – 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17,942 – – 17,942 其他 1,148 176 – 1,324 合计 55,009 176 – 55,185 14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20年 2021年 12月31日 本期提取 本期减少 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37) 45,525 – – 45,525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37) 40,502 5,009 – 45,511 小计 86,027 5,009 – 91,036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37) 43,047 24 – 43,071 合计 129,074 5,033 – 134,107 2019年 2020年 12月31日 本期提取 本期减少 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37) 40,516 – – 40,516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37) 34,645 5,857 – 40,502 小计 75,161 5,857 – 81,018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37) 37,888 79 – 37,967 合计 113,049 5,936 – 118,98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4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未分配利润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2020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 170,48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3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857) 10.00%注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79)注2 派发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收益 (201)注3 不适用 派发普通股股利 (20,633) 35.23%注1 2020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 174,252 2021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 183,89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7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009) 10.00%注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4)注2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8) 派发普通股股利 (18,089) 36.11%注1 2021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 201,681 注1: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2021年6月30日股东大 会批准,按2020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5,009百万元(2020年度:按2019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 5,857百万元),并以每股人民币0.64元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8,089百万元(2020年度:以每股人民币0.73元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20,633 百万元)。 注2: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4百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79百万元)。 注3: 本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按面值发行美元1,280百万元之核心二级资本证券,并于2015年7月6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该等证券面值指定为美元 200,000元及超出该金额的部分以美元1,000元为完整倍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计为美元1,274百万元,折合为人民币7,791百万元。本 次发行的证券期限为60年,可展期;每年分派两次,在第五年末及其后任何分派付款日本公司具有赎回权;前五个计息年度的初始分派率为4.00%,倘若本 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第五年末和此后每五年将依据可比美国国债收益率加上2.294%的利差重置分派率。本公司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收益的计提 及分派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批准。本公司在第五年末已行使赎回权。 于2021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73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732 百万元)。 1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如下: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资产管理子公司 4,871 4,660 养老保险子公司 1,425 1,341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295 293 国寿基金子公司 317 292 国扬果晟子公司 300 289 其他 6 5 合计 7,214 6,880 本公司未承担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年度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金额。 39. 投资收益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 9,617 6,7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54,172 36,021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26,283 20,876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 7,683 4,69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6 37 银行存款类利息 13,050 13,026 贷款利息 16,240 15,790 衍生金融工具 – 3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55 244 合计 127,216 97,759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71,659 62,653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5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债权型投资 295 (604) 股权型投资 (2,502) 4,702 股票增值权 83 2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15 (204) 衍生金融工具 – (428) 合计 (2,009) 3,755 41. 其他业务收入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附注十二、5(1)) 731 1,203 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 526 690 投资管理服务费 763 647 租赁收入 506 396 保单代理费-集团公司(附注十二、5(1)) 276 281 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 124 122 其他 1,433 889 合计 4,359 4,228 42. 退保金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寿险 21,634 17,224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803 425 一年期以上意外险 10 6 合计 22,447 17,655 15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赔付支出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赔款支出 24,863 20,924 满期及年金给付 37,674 38,195 死伤医疗给付 11,078 8,278 合计 73,615 67,397 44.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集团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的明细如下: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决赔款准备金 2,488 3,603 寿险责任准备金 296,171 268,411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7,150 16,871 合计 315,809 288,885 本集团提取/(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897) 138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3,339 3,412 理赔费用准备金 46 53 合计 2,488 3,60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5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5.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34 20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92 98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52 185 合计 578 303 46. 税金及附加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 255 200 教育费附加 184 145 其他 311 293 合计 750 638 15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7. 业务及管理费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职工薪酬 11,094 10,855 其中:工资及奖金 7,913 8,451 社保及其他福利 3,181 2,404 物业及设备支出 3,674 3,556 其中:折旧及摊销 2,418 2,349 水电费 173 149 车船使用费 166 141 修理费 86 83 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 3,069 2,611 其中: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861 803 业务宣传费 712 538 广告费 256 285 业务拓展费 242 155 行政办公支出 679 655 其中:公杂费 397 389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 106 117 招待费 51 39 差旅费 34 20 会议费 27 13 租赁支出 154 105 其中:短期租赁费用 155 105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 其他支出 505 275 其中:研究开发费 30 11 审计费 27 30 合计 19,175 18,057 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中包含与保单代理费收入相匹配的根据精算测算的代理集团保单业务成本人民币251百万元(截至2020年6 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42百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5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8. 其他业务成本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 5,333 5,030 红利生息 1,480 1,5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1,158 660 债券利息支出 744 747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50 58 其他 4,037 3,182 合计 12,802 11,248 49.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7,604 4,668 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 – 707 其他 12 – 合计 7,616 5,375 50. 营业外收入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计入截至2021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 1 1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2 33 2 其他 28 32 28 合计 31 66 31 15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1. 营业外支出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计入截至2021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 8 6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4 4 4 对外捐赠 75 85 75 其他 151 58 151 合计 232 151 232 52. 所得税费用 (1) 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当期所得税 5,503 5,249 递延所得税 (1,131) (747) 合计 4,372 4,502 (2) 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税前利润 46,103 35,564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1,526 8,891 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调整 (412) (464) 非应税收入 (6,778) (4,252) 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 81 27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13 181 其他 (58) 119 所得税费用 4,372 4,50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5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40,975 30,535 减: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当期净利润 – 20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40,975 30,334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8,265 28,265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1.45元 人民币1.07元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1.45元 人民币1.07元 本公司2015年发行的核心二级资本证券的具体条款于附注十、37中予以披露。计算普通股基本每股收益时,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中扣除了归属于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持有者的收益。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 间:同)。 54. 其他综合收益 (1)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 权益法下 外币 权益法下 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 可转损益的 财务报表 不能转损益的 变动损益 保单红利部分 其他综合收益 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 合计 2021年1月1日 72,519 (18,252) 1,402 (989) 182 54,862 本期变动 (1,650) (75) (5) 75 (159) (1,814) 2021年6月30日 70,869 (18,327) 1,397 (914) 23 53,048 2020年1月1日 43,876 (15,283) 756 (24) (162) 29,163 本期变动 889 1,372 37 75 (108) 2,265 2020年6月30日 44,765 (13,911) 793 51 (270) 31,428 15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926 (5,718) 15,208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22,478) 5,620 (16,8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单红利部分 (100) 25 (75)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 (18)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5 – 75 小计 (1,564) (91) (1,655)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7) – (227) 合计 (1,791) (91) (1,882)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803 (2,824) 8,979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10,787) 2,697 (8,0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单红利部分 1,829 (457) 1,372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8 19 3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5 – 75 小计 2,938 (565) 2,373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8) – (108) 合计 2,830 (565) 2,26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5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投资连结产品 (1) 投资连结产品基本情况 本集团的投资连结产品为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通过中介代理渠道销售。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下设四个投资账户:国寿进 取股票投资账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和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上述各账户是依照原中国保监会 《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的有关条款,并经向原中国保监会报批后设 立的。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主 要投资于国内A股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基 金(开放式及封闭式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在中国银保监会规定允许的条件 下,本公司将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较高 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 央行票据、债券型基金、短期融资券、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 申购。 (2)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组合情况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数 单位净资产 单位数 单位净资产 设立时间 百万 人民币元 百万 人民币元 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 2008年5月4日 6 2.3121 6 2.3164 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 2008年5月4日 7 1.4806 7 1.4172 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 2008年5月4日 5 1.1507 5 1.1061 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 2008年5月4日 7 1.7293 7 1.7131 (3)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组合情况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 货币资金 3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 股票 13 12 基金 13 13 债券 10 14 小计 42 43 净资产 42 43 减:归属于本公司的启动资金 (33) (33) 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账户资产 9 10 16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投资连结产品(续) (4) 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管理费计提情况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是本集团根据投资连结产品的保单条款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本集团在每个评估日从投资账 户中收取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每个评估日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金额为: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投资账户资产净值 ×本次评估日距上次评估日天数/365。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根据投资账户类型确定,本集团有权调整年收取比例, 但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2%,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计提投资账户管理费人 民币2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4万元)。 (5) 投资连结产品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 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列示。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按照非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独 立账户负债中列示。归属于投保人的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独立账户资 产中列示。 (6)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采用的估值原则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的估值原则请参见附注四、32(3)。 5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保单代理费收入(附注十二、5(1)) 1,007 1,484 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 526 690 投资管理服务费 763 647 租赁收入 506 396 其他 2,901 1,457 合计 5,703 4,67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6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红利生息 1,480 1,571 业务宣传费 712 538 保险保障基金 861 630 公杂费 397 389 业务拓展费 242 155 广告费 256 285 租赁支出 154 105 水电费 173 149 车船使用费 166 141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 106 117 修理费 86 83 其他 5,891 8,035 合计 10,524 12,198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租赁 690 670 其他 750 704 合计 1,440 1,374 16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项目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41,731 31,062 加:资产减值损失 7,616 5,375 固定资产折旧 1,341 1,236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243 190 使用权资产折旧 709 741 无形资产摊销 170 1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8 21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110 16,318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15,231 288,5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 (18)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9 (3,755) 投资收益 (113,952) (89,229) 汇兑损益 (240) 25 递延所得税 (1,131) (7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增加 (6,958) (6,1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减少)/增加 (2,261) 876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增加 (29,323) (29,368)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减少 (33,148) (32,7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327 182,792 (2)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现金 2 – 存款 51,921 48,168 结算备付金 29,853 32,713 独立账户货币资金 3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81,779 80,889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 (56,629) (53,3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150 27,583 本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 个月期间: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6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8.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 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过渡办法,本公司以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为基础进行评估,认为本集团保险合同 (包括保险混合合同分拆的存款成分和嵌入衍生工具)产生的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相比是重大的,与保险 相关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占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大于90%。在后续年度,本集团的业务没有需要重新评估的重大变 化。因此,本集团活动主要与保险相关联,符合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 远洋集团、中国联通及广发银行等本集团的部分联营企业已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过渡 办法,本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整。 (1) 下表分类列示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下的金融资产组 注1的公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额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1,791 161,564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的金融资产 – – 其他金融资产 -合同条款满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下简称“仅付本息”)的金融资产 2,232,591 1,978,361 -合同条款不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 974,515 929,597 合计 3,378,897 3,069,522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公允价值变动额 公允价值变动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3 8,642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的金融资产 – – 其他金融资产 -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的金融资产 20,067 15,932 -合同条款不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 22,751 8,047 合计 47,921 32,621 注1: 仅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不含保户质押贷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16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8.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续) (2) 对于前述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敞口情况 注2如下: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账面价值注3 账面价值注3 境内 免评级注4 803,913 719,142 AAA 1,356,927 1,207,034 AA+ 5,367 4,197 AA 50 170 AA- 3,000 3,000 小计 2,169,257 1,933,543 境外 A+ 2,427 25 A 2,296 3,654 A- 38 45 BBB+ 98 112 BBB- – 13 无评级 4 24 小计 4,863 3,873 合计 2,174,120 1,937,4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6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8.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续) (3) 对于前述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在报告年末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2021年6月30日 账面价值注3 公允价值 境内 8,417 6,028 境外 4 4 合计 8,421 6,032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注3 公允价值 境内 7,367 4,966 境外 24 4 合计 7,391 4,970 注2: 境内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境内合资格的外部评级机构提供,境外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境外合资格的外部评级机构提供。 注3: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处披露减值准备调整之前的账面余额。 注4: 主要包含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2 – 存款 36,971 29,468 结算备付金 29,720 21,220 合计 66,693 50,688 16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923 1,464 政府机构债券 3,935 2,711 企业债券 65,100 68,564 其他 4,563 1,485 小计 74,521 74,224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978 9,791 股票 33,879 43,121 其他 263 262 小计 44,120 53,174 合计 118,641 127,398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30天以内到期(含30天) 3,857 5,888 4. 应收利息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收存款利息 11,901 12,298 应收国债利息 3,532 2,888 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 10,150 12,044 应收企业债券利息 10,171 7,795 应收次级债券利息 4,526 2,792 其他 7,488 6,692 合计 47,768 44,50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6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其他应收款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暂借及垫付款 6,051 5,349 预缴税款 2,786 2,257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 445 1,554 应收关联公司款 702 777 押金及保证金 412 333 预付工程款 142 140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3,666 10 其他 2,314 2,361 合计 16,518 12,781 减:坏账准备 (322) (322) 净值 16,196 12,459 本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核销情况。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14,523 10,701 1年至2年(含2年) 875 1,063 2年至3年(含3年) 330 285 3年以上 790 732 合计 16,518 12,781 减:坏账准备 (322) (322) 净值 16,196 12,459 16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贷款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保户质押贷款 221,610 200,730 其他贷款(1) 435,231 440,562 合计 656,841 641,292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43) (2,443) 净值 654,398 638,849 (1) 其他贷款 2021年 2020年 到期期限 6月30日 12月31日 5年以内(含5年) 307,677 309,640 5年至10年(含10年) 106,683 103,666 10年以上 20,871 27,256 合计 435,231 440,562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43) (2,443) 净值 432,788 438,119 7. 定期存款 2021年 2020年 到期期限 6月30日 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 21,334 23,259 3个月至1年(含1年) 95,548 37,065 1年至2年(含2年) 150,052 110,461 2年至3年(含3年) 173,600 163,141 3年至4年(含4年) 75,570 151,350 4年至5年(含5年) 1,740 34,870 5年以上 – 1,740 合计 517,844 521,886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入的境内存款共计人民币750百万元(2020年12 月31日:人民币750百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6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 55,584 49,148 政府机构债券 189,019 168,912 企业债券 186,939 134,513 次级债券 91,239 81,795 其他 148,239 130,734 小计 671,020 565,102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1,303 96,308 股票 287,390 301,106 优先股 53,471 53,778 理财产品 13,089 13,013 其他 164,562 137,287 小计 609,815 601,492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 20,559 20,559 合计 1,301,394 1,187,153 2021年6月30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652,085 551,420 20,55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9,539 73,892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 (604) (15,497) – 公允价值 671,020 609,815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551,234 532,725 20,55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4,472 80,777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 (604) (12,010) – 公允价值 565,102 601,492 不适用 17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1年6月30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330,530 346,787 政府机构债券 713,490 738,522 企业债券 213,964 222,344 次级债券 91,257 94,753 合计 1,349,241 1,402,406 2020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64,983 275,556 政府机构债券 617,515 631,203 企业债券 201,343 209,164 次级债券 104,668 108,694 合计 1,188,509 1,224,617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为人民币81,840百万元(于2020年12月 31日:人民币125,373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1,320,566百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099,244 百万元)。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四、32(3)。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同)。 10. 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子公司(1) 43,909 36,893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2) 211,011 200,645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89,642 52,058 合计 344,562 289,59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7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子公司 2021年 2021年 本期宣告分派 子公司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月1日 本期增减变动 6月30日 持股比例 减值准备 的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 成本法 1,680 1,680 – 1,680 60.00% – 432 养老保险子公司 成本法 2,626 2,626 – 2,626 70.74% – 127 苏州养生子公司 成本法 1,991 1,991 – 1,991 100.00% – – 金梧桐子公司 成本法 - - – – 100.00% – – 瑞崇子公司 成本法 6,800 6,800 – 6,800 100.00% – – New Aldgate Limited 成本法 1,167 1,167 – 1,167 100.00% – – 恒悦富子公司 成本法 - - – – 100.00% – – CL Hotel Investor, L.P. 成本法 285 95 190 285 100.00% – – Golden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1,993 1,993 – 1,993 100.00% – – Sunny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1,876 1,876 – 1,876 100.00% – – Fortune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2,435 2,435 – 2,435 100.00% – – 国寿健康子公司 成本法 1,530 1,530 – 1,530 100.00% – – 国扬果晟子公司 成本法 2,835 2,835 – 2,835 89.997% – – 远墅圆玖子公司 成本法 571 571 – 571 99.98% – – 远墅圆品子公司 成本法 571 571 – 571 99.98% – – 上海丸晟子公司 成本法 4,024 4,012 12 4,024 99.98% – – 宁波佰宁子公司 成本法 1,680 1,680 – 1,680 99.98% – – 远翔天复子公司 成本法 533 533 – 533 99.98% – – 远翔天益子公司 成本法 533 533 – 533 99.98% – – CG Investments 成本法 4,110 3,660 450 4,110 99.99% – – 国寿广德子公司 成本法 295 295 – 295 99.95% – –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成本法 9 9 – 9 99.90% – – 启航基金子公司 成本法 6,365 1 6,364 6,365 99.99% – – 合计 43,909 36,893 7,016 43,909 – 559 (2)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十、12。 11.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 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各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给付和支出均与本集团数据一致。 17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投资收益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 7,956 5,9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53,243 35,304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26,262 20,858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 8,067 5,67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97 242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 1,309 530 银行存款类利息 12,360 12,890 贷款利息 15,487 15,200 衍生金融工具 – 3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4 221 合计 125,595 97,125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69,133 61,194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 – 13. 其他综合收益 (1)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 权益法下 外币 权益法下 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 可转损益的 财务报表 不能转损益的 变动损益 保单红利部分 其他综合收益 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 合计 2021年1月1日 71,438 (18,252) 1,352 (255) 182 54,465 本期变动 (1,363) (75) (266) 1 (159) (1,862) 2021年6月30日 70,075 (18,327) 1,086 (254) 23 52,603 2020年1月1日 43,172 (15,283) 1,163 (174) (162) 28,716 本期变动 643 1,372 184 19 (108) 2,110 2020年6月30日 43,815 (13,911) 1,347 (155) (270) 30,8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7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492 (5,122) 15,370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22,310) 5,577 (16,73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单红利部分 (100) 25 (75)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48) (18) (26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 – 1 小计 (2,165) 462 (1,703)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7) – (227) 合计 (2,392) 462 (1,930)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571 (2,893) 8,678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10,714) 2,679 (8,0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单红利部分 1,829 (457) 1,372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5 19 18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9 – 19 小计 2,870 (652) 2,218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8) – (108) 合计 2,762 (652) 2,110 17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项目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9,651 30,648 加:资产减值损失 7,605 5,375 固定资产折旧 1,274 1,186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94 69 使用权资产折旧 666 722 无形资产摊销 132 12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4 190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6,110 16,318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15,231 288,5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 (18)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907 (3,410) 投资收益 (115,737) (89,803) 汇兑损益 67 (110) 递延所得税 (2,001) (7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 4,030 (2,846)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增加 (29,010) (29,035)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减少 (33,513) (32,6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682 184,632 (2)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库存现金 2 – 存款 36,971 44,712 结算备付金 29,720 32,437 独立账户货币资金 3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66,696 77,157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 (50,692) (48,8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04 28,35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7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控股股东情况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点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 国有 中国北京 王滨 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 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 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 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 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 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 (2) 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0年 2021年 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月30日 集团公司 4,600 – – 4,600 (3) 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 68.37% 68.37% 68.37% 68.37%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九。 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12。 17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投资公司”)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海外”)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关联方交易内容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费收入(i) 276 281 向集团公司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80 45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股利 – 14,106 资产管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分配利润 288 147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保单代理销售费(iii) 731 1,203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 27 24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6 8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赔款及其他 8 4 向财产险公司支付保费 7 16 向不动产投资公司支付租金和工程款项及其他 16 21 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ii) 292 291 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房产租金(iv) 28 37 向国寿投资公司收取的房屋租赁费 22 20 向国寿投资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支付款项 – 86 向国寿健投公司收取的经营管理费 54 – 向中寿海外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33 3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7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关联方交易内容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本集团与广发银行的交易 向广发银行收取存款利息 1,519 1,425 广发银行向本公司分配股利(附注十、12) 662 550 向广发银行支付的保单代理手续费(v) 130 118 广发银行向本公司支付保费 85 2 本集团与远洋集团的交易 远洋集团向本公司分配现金股利(附注十、12) 168 54 远洋集团向本公司支付企业债利息 8 19 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 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 371 355 本集团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向本集团分配收益(附注十、12) 1,060 1,000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406 873 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利润(附注十一、10) 432 220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的交易 养老保险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利润(附注十一、10) 127 –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租金 36 33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代理销售年金基金等业务代理费(vi) 22 18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年金业务推动费 4 4 17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关联方交易内容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ii) 8 11 本公司与瑞崇子公司的交易 向瑞崇子公司支付租金 17 24 本公司与苏州养生子公司的交易 向苏州养生子公司增资 – 205 本公司与上海丸晟子公司的交易 向上海丸晟子公司增资 12 12 本公司与启航基金子公司的交易 向启航基金子公司增资 6,364 – 本公司与CG Investments的交易 向CG Investments增资 450 – 本公司与CL Hotel Investor, L.P.的交易 向CL Hotel Investor, L.P.增资 190 – 本公司与国寿广德子公司的交易 向国寿广德子公司增资 – 118 本公司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向本公司分配收益 958 864 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及其他子公司的交易 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 7,498 6,73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79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续签了可续展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协议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 31日。本公司依照该协议履行保险业务代理职责,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收益、损失和风 险。在每半年一次的付款期内,服务费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1)该期间最后一日的有效保单件数乘以人民币8.0元;(2)该期间 内该等保单的实收保费收入的2.5%。保险业务代理费收入已在合并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入中列示。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0 年12月31日续签了可续展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18年12月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保险资金进 行投资管理,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按照0.05%的年费率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 付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按季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账面余额平均值(扣 除正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扣除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定制类非标产品的本金及利息后)乘以 0.05%费率,除以12个月。债权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定制类非标产品等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按照合同 约定费率执行,不另行支付管理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集团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委托资产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 实际投资运作结果与目标收益的比较,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20年7月 修订了该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年费率由0.05%变更至0.08%,上述其他 条款无变化。 中寿海外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18年续签了一份《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 日止。根据该协议,中寿海外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基准投资管理 费和投资表现费。基准投资管理费按加权平均资金运用总额乘以基准费率提取,投资表现费根据实际年总回报率与预先设定的 净实现收益率的差额计算。基准投资管理费每半年计算并支付一次,投资表现费在年底时根据全年的投资收益情况进行统一结 算。 财产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财产险公司的保 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该协议追溯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 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固定服务费按月计费,按年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余额的平均值 乘以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的年投资管理费率,除以12个月;浮动服务费按年支付,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浮动管理费支付 比例。 1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该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至2020年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于该协议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之前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的书面通知,该协议将于有效期 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该协议自动续展一年。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在当年投资指引的 规限下从事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的专业化投资、运作和管理业务。本公司依据协议规定向国寿投 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业绩奖励费。对于固定回报类项目,根据不同的收益区间,其管理费率为0.05%至0.6%;对于 非固定回报类项目,已投项目的管理费率为0.3%,新增签约的项目根据国寿投参与项目管理的程度,其管理费率为0.05%至 0.3%,且在项目退出时根据项目内部回报率支付业绩分成。此外,本公司根据对国寿投资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固定 回报类项目和非固定回报类项目的投资管理费做出调整,该调整金额(即浮动管理费金额)区间为当期投资管理服务费的负10% 至正15%。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 31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和浮 动投资管理服务费。年固定服务费以总投资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五计算,按季支付;浮动投资管理服务费按当年固定管理服务费 的20%结合考核结果综合计算,按年支付。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本公 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修订了该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年固定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由总投资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五变更至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以总投资资产当日净值乘以品种基础年投资管理费率 除以360,上述其他条款无变化。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按季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 付投资资产管理费,每年支付的投资管理费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发起设立的监管政策许可行业的投 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专项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费率按照产品合同约定执行;定期存款、股票、 基金、金融产品、其他投资品种的指令性投资操作、万能账户B-2及类似委托资产账户的委托投资管理费率为万分之二;未上 市股权投资管理费率为千分之三;订制组合的投资管理费率参照市场化委托的管理费另行约定。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向本公司 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iii) 代理保险销售业务协议 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签订了《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 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双方按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边际利润的计价原则,确定业务 管理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8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止。于2021年2月20日,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续签了 该协议,新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7日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8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v) 房屋租赁协议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续签了房产租赁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 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本公司就有关国寿投资公司该等物业而向其支付的年租金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或按 持有并维护该等物业的成本加约5%的利润计算。本公司每半年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一次租赁其相关物业的租金,每次支付的 租金额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二分之一。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续签了房产租赁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 日至2021年12月31日。 (v) 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18年10月19日续签了《代理保险产品专项合作协议》,双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个人银行保险产品进 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等。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个人银行保险 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犹豫期撤单保费收入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 手续费率按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8月16日。本公司与广 发银行于2020年8月22日续签了《代理保险产品专项合作协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8月22日。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18年12月28日签订了《代理对公客户团体保险产品合作协议》,双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对公客户团 体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银行团体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该产品的退保保费后的金额 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参考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原则确定。 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顺延一年。 (vi) 企业年金基金等业务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续签了《寿代养老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该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1年 12月31日期满。寿代养老业务系指本公司代理销售养老保险子公司的企业年金业务、养老保障业务、职业年金业务和第三方 资产管理业务。协议约定的代理销售服务费分为两类,分别为日常产生的代理销售服务费和根据年度推动方案所产生的代理销 售服务费。根据该协议,作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其受托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受托 管理费的30%至80%收取;其账户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无论合同期限长短,仅在首个管理年度按照账户管理费的60%收取; 投资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扣减投资风险准备金)的60%至3%,逐年递减收取;团 体养老保障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50%至3%,逐年递减收取;个人养老保障管理 代理销售服务费,所有管理年度根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费率的不同,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30%至50%收取;职 业年金业务和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的代理销售服务费按照年度推动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推动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公 司收取养老保险子公司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vii) 养老项目经营管理服务协议 本公司与国寿健投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签订《养老项目经营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寿健投公司对存量养老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并向国寿健投公司支付经营管理费。经营管理服务 费按存量养老项目已投资总金额(按日加权平均投资金额计算)乘以2.7%的年费率提取,按季支付。 18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2021年 2020年 关联方名称 6月30日 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银行存款 广发银行 72,007 71,419 应收利息 广发银行 1,463 1,200 远洋集团 10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广发银行 387 524 远洋集团 5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远洋集团 112 140 广发银行 – 79 持有至到期投资 远洋集团 201 221 其他应收款(附注十、7) 2,196 722 珠海世茂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 833 – 广发银行 668 40 集团公司 377 348 财产险公司 243 245 中寿海外 42 43 国寿投资公司 31 32 不动产投资公司 2 2 电商公司 – 12 其他应付款(附注十、27) (484) (575) 国寿投资公司 (379) (447) 广发银行 (77) (51) 财产险公司 (14) (22) 国寿健投公司 (9) (38) 电商公司 (5) (17) 注: 珠海世茂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国寿星湾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8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续)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 (688) (1,293) 应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8) (8) 应收养老保险子公司 42 39 应付养老保险子公司 (41) (43) 应收瑞崇子公司 110 114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上述款项并无需计提坏账准备部分。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7 7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尚未确定,以上人员的薪酬为预发薪酬。 18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 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未决法律诉讼 509 403 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 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要含有经济利益的 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 额可以可靠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有其他的 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且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 十四、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对外投资 70,227 78,954 在建工程 2,149 2,368 固定资产 788 695 合计 73,164 82,017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作为出租人,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1年 2020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752 768 1年至2年(含2年) 643 652 2年至3年(含3年) 393 426 3年至4年(含4年) 252 286 4年至5年(含5年) 113 162 5年以上 187 193 合计 2,340 2,48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8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五、 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 155 6.4601 1,004 92 6.5249 598 港币 4,199 0.8321 3,494 1,541 0.8416 1,297 英镑 32 8.9410 288 40 8.8903 358 欧元 10 7.6862 74 17 8.0250 140 其他 5 7 小计 4,865 2,4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美元 49 6.4601 315 46 6.5249 297 英镑 2 8.9410 21 2 8.8903 21 欧元 2 7.6862 19 1 8.0250 11 其他 5 10 小计 360 339 应收利息 美元 2 6.4601 10 5 6.5249 31 小计 10 31 18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五、 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其他应收款 美元 1 6.4601 4 2 6.5249 13 港币 108 0.8321 90 183 0.8416 154 欧元 2 7.6862 14 2 8.0250 13 其他 7 9 小计 115 189 贷款 美元 212 6.4601 1,371 221 6.5249 1,445 小计 1,371 1,445 定期存款 美元 1,209 6.4601 7,813 1,225 6.5249 7,990 小计 7,813 7,9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 721 6.4601 4,661 554 6.5249 3,615 小计 4,661 3,6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 28 6.4601 184 34 6.5249 220 小计 184 220 短期借款 欧元 (205) 7.6862 (1,572) (205) 8.0250 (1,641) 小计 (1,572) (1,641) 其他应付款 美元 (14) 6.4601 (92) (15) 6.5249 (99) 港币 (196) 0.8321 (163) (74) 0.8416 (62) 欧元 (1) 7.6862 (7) 8.0250 – 其他 (4) (3) 小计 (266) (164) 长期借款 美元 (1,830) 6.4601 (11,822) (1,830) 6.5249 (11,940) 英镑 (275) 8.9410 (2,458) (275) 8.8903 (2,444) 欧元 (440) 7.6862 (3,382) (440) 8.0250 (3,531) 小计 (17,662) (17,91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18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 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 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 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净利润 41,731 31,062 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1) (52) -对外捐赠 75 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注1 123 26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30) (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1,820 31,10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1,080 30,58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40 527 注1: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收入、罚款支出及非常损失等。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修订)的规定编制。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截至2021年 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72% 7.36% 1.45 1.07 1.45 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74% 7.37% 1.45 1.07 1.45 1.07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1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 财务报告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联系电话 :86-10-63633333 公司网址 :www.e-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 :ir@e-chinalif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