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审议了《关于解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认为:孙洪水先生的职务调整系因工作变动原因,其解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审议了《关于聘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认为:丁焰章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电
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审议了《关于确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丁焰章先生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
举的职位;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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