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8-10-3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审阅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后,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并保证: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仅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仅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董事:
晏志勇 孙洪水 王 斌
陈元魁 裴 真 徐冬根
栾 军 戴德明 王 禹
公司高管:
王民浩 姚 强 李跃平
李燕明 孙 璀
刘明江 宗敦峰 周建平
王书宝 张建文 丁永泉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