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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2020-12-19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8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
                                 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保理应收账款第 1-10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
       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首期产
       品为“电建保理应收账款第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首期产品”),
       发行规模为 18.4 亿元人民币;二期产品为“电建保理应收账款第 2 期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二期产品”),发行规模为 9.68 亿元人民币。公
       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
       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
       分予以补足。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2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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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与增信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
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
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前述发行相关事宜;同意公
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
品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在发行产品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
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产品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
义务,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


    公司董事长于2020年10月15日作出决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电建保理应收账款第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
用以及优先级产品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差额补
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保理应收账款第1-10期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2512号)之后,专项计
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首期
产品发行规模为18.40亿元人民币,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分为优先级A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2档资产支持证
券。其中,优先级A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2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分别为
0.98亿元人民币、16.50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12月8日、2022年12
月8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0.92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2年12月
8日。二期产品发行规模为9.68亿元人民币,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
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分为优先级A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2档资
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A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2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
模分别为1.56亿元人民币、7.63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11月30日、
2022年11月30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0.49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
2022年11月30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电建保理应收账款第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
                                     2
益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各期发行时在前述管理人中选择之一管理该期专项计划;基础资
产包括应收账款债权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
就某期产品而言,其对应的基础资产仅为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
或者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


    首期产品的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基础资
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出售予专项计划并完成交割的应收
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发行规模为18.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
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
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管理人
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二期产品的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
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出售予专项计划并完成交割的可再生能源电
价附加补助资金(发电企业于特定期间已完成发电、已被纳入补贴目录但尚未收回
的补贴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发行规模为9.6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
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
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管
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出具《电建保理应收账款第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
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支付: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
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
额部分予以补足。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专项计划应付的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
承担的费用全部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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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10月15日作出的董事长决
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
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应
收账款债权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
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
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
为原始权益人发行专项计划,并由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
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余额为111,894.1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
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82,232.09万元人民币,占
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16%;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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