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控股股东高管职 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审慎原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公司管理层于 2022 年 度兼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高管职务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郑学选先生、张兆祥先生、王云林先生、赵晓江先生、马泽平先生、周勇先 生和单广袖女士在 2022 年度兼职期间,切实履行承诺,勤勉尽职,能够优先履 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处理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其未因兼职而做出任何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文荣 贾谌 孙承铭 李平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