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张兆祥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2022-02-26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张兆祥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张兆祥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
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张兆祥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
为张兆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条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其聘任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张兆祥先生为公司总裁。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文荣 贾谌 孙承铭 李平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