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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李永明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2023-04-28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李永明担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李永明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如下意见:
    经审核李永明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李
永明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其聘任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请李永明担任公司副总裁。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文荣 贾谌 孙承铭 李平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