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 2 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20,513,9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8.397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5 人,所有在任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9 人,所有在任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岳殿召先生、张天良先生、 韩群亮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0,124,311 99.8894 132,900 0.1106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潘树启 1,117,605,426 99.7404 是 2.02 张建国 1,119,506,398 99.9100 是 2.03 涂兴子 1,119,506,378 99.9100 是 2.04 李延河 1,119,506,378 99.9100 是 2.05 李庆明 1,119,506,378 99.9100 是 2.06 王新义 1,119,506,378 99.9100 是 2.07 陈金伟 1,119,506,378 99.9100 是 2.08 许尽峰 1,119,506,378 99.9100 是 2.09 张后军 1,119,506,378 99.9100 是 2.10 陈缨 1,119,956,732 99.9502 是 2.11 高永华 1,120,089,732 99.9621 是 2.12 姜涟 1,120,089,732 99.9621 是 2.13 陈岱松 1,119,956,732 99.9502 是 2.14 周阳敏 1,120,089,732 99.9621 是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张金常 1,120,090,452 99.9622 是 3.02 刘宏伟 1,119,512,055 99.9105 是 3.03 王少峰 1,119,512,055 99.9105 是 3.04 冯忠斌 1,119,512,055 99.9105 是 3.05 杨志强 1,120,090,432 99.9622 是 3.06 曾昭林 1,120,090,452 99.962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 2022 120,1 99.8894 132,9 0.1106 0 0.0000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24,31 00 交易预计额度 1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季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