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我们审议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执行新金融准则符合财政部的相 关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1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徐冬根 栾 军 戴德明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