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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寿:中国人寿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4-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北京




              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十时开始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
               广场 A 座二层多功能厅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会议基本情况、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 审议各项议案
 四、 填写表决表并投票
 五、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六、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 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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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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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
的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和“董事会报
告”章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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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的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部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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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
审计师报告的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
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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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结果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人民币
50.96亿元。
    二、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65元(含税),
总计人民币183.72亿元,其中需支付集团公司股利人民币
125.60亿元,其他境内投资者股利人民币9.75亿元,外资股股
利人民币48.37亿元。
    三、2021年度税后利润进行上述分配后,未分配余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偿付能力信息
公开披露》第二十条有关要求,公司在向股东公布利润分配方
案时,应当同时公布该方案对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截
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70%,综合偿
付能力充足率262.41%,本次利润分配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约
-4.57个百分点。
    本项议案已于2022年3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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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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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定了董事、监
事薪酬的议案,现向股东大会报告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一)时任执行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
    时任执行董事 2020 年度的工资性收入合计为人民币 250.6
万元(其中,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合计为人民币 75.18 万元),
福利性收入(含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
单位缴费部分)合计为人民币 22.6 万元,薪酬总计为人民币
273.2 万元,当年实际支付的薪酬总计为人民币 198.02 万元。
  (二)时任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
    时任监事 2020 年度的工资性收入合计为人民币 747.39 万
元(其中,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合计为人民币 88.91 万元),福
利性收入(含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单
位缴费部分)合计为人民币 124.92 万元,薪酬总计为人民币
872.31 万元,当年实际支付的薪酬总计为人民币 783.4 万元。
    二、关于 2021 年度薪酬情况
    截至本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日期时,本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应付薪酬中应付绩效奖励标准暂未确定。2021 年度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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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董事、监事薪酬按照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执行,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时任董事薪酬情况
    1.岗位薪酬标准
    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1 年时任董事的岗位薪酬
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年岗位薪酬标准
      王滨                      -                               -
     苏恒轩                  执行董事                           -
     利明光                  执行董事                        143.20
     黄秀美                  执行董事                        125.30
     袁长清                 非执行董事                          -
     尹兆君                 非执行董事                          -
     刘慧敏                 非执行董事                          -
      王军辉               非执行董事                             -
    注:
    1. 王滨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已于 2022 年 2 月起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2. 苏恒轩先生及非执行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3. 利明光先生为岗位价值突出人员。
    4. 黄秀美女士于 202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5. 尹兆君先生、刘慧敏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1 月、2021 年 2 月起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6.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已于 2021 年提请提名薪酬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 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2.薪酬执行情况
    时任执行董事 2021 年度工资性收入合计为人民币 187.95
万元,福利性收入(含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
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合计为人民币 37.82 万元,当年薪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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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为人民币 225.77 万元。
    (二)关于时任监事的薪酬情况
    1.岗位薪酬标准
    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员工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时任
监事会主席、监事 2021 年岗位薪酬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年岗位薪酬标准
     贾玉增                监事会主席                       143.20
      韩冰                  股东监事                        50.55
     曹青杨               职工代表监事                      59.36
     王晓青               职工代表监事                      50.55
      来军                职工代表监事                      50.55
     牛凯龙                 股东监事                          -
    注:
    1. 贾玉增先生为岗位价值突出人员。
    2. 韩冰先生于 2021 年 10 月起辞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3. 来军先生、牛凯龙先生于 2021 年 10 月起分别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牛凯龙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4. 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2.薪酬执行情况
    时任监事 2021 年度工资性收入合计为人民币 290.79 万元,
福利性收入(含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
单位缴费部分)合计为人民币 88.12 万元,当年薪酬总计为人
民币 378.91 万元。
    三、关于 2022 年度薪酬安排
    (一)关于董事的薪酬安排
    1.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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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白涛先生和苏恒轩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在本公司
控股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2)关于其他执行董事,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应对公司发展状况和
价值贡献、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进行评估,并合理调整董
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及标准。因相关数据目前尚未
最终确定,2022 年度岗位薪酬暂按 2021 年度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2.非执行董事
    根据国家监管部门要求,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组成,共计 42 万元/
年,其中基本报酬为每年 30 万元,考核报酬为每年 12 万元。
   (二)关于监事的薪酬安排
    按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规定,2022 年岗位薪酬暂按 2021 年度岗位薪酬
标准执行。
    如对 2022 年薪酬标准进行调整,以及后续薪酬实际执行情
况,将按相应程序办理。
    本项议案分别经 2021 年 10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 202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
报告一: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履职报告》已于2022年3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已单独披露《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履职报告》。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3月25日发布
的相关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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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在 2021 年度认真贯彻关联交易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积
极履行上市地监管规则下上市公司义务,开展关联交易及管理
相关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银
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银行保险机构董
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做出专项报
告,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的规定,现将年度内公
司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主要持续性关联交易
    1.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的保险业务代理;
    2.公司、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
    3.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寿投资公司”)之间的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
    4.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续签《留存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开
展留存资产委托管理;
    5.公司代理销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14
称“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
    6.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开展存款类、金融市场及同业类、融资类、投资理财类、共同
投资类、企业年金、资产管理类、托管类、代理类和其他日常
关联交易等;
    7.公司、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开展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及其他日常交易;
    8.公司、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
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
管理业务及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业务等交易;
    9.公司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
老险公司”)的持续性日常业务交易;
    10.公司与中国人寿富兰克林(以下简称“人寿富兰克林”)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业务;
    11.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认(申)
购、赎回金额、信托报酬及其他日常交易;
    12.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
之间的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
    13.本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
之间的基础技术类、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医保业务领域类、客
户资源开发类、健康管理类等关联交易。



                           15
    (二)年度内新签、续签或修订的主要关联交易
    1. 2021 年 2 月 20 日,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续签了《寿代
产业务框架协议》,本公司将继续接受财产险公司委托代理销售
财险产品,有效期自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3 年 3 月 7 日,除
非一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内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的书
面通知,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至 2024 年 3 月 7 日;
    2. 2021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寿置业公司”)签署《国寿启航壹期(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本
次补充协议仅增加“循环投资”内容,本公司与国寿置业公司
共同投资金额 90 亿元保持不变;
    3.2021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协议,参与
广发银行增资。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8,025,072,142.83 元,
对应股数 918,578,836 股;
    4.2021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与远洋集团续签《金融产品
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2021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保险
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2022 年至 2024
年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收取各类费用的上限每年总额均不超
过 20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续展一年;



                             16
    6.2021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人寿富兰克林续签了《保
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上限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7.2021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养老险公司签订《日常交
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每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022 年 8.6
亿元、2023 年 11.2 亿元、2024 年 13.9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8.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财产险公司及无锡丰润投
资有限公司与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及成达沣致(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无锡
国寿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成立无锡
国寿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目标基金”)。
本公司亦与国寿成达及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寿股权”)签署《无锡国寿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之补充协议》,作为对合伙协议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本次关
联交易的标的为无锡国寿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
伙份额。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75 亿元。国寿股权将作
为目标基金的管理人;
    9.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债
券分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资产管理公司向本公司分销规模上
限为每年 2000 亿元人民币,资产管理公司获得的承销费上限为
每年 3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31 日;
       10.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续签了《中国人
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险业
务代理协议》。集团公司每年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的年度上限均
为人民币 4.91 亿元。有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单位:亿元)
  类     别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股权投资               0             0              0              0             0
  资金运用     274.4777485   177.2946407    247.3896787   318.1498791    1017.3119470
  保险业务      24.6955029    16.8837855     12.7483382    12.9271273      67.2547539
  利益转移       0.4158929     1.5196533      1.4001060     2.4887335       5.8243857
提供货物服务     2.1410971     1.9641373      2.2229362     3.0245765       9.3527471

       二、关联交易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1.现有成员
       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汤欣、梁爱诗、林志权和翟海涛组成,汤欣担任主席。
       2.工作内容
       2021年度,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
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议案。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


                                       18
意见。
       (1)确认公司关联方。2021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
了《关于确认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与《关
于确认2021年6月30日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并向董事会报
告。
       (2)关联交易审批情况。2021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
公司参与广发银行增资、投资雏鹰项目、国寿智慧医疗基金项
目、与集团公司续签《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与养老险公司续签
《日常交易框架协议》、与资产管理公司续签债券分销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与远洋集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
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等关联交易项目进行审议,委员会
对于项目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了充分论证,向董
事会提出了相关建议。
       (3)审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021年,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审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
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
况报告〉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审批建议。
       3.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内容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
        2021 年 3 月 24 日
                                   司签订〈留存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
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
                                   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的议案》等
            八次会议
                                                       4 项议案。




        2021 年 5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广发银行增资的议案》等 2
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
                                                       项议案。
            九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24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项目增加循环投资的议案》等 2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
                                                       项议案。
            一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   司签订〈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
            二次会议                               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续
       2021 年 12 月 15 日
                                   签〈保险业务代理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
                                   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
            三次会议
                                               协议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履职情况
     1.现有成员
     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为公司合规负责人许崇



                                        20
     苗,办公室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人力资源
     部、投资管理中心、财务部、资产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担任,分
     别为李英慧、来军、张涤、胡锦、王晓青。本年度由于公司人
     力资源部负责人变动,原委员韩冰离任,由新任人员来军直接
     担任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成员。
          2.工作内容
          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下设
     机构,负责管理公司关联交易日常事务。本年度完成的工作有: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上市地上市规则,按照2021年6月30
     日、2021年12月31日的时间节点,两次审议公司关联方名单,
     并提交董事会审批;根据公司各承办部门提供的资料或信息,
     完成全年一类、二类关联交易初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将公
     司第三类关联交易,以及本年度关联交易季度报告等关联交易
     信息及事项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本年度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公室有效运行,为董事会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提供业务支持。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委员各司其
     职、密切配合,保障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的履行。
          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见
     下表:
序号     日期                    议案名称                           参会人员               审议结果

                    1.关于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留存资产委   许崇苗、李英慧、韩冰、张涤、
 1     3 月 15 日                                                                         原则同意
                    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请示;           胡锦、胡志军、王晓青




                                                   21
                  2.关于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
                  事会及监事会提交公司关联人名单议案的                                   原则同意
                  请示
                  3.关于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
                  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提交《公司 2020
                                                                                         原则同意
                  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的议案的请
                  示
                                                          许崇苗,李英慧、张涤、胡锦、
                  关于投资朱雀项目的请示(增资广发银行
2   5 月 17 日                                            胡志军、王晓青出席参加。韩     原则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
                                                          冰因公缺席,由刘清代为参会
                                                          许崇苗,李英慧、张涤、胡锦、
                  关于投资雏鹰项目的请示(增资中国人寿
3   5 月 25 日                                            胡志军、王晓青出席参加。韩     原则同意
                  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冰因公缺席,由刘清代为参会
                  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关于保险
                                                          许崇苗,李英慧、来军、张涤、
4   7 月 21 日    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                                   原则同意
                                                          胡锦、胡志军、王晓青
                  议》的请示
                  1.关于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及
                  监事会提交公司关联人名单议案的请示      许崇苗,李英慧、来军、张涤、 原则同意
5   8月9日
                                                          胡锦、胡志军、王晓青
                  2.关于启航项目增加循环投资的请示                                       原则同意

                  关于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债    许崇苗,李英慧、来军、张涤、
6   11 月 22 日                                                                          原则同意
                  券分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请示            胡锦、胡志军、王晓青
                  1.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关于与中国人寿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交易框                                   原则同意
                  架协议〉的议案》并请董事长授权的请示
                  2.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智慧医疗基金项目的
                                                                                         原则同意
                  请示
                  3.关于公司投资中国人寿-成信 1 号资产
                                                          许崇苗,李英慧、来军、张涤、 原则同意
7   11 月 29 日   支持计划的请示
                                                          胡锦、胡志军、王晓青
                  4.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源壹号股权
                                                                                         原则同意
                  投资计划的请示
                  5.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电壹号股权
                                                                                         原则同意
                  投资计划的请示
                  6.关于与远洋集团续签金融产品交易框架
                                                                                         原则同意
                  协议的请示
                                                          许崇苗,李英慧、来军、张涤、
    2021 年 12    关于修订并续签 2022-2024 年度《保险业   胡锦、王晓青出席参加。胡志
8                                                                                        原则同意
     月6日        务代理协议》的请示                      军因公缺席,由王德春代为参
                                                          会




                                                 22
       (三)关联交易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研究,积极反馈公司对《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
    关联交易管理部门即公司法律与合规部结合《保险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
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对《银行
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形成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国寿人险法签〔2021〕
103 号),共提出涉及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识别、关联交易金
额比例计算、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管理、统一交易协议适用等
20 余项修订意见,最大程度反馈上市保险公司业务及关联交易
管理工作特点及需求。
       2.升级关联交易系统,完成EAST关联交易数据对接、报送
工作
    本年度,关联交易管理部门继续推进公司关联交易系统建
设工作。为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数
据标准化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版)的通知》要求,同时满足《银
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填报规范》,按照公司EAST工
作的统一部署,整理各项关联方分类标准、交易类别等差异性
数据规则,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全面优化



                             23
升级。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一)关联交易信息管理
   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上市地上市规则确
定关联方范围, 对关联方信息进行规范化管理。每年定期两次
向相关公司、部门、人员收集信息,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以
作为识别关联交易的依据使用。审计委员会按规定确认公司关
联人名单,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本公司有效识别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类型提交相应机
构审批,定期对关联交易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保障关联交易的
依法合规。
    (二)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各关联交易承办部门按照职责与分工,实施对关联交
易事项的立项、审批、协议签订和履行环节的管理。全年需经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规定获得审批通
过。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
事对需审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性及交易价格公允性发表
了独立无保留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总裁室审批关联交易
事项,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三)关联交易报告、报备和披露
   本公司根据银保监会及上交所监管规定报告、报备关联交
易,并按照银保监会及上市地监管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



                             24
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披露公司的关联交易。境内外监管机构对
信息报告及披露要求不一致时,本公司按从严原则履行相关义
务。
       1.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于中保协网站、公司官网发
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财产险公司签署<寿代产
业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2)2021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于上交所、联交所披露了本
公司与国寿置业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签署补充协议的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2021 年 9 月 16 日,本公司于中保协网站、
公司官网发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寿启航壹期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交易变更的
信息披露公告》;
   (3)2021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对参与广发银
行增资交易发布了关联交易公告。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
在上交所网站对本次交易的进展发布了关联交易公告。2021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于中保协网站、公司官网发布《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
易信息披露公告》;
   (4)2021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对远洋集团
续签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发布了关联交易公告。2021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于中保协网站、公司官网发布《中国人寿保



                             25
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产品
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5)2021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按照上市地相关规定履行
了《无锡国寿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关联
交易披露义务,并通过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对本次交易发布了
关联交易公告。2022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于公司官网发布《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无锡国寿成达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6)2022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于公司官网发布《关于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信息披露公告》;
   (7)2022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于公司官网发布《关于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8)2022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于公司官网发布《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
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的信息披露公告》;
   (9)2022 年 1 月 14 日,本公司于公司官网发布《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日常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10)2022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于公司官网发布《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保险业务代理协议>的关联交易



                             26
     信息披露公告》。
        2.公司关联交易季度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7 月 28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2 年 1 月 30 日向银保监会报送《关于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含:季度报告、关联
     交易明细表、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统计表、关联交易明细表-控股
     子公司、关联交易统一协议执行情况表)并将相关数据按时上
     传至银保监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同时,在中保协网站、公司
     官网发布公司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合并关联交易)。
            3.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构
     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本公司在日常管理上一直遵循相关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控股子公司关联
     交易进行有效管理并履行恰当的审批和披露程序。本公司严格
     遵守监管要求,每季度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分类合并披
     露、并向银保监会报告。
            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单位:亿
     元):
类     别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股权投资                  0            0                  0             0            0
资金运用       14.47110625    23.28401984   16.56014446       21.65821700   75.97348755
保险业务        0.01766659     0.00039048    0.00031385        0.00612016    0.02449108



                                            27
  利益转移       0.42123964   1.42200511    0.29787443   0.52766371   2.66878289
提供货物服务     0.06815644   0.11469187    0.15538603   0.12032475   0.45855909

             四、2022年度工作计划
             在2022年度,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进一步继续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各项工作:
         (一)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1
    号令”)开展学习、研究工作,负责牵头推动落实 1 号令及《中
    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实施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函〔2022〕69 号)各项规定,并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规则、监管规定以及集
    团公司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时修订公司现行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
         (三)根据 1 号令及公司内部管理相关要求,对公司关联交
    易系统进一步进行全面升级,加强系统对接;
         (四)继续将关联交易的合规管理作为重要任务,继续构建
    和完善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合规防线,继续牢牢守住合规风险底
    线。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完善现有机制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关联交
    易的监控和执行。
             综上,2021 年本公司充分贯彻、认真落实关联交易法律法
    规,不断完善和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国内外
    监管机构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运行正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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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保障了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请予审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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