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9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9-00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5
人,实际表决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
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洛阳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
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人民币以内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
含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等
业务),期限 1 年,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
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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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二、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
务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
行申请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含并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等业务),期限 1 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
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
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三、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洽,
本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包括其下属分支机构)
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 2 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
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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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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