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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煤股份:平煤股份关于修改《综合服务协议》煤矿专用线收费标准的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6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综合服务协议》煤矿专用线
             收费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改《综合服务协议》煤矿专用线收费标准

    ●煤矿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由 13.76 元/吨调整到 19.78 元/吨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

关联交易。5 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产品

——动力煤和冶炼精煤均属于大宗物资,主要依靠铁路运输,其中内

部原料煤入洗过程中的运输以及煤炭产品对外销售过程中进入国铁

线路之前的运输,主要依靠矿区自营铁路。目前矿区自营铁路属于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调整本公司

煤矿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由 13.76 元/吨(0.32 元/吨公里×43 公

里)调至 19.78 元/吨(0.46 元/吨公里×43 公里),上涨 6.02 元/

吨(不含税 5.52 元/吨),该调价方案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二、关联方介绍


                                 1
    (一)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943,209 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法定代表

人:李毛;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

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

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

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

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

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

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

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

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

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

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

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

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

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产总额 20,478,663.92

万 元 , 净 资 产 5,128,095.51 万 元 ; 2020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4,883,538.03 万元,利润总额 166,483.7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

审计)

                                2
    (二)关联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4.61%的

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收费标准及调整原因

    (一)现行的煤矿专用线收费标准

    煤矿专用线收费标准为 13.76 元/吨(0.32 元/吨公里×43 公里

平均运距,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价管〔1996〕2811 号文、河南省发改

委豫发改价管〔2013〕902 号文、平顶山市物价局平价工〔2013〕350

号文),该标准于 2012 年元月开始执行。

    (二)拟执行的煤矿专用线收费标准及调整原因

    本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矿区铁路吨公里运费由原 0.32 元/吨公

里调整至 0.46 元/吨公里,拟执行的铁路收费标准为 19.78 元/吨

(0.46 元/吨公里×43 公里),该标准拟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

    调整的主要原因如下:

    调整前执行的运价率(0.32 元/吨公里),是原国家计委计价管

〔1996〕2811 号文批复,已执行多年未做调整,矿区铁路运输成本

随着市场价格变化上涨较大。目前运费标准为 13.76 元/吨(0.32 元

/吨公里×43 公里),该运费标准普遍低于省内外煤炭铁路其他单位

运费,如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 元/吨(0.42 元/吨公里×53

公里)、郑州煤炭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7.5 元/吨(0.35 元/吨公里×

50 公里)、淮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9.6 元/吨(0.56 元/吨公里×35

公里)、淮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1.76 元/吨(0.32 元/吨公里×68

公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31 元/吨(0.57 元/吨公里×49 公里)

                                3
       等,由于执行运费标准低,使矿区铁路运费收入、利润与铁路总运量

       规模不匹配,与同行业其他单位对标对表差距较大。

              综上因素,拟修改《综合服务协议》附件《定价收费一览表》中

       涉及铁路运输服务项目的定价依据和费用标准等内容。具体修改内容

       如下:
               修改前的综合服务协议定价依据一览表(摘选)
       服务
序号                          定价依据                               费用标准
       项目
              1.原国家计委计价管〔1996〕2811 号文         1.煤矿专用线收费标准为 13.76
              2.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3〕902 号文 元/吨(0.32 元/吨公里×43 公里
              3.平顶山市物价局平价工〔2013〕350 号文      平均运距,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价
       铁路
                                                          管〔1996〕2811 号文、河南省发
 1
       运输
                                                          改委豫发改价管〔2013〕902 号
                                                          文、平顶山市物价局平价工
                                                          〔2013〕350 号文);
                                                          ......




               修改后的综合服务协议定价依据一览表(摘选)
       服务
序号                          定价依据                               费用标准
       项目
              1.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6〕507 号文 1.煤矿专用线收费标准为 19.78
                                                           元/吨(0.46 元/吨公里×43 公里
              2.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
                                                           平均运距,根据河南省发改委豫
              化我省地方铁路运价改革的通知(豫发改价管 发改价管〔2016〕507 号文、平顶
       铁路
              〔2016〕507 号)》的通知(平发改价管〔2016〕 山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
 1
       运输                                                委员会关于深化我省地方铁路运
              161 号文)
                                                           价改革的通知(豫发改价管
                                                           〔2016〕507 号)》的通知(平发
                                                           改价管〔2016〕161 号文);
                                                           ......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

                                            4
正常交易行为,遵循了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公允原则。该交易行为发

生后,与日常关联交易额中铁路专线运输费用2021年预计发生额相

比,将会增加公司运费支出约1亿元。

    五、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张建国先生、王良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延河

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

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查阅了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6〕507 号文

和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我省地方铁路运价改

革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507号)》的通知(平发改价管〔2016〕

161号文),调整铁路收费标准的行为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

行为,遵循了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公允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

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该交易为关联交易,近 12 个月累计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合计约为 2.5 亿元,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9 亿

元),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5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三)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6〕507 号文

    (四)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我省地方铁

路运价改革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507 号)》的通知(平发改

价管〔2016〕161 号文)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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