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2023-04-1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 年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目的是为满足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
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
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文荣 贾谌 孙承铭 李平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