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7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5
人,实际表决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
下事项:
一、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内
容详见 2018-076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王良先生、
张建国先生、张金常先生、杜波先生、涂兴子先生、王新义先生已回
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各项金融
服务,遵循了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本
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拓展本公司融资渠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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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同时,符合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
立性,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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