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2-01-0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1、我们审议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资产置换所涉关联交易
主要基于解决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所需,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本次资产置换出具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公允,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在董事会上回避
表决。
2、我们审议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中拟置入资产
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认为: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入资产标的公司存在对
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该等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对外担保;
其中两个被担保方郑州悦恒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泛悦置业有限公司为置出资
产标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为置入资产标的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资产
置换完成后,该等两家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下属企业,构成公司的
关联方,置入资产标的公司为该等两家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构成公司为关联方
提供担保。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入资产标的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均已同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股权
质押等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关联董事需在董事会上回避
表决。
3、我们审议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议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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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关联
董事需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徐冬根 栾军 戴德明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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