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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03-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2022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各上市地上市
规则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共有四位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
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
立董事担任。除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
及本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
的任何管理职务。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本公司已收到每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做的年度确认函,并
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本公司四位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林志权先生,1953年出生, 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目前林先生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陆氏
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自2013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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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期间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林先生从事香港执业会计师约35年,自1992年至2013
年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顾问,在会计、审计及
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广泛经验。林先生拥有香港理工学院(现为
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高级文凭,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
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翟海涛先生,1969年出生, 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现为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创始合伙人之一,中国光大
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2000年至2009年在高盛集团工作,曾任董事总经理、北
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高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室
主任、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1995年至1998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驻美洲代表处(纽约)副代表;1990年
至199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工作。翟先生获哥伦比亚大
学国际关系学硕士学位、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大
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黄益平先生,1964年出生,自202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金光金融学与经
济学讲席教授、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目前还担任
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
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
(现任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英文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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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刊《China Economic Journal》主编和《Asian Economic Policy
Review》副主编。黄先生自2020年8月至今,担任蚂蚁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担任中国人民
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担任巴克莱
资本亚洲新兴市场总部董事总经理/亚洲新兴市场首席经济学
家。2000年5月至2009年2月,担任花旗集团董事总经理/亚太区
首席经济学家。1993年8月至2000年4月担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高级讲师、中国经济项目主任。黄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经
济学硕士学位,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陈洁女士,1970年出生,自202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商业法研
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
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北京金融法院专家咨询
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
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女士自2022年10月至今,
担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至2017年4月
担任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2019年
1月担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
2021年11月担任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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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士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
          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本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
          事项进行审议。
              2022年度,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4次,专
          门委员会会议27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 战略与资产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提名薪酬                               关联交易控
                                         审计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 负债管理委
                                                            委员会                                 制委员会
                                                                      保护委员会       员会

林志权         4/4           14/14           4/4            6/6             -            1/1         6/6

翟海涛         4/4           14/14           4/4             -              -            5/5         6/6

黄益平         2/2            6/6             -              -             1/2           2/3         3/4

陈   洁        2/2            6/6            2/2            3/3            2/2            -          4/4
              注:会议出席情况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离任独立董事2022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   战略与资产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提名薪酬                               关联交易控
                                         审计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   负债管理委
                                                            委员会                                 制委员会
                                                                       保护委员会     员会

汤   欣        2/2            8/8            1/2            3/3            3/3            -          2/2

梁爱诗         2/2            8/8             -              -             3/3           3/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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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独立董事均为在宏观经济、金融保险、法律合规、
财务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2022年,本公司独立董
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出席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专
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
进行审核;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
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为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本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加
强与独立董事沟通,并积极回应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本公司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多种支持,包括协助参加相关培训;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和参阅材料;安排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召开事先沟通会,提前了解候选人的专业背景、职业
经历等情况并就岗位职责、任职举措进行沟通等。
    2022年期间,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
洁参加了反洗钱合规培训、董监高人员的职责及履职风险应对
培训课程;独立董事梁爱诗女士和林志权先生参加了中国精算
师协会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专题系列培训第一期;独立董事黄
益平先生和陈洁女士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四期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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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期内,依照
有关规定审阅了本公司关联方确认等事项,对公司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敦
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
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没有通过发行资本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白凯先生担
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关于提名赵鹏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的
议案》《关于提名赵国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提名胡锦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阮琦
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高管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2022
年度绩效目标合同的议案等议案,确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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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本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
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
年度中国审计师以及美国20-F报告审计师,聘用罗兵咸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香港报告审计师。独立董事根据
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
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所聘用的会计师
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中小股东可充分
发表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报告期内承
诺的事项。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公司及时、完整、高
效地披露了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
报告及各项临时公告。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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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监督和实施。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相关议案,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
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有关公司审
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等方面的议案。
    2022年度,提名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薪酬委员会议
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通
过了有关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业绩目标和考核
结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计委员会和
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
    2022年度,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严格按照《风
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
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合规建设等方面的议案。
    2022年度,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按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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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次会议,审议有关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年度投资事项、重大
战略项目、资产负债管理及年度相关报告等方面的议案。
    2022年度,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
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议案。
    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勤勉尽职,积极参与会
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
    (十二)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所做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新
业务价值专项报告,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2022年期
间,公司举行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分
别从宏观形势、行业发展、保险行业政策等多方面提出观点和
看法,并对公司高质量发展、业务开展、投资管理等方面提出
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地提升了董事会和各
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本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规定,公司合规开
展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工作。通过董事自评、监事评价
等环节,2022年度全体参评的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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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独立董事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并在决策过程中,重点关注社会公众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洁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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