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12-1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
源壹号股权投资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发表如下
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源壹号股权投资计划
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1、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境内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
电壹号股权投资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发表如下
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电壹号股权投资计划
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1、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境内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公司与远洋集团续签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与远洋集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
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1、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境内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智慧医疗
基金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智慧医疗基金项目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1、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境内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
(集团)公司续签〈保险业务代理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充
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续签〈保
险业务代理协议〉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1、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境内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