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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8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水电七局第 2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
       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9.9 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
       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
       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2021
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证
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23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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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额度范围之外,另行增加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
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前述发行相关事宜;同意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上
述拟增加的不超过160亿元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向管理人出具增信承
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
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本次拟增加的增信总额度不超过
160亿元,且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增信额度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
余额总计不超过560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


    公司董事长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决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
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水电七局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差额补足的具体内
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水电七局第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
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1093号)之后,水电七局第2期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
2022年10月28日,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3年10月27日,优先A3级
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8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
2024年10月28日。实际发行总额为9.9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总额为4.2亿元人民币、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3.4亿元人民币、优先A3
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0.5亿元
人民币。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水电七局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
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基
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和《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
账款(不包含工程质保金)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发行规模为9.9亿元人民币,
期限不超过3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
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并承担差额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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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水电
七局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且该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并
于专项计划资产分配完毕之日(或计划管理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宣布专项计划未成
功设立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12月1日作出的董事长决
定,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
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国水利水
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和《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对债务人享有的应
收账款(不包含工程质保金)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
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国水利水电
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
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
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余额为4.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2%;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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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70.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2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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