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冬根 栾军 戴德明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