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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2018年第一批次股票解锁的独立意见2019-01-0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2018 年
                  第一批次股票解锁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
性股票计划 2018 年第一批次解锁的议案》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
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实施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2018 年第一批次股票解锁,
符合《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经核查,本次股票解锁的时间条件、以及公司前一个财务年度的业绩条
件均已达成;本次股票解锁的 1,521 名激励对象均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
划》规定的解锁要求,其作为本次股票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 1,521 名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安排 2018 年第一批次股票解锁
并上市流通事宜,合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116,600,400 股。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春锦   余海龙   贾 谌   郑昌泓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