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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煤股份:平煤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3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第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6 日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9 人,实
际表决监事 9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三、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四、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内容
详见 2023-032 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
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
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六、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继续聘用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
2023-033 号公告)
    九、关于 2023 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
容详见 2023-034 号公告)
    十、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
容详见 2023-035 号公告)
    十二、关于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
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可
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券名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债券的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
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
长1个周期,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
则全额到期兑付本品种债券。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
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拟分期或
一次性完成发行,各期附超额配售选择权,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安排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公司不
行使利息递延支付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
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
者询价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
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
规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发行方式及配售原则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
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定价与配售方
案参见发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
者,本次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
次债券下各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
照本条款已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
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1、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
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
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2、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
    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
为:
    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
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
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
日起的 24 个月,若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
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三、四、五、八、九、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需提
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