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阅读公司提
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房地产资产剥离暨关联交易及相关投资变更事项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关于房地产资产剥离暨关联交易及相关投资变更事项的议案》,
认为:本次剥离公司房地产资产所涉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完善公司产
业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本次交
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公允,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相关交易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的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冬根 栾军 戴德明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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