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平煤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07
平煤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平
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平顶山天安
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平顶
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均履行了相应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
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由陈缨女士、陈岱松先生及张后军先生
共同组成。陈缨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本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缨: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副总经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重阳投资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海外(国
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16.HK)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9)独立董事、联蔚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岱松:曾任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华神集团,
股票代码:000790)、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87)
及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4)、福建纳川管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98)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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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83)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后军: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
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计财处处长。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计委员会应表决 3 人,实际表决 3 人。审议通过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与会委员审阅了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并在充分听取注册会计师和公司有关人员的介绍和解答后,审计委员会
同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正式审
计报告及有关专项说明,以保证公司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计委员会应表决 3 人,实际表决 3 人。经各位委员审议,通过
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平煤股份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
的总结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发生
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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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计委员会应表决 3 人,实际表决 3 人。审议通过了《2022 年一季度报
告》;
(四)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计委员会应表决 2 人,实际表决 2 人。经各位委员审议,通过了以下
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五)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计委员会应表决 3 人,实际表决 3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购买产能指标的议案》;
(六)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计委员会应表决 3 人,实际表决 3 人。审议通过了《2022 年三季度报
告》。
(七)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审计委员会应表决 3 人,实际表决 3 人。经各位委员审议,通过了以下
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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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阅
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审核,并就公司年度审计有关事项、
计划安排与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在审计报告意见初稿形成
后,公司安排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年审会计师与部分管理层
人员的见面沟通会,听取年审会计师、管理层对年度审计和生产经营情
况的汇报,并审阅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在年审会计师正式出具审计
报告前,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为董
事会审议与决策提供参考。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4 月
21 日、8 月 16 日、10 月 21 日召开定期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进
行审阅并发表意见。
(二)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情况
年报工作期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的审计总结报告,并对
其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审计工作科学、严谨、细致,工作成果
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
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三)协调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2022 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其
专业职能,积极协调公司经营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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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为年审工作与年报编制的顺利开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
(四)指导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内控评估工作
2022 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
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并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了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议案,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均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各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并发表
书面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等关联交易议案后,方可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关联董事
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将继续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监督职能,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积极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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