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4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发生额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0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为 1,299,832.67 万元,与 2020 年预计结算额 1,438,600.00 万元相 比,降幅为 9.65%。 ●2021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发生额预计为 1,297,500 万元,与 2020 年年实际发生额 1,299, 832.67 万元相比,降幅为 0.18%。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 联交易。5 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0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 交 易 实 际 发 生 额 为 1,299,832.67 万 元 , 与 2020 年 预 计 结 算 额 1,438,600.00 万 元 相 比 , 降 幅 为 9.65% , 其 中 日 常 关 联 收 入 为 1 875,863.48 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39.11%;支付日常关联采购等 发生额 423,969.19 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成本的 20.93%。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序号 交易项目 预计额 实际发生额 实际增减幅度 1 销售材料 18,500.00 20,159.25 8.97% 2 销售煤炭 894,700.00 810,677.73 -9.39% 3 劳务收入 300.00 416.07 38.69% 4 租赁收入 2,400.00 3,296.82 37.37% 5 勘探收入 100.00 79.27 -20.73% 6 存款利息 5,000.00 5,658.38 13.17% 7 电费收入 41,500.00 35,044.23 -15.56% 8 水费收入 500.00 531.73 6.35% 9 购入原煤 56,500.00 31,631.80 -44.01% 10 购入材料 26,500.00 34,963.15 31.94% 11 购入固定资产 83,000.00 111,859.71 34.77% 12 购入电费 600.00 643.47 7.25% 13 购入工程及劳务 168,000.00 112,129.94 -33.26% 14 铁路专用线费 45,000.00 48,561.97 7.92% 15 设备租赁费 25,000.00 17,234.97 -31.06% 16 房产租赁费 12,000.00 12,566.81 4.72% 17 固定资产修理费 47,000.00 42,773.17 -8.99% 18 热力费 3,600.00 4,312.90 19.80% 19 信息系统运维费 3,100.00 2,789.66 -10.01% 20 爆破作业服务费 4,300.00 4,501.64 4.69% 21 贷款利息 1,000.00 -100.00% 合 计 1,438,600.00 1,299,832.67 -9.65% 二、2020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额差异较大的说明 1、公司向关联方取得租赁收入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896.82 万元, 主要是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取得租赁收入增加所致。 2 2、公司对关联方购入原煤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减少 24,868.20 万元, 主要是中平煤电公司优化配煤方案,降低了高质煤占比,购入高质煤减 少所致。 3、公司对关联方购入材料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8,463.15 万元, 主要是购买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公司对关联方购入固定资产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28,859.71 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入增加所致。 5、公司对关联方购入工程及劳务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减少 55,870.06 万元,主要是关联方施工的井巷工程减少所致。 6、公司对关联方的设备租赁费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减少 7,765.03 万 元,主要是对关联方租赁设备减少所致。 7、公司对关联方的贷款利息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减少 1,000.00 万元, 主要是本期公司无财务公司贷款所致。 三、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2021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发生额预计为 1,297,500 万元,与 2020 年年实际发生额 1,299, 832.67 万元相比,降幅为 0.18%,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交易项目 号 实际发生额 预计结算额 预计增减幅度 1 销售材料 20,159.25 20,000.00 -0.79% 2 销售煤炭 810,677.73 780,000.00 -3.78% 3 劳务收入 416.07 500.00 20.17% 4 租赁收入 3,296.82 8,300.00 151.76% 3 5 勘探收入 79.27 100.00 26.15% 6 存款利息 5,658.38 6,000.00 6.04% 7 电费收入 35,044.23 35,000.00 -0.13% 8 水费收入 531.73 550.00 3.44% 9 购入原煤 31,631.80 35,000.00 10.65% 10 购入材料 34,963.15 35,000.00 0.11% 11 购入固定资产 111,859.71 120,000.00 7.28% 12 购入电费 643.47 650.00 1.01% 13 购入工程及劳务 112,129.94 121,000.00 7.91% 14 铁路专用线费 48,561.97 49,000.00 0.90% 15 设备租赁费 17,234.97 18,000.00 4.44% 16 房产租赁费 12,566.81 13,000.00 3.45% 17 固定资产修理费 42,773.17 43,000.00 0.53% 18 热力费 4,312.90 4,400.00 2.02% 19 信息系统运维费 2,789.66 3,000.00 7.54% 20 爆破作业服务费 4,501.64 5000.00 11.07% 21 贷款利息 合 计 1,299,832.67 1,297,500.00 -0.1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943,209 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法定代表人: 李毛;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 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 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 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 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 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 4 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 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 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 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 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 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 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产总额 20,589,057.25 万元,净资产 5,153,958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883,538.03 万元,利润总额 166,483.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持有本公司 1,282,503,674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 54.61%, 为本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人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 双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 5 公司提供材料、设备、资产租赁、工程劳务、铁路运输、供电、供热、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固定资产修理、爆破作业、金融业务、林业服务及 电动车租赁等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煤炭供应、供水、供电、销售材料、地质勘探、劳 务等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发生额预计情况 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王良 先生、张建国先生、张金常先生、涂兴子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 生、康国峰先生、梁红霞女士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 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必要、定价 公允”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日常关 联交易的决策与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 意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 6 的预计。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