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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煤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4-0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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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9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8

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 29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35

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

关于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 3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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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

位董事审议。

                       第一部分   2018 年工作回顾

     2018 年,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平稳,供给侧改革成效显现,

煤价呈现区间小幅震荡的态势。在生产安全形势较为复杂,环保压力

不断加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以提升效率效益为主线,抓安全优环

境,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加强煤炭质量监督,生产经营持续向好,高

质量发展开局良好。2018 年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01.53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15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0.3029 元。一年

来,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加强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治理制度。在规范运作方面,去年

圆满组织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12 次董事会、5 次监事会,以及董事

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债券发行

等重大事项,各位独立董事关心公司发展,积极参加会议,了解公司

动态,主动出谋划策,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发表各自专业意见,推动

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

策、监督职能。对因工作调整、年龄原因辞职的董事、高管人员岗位,

及时进行补选聘任,保持公司治理结构的均衡。在公司治理建设方面,

根据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

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 号)等文件,将党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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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写入《公司章程》,同时按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组建了公司党委,明

确公司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切实推进上市公司的党建工作。为引导

和规范回购股份行为,按照监管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了股份

回购条款,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通过不断修订公司的基本制度,完善董事、高管人员的配备,公司治

理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调整产品结构,注重提质增效。去年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较为

复杂,面临工作面断层多,瓦斯治理周期长,生产接替不足的困难,

前三季度原煤产量有所下降,原煤煤质下滑较多。公司管理层一方面

大力实施煤矿重点水平、采区采面接替工程建设,持续优化生产布局,

加快推进八矿洗煤厂等技改项目,置换新增二矿、四矿、十一矿产能

180 万吨,有效缓解了采掘接替的紧张局面。另一方面适应市场需求,

调整产品结构,深化精煤战略。通过稳定动力煤市场,拓展精煤市场,

增加高端产品供给,实现了产品结构由动力煤和精煤并重逐步向以精

煤为主转变。通过狠抓质量考核、出台激励政策,全面激发各单位创

收创效的积极性。全年生产冶炼精煤 880 万吨,精煤销量达到 898 万

吨,精煤收入占商品煤收入的比重上升到 62%。

     三是加大筹资力度,优化资金结构。按时兑付了公司 2013 年公

开发行的 45 亿元公司债券和 2016 年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20 亿元公

司债券的利息,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均保持 3A 级。

     综合运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筹融资工具,全年成功发行了

分两期合计 18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一期 10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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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9.7 亿元的非公开绿色公司债券,新增融资 37.7 亿元,缓解了公

司阶段性运营资金紧张的局面。

     为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改善资本结构,实现长短期债务结构

调整,解决部分资金期限错配现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40 亿元的可

续期公司债券和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目前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无异议函。为进一步保障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流动性充裕,公司向

18 家银行申请了总额 299.4 亿元的综合授信,增加了公司资金储备。

     四是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在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

系工作方面,全年公司共编制、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79 次,

对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报送和披露程序继续保持严谨

客观、及时公平,没有出现错披漏披事项。通过电话、现场接待、参

加交流会和网络平台等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对媒体和个人投资者提出

的问题与诉求,及时给予关注并解答。认真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参

加证券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恰当处理各类媒体要求的采访活动,积极

配合证券监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在对外投资方面,以实物及货币

出资占比 51%与河南煌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充分利

用公司丰富的瓦斯资源,扩大瓦斯发电量和瓦斯利用量,由于专业性

强、涉及范围广,合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妥善完成哈密矿业

的注销工作,理顺公司资产结构。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根据河南省

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关闭退出矿井名单要求,公司明确工作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合计退

出产能 60 万吨。在关注民生方面,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对涉及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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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律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

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术、争当劳模

的良好文化氛围。不断增加职工财产性收入,在企业效益回升基础上

实现在岗职工人均收入同比增长。建成首山一矿地面降温工程、改善

职工作业环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续工作稳步推进。

     2018 年,在各位股东、监事和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董

事的努力下,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为维护公司、股东、员工利益做出了积极努力。

谨此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二部分   2019 年工作安排

     2019 年,在全球经济景气下行背景下,中美贸易摩擦走向仍存

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而对消费、投资、进出口产生不同程度冲击。预

计 GDP 增速将较 2018 年有所放缓,但仍处中高速增长区间。2019 年

支撑经济增长的因素仍然较多,宏观政策将在稳增长方向上逐步发力,

前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果为逆周期调节腾出一定空间。从行业发

展来看,煤炭行业经过两年多供给侧改革的实施,煤炭产量、产能得

到有效控制,行业景气度回升明显,预计“以煤为基、多元发展”仍

然是我国能源发展的基本方针,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中

短期内不会改变。从市场运行来看,受煤矿安全调控升级、进口煤炭

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资源结构性、区域性偏紧状况持续显现,预计

煤炭市场将偏强运行。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将牢牢把握“六个坚持”(坚持以安全环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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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结构

调整为主线,坚持以全体职工为依靠,坚持以党的建设为保证。)基

本方略,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持续优化体

制机制,通过结构调整优化,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经过综

合测算,公司 2019 年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 200 亿元,成本

费用 186 亿元。为了完成上述目标,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筑牢安全环保根基,提升质量效益水平

     继续坚持以安全环保为前提。坚持“三零”目标,严守底线思维

和“红线”意识,按照“四个重在”(重在落实、重在创新、重在提

高、重在见效)的新时期安全工作思路,切实把安全融入到生产经营

的全过程,以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推动公司安全工作踏上新台

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工

业废水治理复用,努力做到废水零排放,积极创建十一矿等一批国家

绿色矿山。

     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企业经营理念不动摇。继续坚持电煤向焦煤

转变、燃料煤向原料煤转变的战略思路。一是提高效率效益。加快安

全高效矿井建设,大力开展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提升装备水平、优化

生产系统、优化劳动组织“双提双优”活动,下大力气提高工效,提

高单产单进水平;加快智能矿山建设进程,推动煤矿自动化减人、机

械化换人。二是加强管理,加强计划、成本、资金、供应、销售、投

融资、审计、人力资源等管理,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实施全员、全要

素、全过程成本控制,坚决守住防范重大风险底线。三是完善考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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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考核与分配关联、效率与公平并举,大力

实施安全、绩效综合考评体系,强化经营绩效考核,发挥考核的激励、

惩戒作用。四是强化销售。精心组织,生产市场适销对路产品,力争

增收创效。实施精准营销,高质量兑现合同,引导选煤厂和焦化企业

生产高端高价产品。要科学确定外购品种数量,最大限度消化中煤、

煤泥和低质煤,确保资源升值和利益最大化。

       二、加强资本运营力度,筹措发展资金

     一是维护公司市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由于目前公司股票价格长

时间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为保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增强

投资者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

据最新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结合

公司自身情况和财务状况经过论证分析,公司董事会做出了回购股份

的预案,待批准后逐步实施,以维护公司价值回归合理区间。

     二是根据到期债务期限和结构,本着低成本、优结构、择时机的

原则筹集资金,实现长短期债务配比合理、筹资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

的目标。利用永续债、可续期债券等融资方式,改善资本结构。并且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增加公开公司债发行,降低资金利率成本。通过

上述融资,公司目前已经形成较为丰富的资金筹措渠道,资金储备较

为充裕。

     三是在用好各类金融债务工具的同时,积极探索公司高质量发展

期间股权融资的途径,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取得

资本市场对企业的进一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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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继续完善公司“三会”事务。会前加强与各位董事、监事、股东

的沟通,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增加董事、监事、股东对议案

的提出背景、论证过程等情况的了解,为其提供更加充分的决策依据。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上市公司治理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

界定权力职责,强化监督制衡。

     继续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相应部门要加强对信息披露新的规

章制度、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与流程的学习,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与报备,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的指导,杜绝

内幕交易。加强新闻媒体对公司采访内容的把控,继续保持在信息披

露方面的良好形象。

     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持股票交易时段电话畅通、有人值

守,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沟通,恰当接待各类投资者的现场来访,认

真听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投资者持有公司股票的信

心。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的各项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也是公司高质量转型的关键一年,

希望大家对公司继续给予支持,让我们共同携手,坚定信心,奋勇向

前,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力争创出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回报股东,

回报员工,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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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公司监事会作《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

审议。

     2018 年,公司牢牢把握“六个坚持”基本方略,坚持以质量效

益为中心,狠抓安全高效生产,强化经营管理,优化资产结构,注重

规范运作,在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底色更绿的发展

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按时召开监

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重要事项,加强对公司依法

运作、财务状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忠实履行

监督职责,有效保障了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权、董事会科学决策、经

理层高效执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审议议案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议事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均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1.2018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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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发生额

预计情况的议案》《平煤股份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8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生

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议

案》和《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

     4.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开展监督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和 12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

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审议、表决程序依法予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

认真审阅各项议题,加强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资金

运用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决策

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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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持续提升能力,忠实履行职责

     公司监事持续关注监管动态,主动了解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及时

更新知识体系,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履职能力和执业水平不断提升。

监事会全面落实各项职责,利用现场调研、专项检查、听取报告等多

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掌握重大决策动态,及时跟进监督。

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促进

其勤勉履职、担当尽责。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突出发挥监督职能,

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对公司依法运作监督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出席股东

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理层执行董事

会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

理层全面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

尽责,监事会未发现其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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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财务监督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审查财务

报表,审议定期报告,听取财务、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对公司预算指

标完成情况、关联交易、经营成果等业务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并审阅

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行为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

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未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形。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

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真实、

公允、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

虚假信息。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管理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善,内控体系设计合理完整,保证了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有效监督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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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对公司信息披露及建立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监督并

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实施信

息披露情况,加强对披露文件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的监督检查,

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合规披露,听取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情况说明,并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情况进行了

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健全,信息披露程序严格遵

循公司制度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

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

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未出

现泄密及内幕交易事件。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

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对公司重大事项监督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等关联

交易事项。监事会检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执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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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各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决策程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必要、定

价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公

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可以充分利用本公司丰富

的瓦斯资源以及合作双方的瓦斯发电设备,扩大瓦斯发电量和瓦斯利

用量,变废为宝,既减少瓦斯气体无序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

也为公司提供相对低廉的电力供应,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其提供总计 12,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连

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

是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

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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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

     (四)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作出的相应调整,其中,公司对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列报变更后未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和 2017 年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资产处置收益

的列报变更后,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 2018 年经营计划不存在较大差异情

况

     公司在《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18 年经营计划为:原煤产

量 3145 万吨,精煤产量 926 万吨,营业收入 190 亿元,成本费用 180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 3080 万吨,未完成经营目标,主要原

因是:一是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影响了

部分矿井安全高效生产;二是公司继续加强矿井合理优化集中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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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积极部署产品结构调整,调整生产布局,给原煤生产造成了一定

的影响。精煤产量 880 万吨,未完成经营目标,主要原因是:由于入

洗原煤量的下降,造成精煤产量未完成目标。全年营业收入 201.53

亿元,完成经营目标,其主要原因是:2018 年受煤炭行业供给侧改

革的不断深入,煤炭售价小幅上升。全年成本费用 189 亿元,超过经

营目标,其主要原因是:2018 年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导致折旧费用

增加和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编制《2017 年年度报告》时,尚不可准确

预测 2018 年度煤炭产品供需变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环保治理等

因素对公司产量、收入、成本等事项的具体影响程度。本着审慎性原

则,公司对 2018 年经营计划作了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 2018 年

经营计划不存在较大差异。

     (六)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2018 年,监事会紧紧围绕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履

职尽责,担当务实创新,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内控建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注重对重大经营活动决策及实施过程的跟进监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

风险,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今后,监事会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

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忠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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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列席董事会,及时出席股东大会,重点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风险防范等事项,对发现的问题积极

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公司运作更

加规范,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值此机会,我谨代表监事会对各位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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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 年,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深入,煤炭市场供需

基本平衡,煤炭售价稳中有升。平煤股份公司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精

煤战略”,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现就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告的范围及执行的会计制度

       1、财务报告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母公司平顶

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10 家二级子公司。

       2、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以公历年度

作为会计年度,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一般计量

属性,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2018 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增减幅
   1     原煤产量(万吨)         3,080       3,125          -45     -1.44%
   2     精煤产量(万吨)           880       1,001         -121    -12.12%
         商品煤销量(万吨)       2,603       2,691          -88     -3.28%
   3     其中:混煤               1,322       1,261           60      4.79%
               冶炼精煤             899          986         -88     -8.90%
         商品煤售价(元/吨)      655.15      644.59       10.56      1.64%
   4     其中:混煤               435.77      428.53        7.24      1.69%
               冶炼精煤         1,180.54     1120.96       59.58      5.32%
         营业务收入(万元)    2,015,342   2,074,150     -58,808     -2.84%
         其中:商品煤收入      1,705,091   1,734,443     -29,352     -1.69%
   5
               混煤             576,061     540,578       35,484      6.56%
               冶炼精煤        1,060,843   1,105,674     -44,832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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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利润总额(万元)            123,952         166,236       -42,285   -25.44%
          净利润(万元)               88,271         154,028       -65,757   -42.69%
   7
          其中:归属母公司净利         71,516         137,699       -66,183   -48.06%
   8      每股收益                     0.3029          0.5832       -0.2803   -48.06%

       (二)资产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2.31   2017 年 12.31    同比增+减- 增减幅(%)
       货币资金               1,162,808         792,450         370,359    46.74%
       应收票据                 197,113          291,759         -94,647      -32.44%
       应收账款                  62,217          192,831        -130,614      -67.74%
       其他应收款                11,907           13,025          -1,118       -8.58%
       存货                     111,133          155,917         -44,783      -28.72%
       其他流动资产              48,815           18,230          30,585      167.77%
       流动资产合计           1,642,893         1,513,755        129,138        8.53%
       固定资产               2,853,926         2,416,142        437,783       18.12%
     在建工程                   267,673          242,794          24,879       10.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8,767           10,317          -1,550      -15.02%
 (其他长期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2,946         2,791,685        461,262       16.52%
   资     产 总     计        4,895,839         4,305,440        590,399       13.71%

       2018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与年初相比增加 590,399 万元,变动

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2018 年末余额 1,162,808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370,359 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融资债券增加。

       2、应收票据,2018 年末余额 197,113 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

94,6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商品煤收入中现款比例增加、承兑

汇票减少。

       3、应收账款,2018 年末余额 62,217 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

130,614 万元,主要原因是及时收回当期及前期销售煤炭款项所致。

       4、存货,2018 年末余额 111,133 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 44,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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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主要原因是库存煤炭消耗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18 年末余额 48,815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
加 30,585 万元,主要原因是十三矿由于矿井地质类型较为复杂,在
煤层开采过程中,为维护煤层稳定程度、加大区域瓦斯治理而采取的
区域防突等措施而发生的支出。

     6、固定资产,2018 年末余额 2,853,926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437,783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达到使用状态转增固定资产及综

采综掘设备升级改造所致。

     7、在建工程,2018 年末余额 267,673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24,879 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平接替工程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2018 年末余额 8,767 万元, 与年初相比减

少 1,550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融资租赁形成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三)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项          目                                      同比增+减-   增减幅(%)
                              月 31 日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389,230          500,560      -111,330      -22.2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101,302         1,054,606       46,696        4.43%
      预收款项                  57,860           39,107        18,754       47.96%
      应付职工薪酬              78,511           70,313         8,198       11.66%
      应交税费                  25,780           19,042         6,738       35.39%
      其他应付款               107,040          155,162       -48,122      -31.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6,080           73,900        22,180       30.01%
      其他流动负债             281,525            1,216       280,309    23045.66%
       流动负债合计          2,137,329         1,913,906      223,423       11.67%
      长期借款                 133,860           54,860        79,000      144.00%
      递延收益                  31,137            6,233        24,904      399.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7,723         1,020,809      266,914       26.15%
        负 债 合 计          3,425,053         2,934,715      490,337       16.7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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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与年初相比增加 490,337 万元,变动

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2018 年末余额 389,230 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

111,330 万元,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到期后续为长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18 年末余额 1,101,302 万元,与年

初相比增加 46,696 万元,主要原因是签发票据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2018 年末余额 57,860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18,754

万元,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场需求上升,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2018 年末余额 78,511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

加 8,198 万元,主要原因是跨期结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2018 年末余额 25,780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6,73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2018 年末余额 107,040 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

48,122 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当期及以前年度欠款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8 年末余额 96,080 万元,与

年初相比增加 22,18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7,500 万元,同时因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长期应付款中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29,680 万元。

     8、其他流动负债,2018 年末余额 281,525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

加 280,309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9、长期借款,2018 年余额 133,860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79,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到期后续为长期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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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递延收益,2018 年余额 31,137 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24,904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四)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项     目                                  同比增+减-    增减幅(%)
                              月 31 日   月 31 日
      实收资本(股本)         236,116     236,116            0         0.00%
      资本公积                 294,548     279,346       15,202         5.44%
      专项储备                  25,466      22,398        3,067        13.69%
      盈余公积                 166,352     161,883        4,469         2.76%
      未分配利润               564,377     497,330       67,047        13.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86,858 1,197,073         89,785         7.50%
      少数股东权益             183,928     173,652       10,276         5.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0,786 1,370,725        100,062         7.30%

     2018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与年初相比增加100,062万元,

变动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1、资本公积,2018年末余额294,548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15,202

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改造中

央及省配套资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独享资本公积)所致。

     2、专项储备,2018年末余额25,466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3,06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提取的安全维简费尚未使用完毕。

     3、未分配利润,2018年末余额564,377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67,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煤炭市场保持稳定,公司持续盈利所致。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8年末余额1,286,858万元,与

年初相比增加89,78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盈利未分配利润增加,

以及收到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改造配套资金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2018年末余额183,928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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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煤炭市场持续稳定,利润增加所致。

     (五)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增减幅(%)
         营业收入        2,015,342      2,074,150        -58,808       -2.84%
         营业成本        1,616,104      1,629,320        -13,216       -0.81%
      营业税金及附加           63,098        63,236         -137       -0.22%
         销售费用              18,168        19,025         -857       -4.50%
         管理费用              64,269        63,737          531        0.83%
         研发费用              31,712        30,309        1,402        4.63%
         财务费用             106,535        99,574        6,962        6.99%
       资产减值损失            -2,597         6,906       -9,504     -137.61%
         投资收益               3,602         4,033         -431      -10.69%
         其他收益                 653         1,949       -1,296      -66.49%
        营业外收入              4,881         3,656        1,225       33.50%
        营业外支出              3,236         5,444       -2,207      -40.55%
         利润总额             123,952     166,236        -42,285      -25.44%
          净利润               88,271     154,028        -65,757      -42.69%

     1、营业收入,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15,342万元,同比减少

58,8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商品煤销量同比减少88万吨,减少收入

56,845万元,煤售价上升10.56元,增加收入27,484万元,合计减少

收入29,360万元;二是子公司中平鲁阳煤电增加配煤收入减少23,508

万元;三是材料销售等收入减少52,925万元。

     2、财务费用,2018年发生财务费用106,535万元,同比增加6,962

万元,主要原因是应付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597万元,同比

减少9,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下降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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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

     4、投资收益,2018年确认投资收益3,602万元,同比减少431万

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公司所属新疆哈密矿业有限公司关闭注销确

认投资损失所致。

     5、利润总额,2018年实现利润123,952万元,同比减少42,285

万元,主要原因是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费用增加4.87亿元和

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1.66亿元所致。

     (六)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同比增+   增减幅
         项      目          2018 年     2017 年
                                                          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674,907   1,644,579       30,329     1.84%
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6,824      20,049       -3,225   -16.08%
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691,732   1,664,627       27,104     1.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248,996     227,771       21,225     9.32%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845,773     829,965       15,808     1.9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3,162     282,834       -9,672    -3.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48,694      52,425       -3,732    -7.12%
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416,625   1,392,995       23,629     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107     271,632        3,475     1.28%
                                                                  -100.00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8       -78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948       2,482        2,466    99.3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100.00
                                            23,930      -23,930
回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367,870     285,066       82,804    29.05%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2,818     311,556       61,262    19.66%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       100,231     130,179      -29,948   -23.0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535,901     344,828      191,074    55.4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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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6,132    475,007   161,126    3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314   -163,451   -99,863   -61.10%
                                                    -144,74   -100.00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44,740
                                                          0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71,018    688,835   282,183    40.9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5,202    130,072    -54,870   -42.18%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6,220   963,647     82,572     8.5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25,010   678,186     46,824     6.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
                              106,319     99,266      7,053     7.10%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24,416   100,589    -76,173   -75.73%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5,745    878,041    -22,296    -2.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474     85,606    104,868   122.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2,891    530,624    202,267    38.12%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1,674,907 万元,同比增

加 30,329 万元,主要原因是及时收回当期及前期销售煤炭款项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 16,824 万元,同比减少

3,225 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三供一业改造专项资金减少。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 845,773 万元,同比增

加 15,808 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收入增加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 273,162 万元,同比减少 9,672 万元,主要

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税金也相应减少。

     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 48,694 万元,同比减少

 3,732 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和差旅费减少。

     6、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7,870 万元,同比增加

 82,804 万元,主要原因是签票保证金到期收回所致。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5,901 万元,同比增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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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074 万元,主要原因是存入签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202 万元,同比减少

 54,870 万元,主要原因是融资租赁业务收到的款项减少所致。

     9、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16 万元,同同比减少

 76,173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存在收购天通电力、一矿洗煤厂

 和供水总厂净资产, 以及天宏选煤公司收购武汉平焦贸易公司业务,

 2018 年无收购业务。

     (七)主要指标分析
       项   目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资产负债率                    69.96%            68.16% 上升 1.80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5.79%         11.65% 下降 5.86 个百分点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4              0.51   下降 0.07 次

     1、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债务筹资上升,负债

增幅 16.71%高于总资产增幅 13.71%所致。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降低,财务费

用增加所致。

     3、总资产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销量下降,收入减少所致。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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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我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税前利润 1,239,518,847.87 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5,160,740.4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67,249,828.45 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期因弥补 2015 年度亏损 220,337,330.83 元后,当期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44,691,249.76 元,可供分配利润为 402,221,247.86

元。

     鉴于本公司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资金高投入期,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8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文件

内容,“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

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2019

年3月8日公司公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中公司将

用不低于2.7亿元回购公司股票,故今年将不再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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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19 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一、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8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1,231,500.85 万元,

 与 2018 年预计结算额 1,192,000 万元相比,增幅为 3.31%,其中获

 取收入 885,604.89 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43.94%;支付日常关

 联采购等发生额 345,895.96 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成本的 21.40%。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序号       交易项目
                              预计额        实际发生额        实际增减幅度
 1     销售材料                 30,000.00       20,691.33             -31.03%
 2     销售煤炭                800,000.00      817,397.81              2.17%
 3     劳务收入                  1,000.00          430.81             -56.92%
 4     租赁收入                  1,000.00        3,186.03             218.60%
 5     勘探收入                  1,000.00          500.17             -49.98%
 6     存款利息                  4,000.00        3,361.21             -15.97%
 7     电费收入                 46,000.00       38,819.99             -15.61%
 8     水费收入                  2,000.00        1,217.54             -39.12%
 9     购入原煤                 20,000.00       11,074.37             -44.63%
 10    购入材料                 30,000.00       27,331.60             -8.89%
 11    购入固定资产             60,000.00       77,653.72             29.42%
 12    购入电费                 15,000.00       18,979.15             26.53%
 13    购入工程及劳务           90,000.00      105,148.06             16.83%
 14    铁路专用线费             33,000.00       38,400.62             16.37%
 15    设备租赁费                6,000.00        8,241.94             37.37%
 16    房产租赁费               13,000.00       11,710.36             -9.92%
 17    固定资产修理费           30,000.00       36,769.12             22.5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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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热力费                      2,500.00       2,427.60         -2.90%
19   信息系统运维费              2,500.00       2,478.45         -0.86%
20   爆破作业服务费              4,000.00       4,791.04         19.78%
21   贷款利息                    1,000.00         889.94        -11.01%
      合        计           1,192,000.00   1,231,500.85          3.31%


     二、2018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额的说明

     1、公司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收入比

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2,186.03 万元,主要原因为租赁业务拓展所致。

     2、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入固定资

产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17,653.72万元,主要原因为综采综掘设

备升级改造所致。

     3、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入电费比

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3,979.15万元,主要原因为巷道采掘和维护业

务量增加导致用电量增大所致。

     4、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入工程及

劳务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15,148.0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工程

投资同比增大所致。

     5、公司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

费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5,400.6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因环保

因素取消地销煤导致铁路运输量增大,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6、公司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租赁费

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2,241.94万元,主要原因为生产投入加大租

入设备增加所致。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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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司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修

理费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6,769.12万元,主要原因为随着采深不

断加大,部分矿井井下地质条件变化,导致巷道采掘和维护业务量增

加,生产设备磨损严重,造成修理费增加所致。

      三、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2019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预计为1,281,500万元,与2018

年年实际发生额1,231,500.85万元相比,增幅为4.06%,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交易项目
 号                          实际发生额      预计结算额     预计增减幅度
  1    销售材料                  20,691.33      20,000.00          -3.34%
  2    销售煤炭                 817,397.81     850,000.00           3.39%
  3    劳务收入                     430.81         600.00          39.27%
  4    租赁收入                   3,186.03       2,100.00         -34.09%
  5    勘探收入                     500.17       1,000.00          99.93%
  6    存款利息                   3,361.21       4,000.00          19.00%
  7    电费收入                  38,819.99      45,000.00          15.92%
  8    水费收入                   1,217.54       2,000.00          64.27%
  9    购入原煤                  11,074.37      15,000.00          35.45%
 10    购入材料                  27,331.60      30,000.00           9.76%
 11    购入固定资产              77,653.72      78,000.00           0.45%
 12    购入电费                  18,979.15      20,000.00           5.38%
 13    购入工程及劳务           105,148.06     110,000.00           4.61%
 14    铁路专用线费              38,400.62      38,000.00          -1.04%
 15    设备租赁费                 8,241.94       8,300.00           0.70%
 16    房产租赁费                11,710.36      12,000.00           2.47%
 17    固定资产修理费            36,769.12      35,000.00          -4.81%
 18    热力费                     2,427.60       2,500.00           2.9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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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信息系统运维费            2,478.45       2,500.00        0.87%
 20    爆破作业服务费            4,791.04       4,500.00       -6.07%
 21    贷款利息                    889.94       1,000.00       12.37%
       合         计         1,231,500.85   1,281,500.00        4.0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43,209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院;法定代表人:李毛;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

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

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

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

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

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

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

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

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

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

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

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

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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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总额 17,345,207.27 万元,净资产 3,182,696.71 万元;2018 年

实现营业收入 11,987,816.13 万元,利润总额 150,316.07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65.15%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2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2016 年,本公司与关联人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

为三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关联交

易的定价按照双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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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材料、设备、资产租赁、工程劳务、

铁路运输、供电、供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固定资产修理、爆破作

业及金融业务等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中国平煤

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煤炭供应、供水、供

电、销售材料、地质勘探、劳务等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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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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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 年我公司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该公司在审计中能够恪守独立审计准则,

遵守职业道德,在进行审计工作的同时,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核算、

提高效益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

     鉴于该公司的工作表现,建议 2019 年度继续聘用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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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一、2018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52.11亿元,实际完成

50.33亿元。其中:矿井生产水平接替工程投资完成8.67亿元;固定

资产更新改造投资完成9.89亿元;维持矿井简单再生产投资完成

23.88亿元;矿井安全防护投入完成7.22亿元;洁净煤生产、环保工

程项目投入完成0.67亿元。

     二、2019年投资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

为35.7亿元。主要用于矿井基本建设投入、生产水平的接替、矿井安

全费用投入、资源价款缴纳、股权收购等。

     三、2019年主要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矿井生产水平接替工程投资计划

     2019年项目计划投资12.56亿元。用于公司下属部分矿井基建项

目投入及部分矿井的水平延深以及通风系统改造投入(详见附表)。

     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计划

     2019年公司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投资15.91亿元,主要用于综

采综掘、机电运输类设备更新、智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生产设

施的整改支出(详见附表)。

     3、2019年第一批安全费用计划

     2019年公司第一批安全费用计划4.95亿元,主要用于矿井的防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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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瓦斯治理支出、“一通三防”支出、六大系统支出等。(详见附表)。

     4、资源价款

     按照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相关规定,2019年需缴纳资源

价款1.56亿元(详见附表)。

     5.收购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0.72亿元。

     三、2019年度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强安全管

理,改善生产装备,获取深部资源储量,增强行业竞争力,实现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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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营投资计划表

                                                        金额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计划投资额
(一)基建项目及生产水平接替工程                                  12.56
    1     二矿产业升级项目                                            0.52
    2     四矿产业升级项目                                            0.06
    3     十一矿产业升级改造                                          0.05
    4     首山一矿改扩建项目                                           1.2
    5     一矿三水平下延工程                                          3.17
    6     六矿三水平工程                                              3.79
    7     十矿三水平工程                                              1.30
    8     十三矿东翼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0.81
    9     十一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0.37
   10     六矿二井丁组煤工程                                          0.27
   11     朝川矿己二采区工程                                          0.57
   12     八矿选煤厂产业升级项目                                      0.45
(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                                           15.91
    1     综采综掘设备                                               12.05
    2     智慧工业互联网平台                                          1.13
    3     机电运输设备                                                2.73
(三)2019 年第一批安全费用                                           4.95
(四)资源价款                                                        1.56
(五)收购河南中平煤电责任有限公司股权                                0.72
2019 年投资计划合计                                                   35.7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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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2019 年最新的《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一、修改内容

     1、修改前: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8]29 号文《关于

同意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立方

式设立;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 1998 年 3 月 17 日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豫工商企 17001379-5;

后于 1999 年 10 月 20 日换取了注册号为豫工商企 4100001004059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邮政编码:467000。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是: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变更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67,790 万股,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7 年 12

月 19 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认购 116 万股,

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8 年 3 月 2 日;河南省平禹铁路有

限责任公司,认购 100.1 万股,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8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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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2 日;河南省朝川矿务局(现已更名为“中平能化集团平顶山

朝川矿”),认购 99.45 万股,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8 年

2 月 27 日;平顶山制革厂,认购 52 万股,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

间为 1998 年 3 月 2 日;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现已更名为“中

煤国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认购 52 万股,以现金方

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8 年 3 月 2 日。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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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九十五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

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公司纪委”)。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治理主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的核心地

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党委会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每届任期三年。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

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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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

生,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

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四个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包括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的决策权限为:

     1、法律、法规允许的对股票、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金融衍生工具或房地产等风险较高的投资,运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2、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参与国家和省级政府组织的煤矿探矿权、

采矿权公开拍卖时,运用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百分之五十(不含百分之五十),且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含百分之三十)。

     3、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前述第 1 项、第 2 项规定以外的项目进

行投资或者资产处置,运用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上述运用资金总额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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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需要经公司股

东大会决策通过标准的,应当于达到该标准之日报经公司最近一次股

东大会决策。

     董事会在前条规定的投资权限范围内,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的投资项目,应当由战略委员会先行审

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未设立战略委员会时,

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之外的对外担

保。

     (三)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以下,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

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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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

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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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

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时,公司应尽可能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

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

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

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第(二)项、第(四)项、第(五)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

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

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

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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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

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

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2、修改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8]29 号文《关于

同意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立方

式设立;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 1998 年 3 月 17 日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豫工商企 17001379-5;

后于 1999 年 10 月 20 日换取了注册号为豫工商企 4100001004059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 年 5 月 31 日,营业执照号码变更为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27034084A。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邮政编码:467099。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是: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变更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67,790 万股,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7 年 12

月 19 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认购 116 万股,

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8 年 3 月 2 日;河南省平禹铁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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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认购 100.1 万股,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8

年 3 月 2 日;河南省朝川矿务局(现已更名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

顶山朝川矿”),认购 99.45 万股,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8 年 2 月 27 日;平顶山制革厂,认购 52 万股,以现金方式出资,

出资时间为 1998 年 3 月 2 日;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现已更

名为“煤炭工业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购 52 万股,

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8 年 3 月 2 日。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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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公司股权回购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九十五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

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公司纪委”)。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治理主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的核心地

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党委会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每届任期按上级

党组织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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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

生,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

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四个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包括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的决策权限为:

     1、法律、法规允许的对股票、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金融衍生工具或房地产等风险较高的投资,运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2、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参与国家和省级政府组织的煤矿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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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公开拍卖时,运用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百分之五十(不含百分之五十),且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含百分之三十)。

     3、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前述第 1 项、第 2 项规定以外的项目进

行投资或者资产处置,运用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上述运用资金总额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类别

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需要经公司股

东大会决策通过标准的,应当于达到该标准之日报经公司最近一次股

东大会决策。

     董事会在前条规定的投资权限范围内,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的投资项目,应当由战略委员会先行审

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之外的对外担

保。

     (三)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以下,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零八条

(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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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

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五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核意见;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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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

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

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

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时,公司应尽可能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

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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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项情形

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第(二)项、第(四)项、第(五)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

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

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

组进行清算。

     第二百零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

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3、上述修改条款中下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

     二、新增条款

     第二百一十条 国家对优先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增加以上内容后,其他相关条文序号相应顺延。

     四、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详细内

容见章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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