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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20-07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等材料已以电子邮
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以书
面及传真方式提交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
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电建北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设立中国电建北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
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公司持股10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
增信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增加163亿元人民
币发行额度,即在不超过163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并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
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产品架构和发行需要,
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增加163亿元人民币增信额度,即为在不超过163亿元人民
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按照《差
额补足承诺函》的约定为发行产品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
费用以及优先级产品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并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
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前述发行及增信事项的授权事宜如下:

    1)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基础资产,在不超过163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定价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

    2)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涉及的持有部分次级产品、流动性支持、差额
补足等增信措施的安排。

    3)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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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聘请服务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
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在公司已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
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有关的
公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批准程序(如需)。

    6)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7)办理其他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任何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8)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
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亦在授权有效
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
有效期内完成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资建设甬台温高
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
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温岭联络线工程有限公
司以32%、10%、10%、48%的股权比例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
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97.33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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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参与雄安容东
片区1号地块综合开发项目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投资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块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
总投资约为260.04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治理重点亏损子企业
资产经营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巴拉水电站项目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阿坝
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巴拉水电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76.72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五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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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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