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2019-11-1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60166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19 年 11 月 15 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电建”)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21 号”批复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
二期发行,本期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每张面
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 5 个计息
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2、本期债券简称为“19 电建 Y2”,债券代码为“163956”。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
极小。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5,240,122.86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80.5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9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29,376.23 万元(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
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
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
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6、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定价周期”),在每 5 个计息
年度(即每个重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
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重新定价周期末全额兑付本期债
券。
本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
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计息。本期债券第
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第一个重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
自第二个重定价周期起,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2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四舍
五入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
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
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
均值(四舍五入到 0.01%)。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
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
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80%-4.8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
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T-1 日)向网
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首个周期票面利率
及初始利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
及初始利差,敬请投资者关注。
9、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
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
效。
11、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
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4、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
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电力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
明 书 》。 有 关 本 期 发 行 的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可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中国电建 指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人民币 10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
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
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
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人、中信建投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
销商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构、中诚信证评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 2019 年 11 月 20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
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日、网下认购日(T 指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
日) 认购的日期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电建 Y2,债券代码:16395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定价周期”),在每
5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
面利率计息。本期债券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
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第一个
重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自第二个重定价周期起,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
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2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四舍
五入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
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
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
均值(四舍五入到 0.01%)。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
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定价周期”),
在每 5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权选
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重新定价周期末全
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
在相关媒体上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
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
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
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
利率累计计息。如果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
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
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
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不得递延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
息:(1)向股东分配利润(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
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分配利润(按
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
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
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
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 号),发行人将本
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
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
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
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
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等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11 月 22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本期债券。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发行
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
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
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
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
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具体的发行配售规则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户:319469954243
2、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81600001040017339
1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3、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银行账户:0200049319201283603
4、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银行账户:11050167360000001330
5、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银行账户:110060224018800033592
6、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国奥村支行
银行账户:8110701011801775486
7、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银行账户:35340188000612196
8、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
银行账户:110906862910102
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19 年第 64 号),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
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
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人承
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1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2 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网下询价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9 年 11 月 21 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T 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
书》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9 年 11 月 22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指
(T+1 日)
定收款账户
2019 年 11 月 25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2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
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80%-4.8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0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1 月 20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中国电力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
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1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
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1 月 20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
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
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10-89136009 转 900003、010-89136013 转 900003;
备用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
备用邮箱:bjjd03@csc.com.cn;
联系电话:010-86451557;
联系人:林坚、郭志强
3、利率确定
1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
将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是
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认购不足 30 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购入。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
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
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9 年 11 月 21 日(T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
1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1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
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
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
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11月20日(T-1
日)14:00-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
上述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
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
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
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
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
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11 月
22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
投资者全称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2319027304625
1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汇入地点:北京市
汇款用途:中国电建可续期公司债缴款
(八)违约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9年11月22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
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晏志勇
联系人:王晓龙
联系电话:010-5836 7903
传真:010-8857 6268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1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联系人:欧阳程、李晨毓、徐曼、柏龙飞
联系电话:010-8515 6487
传真:010-6560 8445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刘日、黄晨源、蔡林峰、姚鹏天、刘海军、阴越、曲思瀚、
冯钰宸
联系电话:010-60833551、60837491
传真:010-60833504
(四)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江昊岩
联系电话:010-8393 9183
传真:010-6616 2609
1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附件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5+N 年期
(利率区间:3.80%-4.8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后,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T-1 日)14:00 至 16:00 间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
010-89136009 转 900003、010-89136013 转 900003;备用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备用邮箱:
bjjd03@csc.com.cn;咨询电话:010-8645155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
比例限制);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
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
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
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
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
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
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
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
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
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 B 或 D 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
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
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
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