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2-11
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
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不利
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预计,同
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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