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联交易进展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1-042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
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作为普通合伙人)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签署《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公告》(临 2020-050)。
由于目前市场上潜在夹层优质投资机会较多,但资金需求期较短,与
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存在差异。为更好地把握不动产夹层投资的配置机会,
对冲利率下行风险,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本公司与国寿置业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签订合伙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允许合伙企业进行循环投资。
根据循环投资安排,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内,就合伙企业源于处置投
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资金中不超过合伙企业对该投资项目投资成本的部分,
合伙企业可暂不向合伙人进行分配,而是留存于合伙企业用于循环投资。
合伙企业用于循环投资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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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总额。循环投资安排不会变更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及投资期限等核心条
款,也不会增加本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2021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
航项目增加循环投资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寿置业签署补充协议。关联
董事王滨先生、苏恒轩先生、袁长清先生、王军辉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
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就有关事项
咨询了公司管理层人员,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
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
循了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
程序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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