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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煤股份:平煤股份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4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发生额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0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为 1,299,832.67 万元,与 2020 年预计结算额 1,438,600.00 万元相

比,降幅为 9.65%。
    ●2021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发生额预计为 1,297,500 万元,与 2020 年年实际发生额 1,299,

832.67 万元相比,降幅为 0.18%。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
联交易。5 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0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
交 易 实 际 发 生 额 为 1,299,832.67 万 元 , 与 2020 年 预 计 结 算 额
1,438,600.00 万 元 相 比 , 降 幅 为 9.65% , 其 中 日 常 关 联 收 入 为

                                   1
 875,863.48 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39.11%;支付日常关联采购等
 发生额 423,969.19 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成本的 20.93%。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序号      交易项目
                         预计额        实际发生额     实际增减幅度
 1     销售材料            18,500.00      20,159.25          8.97%
 2     销售煤炭           894,700.00     810,677.73         -9.39%
 3     劳务收入              300.00         416.07         38.69%
 4     租赁收入             2,400.00       3,296.82         37.37%
 5     勘探收入               100.00          79.27        -20.73%
 6     存款利息             5,000.00       5,658.38         13.17%
 7     电费收入            41,500.00      35,044.23        -15.56%
 8     水费收入               500.00         531.73          6.35%
 9     购入原煤            56,500.00      31,631.80        -44.01%
 10    购入材料            26,500.00      34,963.15         31.94%
 11    购入固定资产        83,000.00     111,859.71         34.77%
 12    购入电费               600.00         643.47          7.25%
 13    购入工程及劳务     168,000.00     112,129.94        -33.26%
 14    铁路专用线费        45,000.00      48,561.97          7.92%
 15    设备租赁费          25,000.00      17,234.97        -31.06%
 16    房产租赁费          12,000.00      12,566.81          4.72%
 17    固定资产修理费      47,000.00      42,773.17         -8.99%
 18    热力费               3,600.00       4,312.90         19.80%
 19    信息系统运维费       3,100.00       2,789.66        -10.01%
 20    爆破作业服务费       4,300.00       4,501.64          4.69%
 21    贷款利息             1,000.00                      -100.00%
       合      计       1,438,600.00   1,299,832.67         -9.65%

       二、2020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额差异较大的说明
       1、公司向关联方取得租赁收入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896.82 万元,
 主要是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取得租赁收入增加所致。


                                   2
    2、公司对关联方购入原煤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减少 24,868.20 万元,
主要是中平煤电公司优化配煤方案,降低了高质煤占比,购入高质煤减

少所致。
    3、公司对关联方购入材料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8,463.15 万元,
主要是购买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公司对关联方购入固定资产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增加 28,859.71
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入增加所致。
    5、公司对关联方购入工程及劳务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减少 55,870.06

万元,主要是关联方施工的井巷工程减少所致。
    6、公司对关联方的设备租赁费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减少 7,765.03 万
元,主要是对关联方租赁设备减少所致。

    7、公司对关联方的贷款利息比预计关联交易额减少 1,000.00 万元,
主要是本期公司无财务公司贷款所致。
    三、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2021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发生额预计为 1,297,500 万元,与 2020 年年实际发生额 1,299,
832.67 万元相比,降幅为 0.18%,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交易项目
   号                 实际发生额      预计结算额     预计增减幅度
    1   销售材料        20,159.25        20,000.00         -0.79%
    2   销售煤炭       810,677.73       780,000.00         -3.78%
    3   劳务收入             416.07         500.00         20.17%
    4   租赁收入         3,296.82         8,300.00        151.76%


                                 3
    5   勘探收入               79.27          100.00   26.15%
    6   存款利息            5,658.38        6,000.00    6.04%
    7   电费收入            35,044.23      35,000.00   -0.13%
    8   水费收入              531.73          550.00    3.44%
    9   购入原煤            31,631.80      35,000.00   10.65%
   10   购入材料            34,963.15      35,000.00    0.11%
   11   购入固定资产       111,859.71     120,000.00    7.28%
   12   购入电费              643.47          650.00    1.01%
   13   购入工程及劳务     112,129.94     121,000.00    7.91%
   14   铁路专用线费        48,561.97      49,000.00    0.90%
   15   设备租赁费          17,234.97      18,000.00    4.44%
   16   房产租赁费          12,566.81      13,000.00    3.45%
   17   固定资产修理费      42,773.17      43,000.00    0.53%
   18   热力费              4,312.90        4,400.00    2.02%
   19   信息系统运维费      2,789.66        3,000.00    7.54%
   20   爆破作业服务费      4,501.64         5000.00   11.07%
   21   贷款利息
        合       计      1,299,832.67   1,297,500.00   -0.1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943,209 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法定代表人:
李毛;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
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

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
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
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
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


                                   4
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

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
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
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

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
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

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产总额 20,589,057.25
万元,净资产 5,153,958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883,538.03

万元,利润总额 166,483.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持有本公司 1,282,503,674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 54.61%,
为本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人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
双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


                                 5
公司提供材料、设备、资产租赁、工程劳务、铁路运输、供电、供热、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固定资产修理、爆破作业、金融业务、林业服务及

电动车租赁等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煤炭供应、供水、供电、销售材料、地质勘探、劳
务等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发生额预计情况

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王良
先生、张建国先生、张金常先生、涂兴子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
生、康国峰先生、梁红霞女士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
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必要、定价
公允”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日常关
联交易的决策与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
意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

                               6
的预计。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