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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2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
                              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 2021 年第 1 号第 1-10 期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第 1 期
       产品为“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 2021 年第 1 号第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1 期产品”),发行规模为 16.27 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
       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
       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公司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
       履行金额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2日、2020
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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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与增信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
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
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前述发行相关事宜;同意公
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
品向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在发行产品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
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
补足义务,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
事宜。


    2021年3月25日,公司董事长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发起专项计划,并同意为专项计划提供不高于40亿元人民币额度的差额支付
承诺等形式的增信,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承诺函为
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2021年第1号第1期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636号)之后,专项
计划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1期产品发行规模为16.27亿,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16.26亿元,预期到期日为2022年2月25日,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0.01亿元,预期到期日为2022年2月25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2021年第1号第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原始权益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牵头管理人为中银
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管理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融信模式下,中
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将以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为债
务人的融信、保理等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管理人;在代理人
模式下,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拟将以公司及其合并财
务报表的子公司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代原始权益人(即前述债务
人之债权人)转让给专项计划管理人。储架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具体
发行期次及每期发行规模和期限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最终工作成果以及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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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述发行总规模内和总期限内予以调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
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
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
额支付义务。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出具《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2021年第1号第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
付承诺函一》,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支付: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专项计划应付的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3月25日作出的董事长决
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
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
权益人或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发行的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
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稳定、
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或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发行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对专项计划
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
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公司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履行金额总额
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
保余额为5.3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6%; 公
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54.5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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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2.40%;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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