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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2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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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会议须知..................................................................... 2
会议议程..................................................................... 4
会议议案..................................................................... 6
1.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2.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2
3.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8
4.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 29
5.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3
6.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34
7.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37
8.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
议案........................................................................ 38
9.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9
10.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 .. 40
11.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43
12.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6
13.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8
14.关于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 2021 年度
履职责任保险的议案..........................................................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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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顺利进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 号)

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

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 17:00 之

前到北京车公庄西路 22 号海赋国际大厦 A 座 13 层 1316 室办理会议登记;应于

5 月 27 日 8:45 前到海赋国际大厦 A 座 7 楼大厅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9:00 会议开始,由会议主持人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签到

登记即终止,未在 9:00 前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不能参加现场会议表决。

    四、因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较多,时间较为紧张,大会安排股东发言

时间有限。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在 5 月 26 日 17:00 之前

到股东登记处提前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

通报股东姓名,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想要发言的股东的要求,股东可在会后通过电话、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五、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六、本次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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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公

司律师监票。

    八、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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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9:00 开始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情况及列席会议人员情况

   (二)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

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

增信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

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及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及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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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购买 2021 年度履职责任保险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代表述职

    (四)股东发言,审议议案

    (五)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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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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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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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委托,我向股东大会作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

审议。

    2020 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建”)

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

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

负责人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进一步创新董事

会建设,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运行

效率,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

境,抓住复杂局面中的市场机遇,持续推动公司“十三五”战略和战略规划的落

实落地,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发展创新,公司发展动力活力不断增强,转型升级步

伐不断加快,经营发展取得优良成绩,综合实力持续增强,行业地位和影响进一

步巩固提升。

    2020 年是极不平凡、艰苦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

加大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推动下,公司上下齐心

协力、攻坚克难、披荆斩棘,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公司的经营方略和工作措施,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卓有成效地全面超额完成主要经

营指标。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中国电建集团在《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排名连年

晋位升级至第 157 位,较“十三五”初期提升 43 位;ENR 全球工程设计公司 150

强排名成功登顶,ENR 全球工程承包商 250 强排名上升至第 5 位。同时,公司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充分维护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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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利益,影响力在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2020 年,公司先后荣获“2020 年中国

上市公司百强企业奖”、金圆桌第十六届“最佳董事会”、第 14 届中国上市公司

价值评选之“社会责任奖”、第十届“最佳投资者关系金紫荆奖”等奖项。这既

是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和持续稳健发展的充分肯定,也是广大投资

者对公司的高度认可和积极评价。

    现将董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情况及公司经营改革发展情况、2021 年工作思

路及主要举措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建设及主要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积极落实规范董事会建设要求,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

设,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勤勉履职尽责,不断提升重大事项决策能力与监督落实

能力,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不断优化和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

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

    (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运作更加规范。

    中国电建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内部董事、 名职工董事、

2 名专职外部董事、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健全,保

证了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体系有效运行,董事会能够依法、

合规、有效履行职责。

    一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

经营事项的管理要求,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做了修订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做到将经营管理需要与不断完善公司基本

管理制度相衔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持续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也为董事

会依法规范有效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推荐,依法、规范、有序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公司总经理的改选、聘任,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法定程序的各项工

作,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持续、有效履责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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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持续加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优化提升治理效能。加强议案和议案审

核流程规范化建设,确保议案质量和规范性,促进提高董事会审议决策效率并有

效决策;加强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执行到位,确保董事会依法按规决策。2020 年,

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对 62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决策,其议案包括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投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做到了严格执行投

票表决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决策审议较为全面、客观、充分,特别注重重大

投资、融资项目的风险控制。董事会成员对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仔细审阅

并认真准备审议意见,在会议审议中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的决策原则,

充分发表意见并由董事会办公室按实全程记录。因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董

事,也严格按规定履行授权程序并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四是持续执行董事会决策授权制度及报告制度,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并加强

有效监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

的规定,在履行了前置审议程序的前提下,董事长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予

以及时决策,以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及时性要求。同时,将

授权决策事项情况按季度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保证董事会对授权决策事项情

况的了解和有效监督。全年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授权决策事项 125 项,董事会每

季度对授权决策事项及执行情况报告进行了审阅并予同意。

    (二)加强决策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党委、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与专委

会作用,董事会运作更加科学。

    一是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国有

企业党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要求,2020 年董事会决策的 62 项议案

中有 50 项重大事项在会前履行了公司党委的前置审议程序。

    二是充分发挥董事会专委会的专业咨询作用。要求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三重

一大”事项,必须事先提交董事会各专委会充分讨论研究,通过专委会进一步提

高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的把控、审核,切实发挥董事会专委会在指导

公司战略决策落地、审计风险管控、人才体系建设、薪酬管理考核方面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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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监督作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咨询机构,均按照各自议事规则开展工作。2020 年度共召

开 15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了 32 项议案,并向董事会和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

建议,督促经理层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风险防范,较好地发挥了咨询、监督、指

导作用。

    三是注重发挥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客观专业作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均由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外部、独立董事知识

结构多元,能够独立进行判断和决策,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支持。外部董

事、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

真审慎履行决策职责,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重大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在促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等诸多

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运用公司办公系统,参加公司年度、半年度工作会

议、季度经营活动分析会,听取公司经营层经营情况的汇报,考察调研重点投资

项目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2020 年度,董事会组织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赴拟投

资和已投资的所属 4 家子企业 13 个项目考察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并以考察报

告方式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不断加强管理、

防范风险,为董事会更有针对性的科学决策增强了现实依据。

    (三)完善决议执行反馈机制,实行闭环管理,董事会运作更加有效。

    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主体,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按照

《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规范行权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战略引领、审慎决策、

风险管控、执行监督作用,保证了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决策的

合法合规,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不断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有效防范投资、

财务、金融、法律、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风险,保证了公司贯彻执行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董事会持续发挥督促作用,建立并完善了决议执行定

期反馈机制和决策事项情况季报机制,强化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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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督促投资主体合法合规地建设运营,为董事会督促、检查决策事项的落实情

况、及时发现决议执行重点难点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在董事会议案审议环节,与会董事对每项议案

独立表达意见,并按规表决。对于审议内容尚需进一步核实、论证的议案采取暂

缓表决的方式,并要求经理层进一步补充落实材料,重新提请审议,杜绝流于形

式、走过场,确保决策效果。公司法律顾问和上市保荐人全程列席董事会会议,

保障了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是持续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每季度报告制度,督促和推动董事会决策

事项的执行落地。严格落实决议执行情况实行备案、报告、复议制度,督促公司

经理层每季度向董事会作一次书面报告,公司全年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 52

项。持续加强对决议执行过程的监督,使董事会的决策与公司经营管理有机衔接,

促进了重大事项决策的落地实施及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加强落实,确保公司持续稳

步发展。

    三是董事会严格依法依规履责行权,向股东和出资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大

会决议。2020 年度,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两次,共 23 项决议得到全面执行落实。

    四是完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向公司外部

董事、独立董事定期报告制度,完善与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沟通会商机制,并

做好相应协调服务工作;建立了多部门、单位的联合会商、协同响应机制,确保

对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提出的要求得到积极响应、迅速反馈,保证各专门委员会

更好履行职责,从而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效果。

    (四)促进加强市值管理,合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收益

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0 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新《证券法》,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印发学习手

册、购买董监高履职责任险等多种方式,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规范运作的法

律意识和履职水平。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并督促经理层执行落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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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全年共披露定期

报告 4 份及各类临时公告 89 份,荣获上交所 2019 年至 2020 年度信息披露 A 类

评价。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对投资者的沟通、接待

和服务工作机制,及时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收益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一是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继续延长锁定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有效提

振市场投资者信心,平抑公司股价波动。二是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赎回并注销全部已发行的 2,000 万股优

先股股票,有效避免公司优先股在计息满 5 年后实施单次调息安排而产生过高的

资金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规范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

促进完善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

立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授权放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高管控

效率,落实董事会职权,稳步推进和规范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制定了《关于推进

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意见》;建立了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子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不断增强子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

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促使公司管控体制更加优化,子企业治理更加有效、活力

进一步释放。

    二、公司经营、改革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0 年,董事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贯彻落实国资委部署安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改

革发展,把握发展机遇,精准战略布局,力促改革创新,严格风险管控。公司继

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主要经营指标逆势上扬,圆满完成年度各

项目标任务,“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践行责任担当,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取得新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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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突然爆发的疫情防控这场特殊战役,公司董事会坚决落实“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理念,第一时间传达中央精神,要求经理层建立组织体系、制定务实

举措、落实物资保障、实现全员覆盖,坚决扎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网,

夯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线,倾力支持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切实保障了职工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认真落实国资委统一部署,全面实现海外项目“两稳两争两保”

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海外安全经营发展大局。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抗疫,在

国内外抗疫的不同战线,纷纷展现了中国电建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初心本色,公司

多单位、多人员获得全国和国资央企系统多项殊荣。

    与此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积极践行央企社会责任,综合施策助力

新疆民丰、云南剑川两县提前“脱贫摘帽”。

    (二)全力攻坚克难,经营发展取得新成绩。

    2020 年,公司面对疫情巨大考验、经营巨大困难、发展巨大压力,董事会

提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战略方针和“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

降”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12358”战略,毫不放松地抓市场、抓履约、抓效

益、抓风控。公司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主要经营指标全面超

额完成。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4,019.55 亿元,同比增长 15.24%;实现利润总额

162.07 亿元,同比增长 18.41%;实现归母净利润 79.87 亿元,同比增长 10.33%;

新签合同 6,732.60 亿元,同比增长 31.5%;年末合同存量 11,057.99 亿元,同

比增长 11.1%。

    面对疫情,公司市场团队调整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网络营销,公司高层积极

开展高端营销,深化区域营销,推动公司年度新签合同计划超额完成,在中央建

筑企业名列前茅;海外市场营销计划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经济严重衰退、市场

需求大幅下滑的极端不利形势下也基本完成。值得肯定的是,公司着力推进业务

创新、产业转型、绿色发展,在新能源、砂石骨料、水生态治理、城市综合体等

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已逐步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在做好疫情防控前

提下,各子企业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组织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狠抓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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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全,全力追赶履约进度,努力抢回疫情造成的工期和损失。公司主要参建的白鹤

滩水电站、成都地铁 18 号线、河北太行山高速公路、雅万高铁、中老铁路等国

内外项目全面复工达产,标志工程重要节点目标顺利实现,推动公司超额完成年

度营业收入计划。

    同时,公司以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为抓手,立足自身、强化管理,着力提升效

益、增收利润。研究制定增效专项行动方案,从疫情防控、降本节支、瘦身健体、

科技创新、深化改革、政策支持等六方面提出可行措施,全面支撑公司经营业绩

企稳回升。公司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科研平台体系建设加强,成功举办科技

创新工作会议暨院士论坛,成立了由 33 位行业知名院士领衔的科学技术高级顾

问委员会,为公司科技创新汇聚智力支撑,科技成果产出见效加速。投资运营创

效能力持续增强,对投资管控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资审批效率明显提升。修

订完善经营考核办法,形成争超目标做贡献的生动局面。强化“五升两降一加强”

导向,出台提质增效及降杠杆减负债工作方案,用足抗疫惠企政策,优化带息负

债结构,扎实打好降减防攻坚战,不断强化内部资金使用效率,着力压降“两金”

规模,大力开展资产经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公司超额完成年度净利润和

降低资产负债率预算目标,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74.74%,较上一年度末降

低 1.88 个百分点。董事会提前研判疫情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经理层扎实做好

防控预案,分级分类妥善处置风险项目,保障投资和债务、安全和环保、境内和

境外项目履约等风险,特别是工期和效益风险得到有力防范和遏制化解。

    (三)稳步推进实施,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

    公司按照中央部署和国资委安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制定

了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谋划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重点领域改革扎实

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外部董事管理、

决策议事流程更加科学规范。总部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总部定位更加清晰、权责

更加明确,决策管理质量效率显著提高。国内区域总部、投资建设公司如期设立,

作用发挥逐步显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各层面稳步实施,专项改革工程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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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 6 家企业参与“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国家混改试点”,8 家科技型

企业实施股权与分红激励,形成以点带面、点线成串的改革工作新局面。第一批

科技型企业岗位分红激励落地兑现,强激励作用开始显现。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

升行动全面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迈出实

质性步伐。

    在充分肯定公司取得较好经营发展成效的同时,董事会也深刻认识到,企业

高位进取中,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问题时有显现,

公司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在推动实现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仍需努

力,还存在一些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经济运行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依

然较大,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管理

手段和管理方法有待提升。二是对子企业的差异化发展规划考虑不足,尚未形成

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着眼全局的发展合力,市场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

转型步伐有待加快,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水平、集成能力有待提高。四是人才队

伍建设需要加强,人才结构滞后于业务转型需求,人才总体结构亟待优化。五是

精益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针对上述差距和不足,董事会将与公司经营层共同努力,持续聚焦,认真改

进,在 2021 年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化改革,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结构优化升

级,紧抓战略和市场机遇,实现高质量持续发展。

    三、2021 年公司发展思路、经营目标及主要举措

    公司董事会在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后,提出公

司“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

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主要目标,以改革创

新为根本动力,持续推进体制机制优化、发展方式转变、精益运营管理、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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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发展、重大风险防控、党建质量提升,初步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效益

型世界一流综合性投资建设集团,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的经营改革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思路、目标、主要举

措。

    2021 年经营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

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

线,聚焦做强做优做大,瞄准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实施深化改革、全面创新、

转型升级、攻坚创效、风险防控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十四五”开

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

局面。

    2021 年主要经营目标:营业收入计划 4,462.6 亿元,新签合同计划 7,470

亿元,投资计划 1,737.15 亿元。

    2021 年主要举措:

    (一)落实国家战略,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形成新发展格局。

    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即

将发布的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中央企业“十四五”规划,尽快编制公司及各子

企业“十四五”规划,确保开局顺利、起步稳健。强化战略执行,依据规划相应

调整构建新的组织架构、管控体系、资源配置、考核激励,完善战略实施全过程

闭环管理。加强战略宣贯,使战略成为全体职工及相关利益方的共同愿景和一致

行动。二是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积极对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

济圈、海南自贸区建设等,加快推进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和示范效应的重点项

目落地。抓好大国重器建设,勇担使命,规划好实施好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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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白鹤滩、乌东德等重大在建项目优质高效履约。三是立足国内大循环,畅通

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方面,立足国内大循环,大力拓展国内市

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抓住“碳达峰”带来的历史机遇,积极参与“碳中和”

行动,推动我国能源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风电、太阳

能发电项目投资布局和建设步伐。积极参与“两新一重”建设、重大生态系统保

护修复、国家水网和送电输气等。另一方面,客观看待疫情影响,保持战略定力,

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并持续放大公司既有优势,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

际市场,坚定不移持续推动全球发展“三步走”战略,在空间布局上围绕“一带

一路”重点国家开展境外投资,优先保障“一带一路”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国际

业务努力“稳存量、拓增量、补短板、强能力”,存量市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项

目履约,增量市场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创新商业模式。充分利用疫情停滞期补足

生产经营各项短板。

    (二)把握市场趋势,合理优化布局结构,积聚新发展势能。

    一是聚焦补齐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有经

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各项要求,在巩固提升传统业务的同时,推动产业链向

上下游延伸。把握发展趋势、产业态势,做好“水”“能”“城”三大产业能级提

升、扩容增效。做大水生态和环保市场,建立涵盖水环境、水务、环保业务全产

业链,贯通投资运营、建设管理、监测检测、运维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产业结构和

市场布局。着眼“碳中和”目标,加强新能源投建营力度,扩大境内外优质新能

源项目获取、投资和持有规模,培育基于物联网+大数据的新能源运营维护能力

形成规模效应,不断提升生物质垃圾发电、储能、微电网、充电桩等在内的智慧

能源综合服务能力。加大优质砂石骨料资源的甄别获取力度,培育装配式建筑能

力、资质、业绩,谋划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优质文旅地产、康养地产、城市综

合体项目落地。统筹资源补足装备、建设短板,快速形成核心能力,打造海上风

电 EPCO 第一品牌。培育地热业绩,跟踪港口、氢能等机会市场,持续扩大新业

务影响力和市场份额。二是围绕热点经济圈,做好空间布局。首先要围绕国内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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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经济圈,健全完善区域总部布局,持续增强竞争力、影响力,快速形成市场效

应。国内区域总部尽快实现全面到位、高效运转,确保年内实现重大项目落地。

围绕热点经济圈、重点城市,优化子企业空间布局,有针对性地向经济较活跃的

省份、市场密集度高、发展潜力大的重点城市转移,促进地理大跨越、思想大解

放、企业大发展。三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经营布局。积极发挥投资带动总承

包业务的作用,在城市片区开发、轨道交通及多产业综合投资等新模式下,规模

化开展总承包业务,实现投、建、运一体化优势。投资经营项目要积极向新能源、

生态环保等产业侧重,科学研判、优中选优,确保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结合公司

战略布局调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资产周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力争

最大权益,为公司发展拓展空间。资本经营项目要充分利用好现行政策法规,努

力获得资本市场认可,实现最大溢价、最高回报。

    (三)持续深化改革,充分激发全员活力,增强新发展动力。

    一是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形成改革合力。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

行动方案和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要求,确保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

质性进展和突破。建立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将三年行动的落实情况纳入子企业

业绩考核,督促激励各子企业按照总体要求确保改革任务务期必成。坚持“三个

区分开来”原则,建立相应的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对敢于负责者负责。

解放思想,授权子企业大胆尝试、改革创新;积极推广宣传有价值的先进做法、

典型经验。二是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根据子企业的股权结构、经营

规模、业务形态、发展阶段和管理层级等实际情况,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

建强,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加大股权激励、科技型

企业岗位分红激励,积极探索并规范实施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

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政策的统筹运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成熟

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稳妥推进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双百”、混改试

点企业为重点,加大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力度。采用参股、控股等方式,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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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民企混改,整合优质资源,补强发展短板。加快推进改革重组整合,

适应企业发展规律、市场竞争态势,着力培育形成一批能力强、体量大、资质优、

符合市场要求、具备行业竞争能力的旗舰企业。

    (四)对标一流企业,全面实施精益管理,提高新发展质量。

    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实施精益化管理,突出效益

贡献、价值创造。一是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筑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优化财务资源配置,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把财务资源配置到经济效益好、

投资收益率高、资产运行效率高、经营现金流充沛的项目,配置到核心主业、优

势产业及市场发展前景好的领域,使有限的财务资源发挥最大效用,创造最大价

值。加快推动建设财务共享中心,逐步打造“1+N”财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平

台,实现业、财、资、税融合管理。优化企业资产配置,加强顶层设计,切实优

化资产结构,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增加优质资产规模,为公司向产业链高端发展

奠定基础,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腾挪空间。优化营销资源配置,推动板块联动发展,

以“轨道交通+商业地产”“水生态+片区综合开发”“智慧能源+产业地产”等板

块模式,推进板块间的利益联动、利益补偿,形成发展合力,培育打造增量市场。

二是进一步优化业绩考核体系,抓住牵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突出“分类”“精

准”原则,优化公司业绩考核体系。考核指标设置要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引领

各子企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奖惩体系,

营造鼓励高质量发展的氛围。

    (五)强化创新驱动,持续增强核心能力,树立新发展优势。

    一是大力实施科技创新。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公司战略,充分依靠企业高端

智库,以高端视野系统谋划科技创新。立足新格局新业态,着眼新基建新需求,

强化基础应用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

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集中力量办大事,紧跟产业

布局持续有效率、有质量的创新资源投入。二是全力推动管理创新。进一步健全

完善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各级企业都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激励创新的组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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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和制度体系,敢于打破惯性思维,建立鼓励创新、奖励产出的薪酬分配机制,

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积极营

造崇尚创新的企业文化,鼓励基层放开手脚大胆创新,为基层创新提供更大的政

策空间和更好的制度土壤。三是积极开展经营创新。持续培育商业策划能力,强

化商业模式创新,以新理念、新模式挖掘新项目、培育新市场。加快推动数字化

转型,紧紧围绕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和工程建设业务数字化,提升公司精益化生

产、数字化建造、现代化管理和智能化决策能力。培育形成面向数字时代的经营

理念,构建数字化新商业模式,形成数字化新发展优势。

    (六)强化风险防控,有效化解各类风险,夯实新发展基础。

    一是扎实抓好重大项目及合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重大经营风险防控责任体

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经营风险项目的风险识别、研判、防范和化

解。深入开展投资项目风险预警分析,高度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各类风

险,不断提升投资项目管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持续强化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理念,

不断健全完善“大合规”工作体系。强化海外舆情风险防控,持续提升舆情管控

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扎实抓好财务风险防控。严防流动性风险,高度重视现金

流管理,巩固“降减防”工作成果,严控带息负债规模,降低带息负债比率,提

升资金计划的准确性和资金收支预测能力,妥善解决资金错配风险。防控境外资

金及汇率风险,合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汇率变动风险。三是常态化抓好安

全环保风险防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能

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理

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全面推动“两个标准、一套体系”落地落

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坚决遏制一般生产安全

事故,重点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杜绝

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环保水平。

    (七)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证公司持续良好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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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做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国内疫

情已得到较好控制,但国外疫情仍在蔓延并出现变异,导致国内输入性疫情风险

依然巨大,要强化执行、堵塞漏洞,持续扎牢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持续抓好“外

防输入、内防反弹”,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完善防控机制,抓严抓

实各项措施,提升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常态化疫

情防控工作。同时,切实抓好境外疫情防控,确保境外项目不发生新增聚集性感

染,确保境外员工健康平安和队伍稳定。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短期影响不容

低估,也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和挑战。对此,董事会要求经理层

及时研究国内外经营环境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主动作为,化危为机,在继续强化

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坚定不移地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全年经营改革发展

目标,促进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21 年,董事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董事

会建设,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着

力提质增效,防范化解风险,勇于担当作为,全力支持经理层大力推进公司调整

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经营管理,推动公司各项改革方案的落地,全面

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谢谢大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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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定了《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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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本着对企业、对股东和出资人负

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资产处置、重要投资项目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有效履行了监事

会的监督职责。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回顾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内部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着重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审议相关

议案、重大投资项目和风险项目的整改督查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 5 次会议( 3 次现场会议、2 次通讯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16

项议案,内容包括公司年报和季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薪酬

方案等。各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

议召开合法有效。从维护公司利益出发,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对每

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严格审议,慎重提出监督意见,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2020 年度,公司监事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并监督公司项目

投资、股权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听取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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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等重要报告,履行了审核职能,发挥了法定监督作用。

    (二)重点督查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风险项目

    2020 年,公司监事会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

投资项目和经营风险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成效。按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

排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三个 PPP 项目开展

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了项目的投资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存在的

主要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监事会监督检查专项

报告,并督促路桥公司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对公司三个投资项目开展了投资专项

审计检查,对部分重大经营风险项目开展了现场调研,重点关注项目落实风险防

控措施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等。针对重大投资项目和

经营风险项目存在的问题还提出了审慎分析融资风险,做好风险防范,严格执行

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和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提升运营

管理水平的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投资项目管理、防范化解项目风险。

    (三)构建日常监督常态化机制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坚持多渠道监督方式,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监事一方面利用内外各种有效途径,了解关于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

经营的各种信息,对公司运营状况保持高度敏感、密切关注与动态掌握;另一方

面通过出席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保持与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交流,

及时、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同时还积极同纪检、审计、巡视巡察等监督

部门沟通,听取、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大监督的作用,构建了日

常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实现了监督职能与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

    二、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积极列

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各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

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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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

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认真落实股东大

会各项决议,各项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在履职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没有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将继续监督检查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的交易价格合理、公

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

了监督,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

或其他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认为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客观、真实,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2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20 年,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方面均做出了应有贡献并积极投身公

益慈善事业,认真履行了应尽的社会责任,维护了股东、客户、员工的利益。同

意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2021 年度工作重点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立

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

键一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公司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

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攻坚

克难、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实现年度经营发展目标。公司监事会也将继续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证监会、国资委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有力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对

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和

监督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责和十四五规划要求,着力在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内控机制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强化监督;通过审阅公司

文件、参加重要会议、查阅业务资料,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提示

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增强监督时效性。

    (二)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2021 年,公司监事会

在履行好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等常规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将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审计、法律与风险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加大项目监

督力度,重点跟踪检查董事会决策的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将促进项目合规经营与

提升履约能力作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或风险、总结经验和教训,

并向被检查单位和公司董事会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

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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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

参与者,公司监事会要牢固树立依法规范运作的观念,自觉遵守资本市场制度规

范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近年来,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

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总目标,证监会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部署下,实施了新一轮

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着力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尤其去年新《证券法》的实施,

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标志着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资本市

场发展的新阶段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监事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公司监事会将适应新时代要求,认清新形势,研究新情况,力求新作为。要

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学习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新举措、新安排,深刻

认识自身责任和义务,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摒弃路径依赖,不抱有侥幸心理,秉

诚守信,严格自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守法律底线,

认真履职尽责;要对标先进典型,学习、借鉴其经验,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

监督方式,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

争力的质量效益型世界一流企业,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构建上市公司高质量

发展新格局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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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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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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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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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

关部委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2020 年末财务状况

    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8,865.43 亿元,较年初增加 714.67 亿元,增

长 8.77%;负债总额为 6,626.34 亿元,较年初增加 418.36 亿元,增长 6.74%;

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2,239.09 亿元,较年初增加 296.32 亿元,增长 15.25%;资

产负债率为 74.74%,较年度预算减少 1.47 个百分点。

    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 4,162.66 亿元,较年初增加 317.24 元,增长 8.25%,

占资产总额的 46.95%;非流动资产 4,702.78 亿元,较年初增加 397.43 亿元,

增长 9.23%,占资产总额的 53.05%。资产项目中,货币资金 824.42 亿元,占资

产总额的 9.30%;应收账款 560.72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6.32%;存货 1,226.80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13.84%;合同资产 1,185.0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13.37%;

长期应收款 447.32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5.05%;长期股权投资 240.41 亿元,占

资产总额的 2.71%;在建工程 131.9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1.49%;无形资产

2,015.23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22.73%。

    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3,817.09 亿元,较年初增加 334.30 亿元,增加 9.60%,

占负债总额的 57.60%;非流动负债 2,809.25 亿元,较年初增加 84.05 亿元,增

长 3.08%,占负债总额的 42.40%。负债项目中,短期借款 156.37 亿元,占负债

总额的 2.36%;应付票据 95.11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1.44%;应付账款 1,215.75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18.35%;合同负债 1,247.95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18.83%;

带息负债 3,214.13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48.51%;权益性融资 943.78 亿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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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的 14.24%。

    所有者权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0.26 亿元,较年初

1,082.79 亿元增加 97.48 亿元,增长 9.00%;少数股东权益 1,058.83 亿元,较

年初 859.99 亿元增加 198.84 亿元,增长 23.12%

    二、2020 年度经营成果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019.55 亿元,同比增长 15.24%,其中主营

业务收入 3,995.19 亿元,同比增长 15.36%;其他业务收入 16.62 亿元,同比下

降 2.56%。主营业务收入中,建筑工程承包业务 3,187.74 亿元,同比增长 18.14%,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9.79%,;勘测设计业务 136.02 亿元,同比增加 4.34%,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 3.40%;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 188.56 亿元,同比增长 9.16%,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 4.72%;房地产开发业务 217.90 亿元,同比下降 6.40%,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 5.45%;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 38.19 亿元,同比增长 51.12%,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 0.96%;其他业务 226.78 亿元,同比增长 11.3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5.68%。

    发生营业成本 3,442.49 亿元,同比增长 15.09%;发生销售费用 10.78 亿元,

同比下降 2.55%;发生管理费用 114.79 亿元,同比增长 0.37%;发生研发费用

152.69 亿元,同比增长 35.26%;发生财务费用 95.73 亿元,同比增长 27.45%。

    实现利润总额 162.07 亿元,同比增长 18.41%;实现净利润 127.36 亿元,

同比增长 20.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87 亿元,同比增长

10.33%;每股收益 0.4632 元/股,同比增加 0.0065 元/股。

    三、2020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429.63 亿元,同比增加 334.70 亿元,

增幅为 352.57%。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为 4,547.88 亿元,同比增长 21.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为 4,118.25 亿元,同比增长 12.70%。

    2020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581.29 亿元,同比少流出 141.41 亿

元,净流出降幅为 19.57%。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 430.42 亿元,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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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68.4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为 1,011.72 亿元,同比增长 3.43%。

    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303.64 亿元,同比减少 109.83 亿元,

降幅为 26.56%,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 2,628.14 亿元,同比增长 9.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为 2,324.51 亿元,同比增长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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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7,015,568,430.79 元,2020 年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931,323,461.76 元。

    公司以报告期末总股本 15,299,035,024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

股份 152,999,901 股,即 15,146,035,1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9264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403,128,693.79 元,占

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28.45%,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0.00%。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

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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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报
告》,包括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2021 年度融资预算以及 2021 年度经营计划,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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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预算,包括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
2021 年度融资预算以及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1 年预算编制基础
    2021 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执
行,除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外,无其他重大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2021 年公司预算编制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国内
外政治经济环境与市场环境,以及业务产生的财务资源配置需求,在合理预测业
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和具有挑战性的预算管理目标。但面临
较大国内、国外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
       二、主要预算安排
    1.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算 4,462.6 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亿元”)。
    2.关于新签合同预算。2021 年度,公司新签合同计划 7,470 亿元。
    3.关于投资预算。2021 年度,公司投资预算 1,737.2 亿元,其中:基础设
施投资 823.6 亿元,占比 47.4%;房地产投资 422.6 亿元,占比 24.3%;水资源
与环境投资 180 亿元,占比 10.4%;能源电力产业投资 131 亿元,占比 7.5%;建
材(矿产)投资 130 亿元,占比 7.5%;非生产固定资产及其他投资 50 亿元,占
比 2.9%。
    4.关于融资预算。2021 年末,公司对外融资余额预算 4,526 亿元,其中带
息负债余额 3,575 亿元。
       三、预算执行的保障和监督措施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公司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
量发展为总目标,力争全面实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 2021 年“努力实现
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速与国民经济增速相匹配,营业收入利润率稳中有升,研发
经费投入强度明显提高,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进一步提
升”的总体目标安排。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2021 年公司拟采取以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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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措施:一是立足两个大局,科学谋划“十四五”;二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
产经营两个工作,促进稳健经营;三是突出预算引领功能,着力“强管理”;四
是加强精益管理,提升企业经营能力;五是着力确保资产负债率稳定,积极做好
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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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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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交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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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聘请(续聘)

审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

事宜。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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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

拟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择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

事项。

    一、发行额度及资产类型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 230 亿

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 ABS、ABN(含 ABCP)、

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合同

资产、融资租赁债权、收费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私募基金份额、PPP 项目股权

或收益权、商业汇票、信贷资产、供应链应付产品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资产,

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

    二、增信相关事项

    根据产品架构和发行需要,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 230 亿元人民币

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

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

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 230 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待

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 400 亿元人民币。

    三、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董事长授权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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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

审议相关授权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

事项,具体内容包括:

    1.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基础资产,在不超过 230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定价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

    2.确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涉及的流动性支持、差额

补足、持有部分次级产品等增信措施的安排,该增信事项建议按照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履行有关程序。

    3.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

于聘请服务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

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在公司已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

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有关的

公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批准程序(如需)。

    6.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7.办理其他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任何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8.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包括 ABS、ABN(含 ABCP)、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对应的基础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融资租赁债权、收费收益权、信托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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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份额、PPP 项目股权或收益权、商业汇票、信贷资产、供应链应付产品

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资产,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

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

    9.授权期限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

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亦在授权有效

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

有效期内完成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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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有效协调发行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继

续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额度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

宜。

       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主体框架

    (一)发行主体: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

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或公司下属境外子

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二)期限与品种:公司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保险债、企业债、公司债券、委托银行发行理财产品、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离岸债券等在内的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包含首次不可赎回期限少于 10 年的永

续类产品),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

成和各期限品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规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单一

品种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国家相关规定可发行该类债券的限额。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未明确的,单一品种债券新增待偿余额比照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

报告中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融资预算、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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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募集资金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

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

求确定。

    (五)其他发行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及拟发行债券种类确定担保、上市交易、是否向股东配售等相关事宜。

    二、对董事会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

在上述确定的主要发行条款范围内:

    1.确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和其他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

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

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

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

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交易流通有关

的其他事项。

    3.在公司已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

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公告,履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或批准程序(如需)。

    5.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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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6.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如需)。

    7.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任

何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二)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

长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

权事宜),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上述(一)下的

授权及相关发行事宜。

    (三)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

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

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

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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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现将公司董

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薪酬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有关制度,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

酬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系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标准兑现的基本报酬和会议津

贴,具体情况详见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该等

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栾军先生 2020 年

度在公司预领取工作补贴 6 万元,其最终薪酬标准待国务院国资委考核确定后发

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确定的原则遵循公司 2019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

案,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

按照“2020 年度基本年薪”和“2019 年度绩效年薪”之和的口径进行统计。公

司已于 2020 年年度报告中对该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职工董事以公司高管身份领取薪酬,未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按照公

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二、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关于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国资发分

配〔2008〕140 号)、《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报酬及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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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发分配〔2009〕126 号)等有关文件以及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通知精神,公司拟

定了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栾军先生的年度工作补贴预发为 6 万元人民币,无会议

津贴。戴德明先生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其年度基本报酬为 10 万元人民

币;独立董事徐冬根先生年度基本报酬为 8 万元人民币,以上 2 名独立董事按照

每次 3,000 元人民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 2,000 元人民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标准领取会议津贴。前述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

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有关费

用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陈元魁、裴真先生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三)职工董事以外的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

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职工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总部

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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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三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现将公司监

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薪酬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文件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按照公历年度内实际发生的税前工资性收入总额口径进行统计,公司已

于 2020 年年度报告中对该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的薪酬按照公司总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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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四


关于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人员购买 2021 年度履职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其履职风险,促进

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拟继续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履

职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一)投保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

露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保险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五)保险期限:本次系续保,自起保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可续保。

    (六)保险机构:首次投保时委托中电建保险经纪公司以议标形式选定的保

险公司。

    (七)保险范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单基本能涵盖所有

因非恶意的不当行为(在履行其职务时任何事实上或被指控违反信托、错误、不

作为、错误陈述、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诽谤或侵犯名誉权、违反已获充分授

权的保证、过失、违反职责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赔偿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赔偿

责任。

    承保范围包括被保险人由于赔偿请求依法应赔偿的任何损害赔偿金、判决金

额、和解金额,包括原告的法律开支,抗辩费用,法律代理费用,保释费用,危

机处理费用,生活保障费用,起诉费用,公共关系费用,名誉保护费用,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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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定可以承保的加重损害赔偿、惩罚性及惩戒性赔偿。损失还包括被保险个人根据

裁判应支付的民事和行政罚款,但须以按照处罚法律可以承保的为限。

    二、审议及授权相关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此次责任险购买

的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相关责任人员;

    2.确定保险公司;

    3.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4.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5.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6.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

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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