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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建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 2019-003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关规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公司将向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部分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17 日、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已经审议批准向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涉及的 20
名激励对象回购其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股票数量为 4,711,000 股
(除权前为 3,365,000 股),回购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7571 元/股(除
权前为 4.866 元/股)执行,合计回购资金为 16,374,090 元。本次回购的股票全
部 注 销 后 , 公 司 将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4,711,000 元 , 减 少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41,980,463,455 元。
    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会发生相应的调减,但鉴
于注销股份数量占比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2 月 23 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
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9
    电话:010-86498888
    传真:010-86498170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