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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3-2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2021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各上市地上市
规则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共有四位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
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
立董事担任。除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
及本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
的任何管理职务。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本公司已收到每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做的年度确认函,并
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本公司四位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汤欣先生,1971年出生,自201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法学》副主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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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
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基金业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
先生2008年至2010年获选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
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自2008年至2014年任中国东方红
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9年至2013年任国投电力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9年
至2015年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先生
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梁爱诗女士,1939年出生,自2016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首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行政会议成员,第二、
三、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姚黎李律师行顾问律师。曾出任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委
员、平等机会委员会委员、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执委及理
事、国际法律妇女协会主席及议员长、世界南海联谊总会名誉
会长等职务。梁女士是一位太平绅士、国际公证人和中国委托
公证人,并荣获“大紫荆勋章”,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国
律师公会执业资格。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
取得国际婚姻法学院院士资格。2009年12月至2021年6月24日,
担任俄罗斯联合铝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0年4月至今,
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
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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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志权先生,1953年出生, 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目前林先生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陆氏
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自2013至
2019年期间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林先生从事香港执业会计师约35年,自1992年至2013
年担任安永会计師事务所合伙人,高级顾问,在会计、审计及
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广泛经验。林先生拥有香港理工学院(现为
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高级文凭,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
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翟海涛先生,1969年出生, 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现为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创始合伙人之一,中国光大
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2000 年至2009 年在高盛集团工作,曾任董事总经理、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高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
室主任、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1995 年至
1998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驻美洲代表处(纽约)副代表;1990
年至1995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工作。翟先生获哥伦比亚
大学国际关系学硕士学位、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
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本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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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进行审议。
                 2021年度,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10次,专
          门委员会会议24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   战略与资产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提名薪酬                                 关联交易控
                                             审计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   负债管理委
                                                              委员会                                    制委员会
                                                                             保护委员会         员会

汤   欣            2/2           10/10           5/5               3/3           3/3             -         5/5

梁爱诗             2/2           10/10            -                 -            5/5            6/6        5/5

林志权             2/2            5/5            3/3                -             -             3/3        3/3

翟海涛             1/1           2/2             2/2               1/1            -              -         2/2

          注:会议出席情况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离任独立董事2021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   战略与资产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提名薪酬                                 关联交易控
                                             审计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   负债管理委
                                                              委员会                                    制委员会
                                                                             保护委员会         员会

张祖同             0/0           4/5             2/2                -             -             3/3        2/2

白杰克             1/1           8/8             3/3               2/2            -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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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独立董事均为在宏观经济、金融保险、法律合规、
财务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2021年,本公司独立董
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出席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专
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
进行审核;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
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为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本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加
强与独立董事沟通,并积极回应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本公司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多种支持,包括开展专题调研,协助参
加相关培训,及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和参阅材料等。
    2021年期间,公司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
涛对公司投资板块进行调研,听取了关于公司投资管理架构及
投资体系等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与沟通。通过
调研,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投资业务发展和情况,检查公司董
事会决策落实的时效性。
    2021年期间,公司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
涛参加了反洗钱合规培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培训课程;独立董事梁爱诗女士、林志权先生
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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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期内,依照
有关规定审阅了本公司关联方确认等事项,对公司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敦
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
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没有通过发行资本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月进先生
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张涤女士担任公司首席
投资官的议案》《关于提名张涤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
《关于提名刘凤基先生担任公司审计责任人的议案》。本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高管人员2020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及2021年度绩效目标合同的议案等议案,确定对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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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定及公司业绩预告发布的程序
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业绩预告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经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
度中国审计师以及美国20-F报告审计师,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香港报告审计师。独立董事根据年
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
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所聘用的会计师事
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
完成了各项工作。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中小股东可充分
发表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报告期内承
诺的事项。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公司及时、完整、高
效地披露了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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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及各项临时公告。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
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监督和实施。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相关议案,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
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职义务,审议了有关公司审
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等方面的议案。
    2021年度,提名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薪酬委员会议
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职义务,审议了通
过了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业绩目标和
考核结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计委员
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
    2021年度,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严格按照《风
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
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合规建设等方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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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按时参加
各次会议,审议有关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年度投资事项、重大
战略项目、资产负债管理及年度相关报告等方面的议案。
    2021年度,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
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议案。
    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勤勉尽职,积极参与会
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
    (十二)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所做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新
业务价值专项报告,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期
间,公司举行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分
别从宏观形势、行业发展、保险行业政策等多方面提出观点和
看法,并对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意
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的提升了董事会和各
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本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规定,公司合规开
展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工作。通过董事自评、监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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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环节,2021年度全体参评的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2022年,独立董事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并在决策过程中,重点关注社会公众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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