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 二〇二二年九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22162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或“发行人审计机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嘉源律师”、“发行人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根据贵会的相关 意见和要求,以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等最新情况,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 行了补充和修订,请贵会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各项词语和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各项词语和简称 的含义相同;本回复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5-1-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23 问题 3........................................................................................................................... 36 问题 4........................................................................................................................... 41 问题 5........................................................................................................................... 59 问题 6........................................................................................................................... 98 问题 7......................................................................................................................... 124 问题 8......................................................................................................................... 146 5-1-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近 36 个月受到的行政处罚 及相应采取的整改措施情况,相关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在报告期内近 36 个月,发行人及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 罚共 306 项,其中罚款金额 20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共 53 项,罚款金额 1 万元以 上 20 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共 253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 (一)罚款金额 20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 1、缴纳罚款; 量管理条例》第六 中国水利水电 2、向福田区水 十四条及《深圳市 中国 第八工程局有 务局提交了整 以涉案合同合 规范行政处罚裁 水利 限公司因实施 改报告,已对 深圳 同价款 量权若干规定》第 水电 管槽回填施工 莲花北小区的 市福 2022 4,420.93 万元 十七条第二项,行 第八 时,管底以上 排水管道进行 1 1 田区 年3月 为基数,按照 政机关对其处以 是 工程 至管顶范围内 返工,重新采 水务 10 日 2%的罚款比 合同总价款 2%的 局有 没有全部用石 用石粉渣回 局 例,处以罚款 罚款,属于较轻违 限公 粉渣填充,而 填,并取得了 88.42 万元。 法情节中的从轻 司 是采用泥土代 《行政处罚信 处罚,该项违法行 替。 息信用修复 为不属于重大违 表》。 法行为。 1、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 2、加强除尘系 和国水污染防治 中电 统使用、雨污 法》第八十三条规 建安 池州 分流施工、沉 定,处罚金额属于 中电建安徽长 淀池清理、胶 法定经济处罚区 徽长 市贵 2021 九新材料股份 带机清扫、厂 间内的较低档位, 九新 池区 是 2 2 年 4 月 有限公司向沉 罚款 32 万元。区绿化等安 处罚不属于相关 材料 生态 8 日 淀池超标排放 全、环保措施 处罚依据认定的 股份 环境 水污染物。 的宣传、使用;情节严重的情形。 有限 分局 公司 3、对施工作业 根据池州市贵池 人员进行了环 区生态环境分局 保安全教育及 出具的证明,该项 5-1-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动员;召开相 超标排污的行为 关安全生产会 未造成严重的环 议。 境污染。 因此,该项违法行 为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 中国 水利 中国水利水电 责令退还在汝 水电 第十一工程局 1、缴纳罚款; 阳县产业集聚 第十 有限公司(汝 2、土地使用手 根据汝阳县自然 区非法占用的 一工 阳)金属结构 续已于 2022 资源局出具的证 汝阳 土地,没收在 程局 2022 厂未经批准于 非法占用的土 年 4 月份上报 明,该项违法行为 县自 3 有限 年 1 月 2018 年 11 月 地上的建筑物 河南省人民政 不构成重大的违 是 然资 公司 14 日 在汝阳县陶营 和其他设施, 府,等待政府 法违规事项,该项 源局 镇柿园村非法 下发批文后办 处罚不属于重大 (汝 并处以罚款 阳) 占用土地 理土地使用许 行政处罚。 431,707.67 金属 23,764.01 平 可证。 元。 结构 方米建厂房。 厂 中国电建市政 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作为施工 总承包单位, 1、缴纳罚款; 安全生产隐患 2、现场工人信 排查和整治不 息排查、登记, 到位、安全教 建立“一人一 育培训工作流 档”,对超龄人 根据阜阳市颍东 中国 于形式,对工 员进行辞退; 区应急管理局出 阜阳 电建 人进行塔吊装 3、现场安全隐 具的证明,颍东区 市颍 市政 2021 卸货物中存在 患排查、治理;冉庙乡引江济淮 东区 4 建设 年 9 月 习惯性违章作 罚款 21 万元。4、对施工作业 工程“2020921” 是 应急 集团 30 日 业没有及时发 人员进行安全 高处坠落事故不 管理 有限 现和整治,造 教育培训,召 构成重大生产安 局 公司 成 1 人死亡的 开多次安全生 全责任事故。 生产安全事 产会议; 故,对颍东区 5、严格落实每 冉庙乡引江济 日班前教育 淮工程 等。 “2020921”高 处坠落事故负 有责任。 中国水利水电 1、缴纳罚款;根据昆明市生态 中国 昆明 2021 第十四工程局 2、更换污水处 环境局官渡分局 5 水利 市生 年 10 有限公司昆明 罚款 85 万元。理设施已损坏 出具的证明,该项 是 水电 态环 月 25 水工厂存在生 的零部件,恢 违法行为不构成 5-1-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第十 境局 日 活污水处理设 复生活污水处 重大违法违规事 四工 官渡 施未正常运 理系统功能, 项,该项处罚不属 程局 分局 行、项目危险 使其正常运 于重大行政处罚。 有限 废物暂存间未 行; 公司 按照规定设置 3、在危废暂存 昆明 危险废物识别 间明显标识位 水工 标志、项目产 置设置安全标 厂 生的废物随意 志,规范危废 堆放、未在密 暂存间标识标 闭空间或者设 牌的设置; 备中开展喷漆 4、安排专人将 作业等事实。 随意堆放的废 物收回,集中 堆放至危废暂 存间;修订规 章制度,明确 危废收集存 放、登记及处 置等环节相关 要求; 5、安排作业人 员将喷漆作业 转移至专用喷 漆房内进行, 定期组织对作 业人员和管理 人员的环保意 识教育,严禁 违规开展喷漆 作业。 1、缴纳罚款; 2、已按照台州 市交通工程建 中电建路桥集 设事务中心出 团有限公司的 具的《质量监 甬台温高速至 中电 按流庆寺隧道 督抽检情况及 沿海高速温岭 根据台州市交通 建路 台州 2021 联络线工程与 已施工工程量 处理意见》的 运输局出具的证 桥集 市交 年 12 工程设计图纸 对应结算金额 要求采取补 6 6 明,该项行为不属 是 团有 通运 月 24 要求不符,也 的 2.5%处以 打、清场处理、 于情节严重的违 限公 输局 日 不满足《公路 罚款 632,136 排查已使用建 法违规行为。 司 元。 筑设施、加强 工程质量检验 原材料控制等 评定标准》的 整改措施; 相关要求。 3、已编制《流 庆寺隧道初支 锚杆施工质量 5-1-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整改报告(左 洞 ZK4+849~ ZK5+009 段、 右洞 YK4+843~ YK4+935 段)》并获台州 市交通工程建 设事务中心认 可。 1、缴纳罚款; 2、组织管理人 相关处罚依据或 员召开整改专 处罚决定均未认 中电 北京 题会议; 定该项违法行为 中电建建筑集 建建 市朝 2019 3、对消防隐患 构成情节严重的 团有限公司东 筑集 阳区 年 10 进行全面排 违法行为或重大 7 8 城区定向安置 罚款 20 万元。 否 团有 消防 月 12 查、消除; 行政处罚,且该项 房项目施工工 限公 救援 日 4、组织员工学 违法行为未导致 地发生火灾。 司 支队 习《火灾事故 重大人员伤亡,不 应急预案》,提 属于重大违法行 高安全生产意 为。 识。 根据《建设工程质 1、缴纳罚款; 量管理条例》第六 中电建建筑集 2、拆除使用不 十四条及《深圳市 团有限公司作 合格建筑材 规范行政处罚裁 中电 深圳 为黄贝中学新 料、建筑构配 量权若干规定》第 建建 市罗 建工程的施工 处以工程合同 件的部分建 2021 单位,在幕墙 价款 2.2%即 筑; 十七条第二项,行 筑集 湖区 8 9 年 5 月 专业施工中过 213,628.09 元 3、终止幕墙专 政机关对其处以 否 团有 住房 合同总价款 2.2% 6 日 程中使用不合 的罚款。 业分包合同, 限公 和建 的罚款,属于较轻 司 设局 格的建筑材 另行组织符合 违法情节中的从 料、建筑构配 要求的幕墙施 轻处罚,该项违法 件。 工团队进场施 行为不属于重大 工。 违法行为。 中电建建筑集 该项行政处罚的 按合同总价款 1、缴纳罚款; 中电 团有限公司布 处罚金额低于法 0.085%处以罚 2、拆除强度不 建建 布拖 拖分公司负责 定经济处罚区间 款 40 万元,并 足的基础、地 筑集 县住 施工的布拖县 内的最低档位,不 2019 牛角湾乡牛角 责令限期整 梁; 属于《中华人民共 9 团有 1 房和 年 8 月 村集中点、牛 改,拆除混凝 3、持续跟踪观 和国建筑法》第七 否 限公 0 城乡 19 日 角村五组集中 土强度达不到 察建筑物质量 十四条、《建设工 司布 建设 设计要求的 情况、加强养 拖分 局 点、毫沟村 2、 程质量管理条例》 14 栋基础、地 护强度差距较 公司 3、6 组集中 第六十四条认定 梁。 小的基础。 点、巴都村 1、 的情节严重的情 5-1-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2 组集中点工 形,该项违法行为 程中,14 栋基 不属于重大违法 础、地梁 28 行为。 天混凝土不合 格(设计强度 C25,实测强 度 7MPa)。 1、缴纳罚款; 2、组织学习安 中国水电建设 全生产相关法 集团第三工程 律法规、技术 局有限公司承 规范;修订完 建的汉中石门 善单位安全管 中国 水库除险加固 理制度,规范 水电 工程在泄洪排 技术方案编 根据汉中市应急 建设 沙洞竖井衬砌 制、审查、评 汉中 2019 混凝土浇筑作 管理局出具的证 集团 审、专家论证 10 1 市应 年 12 业过程中,扣 明,该项安全事故 第三 罚款 50 万元。及审批程序; 否 1 急管 月 26 件式钢管支撑 属于较大事故,不 工程 3、根据安全生 理局 日 脚手架突然坍 属于重大事故或 局有 产事故的情 者特别重大事故。 限公 塌,造成现场 况,对主要责 司 施工人员 3 人 任人员进行追 死亡、5 人受 责并安排人员 伤,直接经济 任免; 损失约 398 万 4、项目部在施 元。 工现场明显位 置设置安生生 产标识。 1、缴纳罚款; 2、终止分包合 中国水利水电 中国 同,对不符合 该项违法行为的 第六工程局有 水利 约定的分包合 处罚依据不属于 限公司作为施 水电 同按照要求调 《中华人民共和 海南 2021 工单位,在承 罚款 241,231 整; 国招标投标法》第 11 第六 1 省水 年 9 月 担的海南省红 元。 3、海南省水务 五十八条规定的 否 工程 2 岭灌区工程东 务厅 13 日 厅同意按照一 “情节严重”情形, 局有 干渠第 2 标段 限公 般失信行为对 不属于重大违法 中存在违法分 司 该项行政处罚 行为。 包行为。 信息进行信用 修复。 中国 宁波 中国水利水电 1、缴纳罚款;根据宁波市生态 水利 市生 2021 第十二工程局 2、增设了大型 环境局出具的证 12 1 水电 态环 年 5 月 有限公司超标 罚款 56 万元。施工污水处理 明,该项环境违法 否 3 设备,对施工 行为属于轻微违 第十 境局 13 日 排放水污染 二工 宁海 物。 产生的污水进 规行为。 5-1-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程局 分局 行处理。 有限 公司 1、缴纳罚款;根据延安市生态 中国 2、公司按照水 环境局延川分局 水电 污染防治和灌 出具的证明,该项 延安 中国水电建设 建设 浆施工规范相 违法行为未造成 市生 2021 集团十五工程 集团 关要求,专门 严重危害后果,也 13 1 态环 年 12 局有限公司利 罚款 30 万元。 否 十五 设置了分级沉 不具有加重或者 4 境局 月 30 用土渗坑储存 工程 淀池(采取防 从重处罚情节。因 延川 日 并排放施工废 局有 渗膜防渗)沉 此,该项违法行为 分局 水。 限公 淀处理设施, 不属于重大违法 司 防止水污染。 行为。 1、缴纳罚款; 2、对项目部人 中国水利水电 员进行特种作 第十六工程局 业教育,严格 有限公司机电 做到特种作业 制造安装分公 持证上岗; 司周宁抽水蓄 3、强化安全教 中国 能电站地下厂 育培训、规范 水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 房#2 机球阀 建立培训档 水电 和国安全生产法》 清除加热板作 案、禁止代考、 第十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 业中发生事故 代签行为; 六工 《生产安全事故 能源 造成 1 名作业 4、编制《脚手 程局 2021 人员坠亡,现 责令限期改 架施工专项技 报告和调查处理 14 1 局福 有限 年 7 月 场调查发现中 正,罚款 20 术方案》,审核 条例》第三十七条 否 5 建监 公司 12 日 国水利水电第 万元。 通过后实施; 的规定,该项违法 管办 行为导致的事故 机电 十六工程局有 5、安全帽采购 公室 属于一般事故,该 制造 限公司机电制 严格按照国家 安装 项违法行为不属 造安装分公司 标准,对作业 分公 于重大违法行为。 存在以下违反 人员安全帽进 司 能源监管法律 行全面排查; 法规的行为: 6、强化作业票 安全教育培训 管理,规范有 造假、安全管 限空间管理; 控措施缺失。 7、对作业区域 吊物孔设置三 层防坠网等。 华亭 华亭华电供水 1、缴纳罚款;根据平凉市生态 华电 平凉 有限责任公司 2、现场执法检 环境局华亭分局 2021 15 供水 1 市生 水库清淤工程 罚款 29.3 万 查时终止了泄 出具的证明,该项 否 年5月 有限 6 态环 未依法报批环 元。 洪洞清堵作 环境违法行为不 4日 业; 属于重大违法违 责任 境局 境影响评价文 公司 件,未经审批 3、召开临时会 规行为。 5-1-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擅自开工建 议,对照主管 设。 部门检查出的 问题,核查自 身环保措施漏 洞并整改。 四川足木足河 流域水电开发 该项行政处罚的 有限公司开发 处罚金额属于法 四川 建设的脚木足 定经济处罚区间 四川 1、缴纳罚款; 省阿 河巴拉水电 内的较低档位,且 足木 2、制定鱼类增 坝藏 站,在作为“三 该项违法行为不 足河 殖放流站施工 族羌 2021 通一平”前期 罚款 40.375 万 计划,按期开 属于《建设项目环 16 流域 1 族自 年 8 月 准备工程的环 元。 工建设,将于 境保护管理条例》 否 水电 7 保设施脚木足 第二十三条规定 治州 17 日 2022 年 8 月中 开发 河流域鱼类增 的 “造成重大环 生态 旬建成投入使 有限 殖放流站未建 境污染或者生态 环境 用。 公司 成投入使用的 破坏”的情形,该 局 情况下,即开 项违法行为不属 始了下一步电 于重大违法行为。 站主体施工。 按倾倒数量处 四川足木足河 以每平方米 流域水电开发 20 元,合计 1、缴纳罚款; 四川 有限公司开发 221,859.2 元 2、完成渣料清 足木 建设的脚木足 的罚款,并要 理塌方体渣料 根据马尔康市水 足河 马尔 河巴拉水电 求对巴拉水电 2021 站,存在前期 的清理工作, 务局出具的证明, 17 流域 1 康县 站施工区域内 年 8 月 “三通一平”开 并将渣料运送 该项违法行为不 否 水电 水务 边坡扰动按照 24 日 工后,施工过 至渣场;渣料 属于重大违法行 开发 局 《水土保持方 清理完毕后, 为。 有限 程中渣土不按 案报告书》进 对填筑道路进 公司 规定弃渣、直 行治理,清理 行拆除。 接进入河道的 不规范弃渣, 违法事实。 加强挡护,完 善水保措施。 四川中铁能源 1、缴纳罚款; 五一桥水电有 2、组织开展安 四川 根据九龙县应急 限公司发生一 全活动、安全 中铁 甘孜 管理局出具的证 起电线倒杆一 教育培训、应 能源 州九 明,该项安全生产 2021 般安全生产事 急演练,开展 事故属于一般事 18 五一 1 龙县 年 8 月 故,其施工总 罚款 23 万元。安全生产法律 故,因此前述处罚 否 桥水 应急 18 日 包单位甘孜电 法规、企业规 不属于重大行政 电有 管理 力建设有限公 章制度学习及 限公 局 处罚,不属于重大 司康东分公 考试活动,对 司 违法行为。 司,专业分包 员工进行安全 单位四川杭标 教育; 5-1-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电力建设有限 3、对安全管理 公司,在进行 人员和特种作 五一桥电站 业人员严格落 10 千伏备用 实教育培训并 电源技术改造 持证上岗,严 作业中,未采 格开展作业安 取防电杆倾倒 全交底和技术 的措施,导致 交底培训工 杆上 2 名作业 作。 人员跌落,造 成 1 人死亡。 中电建红河州 中电 建个元高速公 建红 1、缴纳罚款; 路有限公司的 河州 2、已于 2022 蒙自 2019 建个元高速公 年 5 月向云南 根据蒙自市自然 建个 路建设项目未 罚款 资源局出具的证 19 2 市自 年 12 省自然资源厅 否 元高 0 然资 月 31 经批准非法占 3,738,015 元。 报送项目建设 明,该项处罚属于 速公 源局 日 用土地,已动 用地审批文 一般性行政处罚。 路有 工建设面积为 限公 件。 192,798 平方 司 米。 中电建红河州 中电 建个元高速公 建红 1、缴纳罚款; 路有限公司的 河州 2、已于 2022 蒙自 建个元高速公 根据蒙自市自然 建个 2021 路建设项目未 罚款 693,155 年 5 月向云南 20 2 市自 资源局出具的证 元高 年 8 月 经批准非法占 元。 省自然资源厅 否 1 然资 明,该项处罚属于 速公 23 日 用土地,已动 报送项目建设 源局 一般性行政处罚。 路有 用地审批文 工建设面积为 限公 件。 41,795 平方 司 米。 中电 中电建红河州 建红 建个元高速公 1、缴纳罚款; 河州 路有限公司的 2、已于 2022 建水 根据建水县自然 建个 2020 建个元高速公 罚款 年 5 月向云南 资源局出具的证 21 2 县自 元高 年 9 月 路建设项目未 19,214,210 省自然资源厅 明,该项处罚属于 否 2 然资 速公 14 日 经批准非法占 元。 报送项目建设 一般性行政处罚。 源局 用土地 用地审批文 路有 限公 1,280,639 平 件。 司 方米。 中电建红河州 1、缴纳罚款; 中电 建水 根据建水县自然 2021 建个元高速公 罚款 2、已于 2022 资源局出具的证 22 建红 2 县自 年 8 月 路有限公司的 15,607,440 年 5 月向云南 明,该项处罚属于 否 河州 然资 20 日 建个元高速公 元。 省自然资源厅 一般性行政处罚。 建个 源局 路建设项目未 报送项目建设 5-1-1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元高 经批准非法占 用地审批文 速公 用土地 件。 路有 1,039,735 平 限公 方米。 司 中电 中电建红河州 建红 建个元高速公 1、缴纳罚款;根据个旧市自然 河州 路有限公司的 2、已于 2022 资源局出具的证 个旧 建个 2020 建个元高速公 罚款 年 5 月向云南 明,该项违法行为 23 2 市自 元高 年 8 月 路建设项目, 8,807,577.4 省自然资源厅 不构成重大的违 否 4 然资 速公 14 日 未经批准非法 元。 报送项目建设 法违规事项,该项 源局 占用土地 用地审批文 处罚不属于重大 路有 限公 358,715 平方 件。 行政处罚。 司 米。 中电 中电建红河州 建红 建个元高速公 1、缴纳罚款;根据个旧市自然 河州 路有限公司的 2、已于 2022 资源局出具的证 个旧 年 5 月向云南 明,该项违法行为 建个 2021 建个元高速公 罚款 24 2 市自 省自然资源厅 不构成重大的违 否 元高 年 8 月 路建设项目未 18,843,206.8 5 然资 速公 25 日 经批准非法占 元。 报送项目建设 法违规事项,该项 源局 用土地 用地审批文 处罚不属于重大 路有 限公 1,535,131.34 件。 行政处罚。 司 平方米。 中电 中电建红河州 建红 建个元高速公 1、缴纳罚款; 河州 路有限公司的 2、已于 2022 元阳 根据元阳县自然 建个 2021 建个元高速公 年 5 月向云南 25 2 县自 罚款 资源局出具的证 元高 年 8 月 路建设项目未 5,907,687 元。 省自然资源厅 明,该项处罚属于 否 6 然资 速公 27 日 经批准非法占 报送项目建设 一般性行政处罚。 源局 用土地 用地审批文 路有 限公 426,999 平方 件。 司 米。 根据大邑县规划 按每平方米 中电 中电建路桥大 和自然资源局出 10 元处以 建路 邑北二环道路 1、缴纳罚款;具的证明,该项处 804,254 元的 桥大 建设有限公司 2、退还占用的 罚不属于《四川省 四川 2020 未经批准非法 罚款,并责令 邑北 土地、移交非 国土资源厅规范 26 2 省自 年 11 占用土地 退还非法占用 二环 法占用的土地 行政处罚裁量权 否 7 然资 月 24 80,425.4 平方 集体土地,没 道路 上新建的建筑 规定》规定的情节 源厅 日 米进行大邑县 收非法占用集 建设 物和其他设 严重的处罚。 体土地上新建 有限 二环路北环线 施。 因此,该项违法行 的建筑物和其 公司 项目建设。 为不属于重大违 他设施。 法行为。 5-1-1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根据杭州市规划 中电 和自然资源局钱 建路 塘分局出具的证 杭州 按每平方米 桥集 明,该项情形属于 市规 10 元处以 团 中电建路桥集 1、缴纳罚款;工程建设中发生 划和 385,680 元的 (杭 团(杭州)大 2、退还土地、的违法行为,所涉 自然 2021 江东投资发展 罚款,并责令 移交非法占用 宗地符合土地利 27 州) 2 资源 年 8 月 有限公司非法 退还非法占用 的土地上新建 用总体规划,对社 否 大江 局钱 2 日 占用 38,568 平 的土地,没收 的建筑物和其 会不构成危害。处 东投 在非法占用农 塘新 方米土地。 他设施。 罚金额属于法定 资发 用地上新建的 区分 经济处罚区间内 展有 建(构)筑物。 局 的最低档位,该项 限公 司 违法行为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常山县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出 衢州 按每平方米 11 1、缴纳罚款;具的证明,该项违 衢州中电建交 中电 常山 元处以 2、已于 2020 法行为属于重点 通建设发展有 建交 县自 3,639,856 元 年 1 月 19 日取 工程项目问题,符 2019 限公司非法占 的罚款,并责 得中华人民共 合相关规划,对社 28 通建 2 然资 年 8 月 用 330,896 平 令没收非法占 和国自然资源 会不构成危害。处 否 设发 源和 30 日 方米土地进行 用的土地上建 部下发的公路 罚金额属于法定 展有 规划 351 国道常山 限公 局 设的建(构) 工程建设用地 经济处罚区间内 段项目建设。 司 筑物。 批复。 的最低档位,该项 违法行为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 玉溪市晋红高 1、缴纳罚款; 速公路投资发 2、已通过水保 玉溪 展有限公司的 设施验收并取 市晋 晋宁至红塔区 得云南省水利 红高 高速公路工程 厅于 2021 年 7 根据昆明市水务 速公 昆明 2020 建设完成,未 月 6 日下发的 29 3 局出具的证明,该 路投 市水 年 3 月 进行水保设施 罚款 50 万元。《云南省水利 项违法行为属于 否 0 资发 务局 27 日 验收将高速公 厅关于印发晋 一般违法行为。 展有 路投入试运 宁至红塔区高 限公 营,存在未验 速公路水土保 司 先投、未批先 持设施自主验 弃、未批先变 收核查意见的 的情形。 通知》。 中电 中电建衡东风 按每平方米 1、缴纳罚款;该项行政处罚的 建衡 衡东 电有限公司未 15 元罚款合 2、当地发改委 处罚金额属于《中 2020 30 东风 3 县自 经批准办理用 计为 226,800 正与当地自然 华人民共和国土 年6月 否 电有 然资 地审批手续擅 元,并责令退 资源厅协调项 地管理法实施条 9日 限公 源局 自建设升压站 还非法占用的 目用地报批事 例(2014 修订)》 司 和风电塔基, 集体土地,恢 宜。 第四十二条规定 5-1-1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占用林地 复土地原状。 的法定经济处罚 15,120 平方 区间内的中间档 米。 位,该项违法行为 不属于重大违法 行为。 中卫市麦垛山 新能源有限公 1、缴纳罚款; 司的中电建中 2、已重新报批 卫麦垛山 中卫 建设项目的环 200MW 风电 市麦 境影响评价文 根据中卫市生态 中卫 项目北区部分 处以建设项目 垛山 2021 风电机组实际 件,并于 2021 环境局出具的证 31 3 市生 总投资额的 新能 年 6 月 建设位置与环 年 8 月 3 日取 明,该项违法行为 否 3 态环 3%即 309,255 源有 25 日 评报告批复位 得中卫市生态 不属于重大违法 境局 元的罚款。 限公 环境局出具的 行为。 置发生变化, 司 同意重新报批 未重新报批建 的环评报告的 设项目的环境 函。 影响评价文 件。 灵武市兴黔新 1、缴纳罚款; 能源有限公司 2、依法报批建 灵武 宁夏 的灵武兴黔风 设项目环境影 根据宁夏回族自 市兴 回族 电项目 110 千 处以建设项目 响评价文件, 2021 伏送出线路工 治区生态环境厅 32 黔新 3 自治 总投资额的 并于 2022 年 4 年 8 月 程未依法报批 出具的证明,该项 否 能源 4 区生 1%即 511,400 月 25 日取得 2 日 建设项目环境 违法行为不属于 有限 态环 元的罚款。 宁夏回族自治 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 境厅 影响评价文件 区生态环境厅 却擅自开工建 出具的同意环 设。 评报告的函。 1、缴纳罚款; 2、对风电场范 围内的道路进 行截排水沟建 中国 设,渣场设施 水电 中国水电顾问 根据织金县水务 挡墙和截排水 顾问 集团织金新能 按倾倒数量处 局出具的证明,该 沟,对渣场进 集团 织金 2021 源有限公司在 以每立方米 行覆土复绿; 项违法行为不构 33 3 织金 县水 年 1 月 水土保持方案 18 元合计 3、对施工造成 成重大的违法违 否 5 215,964 元的 规事项,该项处罚 新能 务局 29 日 确定的专门存 的滚石进行清 源有 放地以外的区 罚款。 理,集中堆放, 不属于重大行政 限公 域倾倒弃渣。 处罚。 对破坏的土地 司 不能及时种植 植物复绿的, 种植攀缘类植 物进行复绿; 5-1-1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4、已取得主管 部门出具的整 改完成报告。 34 3 没收占用土地 6 神木西北水电 上的违法新建 该六项行政处罚 新能源有限公 建筑物和其他 1、缴纳罚款;的处罚金额均不 35 3 7 司未经批准, 设施,并按照 2、已向土地主 属于《中华人民共 神木 占用集体用地 每平方米 500 管部门申请办 和国土地管理法 神木 西北 36 3 市自 2021 共计 5,667.9 元的罚款标 理违法占用的 实施条例(2021 水电 8 然资 年 12 平方米(各项 准,分别罚款 土地的相关用 年修订)》第五十 否 新能 月 13 行政处罚决定 20 万元、20 地手续,神木 七条规定的法定 37 源有 源局 3 9 和规 日 书载明的面积 万元、20 万 市人民政府已 经济处罚区间内 限公 分别为 400、 元、20 万元、 同意将前述申 的最高档位,该六 划局 司 400、400、400、123.395 万元 请呈报省政府 项违法行为均不 38 4 0 2,467.9、1,600 及 80 万元,罚 审批。 属于重大违法行 平方米)。 款金额合计 为。 39 4 283.395 万元。 1 1、缴纳罚款; 2、分发安全环 保检查考核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 中国水利水电 作指导手册, 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咨询 中国 开展安全小组 第一百零九条、 中南有限公司 水利 会议; 《生产安全事故 国家 所监理项目的 水电 3、加强安全防 报告和调查处理 能源 2021 施工单位开展 护措施,增加 条例》第三条及第 建设 40 4 局福 年 12 有限空间和高 罚款 20 万元。揽风绳等设 三十七条的规定, 否 工程 2 建监 月 22 处作业时,违 备; 该项违法行为导 咨询 管办 日 章作业造成 1 4、进行安全教 致的事故属于一 中南 人坠亡,监理 公室 育培训活动, 般事故,不属于较 有限 部对该项作业 公司 并组织员工进 大、重大或特别重 未进行旁站监 行安全教育考 大事故,未造成重 理。 试,对不合格 大人员伤亡。 的员工加强教 育培训。 云南南盘江凤 该项行政处罚的 云南 凰谷水电开发 处罚金额属于法 1、缴纳罚款; 南盘 有限公司开发 定经济处罚区间 2、委托专业机 江凤 曲靖 建设的阿那黑 内的最低档位,且 2021 二级水电站需 构完成竣工环 41 凰谷 4 市生 不属于《建设项目 年 3 月 要配套建设的 罚款 20 万元。境保护验收工 环境保护管理条 否 水电 态环 作并完成竣工 11 日 环境保护设施 例》第二十三条规 开发 境局 环境保护验收 有限 未经验收,建 定的“造成重大环 备案。 公司 设项目即投入 境污染或者生态 运行。 破坏”的情形,该 5-1-1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项违法行为不属 于重大违法行为。 1、缴纳罚款; 责令将非法占 该项行政处罚的 2、已取得四川 成都中电建瑞 用的土地退还 处罚金额标准远 天府 省人民政府 川轨道交通有 集体经济组 低于《中华人民共 成都 新区 《关于成都轨 限公司于 织;没收在非 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电 成都 道交通 18 号 2016 年 9 月未 法占用土地上 实施条例(2014 建瑞 管委 线一期工程建 2020 经批准非法占 新建的建筑物 设用地的批 年修订)》第四十 42 川轨 4 会自 年 7 月 用集体土地 和其他设施; 复》,待办理完 二条规定的法定 否 道交 4 然资 22 日 504,373.33 平 并对非法占用 毕集体土地征 量罚范围中线,属 通有 源和 方米用于实施 的土地处以每 于从轻处罚,不属 限公 规划 收、农用地转 成都轨道交通 平方米 3 元的 于情节严重的重 司 建设 建设用地等手 地铁 18 号线 罚款,共计罚 大处罚,该项违法 局 续后办理国有 项目。 款 1,513,120 行为不属于重大 土地使用权 元。 违法行为。 证。 1、缴纳罚款; 该项行政处罚的 责令将非法占 2、已取得四川 处罚金额标准远 成都中电建瑞 用的土地退还 省人民政府 低于《中华人民共 成都 川轨道交通有 集体经济组 《关于成都轨 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电 简阳 限公司未经批 织;没收在非 道交通 18 号 实施条例(2014 建瑞 市规 准非法占用集 法占用土地上 线二期工程建 2020 体土地 年修订)》第四十 43 川轨 4 划和 新建的建筑物 设用地的批 年 8 月 280,040 平方 二条规定的法定 否 道交 自然 和其他设施; 复》,待办理完 17 日 米用于实施成 量罚范围中线,属 通有 资源 并对非法占用 毕集体土地征 于从轻处罚,不属 限公 局 都轨道交通地 的土地处以每 收、农用地转 于情节严重的重 司 铁 18 号线二 平方米 3 元的 建设用地等手 大处罚,该项违法 期工程。 罚款,共计罚 续后办理国有 行为不属于重大 款 840,124 元。土地使用权 违法行为。 证。 民权县华建新 1、缴纳罚款; 能源科技有限 2、建设项目已 公司未经有批 取得商丘市发 该项行政处罚的 准权的人民政 决定责令退还 展和改革委员 处罚金额不属于 民权 府批准,非法 非法占用的土 会核准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 县华 占用民权县程 地,没收非法 民权县环境保 国土地管理法实 民权 建新 2021 庄镇楚南村、 占用土地上新 护局环境影响 施条例(2014 年 44 4 县自 能源 年 12 江集村、程南 建的建筑物和 评价批复、商 修订)》第四十二 否 6 然资 科技 月 7 日 村等 11 个村 其它设施,并 丘市自然资源 条规定的法定经 源局 委的土地建设 按每平方米 和规划局用地 济处罚区间内的 有限 公司 风力发电升压 20 元处以罚 预审意见等建 最高档位,该项违 站、风力发电 款 266,800 元。设手续文件; 法行为不属于重 机组项目,占 3、目前与政府 大违法行为。 地面积共计 协商办理用地 13,340 平方 审批手续中。 5-1-1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米。 河北兴源工程 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未全面落 1、缴纳罚款; 实工程监理职 2、建立完善安 责,对于二级 全生产责任 风险作业的项 制; 目北侧施工现 3、持续开展专 场未安排监理 题事故警示教 天津市津南区应 人员进行旁站 育安全活动及 河北 急管理局已出具 天津 监理,针对施 隐患梳理工 兴源 证明,确认河北兴 市津 2021 工方项目经理 作; 源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 45 4 南区 年 12 未到项目驻 罚款 30 万元。4、强化对施工 有限公司对工程 否 建设 7 应急 月 10 场、事故伤亡 过程的管控, 项目中发生的一 监理 人员未取得特 加强现场安全 管理 日 般安全生产亡人 有限 种作业资格即 监理的巡查和 局 事故负有监督管 公司 上岗作业等问 监督; 理责任。 题以及现场曾 5、已于 2022 出现类似隐患 年 3 月 16 日取 风险情况时, 得处罚机关出 未采取必要措 具的《行政处 施,对造成 1 罚信息信用修 人死亡的生产 复表》。 事故负有监督 管理责任。 1、缴纳罚款; 2、开展警示教 育,召开事故 专题分析会; 新疆潞安协鑫 3、向各单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 准东能源有限 发《关于进一 和国安全生产法》 新疆 公司的 步加强夜间施 第一百零九条、 疆潞 准东 2x660MW 机 工安全工作的 《生产安全事故 安协 经济 组建设项目在 通知》; 报告和调查处理 鑫准 2021 进行烟囱钢内 46 4 能 技术 4、完善《安全 条例》第三条的规 年 7 月 筒安装施工过 罚款 50 万元。 否 开发 生产责任制》、定,该项违法行为 源8 有 20 日 程中,造成 1 区经 《危险作业安 导致的事故属于 限公 济发 名施工人员坠 全监督管理办 一般事故,不属于 司 展局 落死亡的一般 法》等管理制 重大或特别重大 安全生产事 度; 事故,未造成重大 故。 5、开展《危险 人员伤亡。 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办法》的 专项培训。 5-1-1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1、缴纳罚款; 2、2019 年 11 湖北 湖北省电力建 月 30 日前,组 承德 设第一工程有 织对塔机、全 承德市城市管理 省电 市城 力建 2019 限公司施工现 场脚手架进行 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管 47 设第 4 年 10 场脚手架连墙 罚款合计 20 排查、拆除、 已出具证明,证明 否 理综 一工 9 月 30 件设置的数 万元。 清理,并取得 该项违法行为不 合行 程有 日 量、拉结方式 了承德市城市 构成重大的违法 政执 不符合规范的 管理综合行政 违规行为。 限公 法局 要求。 执法局出具的 司 处罚执行完毕 证明。 1、缴纳罚款; 2、拆除升压站 施工临时辅助 用房; 中国电建集团 3、清运建筑垃 河南工程有限 圾、覆盖土工 公司承建的河 布; 南华电宜阳三 4、增加洒水车 中国 期(张午) 量和洒水频 根据宜阳县环境 电建 50MW 风电项 宜阳 次; 保护局出具的证 集团 2021 目 110KW 升 5、建设升压站 明,该项违法行为 48 5 县环 河南 年 4 月 压站工程未按 罚款 20 万元。四周挡墙; 属于一般行政违 否 0 境保 照环评要求同 工程 1日 6、拆除现场搅 法行为,未造成重 护局 时组织实施环 有限 拌机,严格采 大生态环境影响。 公司 境影响报告表 用外购商砼施 及审批部门审 工; 批决定中提出 7、采购污水处 的环境保护对 理装置; 策措施。 8、建设废水沉 淀池; 9、增加 2 台雾 炮机。 该项行政处罚的 中电 贵阳 处罚金额属于《建 按项目合同约 建贵 市观 中电建贵阳交 筑工程施工许可 定的暂定签约 尚未缴纳罚 阳交 山湖 2021 通发展有限公 证管理办法》第十 49 5 合同总价 1% 款,与处罚机 通发 区综 年 7 月 司未取得施工 二条规定的法定 否 1 处以 关正在协商撤 展有 合行 1 日 许可证擅自进 经济处罚区间内 12,421,506 元 销处罚。 限公 政执 行项目施工。 的最低档位,该项 的罚款。 司 法局 违法行为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 50 中国 遵义 2022 中国水电顾问 罚款 20 万元 1、缴纳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 5 否 水电 市生 年 4 月 集团道真开发 2 2、中国水电顾 定书,该项处罚属 5-1-1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顾问 态环 12 日 有限公司未开 问集团道真开 于从轻处罚的情 集团 境局 展环境保护竣 发有限公司正 形,该处罚金额属 道真 工验收即将水 在推进办理环 于法定经济处罚 开发 电站投入使 境保护竣工验 区间内的较低档 有限 用。 收手续。 位,处罚不属于 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第 二十三条规定认 定的情节严重的 情形。 1、缴纳罚款; 2、在出现氮氧 化物排放超标 后,立即与新 疆新业能源化 四川电力设计 工有限责任公 咨询有限责任 司联系,进行 公司在 2021 停机处理; 五家渠市生态环 年 11 月 27 日 3、制定整改方 境局未吊销四川 至 11 月 30 日 案,增加了 电力设计咨询有 期间调试运行 SCR 系统,在 限责任公司排污 新疆新业能源 2022 年 6 月 9 四川 许可证、责令其停 化工有限责任 日机组启动整 电力 五家 业、关闭,该处罚 公司五家渠开 个过程及后续 设计 渠市 2022 不属于《排污许可 51 咨询 生态 年 5 月 发区东工业园 5 罚款 55.89 万 运行中,环保 管理条例》第三十 否 3 区供热工程备 元。 排放指标均已 有限 环境 11 日 四条第一项认定 用热源项目 5 达标,满足正 责任 局 的情节严重的情 号燃煤锅炉 常排放要求; 公司 形。因此,四川电 时,造成 3 号 4、密切监督、 力设计咨询有限 脱硫出口烟气 跟踪新疆五家 责任公司的上述 在线监控设施 渠 EPC 项目 违法行为不属于 中氮氧化物日 环保排放情 重大违法行为。 均值数据超过 况,若发现指 排污许可证允 标异常,将及 许排放限值。 时提醒新疆新 业能源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立 即采取紧急措 施,按照应急 预案执行。 四川 四川电力设计 1、缴纳罚款; 五家渠市生态环 五家 电力 咨询有限责任 2、在出现氮氧 境局未责令四川 渠市 2022 52 设计 5 生态 年 5 月 公司在 2022 罚款 66.7 万 化物排放超标 电力设计咨询有 否 咨询 4 年 1 月 11 日调 元。 后,立即与新 限责任公司停业、 环境 11 日 有限 试运行 5 号燃 疆新业能源化 关闭,该处罚不属 局 责任 煤锅炉时,造 工有限责任公 于《中华人民共和 5-1-1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公司 成 3 号脱硫出 司联系,进行 国大气污染防治 口烟气在线监 停机处理; 法》第九十九条第 控设施中氮氧 3、制定整改方 二项认定的情节 化物日均值数 案,增加了 严重的情形。因 据超过排污许 SCR 系统,在 此,四川电力设计 可证允许排放 2022 年 6 月 9 咨询有限责任公 限值。 日机组启动整 司的上述违法行 个过程及后续 为不属于重大违 运行中,环保 法行为。 排放指标均已 达标,满足正 常排放要求; 4、密切监督、 跟踪新疆五家 渠 EPC 项目 环保排放情 况,若发现指 标异常,将及 时提醒新疆新 业能源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立 即采取紧急措 施,按照应急 预案执行。 1、缴纳罚款; 2、2021 年 10 2020 年 6 月 12 月 24 日,中国 日,中国水利 水利水电第十 广元市城市管理 水电第十工程 工程局有限公 行政执法局未责 局有限公司) 司与四川安坤 令中国水利水电 与四川安坤建 建设工程有限 第十工程局有限 中国 设工程有限公 公司签署《滨 公司吊销资质证 水利 广元 司签订分包协 江北路下段 书,该处罚不属 水电 市城 议,将滨江北 (坪雾坝—土 2022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 53 第十 5 市管 年4月 路下段(坪雾 458,448.13 基坝)工程合 国建筑法》第六十 否 工程 7 理行 坝—土基坝 同终止协议》, 28 日 元。 七条认定的情节 局有 政执 段)的“路基、 原《滨江北路 严重的情形。因 限公 法局 边坡防护与支 下段(坪雾坝 此,中国水利水电 司 挡、涵洞、雨 —土基坝)工 第十工程局有限 污水管道”的 程施工专业分 公司的上述违法 施工业务违法 包合同》已终 行为不属于重大 分包给四川安 止; 违法行为。 坤建设工程有 3、中国水利水 限公司。 电第十工程局 有限公司组织 员工,认真学 5-1-1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 被处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属于重大违 为重 罚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整改措施 号 机关 时间 法行为 要子 主体 公司 习相关法律法 规、地方政策 文件,保证在 后续的工作 中,依法依规 进行项目生产 经营管理工 作。 上述第 1 项-第 6 项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主体,报告期内存在主营业务收入或 净利润占公司相应指标超过 5%的情形,罚款金额占发行人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净 资产的比例较小,其中第 1 项处罚属于较轻违法情节,第 2 项-第 6 项处罚已取 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重大事故或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证明,被处罚 主体已采取整改措施,且该等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 会影响恶劣,因此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第 7 项-第 48 项、第 50 项-第 53 项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占发行人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不属于相关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或 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重大事故或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说明,被 处罚主体已采取整改措施,同时被处罚主体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占 公司相应指标低于 5%,且该等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 社会影响恶劣,因此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 问题解答》,可不视为公司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及受到相关处罚。 上述第 49 项行政处罚,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关于撤 回<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贵阳西南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综合交通枢 纽——公交枢纽及换乘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涉嫌违法施工行为的函>的函》,确 认中电建贵阳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原因是政府未 能及时完成所涉军产和保温材料厂的土地征收工作,导致相关用地及规划手续无 法办理,中电建贵阳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是为了相应省市对该项目的工期要求,而 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提前实施建设。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中电建贵阳交 通发展有限公司与处罚机关正在协商撤销该项处罚,因此尚未缴纳罚款。该项处 5-1-2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罚金额属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经济处罚区间 内的最低档位,该项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同时被处罚主体在报告期内 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占公司相应指标低于 5%,且该项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 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因此该项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可不视为公司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及受到相关 处罚。 综上,发行人及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上述违法 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占发行人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不超过 0.1%,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处罚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未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 1 项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主体与处罚机关正在协商撤销处罚 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已采取整改措施,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构成 本次发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在报告期内近 36 个月,发行人及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 下的行政处罚共 253 项,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或 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重大事故或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说明,均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等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占发行人 2021 年末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0.01%,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处罚情况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和财务状况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子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构成本次发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 5-1-2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整改报告和整改情况说明等; 2、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 眼查等公开途径进行网络检索; 3、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 4、对行政处罚的相关法规依据进行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不属于相关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或已取得主 管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重大事故或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说明,均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罚款金额占发行人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0.1%,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 1 项行政处罚的被 处罚主体正在与处罚机关协商撤销处罚,其他违法行为已采取整改措施,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构成本次发行实质性法律障碍。 5-1-2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与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的情况,控股股东多次修改同业竞争相关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 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4 号文的要求。请保 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下属 3 家公司主要从事工程 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等电网辅业相关业务,具体包括:中 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除前述情形外,电建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 式从事或参与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活动。前述 3 家公司因存在部分权属瑕疵事项或盈利状况具有不确定性等情况, 若置入上市公司,将显著降低发行人盈利水平,不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目前暂不具备注入发行人的条件,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8 月 25 日,现持有济南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3053051K)。根据该执照,企业名称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 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三区 5 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张玉 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 124,325.6 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电力、机电、油气、化工、市政、公路、 建筑工程、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工程建设所需非标准辅助设备、结构 件加工、制造;建筑工程机械、电器机械、钢材、木材、水泥、保温制品、化工 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电力销售,电力技术开发、服务;国家规定的对 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5-1-2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活动)”。根据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电建集团持 有其 100%的股权。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截至 2021 年 末,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717,994.98 万元,净资产 为 322,547.72 万元;2021 年度,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为 1,380,202.79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6,172.53 万元。 2、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9 月 21 日,现持有上海市徐汇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2026753)。 根据该执照,企业名称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高邮 路 68 号 1 幢,法定代表人为蒋林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电力、工业、 市政、路桥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及总承包;工程机械设计、配套材料设备的经销, 非标准件加工;自营产品、原材料及技术进出口;工程施工招标、技术咨询、转 让、工程测量、监理;系统内职(员)工培训,电站设备监造、运输,开展对外 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根据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电建集团持有其 100% 的股权。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截至 2021 年末,上海 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 1,798,588.92 万元,净资产为 202,165.33 万元; 2021 年度,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为 1,170,306.85 万元,归母净利 润为-36,034.52 万元。 3、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1 年 8 月 21 日,现持有青岛市崂 山 区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702121654224203)。根据该执照,企业名称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 司,住所为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2-1 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礼,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 127,000 万元,经营范 5-1-2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围为“普通货运(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锅炉的安装、改造(1 级),压力管道的 安装,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设备监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类 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承包境外火电工程、境外海水淡化工程、境外 垃圾发电工程、境外污水处理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 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类项目许可后经营),电力工程、建筑、铁路、公路桥梁工程项目设计、咨询; 经卫生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山东电力建设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电建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截至 2021 年末,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3,012,725.46 万元,净资产为 358,009.09 万元;2021 年度,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为 2,781,078.08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00,946.17 万元。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就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出具的相关承诺 自发行人于 2011 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 控股股东电建集团持续致力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电建集团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涉及同业竞争的资产情况,就避免和解决同 业竞争出具的相关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5-1-2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时间 承诺内容 根据发行人于 2011 年 10 月 17 日刊登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 (1)中国水电集团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中国水电”)于 2010 年 3 月 23 日为中国水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约定:“中国水 电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a.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国水电及中国水电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b.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中国水电及中国水电下 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中国水电及中国水电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中国水电及中国水电下属企业目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 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团公司(发行人的发起 (2)中国水电集团下属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贵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贵阳公司”) 人股东,现已更名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昆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昆明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 1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 票并上市 务,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由于房地产项目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不同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企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业一般不存在同业竞争。房地产贵阳公司和房地产昆明公司仅于其所在的城市从事房地产开发业 简称“中国水电集团”) 务,而公司及下属企业均未在上述城市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因此,房地产贵阳公司和房地产昆明 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中国水电集团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中国水电集团保证在持有房地产贵阳公司 和房地产昆明公司的股权期间,房地产贵阳公司和房地产昆明公司的基本业务定位为在对现有项目 进行规范的基础上运营和维持现有业务,且除现有项目外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并根 据法律、法规及中国水电集团的经营管理决策及要求开展有关业务;(2)中国水电集团同意,在房 地产贵阳公司和房地产昆明公司完成现有项目开发的所有相关工作后,中国水电集团对房地产贵阳 公司和房地产昆明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或在条件具备时,将其所持房地产贵阳公司和房地产昆明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他方且本公司(包括房地产公司以及本公司其他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下属企 业)享有此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电建集团涉及实施电 根据发行人于 2013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关于 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 将水电、风电勘测设计板块资产和业务注入中国水电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2 电建集团 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 电建集团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出具《关于将水电、风电勘测设计板块资产和业务注入中国水电有 一体化重组后两年 关事项的函》,“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恰逢国家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 5-1-2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时间 承诺内容 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以下简称‘大重组’),你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 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重组成为我公司的全资子企业。作为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贯彻落实大重组精神,完善你公司的产业链,实现一体化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妥善解决潜在的 同业竞争问题,我公司筹备组曾作出拟在我公司组建后两年内将水电、风电勘测设计板块资产和业 务注入你公司的安排。为此,我公司在设立后即着手开展资产和业务注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一 年多的努力,我公司分业务板块整体改制工作方案获得国务院同意,土地资产处置等方案相继获得 相关部委批准,水电、风电勘测设计板块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建工作近期已经完成,资产和业 务注入的准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结合当前资本市场的形势和条件,按照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根本 利益的原则,我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根据水电、风电勘测设计板块改制后的资产与业务情况,积 极探讨各种实现资产注入的可能方案。我公司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推动 有关资产注入工作,将水电、风电勘测设计板块资产和业务注入你公司。” 根据发行人于 2014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电建集团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原则,积极探讨各种实现资产注 入的可能方案,积极有序推进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水电、风电勘测设计业务和资 产注入中国水电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尽快完成注入工作。与此同时,中国电建集团将同步梳 理和规范事业部管理企业(原电网辅业单位)的相关业务和资产,并在将水电、风电勘测设计业务 中国水电集团将其所 和资产注入中国水电后,根据事业部管理企业的改制规范进度,第二步择机将火电勘测设计、修造 持公司全部股权无偿 制造、施工相关资产及业务注入中国水电,从而实现中国电建集团的整体上市。2、在中国电建集 3 电建集团 划转由电建集团持有,团实现整体上市后:1)中国电建集团及中国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水电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 电建集团成为公司的 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中国水电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对中国水电及 控股股东 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中国电 建集团及中国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水电外的其他企业如发现任何与中国水电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 中国水电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3)中国电建集团及中国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水电外的其 他企业如出售或转让与中国水电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中国水电均享有优先购 买权;且中国电建集团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中国水电的条件与中国电建 集团及中国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水电外的其他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以上承诺 5-1-2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时间 承诺内容 自作出之日起、于中国电建集团作为中国水电的直接控股股东期间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根据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关于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承诺的说 明>的公告》: 电建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承诺的说明》,“根据北京证监局对中国电力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集团)关于电网辅业企业资产注入承诺事项进行公开说明的 要求,现公开说明如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1 年 10 月 A 股上市 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集团为支持公司更好地发展并妥善解决同业竞争,曾在招股书中提出: ‘在中国电建集团成立之后,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调业务发展,具备条件后实现整体上市。在 具体实施中,拟以发行人作为资本运作平台,水电及风电等新能源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务 电建集团应北京证监 先行注入上市公司,再将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目前,中国电建集团所属水电及 局要求对关于电网辅 风电等新能源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务的注入工作已经启动,公司股票停牌,该项注入工作 4 电建集团 业企业资产注入承诺 正在有序推进,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工作尚未启动。……经中国电建集团与公司协商,将电网 事项进行公开说明 辅业企业分为两类,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具体如下:(一)为了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 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经营前景较好、资产权属清晰、规范性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历 史遗留问题规范解决的企业,在本公开说明公告之日起 8 年内,经公司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后注入公司。(二)除上述企业之外的该类企业,中国电建 集团将在本公开说明公告之日起 8 年内依法采取关停并转等其他方式妥善处置。……根据目前的调 查结果,由于历史原因,电网辅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真实的盈利能力还有待通过规范工作 进一步判断。因此,即使未来中国电建集团能如期启动电网辅业企业的业务注入工作,其注入后对 未来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如每股收益)正反方面的影响现阶段仍难以准确判断。因此,特提醒公司 投资者关注电网辅业企业业务未来注入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并发行优先股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发行人向电建集团购 电建集团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作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5 电建集团 买资产并发行优先股 诺“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原则, 募集配套资金 积极探讨各种实现资产注入的可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电网辅业企业开展资产确权、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等各项规范性工作,积极为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工作创造条件。对于经营前景较好、 5-1-2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时间 承诺内容 资产权属清晰、规范性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解决的电网辅业企业,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 8 年内,经中国电建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 序后注入中国电建;除该等企业之外的其他电网辅业企业,电建集团将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 8 年 内依法采取关停并转等其他方式妥善处置。二、对于符合中国电建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中国 电建实施的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有 利于维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原则,积极发展、规范该等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积极为该等电 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注入中国电建创造条件。对于经营前景较好、资产权属清晰、规范性工作 开展情况较好的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 8 年内,经中国电建按照适用 的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后注入中国电建;除该等电站等电力投 资业务及资产之外的其他电站等电力投资业务及资产,电建集团将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 8 年内依 法采取关停并转等其他方式妥善处置。三、经上述两步,电建集团实现整体上市后:电建集团及电 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 何形式支持中国电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对中国电建及其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以上承诺自作出且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生效,并于电建集团作为中国电建的控股股东期间 有效。” 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的公告》: 电建集团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作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对于电建集团下属的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注入中国电建的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已托管给中国电建,电建集团持续 发行人与电建集团进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使该等业务及资产符合注入中国电建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清晰、规范 6 电建集团 行资产置换交易 性情况良好、经营前景较好、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中国电建同类资产),并在符合注入条 件后三年内,采取注入方式逐步解决该等业务及资产与中国电建的同业竞争问题。在解决之前,电 建集团将该等业务及资产继续托管给中国电建。若该等三家企业后续不从事或不参与对中国电建主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等方式对其进 行妥善处置。2、除上述情形外,电建集团及电建集团控制的除中国电建(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以下含义同此)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中国电建外的第三方从 5-1-2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时间 承诺内容 事或参与对中国电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以上承诺自作出 且本次资产置换交易获得中国电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于电建集团作为中国电建的控股股 东期间有效。本承诺函生效后,将代替电建集团以往就避免与中国电建之间的同业竞争事宜所作出 的全部承诺。” 5-1-3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三)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变更原因 发行人于 2009 年成立起便开始筹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并于 2010 年 4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于 2011 年 7 月通过中国证监会发 审委审核,于 2011 年 9 月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同月完成上交所挂牌上市。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阶段,除申报前因根据国资委有关批复,由辽 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中国水电集团的辽工局 外,发行人不存在与原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问题。2010 年 10 月,发行人与中国 水电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中国水电集团持有的辽工局 100%的股 权,解决了上述同业竞争问题。 2011 年 4 月,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中国水电集团接到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 于印发〈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11]41 号),《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 一体化重组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拟将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河北、吉林、上海等 14 个(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以及中国水电集团、 中水顾问集团重组,组建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 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水电集团、中水顾问集团、各辅业单位暂保留 独立法人地位。其中,参与重组的中水顾问集团主营业务为水电及风电等新能源 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电网辅业单位主要涉及发电工程及电网勘察设计、 火电及输变电工程施工、火电辅机及输配设备制造等三部分业务。 本次重组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将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组建 电力设计、施工业务一体化重组的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未来,在中国电力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调业务发展,具备条件后实现 整体上市。在具体实施中,拟以发行人作为资本运作平台,水电及风电等新能源 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务先行注入上市公司,再将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 注入上市公司。 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仍在筹备 过程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 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5-1-3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股票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电力重组工作对发行人同业竞争 情况、关联交易情况无实质影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并无实质影响。发行人的独 立性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电建集团于 2013 年方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控股股东电建集团严格履行了作出的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并致力于解决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在解决同业竞争的过程中根据实 际情况对承诺内容进行了适当变更。电建集团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后,就避免和 解决同业竞争出具的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及变更原因如下: 1、2013 年电建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收购公司股权并成为控股股东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 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3〕1083 号)批准,中国水电集团所持公司全部国有股份无偿 划转至电建集团直接持有。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水电集团不再是发行人控 股股东,电建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出具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2014 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电建集团向公司注入水电、风电勘测设 计板块资产 为分步实施整体改制方案最终实现电建集团整体上市,电建集团拟先行对改 制重组基础较好的水电、风电勘测设计板块企业进行改制并注入公司。2014 年 9 月及 2014 年 12 月,发行人分别与电建集团签署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并承接债务的方式购买电建集团持有的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8 家公司的 100%股权。2015 年 6 月,前述 8 家公司完成了产权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资产注入系电建集团为了解决同业竞争而开展,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未注入当时不适合注入上市公司的电网辅业企业,本次优质资产注入 完成后电建集团持有的资产范围及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发生变化,因此电建集 团相应调整了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并重新出具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次承诺内容变更事项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 5-1-3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为更切实地履行承接的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中国水电集团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阶段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根据彼时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监 管政策对已有承诺的完善,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 3、电建集团对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不适合注入公司的电站资产进行规 范并陆续注入公司 发行人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由于部分企业的资产权属存在瑕疵,或其 当前业务还处于培育期不适于注入发行人,电建集团对部分从事电力投资与运营 的电站资产进行了剥离。后续电建集团对该等企业进行规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 日,该等企业均已陆续注入发行人。 4、2022 年发行人与电建集团实施资产置换交易置入优质电网辅业相关资产 并变更同业竞争承诺 2022 年 1 月,公司与电建集团签署《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 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协议》,公司以持有的房地产板块资产与电建集 团持有的 18 家优质电网辅业公司股权进行置换,履行电建集团于 2014 年作出的 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次资产置换的相关资产已完 成交割手续。 鉴于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电建集团下属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 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仍与发行人存 在同业竞争,但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前述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因存在部分权属 瑕疵事项或盈利状况具有不确定性等情况,不具备随本次资产置换注入上市公司 的条件。因此,控股股东电建集团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对 2014 年 8 月 作出的原承诺内容予以变更,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为更 切实地履行于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阶段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将 具有一定规模体量和良好发展前景的电网辅业企业尽可能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对 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关停并转”的三家电网辅业企业根据彼时的实际情况和 有关监管政策对已有承诺作出变更,符合有关监管规定以及发行人和发行人中小 股东的利益,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5-1-3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大会审议通过,且上述 3 家电网辅业企业已由发行人托管。 综上,发行人与电建集团的同业竞争系因电建集团重组取得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电网辅业资产而产生;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与 电建集团根据相关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资产和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了“分步走” 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逐步缩减同业竞争主体的范围;基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恰逢 国家电网辅业重组、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为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与发行人进行资产交易而导致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资产范围发生变化等客观原 因,控股股东在既有承诺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2022 年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履 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与发行人实施了资产置换交易并基于无法注入的 3 家电网辅业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对承诺内容进行了变更,变更承诺事项已经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前述承诺事项的承诺要件完整,具有 明确的履约时限,变更承诺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前述调整承诺内容和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的规定;电建集团已将前述 3 家电网辅业企业托管给发行人,并承诺采取有效措 施解决与避免其与发行人之间的竞争。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电建集团下属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 司章程、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2、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历史上与公司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出具的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说明; 3、核查控股股东与公司签署的相关解决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相关工商变更 资料; 5-1-3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4、核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委 托管理协议》; 5、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资料、决议、决议公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决议、决议公告及公司披露的与解决同业竞争 相关的公告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认为: 1、发行人与电建集团的同业竞争系因电建集团重组取得国家电网公司、中 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电网辅业资产而产生;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与电 建集团根据相关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资产和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了“分步走”的 同业竞争解决方案,逐步缩减同业竞争主体的范围;基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恰逢国 家电网辅业重组、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为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与发行人进行资产交易而导致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资产范围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 控股股东在既有承诺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2022 年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履行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与发行人实施了资产置换交易并基于无法注入的 3 家电 网辅业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对承诺内容进行了变更,变更承诺事项已经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前述承诺事项的承诺要件完整,具有明确的履约时限,变更承诺已履行 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 承诺》的规定;电建集团已将前述 3 家电网辅业企业托管给发行人,并承诺采取 有效措施解决与避免其与发行人之间的竞争。 5-1-3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3 本次募投越南项目在境外开展,请申请人说明:(1)项目是否符合《关于进 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 号)的要求,(2) 相关境内外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审批权限要求。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 核查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 (一)项目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7]74 号)的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 越南南部金瓯省南根区登瑞县近海地区,业主方为越南金瓯 1A 能源股份公司、 越南金瓯 1B 能源股份公司、越南金瓯 1C 能源股份公司、越南金瓯 1D 能源股份 公司,由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水电国际”)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具体实施。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6.61 亿美元(按照 2022 年 5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外汇中间价计算,约合人民币 44.88 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0 亿元人民 币,主要内容包括潮间带风电场、集电海缆、220 千伏变电站、220 千伏送出线 路等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供应、土建施工和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的实施地越南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强 国际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改善当地乃至整个越南南部地区电力 短缺现状,为当地创造数百个就业机会,并显著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进而促进越 南全国经济发展。 2、项目实施未违反《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7]74 号)有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 号, 5-1-3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境外投资活动区分为“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限制 开展的境外投资”及“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三类,具体如下: (1)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 “(一)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 设施境外投资。(二)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 投资。(三)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鼓励在境外设 立研发中心。(四)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油气、矿产等能 源资源勘探和开发。(五)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展农林牧副渔等领域互利 共赢的投资合作。(六)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支持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2)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一)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 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二)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 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三)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 资平台。(四)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 资。(五)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 (3)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 “(一)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 二) 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三)赌博业、色情业等境 外投资。(四)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五)其他危害 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本项目系水电国际在越南实施的基础设施承包工程项目,本质上不涉及企业 境外投资。参照《指导意见》关于境外投资活动的分类,本项目不涉及《指导意 见》规定的“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及“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所述情形,未违 反《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5-1-3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二)相关境内外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审批权限要求 1、本项目境内审批的办理情况 (1)商务部门关于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审批手续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商办合 函〔2017〕455 号),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国家(地区)承揽的项目、涉及多国 利益及重大地区安全风险的项目需向商务部申请办理特定项目立项,对其他一般 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备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中央企业总部的境外工程项目 备案由商务部负责,地方企业和中央企业下属单位的境外工程项目备案由企业注 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本项目的实施地为越南,不属于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国家(地区)承揽的项 目、涉及多国利益及重大地区安全风险的项目,因此,本项目需履行备案程序。 本项目的总承包方水电国际为发行人下属单位,注册地为北京市,因此,本项目 境外工程项目备案由北京市商务局负责。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水电国际已就本项目涉及的 A、B、C、D 区分别取 得 了 北 京 市 商 务 局 出 具 的 “ 11002021001274 ” 号 、“ 11002021001273 ” 号 、 “11002021001272”号和“11002021001271”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 符合相应的备案要求。 (2)发改部门关于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审批手续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1 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境外投资,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 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 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境外投资核准备案常见问题解答》(2021 年 7 月)第 33 项,境内企业投标承包境外工程项目,需出资用于项目材料、人工 费等费用的情形下,如果是不含投资的对外承包工程,前期费用垫资可以通过外 汇管理部门经常项下有关途径出资,无需履行境外投资有关手续。 本项目系水电国际在越南实施的基础设施承包工程项目,本质上不涉及企业 5-1-3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境外投资,不适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无需履行发改部门关于境外投资 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 (3)外汇部门关于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审批手续 本项目为不含投资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涉及的外汇流转主要是经常项目项 下的收汇和付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关 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 号)规定 的境内外汇贷款结汇、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通过国际外汇资金境内 存款、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结汇、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出口收入或服务贸易收入留 存境外、境内机构利润汇出、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等事项,由商业银行直接审 核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的收付汇相关业务,不涉及外汇部门审批。 2、本项目境外审批的办理情况 根据越南 YKVN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本项目业主方具备越南法项下开发 建设本项目的相关权利,未发现任何可能引致已获取的批复或许可被撤销的实质 性障碍;已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条款符合越南法相关规定。截至本回复出具 之日,本项目按既定计划处于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项目建设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和公告文件,核查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涉及的审批事项; 2、查阅水电国际取得的由北京市商务局出具的“11002021001274”号、 “11002021001273”号、“11002021001272”号和“11002021001271”号《对外 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 3、对本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问询,了解本项目涉及的境内外审批程序,查 阅商务部、发改、外汇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核查相应审批程序的 5-1-3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履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查阅越南律师出具的《备忘录》,核查发行人境外审批程序的履行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认为: 1、本项目系水电国际在越南实施的基础设施承包工程项目,本质上不涉及 企业境外投资。参照《指导意见》关于境外投资活动的分类,本项目不涉及《指 导意见》规定的“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及“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所述情形, 未违反《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2、本项目总承包方水电国际已经就本项目取得北京市商务局出具的《对外 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已履行必要的境内审批手续,审批权限符合要求;根 据越南 YKVN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本项目业主方越南建设贸易股份公司具备 越南法项下开发建设本项目的相关权利,未发现任何可能引致已获取的批复或许 可被撤销的实质性障碍;已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条款符合越南法相关规定。 5-1-4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4 报告期内,申请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请保荐机构 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清理 情况 (一)报告期初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剥离的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 司情况 报告期初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已完成 3 家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 的剥离,即电建地产、飞悦临空及天津海赋,其中电建地产和飞悦临空为发行人 报告期内专门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的下属集团公司,均持有多家房地产业务子公 司的股权。前述 3 家公司的具体剥离情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与电建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约定将发行 人持有的电建地产 100%股权、飞悦临空 100%股权、天津海赋 100%股权转让给 电建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前述转让的 3 家公司股权已完成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已不再持有电建地产、飞悦临空及天 津海赋的股权。 (二)2022 年 3 月末至今,发行人其他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的清理 情况 除前述已剥离的电建地产、飞悦临空及天津海赋外,截至 2022 年 3 月末, 发行人及其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境内控股、参股公司共 126 家。其中,36 家 公司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88 家公司仅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 关表述,但未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 家公司从事棚改房建设项目。该等公 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5-1-4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是 报告期内是否 经营范围是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否存在房地 实际从事房地 否涉房 产开发资质 产开发业务 陕西瀛湖置业有限公 1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司 河南黄河大禹房地产 2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能投房地产有限 注1 3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责任公司 重庆秀苑华俊房地产 4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建智谷小镇建设 5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宿迁有限公司 中电建枣庄建设发展 注1 6 控股子公司 否 是 是 有限公司 中电建江苏激光智造 7 控股子公司 否 否 是 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中电建核电地产 8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广宇置业有限公 9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司 中电建丝路(陕西) 注1 10 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司 山西中电建置业有限 注1 11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公司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 注1 12 地产(成都)有限公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司 成都泛悦北城房地产 13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贵 14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阳有限公司 贵阳和悦置业有限公 15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司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 16 地产(昆明)有限公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司 河南泛悦置业有限公 17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司 郑州悦恒置业有限公 18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司 中国电建地产长沙有 19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限公司 注1 20 湖北鼎汉投资有限公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5-1-4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是 报告期内是否 经营范围是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否存在房地 实际从事房地 否涉房 产开发资质 产开发业务 司 湖南金光华海赋房地 21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洺悦置业有限公 22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司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抚 23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顺有限公司 山东津岳房地产开发 24 参股公司 是 否 是 有限公司 安康中电建置业有限 25 参股公司 是 是 是 公司 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德 注1 26 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司 中电建保定建设发展 27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公司 中电建保定城市更新 28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建设有限公司 怀宁县津宁城市发展 29 参股公司 是 否 是 有限公司 都江堰百伦嘉德置业 30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公司 海南康能生态旅游发 31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展有限公司 陕西海博达科技实业 32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金启源新城开发 33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冒用发行 人控股公司的公章 宜昌波尔实业有限公 34 设立,工商显示为发 是 否 否 司 行人控股公司的参 股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 35 发行人本部 是 否 否 限公司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 36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37 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 是 否 否 司 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 38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工程局有限公司 5-1-4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是 报告期内是否 经营范围是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否存在房地 实际从事房地 否涉房 产开发资质 产开发业务 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 39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航天新能源投资 40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雅万高速铁路有 41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限公司 42 磨万铁路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中电建三局(陕西) 43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电建三局(广东) 44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45 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分 是 否 否 司 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46 程局有限公司西安经 是 否 否 司 开建设分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47 程局有限公司国际港 是 否 否 司 务区建设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48 程局有限公司西安航 是 否 否 司 天建设分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49 程局有限公司雁塔建 是 否 否 司 设分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50 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宁 是 否 否 司 分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51 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 是 否 否 司 武宣分公司 中电建十一局郑州建 52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筑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城市发展集团 注1 53 参股公司 是 是 否 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水务投资集 54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55 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华 是 否 否 司 东公司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56 是 否 否 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泾 司 5-1-4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是 报告期内是否 经营范围是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否存在房地 实际从事房地 否涉房 产开发资质 产开发业务 河新城分公司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57 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南 是 否 否 司 方公司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58 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海 是 否 否 司 南分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 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59 是 否 否 南昌临空经济区营业 司 部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60 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司 南昌县分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61 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司 上饶分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62 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司 青山湖分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63 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司 余江分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64 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司 儋州分公司 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 65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中电建(涉县)建设 66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基业常青企业管 67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理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玉屏山食品产业 68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宏之盈商务服务 69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公司 云县水生态环境治理 70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 71 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司 云南水电十四局昆华 72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建设有限公司 5-1-4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是 报告期内是否 经营范围是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否存在房地 实际从事房地 否涉房 产开发资质 产开发业务 中国电建南方建设投 73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资有限公司 中电建海南建设投资 74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公司 中电建广西建设投资 75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公司 76 中电建绿建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中电建(珠海)建设 77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公司 中电建(武汉)生态 78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环境有限公司 中电建(长沙)大泽 79 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发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展有限公司 武汉泷悦水生态产业 80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投资有限公司 中电建大运河建设发 81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展有限公司 江安县益民建设有限 82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83 程局有限公司航天分 是 否 否 司 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84 程局有限公司宁南县 是 否 否 司 移民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85 程局有限公司银川分 是 否 否 司 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86 程局有限公司西藏分 是 否 否 司 公司 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 87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水电四局投资开发有 88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限公司 中水电四局南方(珠 89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海)工程有限公司 水电四局投资开发有 90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限公司尼那电厂 中电建长沙城市更新 91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有限公司 5-1-4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是 报告期内是否 经营范围是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否存在房地 实际从事房地 否涉房 产开发资质 产开发业务 北京海赋科技有限公 92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司 中电建(东营)投资 93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发展有限公司 中电建(淄博)建设 94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发展有限公司 中电建(济南)投资 95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管理有限公司 中电建(济南)建设 96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发展有限公司 中电建(莱阳)投资 97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道和城市发展有 98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限公司 中电建红河州建个元 99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中电建红河州石泸高 100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速公路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 101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程有限公司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 102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103 程有限公司平阴分公 是 否 否 司 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104 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 是 否 否 司 司 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 105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 106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资有限公司 中电建张家口环境工 107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程有限公司 中电建(深圳)城市 108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南迦巴瓦实 109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中电建(广饶县)建 110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中投 111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资有限公司 5-1-4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是 报告期内是否 经营范围是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否存在房地 实际从事房地 否涉房 产开发资质 产开发业务 中电建金隅城洛阳城 112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中电建瑞川轨道 113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否 交通有限公司 广东深惠城际铁路有 114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限公司 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 115 参股公司 是 否 否 公司 是,与中国水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 电建设集团房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注2 116 工程局有限公司麒麟 否 否 地产(昆明) 司 分公司 有限公司联合 开发 长兴华发工程咨询有 注1 117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限公司 是,报告期内 陕西中电建秦海实业 注3 118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仅存在尾房销 发展有限公司 售 中电建电力检修工程 注1 119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有限公司 贵州国电房地产开发 注1 120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光明房地产开发 注1 121 控股子公司 是 是 是 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建河北雄安建设 122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是 发展有限公司 中电建路桥集团(广 123 东)建设投资有限公 控股子公司 否 否 是 司 中电建西部建设投资 124 控股子公司 否 否 是 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 仅从事棚改安 125 控股子公司 是 否 程局有限公司 置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 仅从事棚改安 126 程局有限公司房地产 是 否 司 置项目 安康分公司 注 1:上表序号第 3 项、第 6 项、第 10-12 项、第 20 项、第 26 项、第 53 项、第 117 项 及第 119-121 项的涉房企业,在报告期内曾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 该等房地产开发资质已注销或者失效,该等企业已不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注 2:上表序号第 116 项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麒麟分公司不具有房地 产开发资质,其开发的水电佳园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是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 5-1-4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昆明)有限公司(序号第 16 项)联合开发,发行人持有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 (昆明)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予飞悦临空。 注 3:上表序号第 118 项的陕西中电建秦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已 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到期,报告期内陕西中电建秦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具有房地产 开发资质,仅进行报告期前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尾房销售。 自 2022 年 3 月末至今,发行人已通过股权转让、公司注销或撤销、股权退 出、经营范围变更、房产销售完毕、剩余房产及在建房产全部转为自行持有等方 式对上述涉房公司进行清理,并完成上述 126 家公司中 124 家的清理工作,具体 情况如下: 1、已完成股权转让的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 2022 年 6 月,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房地产资产剥离暨关联交易及相关投资变更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向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转让上表序号第 1 项-第 24 项的 合计 24 家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前述 24 家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 行人已不再持有前述 24 家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的股权。因序号第 25 项的 安康中电建置业有限公司为序号第 1 项的陕西瀛湖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本 次股权转让后,安康中电建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权将随陕西瀛湖置业有限公司一 同转出,发行人已不再间接持有安康中电建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权。 2022 年 6 月,发行人召开第二百二十三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 电建地产公司落实股份公司去除房地产业务方案》,同意公司下属企业向公司控 股股东电建集团转让上表序号第 26 项-第 29 项的合计 4 家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 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前述 4 家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 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已不再持有前述 4 家涉及房地产相 关业务的公司的股权。 2、已完成股权退出的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 上表序号第 30 项都江堰百伦嘉德置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国水 5-1-4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该公司仅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等相关表述,在报告期内未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2022 年 4 月 1 日,都江堰百伦嘉德置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发 行人控股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退出对都江堰百伦嘉德置业 有限公司的投资。2022 年 5 月 24 日,都江堰百伦嘉德置业有限公司已完成股东 退出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已不再间接持有都江堰百伦嘉德置业有 限公司的参股权。 3、已完成注销或撤销的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 上表序号第 31 项-第 34 项合计 4 家公司,仅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等相关表述,该等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截至本回复 出具之日,前述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或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撤销工商登 记,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其中,第 34 项的宜昌波尔实业有限公司,工商显示其 曾为发行人控股公司的参股公司,该公司为外部单位冒用发行人控股公司的公章 而设立。2022 年 8 月 4 日,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准予撤销登记通知 书》,同意撤销宜昌波尔实业有限公司(企合鄂宜总字第 000554 号)的注册登记。 4、已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 上表序号第 35 项-第 115 项合计 81 家公司,仅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经 营等相关表述,该等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截至本回 复出具之日,上表序号第 36 项-第 114 项合计 79 家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 工商登记手续,其经营范围中已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关表述,不具有房地产 开发资质且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仅发行人(上表序号第 35 项)及第 115 项合计 2 家 公司的经营范围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关表述,但该等公司均不具有房地产 开发资质且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5、已将房产销售完毕的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未销售完毕的房产或 在建房产全部转为自行持有的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公司 上表序号第 116 项-第 124 项合计 9 家公司,在报告期内从事过房地产开发 5-1-5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业务,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等公司已将已完工但未销售完成的房产销售完毕 或转为自行持有,或将在建房产全部转为自行持有,已不再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证书,并办理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经营范围中已不含房地 产开发经营等相关表述。 该等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项目及涉房业务清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销售或转自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水电佳园二期 中国水利水电 (经济适用房)项目剩余商品房 6 间、 第十四工程局 水电佳园二期(经济 1 已完工 储藏室 4 间、车位 2 个,合计建筑面 有限公司麒麟 适用房)项目 积 524.55 平方米。截至本回复出具之 分公司 日,已全部对外销售完毕。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长兴经济开发 长兴经济开发区许 区许家桥三期(陆汇嘉园)项目剩余 家桥三期(陆汇嘉 已完工 商铺 17 间,合计建筑面积 4,895.61 园)项目 平方米。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已全 长兴华发工程 部对外销售完毕。 2 咨询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陆家斗三期(陆 家滨河家园)项目剩余商铺 33 间, 陆家斗三期(陆家滨 已完工 合计建筑面积 5,696.8 平方米。截至 河家园)项目 本回复出具之日,已全部对外销售完 毕。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中国水电四川 公司乐山区域管理中心项目剩余车 中电建电力检 中国水电四川公司 位 608 个、商铺 8 间、办公用房 13 3 修工程有限公 乐山区域管理中心 已完工 间,合计建筑面积 24,211.21 平方米。 司 项目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已全部对外销 售完毕。 中国水电秦海金岸项目剩余的车位 97 个、商铺 95 间,合计建筑面积 9,477.08 平方米,截至 2021 年末已全 陕西中电建秦 中国水电秦海金岸 部由陕西中电建秦海实业发展有限 4 海实业发展有 已完工 项目 公司自行持有且将前述房产由存货 限公司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截至本回复 出具之日,陕西中电建秦海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不再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光明桂花园 贵州光明房地 项目剩余幼儿园房产 1 处,合计建筑 产开发有限责 面积 597.97 平方米,贵州光明房地产 任公司(已被中 光明桂花园项目 已完工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前述房产由 5 国水利水电第 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截至本 九工程局有限 回复出具之日,已由中国水利水电第 公司吸收合并 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自行持有。 后注销) 水电九局国际企业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水电九局国际 已完工 大厦项目 企业大厦项目剩余办公用房 33 间, 5-1-5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销售或转自持情况 合计建筑面积 22,637.5 平方米,贵州 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将 前述房产由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科目。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已全部 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 司自行持有。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碧海花园听涛 园项目剩余商铺 2 间,合计建筑面积 134.93 平方米,贵州光明房地产开发 碧海花园听涛园项 已完工 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前述房产由存货 目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截至本回复 出具之日,已全部由中国水利水电第 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自行持有。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碧海花园听 涛园项目剩余车位 362 个、商铺 7 间, 贵州国电房地 合计建筑面积 2,935.15 平方米。截至 产开发有限责 国电金海域项目 已完工 本回复出具之日,已全部由贵阳勘测 任公司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自行持有且已 (已被中国电 将前述房产由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 6 建集团贵阳勘 产科目。 测设计研究院 为商业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将作为贵 有限公司吸收 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自持 合并后注销) 国电科技大厦项目 在建 物业,不对外销售。贵阳勘测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该等在建 房产全部转为自持。 为配合国家战略雄安新区配套建设, 将用于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 中电建河北雄 位迁址,建成后将作为中电建河北雄 容东片区 1 号地块 7 安智汇城建设 在建 安智汇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持物 项目 发展有限公司 业,不对外销售。中电建河北雄安智 汇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 该等在建房产全部转为自持。 为商业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将作为中 国电建南方总部办公楼,不对外销 中电建路桥集 中电建路桥集团南 售。中电建路桥集团(广东)建设投 8 团(广东)建设 在建 方总部项目 资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在其作为公 投资有限公司 司下属子公司期间,该等在建房产全 部转为自持。 为商业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将作为中 中电建西部建 国电建西部科创中心办公楼,不对外 中国电建西部科创 9 设投资发展有 在建 销售。中电建西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中心项目 限公司 公司已出具承诺,该等在建房产全部 转为自持。 6、安康棚改项目公司 上表序号第 125 项-第 126 项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房地 5-1-5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产安康分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水电三局”及“安康分公司”),在报告期内涉 及安康棚改项目,安康棚改项目不属于国家调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安康棚改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性 土地面 房屋建 房屋用 项目状 建设方 项目名称 产权证号 坐落 质 积 筑面积 途 态 安康市汉 水电三局 张岭片区棚 2016 年不 滨区张岭 99,318. 10,949. 城镇住 及安康分 户区改造三 动产权第 划拨 已完工 七区 1-24 73 ㎡ 49 ㎡ 宅用地 公司 期 0000009 号 幢 就安康棚改项目,水电三局已取得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立项批 复,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 备案等全部建造手续,并取得了编号为 2016 年不动产权第 0000009 号的《不动 产权证》,安康棚改项目的建造手续合法合规。 安康市住房和建设保障局已出具《证明》,确认安康棚改项目系经陕西省安 康市政府批准,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而开展的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具有保障性 和配套性特点,项目用土地为水电三局的自有划拨土地,建成后未对外公开销售, 其销售对象限制在水电三局张岭基地、关庙基地拆迁住户,主要包括水电三局在 职职工、离退休职工、无房职工、原实际居住人、公司职工亲属或遗属等非公司 职工。安康棚改项目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不属于国家调控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水电三局亦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水电三局的经营范围已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关表 述,安康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仅限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及服 务(含供水、供电)、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水电三局及安康分公司均不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也均不涉 及国家调控的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除发行人(上表序号第 35 项)及 1 家参股公 司(第 115 项)的经营范围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关表述外,发行人已通过 股权转让、公司注销或撤销、股权退出、经营范围变更、房产销售完毕、剩余房 产及在建房产全部转为自行持有等方式完成全部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的清理。 5-1-5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全部控股、参股公司均不持有房地产开发 资质,且均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发行人及其参股公司上海康隆房地 产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房地产开发相关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25966F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529,903.50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成立日期 2009 年 11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09 年 11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 水利、电力、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工程设 施、城市轨道工程施工、设计、咨询和监理;相关工程技术研究、 勘测、设计、服务及设备的制造;电力生产;招标代理;房地产开 经营范围 发经营;实业投资及管理;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营范围已删除“房地产开 发经营”的相关表述,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载明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水 利、水资源与环境、电力、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机场、房屋、矿山、市政 工程设施、城市轨道工程施工、设计、咨询和监理;相关工程技术研究、勘测、 设计、服务;电力生产;招标代理;实业投资及管理;进出口业务;人员培训”。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 发相关业务,发行人正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公司章程》 的备案登记。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函》,将尽快办理完成前述经营范围变更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和新章程的备案登记,并确保在变更登记完成前不会从事房地产 5-1-5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开发相关业务。 (二)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基本信息如 下: 公司名称 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310108101335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宋燕 成立日期 1995 年 7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1995 年 7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 吊销 被吊销日期 2004 年 6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洛川东路 81 号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仪器仪 经营范围 表,建筑施工设备融物租赁,劳务服务。 华东三峡经济发展公司持股 80.62%,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中 股权结构 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曾用名)持股 19.38% 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显示,其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中国水利 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参股的企业,已于 2004 年 6 月 21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只能进行清算注销,不能从事房 地产开发经营等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且无法办理包括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内 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 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 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 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 立之日起 10 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5-1-5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根据 前述规定,被吊销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的,应该先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鉴 于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东三峡经济发展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 照,且其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均处于失联状态,目前无法提供办理工商注销程 序所需的关于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华东三峡经济发展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 宋燕的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以及相关债务、税务资料及其他资料,故上 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无法通过一般工商注销程序办理其清算注销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 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 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 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清算组、破产管理 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 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前述规定,由于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无法 通过成立清算组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经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其建议通过法 院诉讼进行强制清算程序以进行工商注销。目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 公司正在通过法院诉讼推进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以进行工 商注销。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已收到上海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诉讼材料接收收据,预计 诉讼强制清算程序将于 6-8 个月内完成。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沪 03 清申 491 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上海康隆房地产有 限公司强制清算进行立案。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函》,将督促上海康隆房地产有 限公司尽快办理完成工商注销事宜,并确保在注销登记完成前,上海康隆房地产 有限公司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综上,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已删除房地产开发经营 的相关表述,发行人正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公司章程》 的备案登记,发行人不持有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发行人参股的 1 家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关表述,该公司已被吊 5-1-5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销营业执照,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该公司只能进行清算注销,不能从事房地产 开发经营等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且无法办理包括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内的工 商变更登记事项。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函》,将尽快办理完成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新章程的备案登记,将督促参股公司上海康隆房地产 有限公司尽快完成注销登记事宜,并确保在前述变更及注销登记完成前,发行人 及参股公司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报告期内清理房地产业务的相关决策文件、协议、 价款支付凭证、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公告等; 2、核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质、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工商注销登记证明、财务凭证;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公开途径对发行人 的对外持股及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情况进行网络检索; 4、核查发行人报告期涉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文件、出售合同、备案 文件,棚改项目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5、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法律顾问认为: 1、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全部控股、参股公司均不持有房地产 开发相关资质,且均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除发行人及下属 1 家参股公司 的经营范围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关表述外,发行人已通过股权转让、公司 注销或撤销、股权退出、经营范围变更、房产销售完毕、剩余房产或在建房产全 部转为自行持有等方式完成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的清理; 5-1-5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2、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已删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相关表述,发行人正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公司章程》的 备案登记。发行人参股的 1 家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相关表述,该 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后该公司只能进行清算注销,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且无法办理包括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 变更登记事项,报告期内该公司未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3、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函》,将尽快办理完成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和新章程的备案登记,将督促参股公司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尽 快办理完成注销登记事宜,并确保在前述变更及注销登记完成前,发行人及参股 公司上海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5-1-5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5 申请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150 亿元,用于精品工程承包类项目、战略发展 领域投资运营类项目、海上风电勘察和施工业务装备采购类项目及补流还贷。请 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 据和测算过程,以募集资金投资的各项目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补充流动资金比 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设周期是否超过一年;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3)募投项目为建设类项目的,说明 项目建设模式、盈利模式及回款方式,项目建设是否有进度不及预期、亏损等风 险;募投项目为自行运营的,说明是否有相应建设及运营经验,项目盈利模式, 项目盈利是否有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募投项目为购置设备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 说明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或达成交易意向,设 备采购是否有重大不确定性风险。(4)前募项目盈利实现情况,部分项目亏损的 原因,项目亏损但达到盈利预期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在尽调 报告中对前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完善。 答复: 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 过程,以募集资金投资的各项目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 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49.63 亿元(含 149.63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精品工程承包类项目 159.59 55.00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 1.1 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 1 标(前保-五和) 114.71 40.00 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 1.2 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 44.88 15.00 5-1-5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2 战略发展领域投资运营类项目 90.53 40.00 2.1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90.53 40.00 3 海上风电勘察和施工业务装备采购类项目 13.40 10.00 3.1 海上风电施工安装业务装备购置项目 9.00 7.00 3.2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 4.40 3.00 4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44.63 44.63 合计 308.15 149.63 注: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6.61 亿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 2022 年 5 月 16 日人民币兑换美元中间价折算。 1、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 工程 1 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深惠铁路项目”) 深惠铁路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中国电建与下属控股 子公司电建铁投、水电一局、水电八局、水电十四局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电 建联合体”)作为施工总承包方实施本项目。深惠铁路项目所处地址贯穿深圳市 西南和东北,线路起于深圳市前海保税区,止于深圳市坪地低碳城,途经深圳市 前海、宝安区、南山区、龙华区、龙岗区以及东莞市凤岗镇,线路长 25.707km, 全地下敷设。 深惠铁路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通过项目收入(合同价格)与项目投入成 本(工程建设费用)的差价实现盈利,项目效益单独核算。根据电建联合体与业 主方签署的《施工承包合同》,本项目合同金额为 114.71 亿元(含税),根据发 行人编制的项目成本测算,本项目预计的毛利率为 14.74%。本项目投资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董事会前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注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工程建设费用(不含税) 897,195.53 8,028.04 400,000.00 合计 897,195.53 8,028.04 400,000.00 注:2022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相关议案,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董事会前”特指 2022 年 5 月 20 日(含)以前。 深惠铁路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支出属于为执行《施工承包合同》而直接归集 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资本性支出,将随着项目实施过程推进,形成业主方的固 5-1-6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定资产、在建工程。深惠铁路项目投资概算明细和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建设具体内容 工程建设费用(不含税) 一 工程量清单部分 761,537.35 (一) 轨道交通定额部分 290,894.34 1 前保站 101,724.03 2 怡海站 36,990.19 3 鲤鱼门站 44,733.58 4 西丽站 88,842.01 5 深圳北站 18,604.53 (二) 铁路定额部分 410,715.83 1 区间 376,163.44 1.1 前保站至怡海站区间隧道 19,314.86 1.2 怡海站至鲤鱼门站区间隧道 28,833.00 1.3 鲤鱼门站~西丽站区间 102,690.03 1.4 西丽站至深圳北站区间隧道 134,679.56 1.5 深圳北至五和区间隧道 80,446.46 1.6 西深圳区间隧道(旧改段) 3,308.58 1.7 其他建筑设备 3,461.65 1.8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3,429.29 2 轨道 34,552.39 2.1 铺轨 34,084.99 2.2 铺轨基地 467.40 (三) 弃置费 20,795.14 (四) 暂列金 39,132.04 二 概算下浮部分 84,284.44 三 前期工程 51,373.75 合计 897,195.53 深惠铁路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测算的主要依据包括《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 (预)算费用定额》《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铁路工程建设主要 5-1-6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材料价格信息》《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并结合业主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 电建联合体与业主方签署的《施工承包合同》等实际情况编制,测算依据和测算 过程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因此,深惠铁路项目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897,195.53 万元,董事会前已投入资 本性支出为 8,028.04 万元,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为 889,167.49 万元。本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未超过扣除董 事会前已投入资本性支出后的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金额。 2、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以下简称“金瓯风电项目”) 金瓯风电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中国电建下属控股子 公司水电国际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实施本项目。金瓯风电项目位于越南南部金瓯省 南根区登瑞县近海地区,总装机 350 兆瓦,分为 A、B、C、D 四个风场,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潮间带风电场、集电海缆、220 千伏变电站、220 千伏送出线路等 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供应、土建施工和安装调试等。 金瓯风电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项目收入(合同价格)与项目投入成 本(工程建设费用)的差价实现盈利,项目效益单独核算。根据水电国际就 A、 B、C、D 区与业主方分别签署的《EPC 合同》,本项目合同金额为 6.61 亿美元,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2022 年 5 月 16 日人民币兑换美元中间价折算合同金额 为 44.88 亿元,根据发行人编制的项目成本测算,本项目预计的毛利率为 10.85%。 本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会前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A 区工程建设费用 145,703.62 12,604.90 60,000.00 2 B 区工程建设费用 87,603.40 13,648.09 30,000.00 3 C 区工程建设费用 81,070.29 19.84 30,000.00 4 D 区工程建设费用 85,728.13 25.86 30,000.00 合计 400,105.44 26,298.69 150,000.00 金瓯风电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支出属于为执行《EPC 合同》而直接归集于“合 同履约成本”的资本性支出,将随着项目实施过程推进,形成业主方的固定资产、 5-1-6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在建工程。金瓯风电项目投资概算明细和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费用 序号 具体内容 1A 1B 1C 1D 1 设计费 848.39 685.20 746.58 707.92 2 设备采购 59,481.47 47,446.03 45,834.75 45,648.66 2.1 风机 41,359.91 41,359.91 41,359.91 39,183.29 2.2 海缆 18,121.56 6,086.12 4,474.84 6,465.38 3 施工 46,937.60 35,336.46 31,102.32 35,285.64 3.1 预制桩供货 5,171.15 3,135.02 2,843.56 2,970.56 3.2 预制桩施工 5,955.70 3,919.57 3,313.78 3,713.28 3.3 风机基础 9,795.31 7,080.47 6,506.62 6,707.73 3.4 风机安装 10,316.39 10,316.39 10,316.39 9,773.42 3.5 海缆施工 8,416.00 4,308.30 2,942.05 4,990.26 3.6 越南境内物流 4,913.87 4,913.87 3,720.69 4,012.26 3.7 试验、检验 644.77 644.77 644.77 610.84 3.8 现场管理 1,588.66 678.71 678.71 2,167.94 3.9 海上安全防护 135.74 339.36 135.74 339.36 4 项目管理费 1,778.43 1,583.88 1,006.99 1,561.27 5 暂列金 1,532.04 1,374.95 1,296.60 1,352.40 6 其他费用 1,190.20 1,176.88 1,083.05 1,172.23 7 升压站及输电线路 33,935.50 / / / 小计 145,703.62 87,603.40 81,070.29 85,728.13 合计 400,105.44 金瓯风电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测算的主要依据包括《海上风电场工程概(预) 算费用定额》《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等,并结合业主 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水电国际与业主方签署的《EPC 合同》等实际情况编制, 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因此,金瓯风电项目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400,105.44 万元,董事会前已投入资 本性支出为 26,298.69 万元,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为 373,806.75 万元。本项目 5-1-6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未超过扣除 董事会前已投入资本性支出后的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金额。 3、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云阳抽蓄项目”) 云阳抽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中国电建拟由控股子 公司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云阳抽蓄项目位于渝东北地 区,距重庆市主城区直线距离 270 公里,距离重庆电网第二负荷中心万州区直线 距离 45 公里,距规划接入的万州 500 千伏变电站 50 公里。本项目建设工程主要 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等,电站总装机容量 1200 兆瓦,装设 4 台 300 兆瓦的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 云阳抽蓄项目总投资 905,328.4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0 万元。本 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是否资本性 董事会前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资金投入金 支出 投入金额 额 1 枢纽工程 471,009.11 / 未投入 400,000.00 1.1 施工辅助工程 47,972.13 是 未投入 20,000.00 1.2 建筑工程 228,838.82 是 未投入 200,000.00 1.3 环境保护工程 13,139.00 是 未投入 10,000.00 1.4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41,890.16 是 未投入 140,000.00 1.5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39,169.00 是 未投入 30,000.00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2 41,143.51 否 未投入 - 用 3 独立费用 134,373.84 否 122.46 - 4 基本预备费 73,333.45 否 未投入 - 5 价差预备费 51,177.33 否 未投入 - 6 建设期利息 134,291.22 否 未投入 - 合计 905,328.46 / 122.46 400,000.00 云阳抽蓄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主要依据《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定 (NB/T35034-2014)》《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2013 年版)》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关于调整水 5-1-6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 系数的通知》《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7 年版)》《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 额》《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04 年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编制细则》《水电工 程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编制细则》,并结合发行人过往水电站建设等同类项目经验 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云阳抽蓄项目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471,009.11 万元,董事会前已投入资本性支 出为 0.00 万元,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为 471,009.11 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 资金 40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未超过扣除董事会前已 投入资本性支出后的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金额。 4、海上风电施工安装业务装备购置项目(以下简称“海工船购置项目”) 海工船购置项目系发行人为应对海上风电工程承包业务规模的较快增长,特 别是海上风电逐步向风机大型化方向演进,施工区域逐步向深远海域发展,为增 强发行人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能力开展的装备类购置项目。中国电建拟由间接全资 子公司中电建海上风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海工”)购买浮式起重船、 海工吊和风机吊装平台。 海工船购置项目总投资 90,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本 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是否资本性 董事会前 序号 设备类别 投资金额 资金投入金 支出 投入金额 额 1 风机吊装平台 20,000.00 是 未投入 5,000.00 2 海工吊 10,000.00 是 未投入 5,000.00 3 浮式起重船 60,000.00 是 未投入 60,000.00 合计 90,000.00 / 未投入 70,000.00 海工船购置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主要参考发行人使用的同类装备价格、市场上 同类船舶装备采购价格,并结合有关船舶制造商、业主报价情况制定,测算依据 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5-1-6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海工船购置项目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90,000.00 万元,董事会前未投入资金, 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为 90,000.00 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 将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未超过扣除董事会前已投入资本性支出后的 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金额。 5、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以下简称“深水勘测平台 购置项目”) 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系公司为加快推动海洋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与装备技 术发展,落实发行人深远海域系列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深远海洋 勘察装备和技术的科技研发能力开展的装备类购置项目。中国电建拟由间接全资 子公司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建”)、全资子公司中南院 购买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各一座。 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总投资 44,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本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是否资本性 董事会前 序号 设备类别 投资金额 资金投入金 支出 投入金额 额 1 75 米桁架式自升式平台 44,000.00 是 未投入 30,000.00 合计 44,000.00 / 未投入 30,000.00 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主要参考市场上同类船舶装备采购价 格,并结合有关船舶制造商、业主报价情况制定,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 性和谨慎性。 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44,000.00 万元,董事会前未投入 资金,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为 44,000.00 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董事会后的资本性支出,未超过扣除董事会前已投入资本性支出 后的剩余待投入资本性支出金额。 6、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发行人拟使用不超过 446,328.78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募 集资金将根据发行人资金使用安排和实际情况,优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等募 5-1-6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集资金使用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 下: (1)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基本假设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3.51%,基于谨慎性 原则,假设 2022 年至 2024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为 10.00%。该假设仅 用于计算发行人的流动资金需求,并不代表发行人对 2022 年至 2024 年度及/或 以后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发行人盈利预测。 本次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主要考虑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变动导致的资金需求变 动,不考虑发行人于 2022 年至 2024 年度资本性开支等投资行为的资金需求。 假设发行人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与发行人的营业总收入呈一 定比例,即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和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保持稳定, 在 2022 年至 2024 年度保持不变。发行人采用 2021 年度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 分比及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数据进行测算。 (2)流动资金缺口测算结果 根据上述营业收入预测及基本假设,发行人 2022-2024 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 的测算如下: 单位:百万元 基期 预测期 项目 占收入 2021 年度 2022E 2023E 2024E 百分比 营业总收入 448,980.31 100.00% 493,878.34 543,266.18 597,592.79 应收票据 2,143.49 0.48% 2,357.84 2,593.62 2,852.99 应收账款 72,625.38 16.18% 79,887.92 87,876.71 96,664.38 预付账款 22,705.19 5.06% 24,975.71 27,473.28 30,220.61 存货 125,762.03 28.01% 138,338.23 152,172.06 167,389.26 合同资产 64,242.06 14.31% 70,666.27 77,732.89 85,506.18 营运资产合计 287,478.15 64.03% 316,225.97 347,848.56 382,633.42 应付票据 10,147.29 2.26% 11,162.02 12,278.22 13,506.04 5-1-6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基期 预测期 项目 占收入 2021 年度 2022E 2023E 2024E 百分比 应付账款 137,257.38 30.57% 150,983.12 166,081.43 182,689.57 预收款项 254.53 0.06% 279.98 307.98 338.78 合同负债 124,300.17 27.68% 136,730.19 150,403.21 165,443.53 营运负债合计 271,959.37 60.57% 299,155.31 329,070.84 361,977.92 流动资金占用 15,518.78 3.46% 17,070.66 18,777.72 20,655.50 未来三年新增 5,136.72 流动资金缺口 注: 1、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2、 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4E 流动资金占用额-2021 年度实际数。 发行人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为 44.63 亿元,未超 过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 51.37 亿元,符合发行人实际营运资金的需求。因 此,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7、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有关要求:“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 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证监会 2020 年 2 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有关要求:“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 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 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 额的 30%”。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除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拟使用募集资金 446,328.78 万元外,其余募集资金均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不存在视同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中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金额超过募 集资金总额 30%的情形,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5-1-6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募集资金用于项 目建设的,项目建设周期是否超过一年;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 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深惠铁路项目 深惠铁路项目主体工程已于 2022 年 2 月正式开工,预计 2026 年 8 月正式完 工,项目建设周期超过一年。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正处于建设中,项目 预计建设进度如下所示: 5-1-6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工作内容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 前保站 2 前保怡海区间 3 怡海站 4 怡海鲤鱼门区间 5 鲤鱼门站 6 鲤鱼门西丽区间 7 西丽站 8 西丽深圳北区间 9 深圳北站 10 深圳北五和区间 11 轨道 12 安装装修 5-1-7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建设期内,深惠铁路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期 投资构成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总投资 工程建设 费用 78,056.01 171,812.94 305,584.80 263,775.49 77,966.29 897,195.53 (不含税) (2)金瓯风电项目 金瓯风电项目主体工程已于 2021 年 10 月正式开工,预计 2024 年 7 月正式 完工,A、B、C、D 区项目建设周期均超过一年。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 正处于建设中,项目预计建设进度如下所示: 5-1-7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工作内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A 项目 1 设计 2 PHC 桩施工 3 基础施工 4 风机吊装 5 海缆敷设 6 调试 1B 项目 1 施工图设计 2 PHC 管桩施工 3 承台施工 4 风机安装 5 海缆敷设 6 调试 1C 项目 1 设计 5-1-7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工作内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 PHC 桩施工 3 基础施工 4 风机吊装 5 海缆敷设 6 调试 1D 项目 1 施工图设计 2 PHC 管桩施工 3 承台施工 4 风机安装 5 海缆敷设 6 调试 5-1-7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建设期内,金瓯风电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期 投资构成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总投资 1A 项目 2,229.29 52,901.00 90,573.33 - 145,703.62 1B 项目 5,476.47 78,323.53 3,803.40 - 87,603.40 工程建设 1C 项目 - 6,509.03 64,529.70 10,031.56 81,070.29 费用 1D 项目 - 7,600.00 59,000.00 19,128.13 85,728.13 合计 7,705.76 145,333.56 217,906.43 29,159.69 400,105.44 (3)云阳抽蓄项目 云阳抽蓄项目主体工程预计将于 2022 年 9 月正式开工,预计 2030 年 2 月正 式完工,项目建设周期超过一年。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正处于建设中, 项目预计建设进度如下所示: 5-1-7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号 工作内容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 导流工程 2 上水库工程 3 下水库工程 4 输水工程 5 厂房工程 序号 工作内容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1 导流工程 2 上水库工程 3 下水库工程 4 输水工程 5 厂房工程 5-1-7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建设期内,云阳抽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构成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枢纽工程 32,409.13 38,021.10 53,900.58 86,129.29 86,377.86 其他工程 61,999.39 55,759.26 28,782.79 45,551.49 51,059.08 建设期 投资构成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总投资 枢纽工程 75,920.75 48,575.43 36,425.45 13,249.52 471,009.11 其他工程 55,341.58 49,851.62 50,317.92 35,656.22 434,319.35 (4)海工船购置项目 本项目主要由发行人间接全资子公司电建海工购置风机吊装平台、海工吊、 浮式起重船各一座,本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期 投资构成 购买主体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总投资 风机吊装平台 2,000.00 18,000.00 20,000.00 海工吊 电建海工 10,000.00 - 10,000.00 浮式起重船 15,000.00 45,000.00 60,000.00 合计 27,000.00 63,000.00 90,000.00 (5)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 本项目主要由发行人间接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建、全资子公司中南院分别购置 75 米桁架式自升式平台各一座,本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期 投资构成 购买主体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总投资 75 米桁架式自 浙江华建 8,800.00 12,100.00 1,100.00 22,000.00 升式平台 中南院 4,400.00 8,800.00 8,800.00 22,000.00 合计 13,200.00 20,900.00 9,900.00 44,000.00 2、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发行人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5-1-7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单位:亿元 董事会前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1 募集资金 1 精品工程承包类项目 159.59 3.43 55.00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 1.1 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 1 114.71 0.80 40.00 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 1.2 44.881 2.63 15.00 目 2 战略发展领域投资运营类项目 90.53 0.012 40.00 2.1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90.53 0.012 40.00 海上风电勘察和施工业务装备采购类项 3 13.40 - 10.00 目 3.1 海上风电施工安装业务装备购置项目 9.00 - 7.00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 3.2 4.40 - 3.0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44.63 - 44.63 合计 308.15 3.44 149.63 注: 1. 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6.61 亿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 2022 年 5 月 16 日人民币兑换美元中间价折算; 2.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董事会前投入金额为 122.46 万元,该等投入不属于资本性 支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安排,使用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对董事会 决议日后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不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 资金。 (三)募投项目为建设类项目的,说明项目建设模式、盈利模式及回款方 式,项目建设是否有进度不及预期、亏损等风险;募投项目为自行运营的,说 明是否有相应建设及运营经验,项目盈利模式,项目盈利是否有重大不确定性 风险;募投项目为购置设备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说明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合理 性,是否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或达成交易意向,设备采购是否有重大不确定 性风险 1、建设类项目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建设类项目为深惠铁路项目和金瓯风电 项目,相关建设类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分析如下: 5-1-7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1)项目建设模式和盈利模式 深惠铁路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金瓯风电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均通过 项目收入(合同价格)与项目投入成本(工程建设费用)的差价实现盈利,项目 效益单独核算。 发行人在承接业务时,一般采用“成本加成”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即在参与 投标过程中,发行人根据业主的需求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估算,在此基础上根据 项目具体情况并综合该项目投标的竞争情况加上适当的项目利润计算项目投标 工程额,中标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项目回款方式和项目实施风险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建设类项目回款方式如下: 项目名称 回款安排 支付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方每季度根据施工安排向承包方支 付预付款项,承包方每月根据施工进度向业主方出具结 银行电汇和银行 深惠铁路项目 算单据,业主方按照确认的结算单据支付期间进度款 承兑票据相结合 项,工程竣工后两年,业主方支付项目质保金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方在项目建设开始后提前支付一定 比例预付款项,承包方在施工进度达到相应里程碑节点 银行电汇和信用 金瓯风电项目 后向业主方出具结算单据,业主方按照确认的结算单据 证相结合 支付里程碑款项,工程竣工后,业主方支付项目质保金 深惠铁路项目业主方为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广东深惠城 际铁路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国资委下属大型地方平台公 司,承担了深圳市及其周边多个重大城市轨道、铁路项目的投资建设,资信水平 良好,中国电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过往合作良好。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 深惠铁路项目按既定计划处于建设过程中,不存在建设进度未及预期或项目面临 亏损等实质性风险。 金瓯风电项目业主方为由越南建设贸易股份公司实际控制的项目公司,越南 建设贸易股份公司(WTO 公司)成立于 1961 年,原隶属越南交通部,经私有化 改革,现已成为越南境内从事建筑、贸易、能源生产和房地产业务的最大的私营 企业之一,在越南境内投资建设了多个光伏发电站、水力发电站、化工厂、高速 公路项目和多个标志性房地产项目,资信水平良好。金瓯风电项目是东南亚最大 的海上风电工程项目,是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东南亚“一带一路”区域市场的重要 5-1-7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举措。除发行人外,亨通光电、华电重工、密尔克卫等多家上市公司均公告参与 本项目建设。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金瓯风电项目按既定计划处于建设过程中, 不存在建设进度未及预期或项目面临亏损等实质性风险。 2、运营类项目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运营类项目为云阳抽蓄项目,相关运营类 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分析如下: (1)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 发行人是我国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水利水电建设企业,自成立以来承担了 我国大部分抽水蓄能电站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建造、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等 工作,已形成全面的抽水蓄能电站规划、设计、施工技术能力,实现了国内大型 水电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的历史性突破,有力推动了国内大型水电项目建 设体制变革。发行人牵头编制了包括《抽水蓄能电站设计规范》《抽水蓄能电站 水能规划设计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规程》在内的一系列行业标准, 是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域最具实力的市场主体之一。 云阳抽蓄项目是发行人践行“投建营一体化”经营策略,首次以运营方身份 参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与传统水电站依靠来水资源发电上网的运营模式相 比,抽水蓄能电站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 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的水电站,又称蓄能式水电站,是传统水电站运营的延伸。 抽水蓄能电站可将电网负荷低时的多余电能,转变为电网高峰时期的高价值电 能,还适于调频、调相,稳定电力系统的周波和电压,且宜为事故备用,还可提 高电网系统中其他电源类型的使用效率,具备传统水电站不具备的调频、调峰、 调相能力。 在水电站运营方面,发行人先后投资运营了四川乐山沙湾电站、雅都电站、 柳坪电站、大金坪电站、毛尔盖电站等中大型水电站项目,具有丰富的水电站投 资运营经验。在上述背景下,发行人发挥“投建营一体化”经营优势,从原有的 抽水蓄能电站产业链上游逐步向下游投资运营方向延伸。 发行人具备实施云阳抽蓄项目所必须的建设、运营经验,本项目的实施落地 5-1-7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项目盈利模式 2021 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 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 号,以下简称“633 号文”),对抽水蓄 能电站两部制价格形成机制及回收渠道进一步完善和部署。根据 633 号文,已投 运的抽水蓄能电站,将于 2023 年起按照新的规定电价机制执行;633 号文印发 之日起新投产的抽水蓄能电站,于发文之日即开始执行。633 号文执行后,健全 了抽水蓄能电站费用的分摊疏导机制,为抽水蓄能电站通过电价回收成本并获得 合理收益提供保障,为抽水蓄能电站未来以市场化机制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也打破了过去由于相关抽水蓄能电站收益水平普遍偏低,非电网投资主体参与度 不高的行业格局。 云阳抽蓄项目建成后,将根据 633 号文有关规定,适用两部制电价机制,两 部制电价机制是按照电站的容量及上网的发电量分别计付电费的电价模式,是为 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由政府确定价格后执行。容量电价主要体现在抽水蓄能电 站提供备用、调频、调相、储能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价值,按照弥补抽水蓄能固 定成本及准许收益的原则确定;电量电价主要体现在抽水蓄能电站抽发电损耗等 变动成本,上网电价按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抽水电价按燃煤发电基准价的 75% 执行。云阳抽蓄项目建成后,将由发行人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电能转换及调峰服 务协议,容量电费部分由发行人与电网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在合同期内进行结算, 电量电费部分由发行人与电网公司根据经双方确认的上网电量和抽水电量形成 电费结算单进行结算。相关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构成云阳抽蓄项目运营期内的主 要收入来源,扣除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成本费用主要为向当地电 网公司支付的抽水购电费用、项目前期投资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运维 费用及财务费用等。 根据发行人测算,云阳抽蓄项目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6.50%,具有良 好的经济效益。 (3)项目盈利能力的风险分析 从需求端来看,根据重庆电网相关发展规划的负荷预测结果,2020 年重庆 5-1-8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市全社会用电量为 1187 亿 kWh,最大负荷为 23600MW。预测 2025 年重庆全社 会用电量为 1690 亿 kWh,最大负荷为 34500MW,“十四五”期间电量年均增长 率约 7.3%,最大负荷年均增长率约 7.0%;2030 年重庆全社会用电量为 2050 亿 kWh,最大负荷为 42500MW,“十五五”期间电量年均增长率约 3.9%,最大负 荷年均增长率约 4.3%;2035 年重庆全社会用电量为 2320 亿 kWh,最大负荷为 48500MW, 十六五”期间电量年均增长率约 2.5%,最大负荷年均增长率约 2.7%。 根据预测结果,未来二十年间重庆市全社会用电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从供给端来看,截至 2020 年底,重庆市各类电源总装机容量 26,070MW, 其中水电 7,790MW(占 29.88%),火电 16,640MW(占 63.83%),风电 967MW (占 3.71%),太阳能装机 670MW(占 2.57%)。根据重庆电网相关发展规划, 结合重庆市能源资源状况及近、远期电力负荷发展情况,重庆市电源规划建设的 总体思路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境内资源,加快本市电源点的建设步伐;积极 输入能源丰富地区的电力,满足本地区需要。 重庆市资源禀赋不足,贫煤、无油,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不 占优势,就地平衡电力发展方式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重庆市电力 保障已由“自给为主、外来为辅”向“必须依靠外来”发生了重大方向性转变。 根据国家电网总体规划及“西电东送”“疆电外送”有关规划成果,重庆电网将 接受一部分外来电力。在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背景下,未来 重庆电力系统电源结构更趋清洁化,风电、光伏发电、市外电力等将成为电源发 展的主力,未来重庆市电力系统将主要由市外送电与新能源组成。 目前,重庆电网总体调节性能较差。水电中具有年调节和季调节的装机容量 不到水电总装机的 40%,受汛期及综合利用要求限制,调峰能力有限。外购水电 主要为四川、三峡等水电,大部分外购水电承担基荷运行,仅有少量水电可参与 调峰,且调峰能力有限。新能源发电存在间歇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基 本不具备调峰能力甚至还呈现反调峰特性,进一步加大调峰难度。随着远期特高 压电网的建设,未来重庆电网还将接受西南地区水电、新疆等地区火电电力输入。 受远距离送电条件限制,该等外送电不宜大幅度参与系统调峰运行。因此,重庆 市亟需尽快配套具有一定规模的具有强调峰能力的电源系统,以满足未来重庆市 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 5-1-8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云阳抽蓄项目设计装机容量 1,200 兆瓦,从容量替代效益分析,可替代同等 规模的火电机组,容量效益显著。项目建成后,将作为重庆市电量缺口的有效补 充,在用电高峰期间发电,在用电低谷期间抽水填谷,可以有效改善燃煤火电机 组的运行条件,减少化石资源消耗,提高风电、光伏发电机组利用效率,减少弃 风弃光量,保证电网稳定运行,有效提高电网侧企业、电源侧企业的综合效益。 综合上述,云阳抽蓄项目投产后,其新增装机规模将有效弥补所在区域的未 来发电需求缺口,亦将作为维护当地电网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发改委批 复的稳定收益,项目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3、购置设备类项目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备购置类项目为海工船购置项目和深 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相关设备购置类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分析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海上风电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海上风电作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主要形式之一,对拉动沿海省份的经济发 展意义重大,随着我国超大型风机运输吊装、运营维保技术不断完善,我国海上 风电也迈入规模化时代。 根据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 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 47.57GW,同比下 降 33.63%;占当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的 26.98%,占比较去年下降 11 个百 分点。其中,陆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 30.67GW,同比下降 55.30%;海上风电新 增并网容量 16.90GW,同比上升 452.29%。截至 2021 年底,我国风电累计并网 容量 328.48GW,同比增长 16.68%。其中,陆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 302GW,同 比增长 13%;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 26.39GW,同比增长 194%。 从全球风电发展情况来看,根据 GWEC 统计,2021 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 量达到 93.6GW,装机规模进一步增长;中国连续 12 年稳居全球最大风电市场 的位置,占比高达 50.91%;美国市场新增装机占比 13.58%,位居第二;巴西、 越南和英国是 2021 年除中国和美国之外的另外三大风电市场。 202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 5-1-8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的通知》,明确自 2021 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 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进 一步提高了海上风电在沿海各省的发展潜力,根据广东、山东、浙江、海南、江 苏、广西、福建等地出台的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 的总规划容量将超 100 吉瓦,将有效带动海上风电大型装备的使用。 2)发行人具有丰富的海上风电投资建设经验,在手订单充足 为应对海上风电工程承包业务规模的较快增长,特别是海上风电逐步向风机 大型化方向演进,施工区域逐步向深远海域发展,为增强公司海上风电工程施工 能力,发行人经研究决定实施海工船购置项目 中国电建作为全球清洁低碳能源、水资源与环境建设领域的引领者,是推动 实现国家“3060”战略目标的重要力量。为顺应国家能源结构转型发展趋势,公 司制定了《关于加快构建海上风电现代产业链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十四五” 期间致力于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投资运营 全产业链布局。 近年来,发行人先后承建了江苏如东近海风力发电工程、上海东海大桥 100 兆瓦海上风电工程、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工程、越南朔庄薄寮 171 兆瓦海上风 电工程、越南平大 310 兆瓦海上风电工程、越南茶荣Ⅱ号海上风电工程等多个重 大海上风电建设项目,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2021 年度,发行人新签多个 重大海上风电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 258.47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 海上风电工程在手订单为 447.86 亿元。充足的在手订单为海工船购置项目创造 了良好的应用场景。 3)发行人尚无自有海上风电施工船舶 海工船购置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发行人目前海上风电工程装备数量严重 不足,需要以租赁设备的方式开展相关业务的现状。根据天风证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研究报告《3060 双碳目标+平价上网趋势下,未来海风发展前景可 观》,截至 2021 年 6 月末,我国海上风电安装船仅有 42 艘,主要集中于中国交 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龙源电力、中广核、国家电投、亨通光电等企业。 5-1-8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具有任何自主产权的海上风电安装船,相 关海上作业需求均采取租赁方式满足。近年来,随着海上风电施工装备处于供不 应求状态,相关施工装备租金水平有所提高,侵蚀了发行人海上风电工程业务盈 利能力,因此发行人亟需购置相关海上风电工程装备。 4)前瞻性布局深远海域海洋工程勘察作业能力 为加快推动海洋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与装备技术发展,落实公司深远海域系列 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深远海洋勘察装备和技术的科技研发能力, 发行人经研究决定实施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为保证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不 仅需要打造满足当下工程需求的海上施工作业能力装备,亦需提前布局深远海域 勘探设备配备,不断推进海上勘探核心装备建造,提升海洋工程勘察综合作业能 力,以装备优势带动业务发展。 综合上述,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备购置类项目具有良好的实 施前景,兼顾短期内在手项目实际需求和未来深远海域海上工程勘察作业综合能 力前瞻性布局,项目的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装备购置的落实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就海工船购置项目和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均 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采购合同或达成了交易意向,具体情况如下: 购置装备 购置主体 交易对方 合同签署和意向达成具体情况 类别 海工船购置项目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出具《承 中船黄埔文 风机吊装 诺函》,原则上同意向电建海工出售 1 艘海上风电 冲船舶有限 平台 施工平台,在双方均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 公司 将该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优先出售予电建海工 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出具《承 中船华南船 电建海工 诺函》,原则上同意向电建海工出售 1 台/套海工吊 海工吊 舶机械有限 装备,在双方均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将 公司 该海工吊装备优先出售予电建海工 巨杰科技发 双方于 2022 年 7 月签署“ZDJHF-WZZB-2022071 浮式起重船 展集团股份 4-001”号《买卖合同》,巨杰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同意向电建海工出售 1 艘全回转起重船 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 5-1-8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购置装备 购置主体 交易对方 合同签署和意向达成具体情况 类别 双方于 2022 年 6 月签署“POWERCHINA-00-220 043”号《合同书》,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同 浙江华建 武汉船用机 意向浙江华建出售 1 艘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 75 米桁架式 械有限责任 试验平台 自升式平台 公司 双方于 2022 年 6 月签署“KCPT-SB-01(PT)”号 中南院 《合同书》,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向中 南院出售 1 艘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就海工船购置项目和深水勘测平台购置项目均已与交易 对方签署了采购合同或达成了交易意向,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备 购置类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四)前募项目盈利实现情况,部分项目亏损的原因,项目亏损但达到盈 利预期的合理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5 号)核准,中国电建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544,401,540 股,发行价为 7.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1,999,999,965.80 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老挝南欧江二期(一、 三、四、七级)水电站项目、巴基斯坦卡西姆港燃煤应急电站项目、天津南港海 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重 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工程 BOT 项目、云南晋宁至红塔区高速 公路 BOT 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 11 号线东段工程 BT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以下合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实现情况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盈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 截止日累计 注 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实现效益 效益 老挝南欧江二期(一、三、 1 不适用 不适用 -30,514.25 -30,514.25 是 四、七级)水电站项目 巴基斯坦卡西姆港燃煤应急 2 21,574.97 96,565.65 104,314.03 238,025.75 是 电站项目 3 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 6,012.82 3,832.56 4,460.88 15,277.66 是 5-1-8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 截止日累计 注 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实现效益 效益 程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 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供水 BOT 项目(一期) 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 5 -24,867.69 -27,399.65 -27,932.86 -94,369.15 否 路(重庆境)工程 BOT 项目 云南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 6 7,429.67 -36,191.86 15,888.05 -24,636.64 否 BOT 项目 武汉市轨道交通 11 号线东段 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工程 BT 项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实际效益均为利润总额。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存在部分项目最近三年 实际效益数据不适用的情况,具体原因如下: (1)老挝南欧江二期(一、三、四、七级)水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南欧 江二期项目”) 南欧江二期项目 2021 年 10 月 1 日正式进入商业运营期,因此 2019 年度、 2020 年度未实现实际效益。 (2)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榆佳 工业园项目”)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 知》(财预(2017)50 号)和陕西省财政厅下发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 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陕财办预(2017)87 号),陕西 省财政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中将《榆佳工业园区供水项目(一期)BOT 特许经 营协议》约定的基本水量界定为最低收益保障,要求佳县人民政府与榆佳工业园 项目实施方中南院协商取消水量保底承诺。因此,佳县人民政府明确向中南院提 出了拟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意向,并同意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提 前终止程序、接受项目移交并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应补偿。 榆佳工业园项目按计划于 2016 年 5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6 月完成主体工程、 2018 年 1 月试通水、2018 年 4 月起开始试运行,佳县人民政府向中南院提出终 5-1-8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止意向时(以下简称“终止时点”),榆佳工业园项目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处于试 运行状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拟投入该项目的 2017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50 亿元人民币已全部使用完毕。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普字第 00400 号”《中电建佳县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榆佳工业园项目所涉及移交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49,807.48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其中,其他流动资产(应交税费-进项税)为 4,077.60 万元人民币,拟移交资产 账面价值为 45,729.88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为公允确定终止协议的补偿金额,发行人和佳县人民政府共同委托北京中天 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榆佳工业园项目实物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天 和[2018]评字第 90028 号”《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与佳 县人民政府提前终止<榆佳工业园区供水项目(一期)BOT 特许经营协议>并移 交项目所涉及的中电建佳县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榆佳工业园项目拟移交的实物资 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榆佳工业园项目拟移交资产账面值为 45,729.88 万元人民币(不 含税),评估值为 46,024.47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增值额为 294.59 万元人民币, 增值率为 0.64%;含税价值为 50,626.92 万元人民币。 经履行必要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对相关情形及时作出了信息披 露,发行人同意提前终止该项目并将该项目提前移交佳县人民政府,经双方友好 协商确定,佳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51,192.99 万元,相关补偿金额足额覆盖了发 行人对榆佳工业园的资金投入。榆佳工业园项目已于 2018 年末提前终止,因此 最近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不涉及实现实际效益的情形。 (3)武汉市轨道交通 11 号线东段工程 BT 项目(以下简称“地铁 11 号线 项目”) 地铁 11 号线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 BT 模式建设,发行人不实际参与项 目运营,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即将其移交于业主方,通过项目移交收益和项目建设 成本的价差实现收益。地铁 11 号线项目已于 2021 年末前完成移交,对于该等建 5-1-8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设完成后即移交于业主方的 BT 项目,不涉及考核运营期效益实现情况的情形。 2、部分项目亏损的原因,南欧江二期项目亏损但达到盈利预期的合理性 (1)南欧江二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南欧江二期项目是中国电建首个海外“投建营一体化”投资开发的 BOT 项 目,也是中资企业首次在境外获得全流域整体规划开发的项目。南欧江二期项目 为一、三、四、七级电站,总装机容量 73.2 万千瓦,总投资 16.98 亿美元,特许 经营期 29 年。南欧江二期项目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正式进入商业运营期。 2)项目亏损的主要原因 项目亏损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进入商业运营期,进入 运营期的时间较短,且年末处于枯水期,机组利用小时数较低,导致 2021 年发 电收入较少;而相关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及运维成本等成本 费用较为固定,导致项目公司于 2021 年度亏损。 3)项目亏损但仍达到盈利预期的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与南欧江二期项目业主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南欧江二期项目 电费适用“或取或付”(Take or Pay)原则,即业主方承诺购买南欧江二期项目 的全部可发电量。在该原则下,如因电力公司不调度、少调度、电网故障等一系 列因电力公司单方面因素而造成无法送电的情况,电力公司仍需按发行人发电设 备设计发电能力计算并支付电费,从而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周边地区缺乏消纳能 力对发行人收益造成的影响。此外,南欧江二期项目取得了老挝国家财政部担保, 通过主权政府担保,南欧江二期项目获得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险覆 盖。 综合上述,南欧江二期项目虽然于 2021 年处于亏损,但其主要原因系当年 收入确认起始时点晚于相关固定成本和费用的确认时点,相关亏损情况在项目运 营期第一年符合预期。考虑到发行人与项目业主方签署了电价保障协议,且南欧 江二期项目受到老挝国家财政部担保,获得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险 覆盖,因此该项目在整个投资周期预计可以实现预期效益。 5-1-8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2)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工程 BOT 项目(以下简称 “江习高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江习高速项目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络规划“三环十二射七联线”中的第十一 射线,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补充,是重庆主城南部区域重要对外出口通道, 是重庆、贵州、云南之间的重要交通纽带,也是北京经重庆至昆明的重要公路通 道。江习高速项目合同运营年限 29 年 11 个月,通车时间为 2018 年 6 月末,到 期时间为 2048 年 5 月末。江习高速项目总投资 820,218.43 万元。 2)项目亏损的主要原因 ①周边路网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由于江习高速项目向南和向北的连接线正习高速、合璧津高速和江习古高速 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建设延期情形,未在计划时间内通车,使得本项目未能很好 地吸引川东南和渝西片区的车流量。 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车流量 2020 年初,全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使得全国范围内多数高速公 路处于较长时间的封路状态。江习高速作为旅游线路,在 2020 年初疫情大范围 爆发和后续多次疫情零星爆发过程中,车流量受到较大冲击。 (3)云南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 BOT 项目(以下简称“晋红高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晋红高速项目全长 49.395 公里,起于昆明市晋宁县昆阳镇,止于玉溪市红 塔区研和镇,与国高网 G8511 玉元高速 K100+860 相接。晋红高速项目是连接滇 中昆明和玉溪两大城市的交通要道,也是云南通往东南亚、南亚大通道的重要组 成部分,被列入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晋红高速项目于 2013 年 10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11 月建成通车。晋红高速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972,049.76 万 元。 2)项目亏损的主要原因 5-1-8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晋红高速项目于 2020 年度处于大额亏损,主要原因系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影响,全国范围内多数高速公路处于较长时间的封路状态,晋红高速项目 车流量受到较大冲击。2021 年,晋红高速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得到好转。 二、尽职调查报告中的修改情况 保荐机构已于《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中补充披露如下: “中国电建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 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5 号)核准,截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4,401,540 股,发行价为 7.77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65.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9,574,439.88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00,425,525.9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出具中天运[2017] 验字第 90031 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账号:31140101040016997)、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账号:25170265192010541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和平支行(账号:1205016153000000222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奎塘支行(账号:4305018053360000011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宣武支行(账号:11001019500053025662-00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伊斯兰堡分行(账号:60010200000001306300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9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司伊斯兰堡分行(账号:600102000000013075400000)、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384-8)、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503-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账 号:110501673600000007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账号: 32137010010006116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账号: 69965637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账号:699701886)、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账号:0200004719200683886)、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账号:32986639929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11006022401880001657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玲珑路支行(账号:112104010400068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账号:603062160)18 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承诺募集资金拟用于老挝南欧江二期(一、 三、四、七级)水电站项目、巴基斯坦卡西姆港燃煤应急电站项目、天津南港海 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重 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工程 BOT 项目、云南晋宁至红塔区高速 公路 BOT 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 11 号线东段工程 BT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196,92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17 年使用 968,900.00 2018 年使用 133,1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19 年使用 56,500.00 2020 年使用 37,600.00 2021 年使用 9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项目达 到预定 投资项目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可使用 序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使用进 状态日 号 目 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度比例 期 老挝南欧江 老挝南欧江 123,140.00 2021 年 1 二期(一、三、二期(一、三、 123,000.00 123,000.00 100% (注 1) 12 月 四、七级)水 四、七级)水 5-1-9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电站项目 电站项目 巴基斯坦卡 巴基斯坦卡 西姆港燃煤 西姆港燃煤 100,060.00 2018 年 2 100,000.00 100,000.00 100% 应急电站项 应急电站项 (注 1) 6月 目 目 天津南港海 天津南港海 17,020.00 2018 年 3 上风电场一 上风电场一 17,000.00 17,000.00 100% (注 1) 7月 期工程项目 期工程项目 陕西省榆林 陕西省榆林 市榆佳工业 市榆佳工业 2018 年 4 园 区 供 水园 区 供 水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00% 8月 BOT 项目(一 BOT 项目(一 期) 期) 重庆江津至 重庆江津至 贵州习水高 贵州习水高 100,050.00 2018 年 5 速公路(重庆 速公路(重庆 100,000.00 100,000.00 100% (注 1) 6月 境)工程 BOT 境)工程 BOT 项目 项目 云南晋宁至 云南晋宁至 红塔区高速 红塔区高速 130,010.00 2017 年 6 130,000.00 130,000.00 100% 公路 BOT 项 公路 BOT 项 (注 1) 11 月 目 目 武汉市轨道 武汉市轨道 交通 11 号线 交通 11 号线 360,730.00 2018 年 7 355,000.00 355,000.00 100% 东段工程 BT 东段工程 BT (注 1) 11 月 项目 项目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350,910.00 8 350,040.00 350,040.00 100% 不适用 金 金 (注 2) 合计 1,190,040.00 1,190,040.00 1,196,920.00 100% 注 1:超出承诺投资金额部分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额部分; 注 2: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3.45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节 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5 亿元人民币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投入,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25%,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 5-1-9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知》(财预(2017)50 号)和陕西省财政厅下发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 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陕财办预(2017)87 号),陕西 省财政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中将《榆佳工业园区供水项目(一期)BOT 特许经 营协议》约定的基本水量界定为最低收益保障,要求佳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建集 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商取消水量保底承诺,因此,佳县人民政府明 确向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拟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 经营协议的意向,并同意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提前终止程序、接受项目移交 并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应补偿。 经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同意提前终止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将该项 目提前移交佳县人民政府,佳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51,192.99 万元;此外,公司 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未来效益预测对 项目进行的主动管理,有利于避免短期内项目业绩不及预期而产生亏损,该事项 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时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临 2018-068 号公告文件。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6、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 专户已全部销户。 5-1-9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 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承诺 是否 投资项 效益 截止日累计 达到 序 目累计 项目名称 (IRR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实现效益 预计 号 产能利 ) 效益 用率 老挝南欧江 二期(一、三、 不适用 1 8.20% 不适用 不适用 -30,514.25 -30,514.25 是 四、七级)水 (注 2) 电站项目 巴基斯坦卡 西姆港燃煤 2 98.55% 9.34% 21,574.97 96,565.65 104,314.03 238,025.75 是 应急电站项 目 天津南港海 3 上 风 电 场 一 100.22% 7.01% 6,012.82 3,832.56 4,460.88 15,277.66 是 期工程项目 陕西省榆林 市榆佳工业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园 区 供 水 7.40% 用(注 (注 3) (注 3) (注 3) (注 3) (注 3) BOT 项目(一 3) 期) 重庆江津至 贵州习水高 46.23% 5 速公路(重庆 8.33% -24,867.69 -27,399.65 -27,932.86 -94,369.15 否 (注 4) 境)工程 BOT 项目 云南晋宁至 红 塔 区 高 速 25.48% 6 8.30% 7,429.67 -36,191.86 15,888.05 -24,636.64 否 公路 BOT 项 (注 4) 目 武汉市轨道 交通 11 号线 100.00% 7 8.2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东段工程 BT (注 5) 项目 补充流动资 不适 不适 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金 用 用 注 1:上表中实际效益均为利润总额。 注 2:老挝南欧江二期(一、三、四、七级)水电站项目进入运营期未满一年,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暂无法计算。 5-1-9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注 3: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实施方式变更。 注 4: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计算口径为实际交通量与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预测交通量之比。 注 5:武汉市轨道交通 11 号线东段工程 BT 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全部移交。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公司未就该 项目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如下: 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 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 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 以上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 2017 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 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 内容一致。 (五)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申请报告披露的 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 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1-9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公开发行预案、 项目成本测算报告等文件资料,取得并复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表、成本 测算表等,对相关报告编制人员进行沟通问询,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测 算依据、测算过程; 2、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问询,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使用及建设安排,查阅发行人相关财务数据,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在董事会前的支出金额; 3、对发行人管理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问询,了解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处业务领域的战略发展目标、项目盈利模式、业主方资信情 况、项目回款安排等,查阅了发行人就购置设备类项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采购合 同,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函,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4、查阅发行人历年的定期报告、发展目标等资料,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联性及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 5、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关于提前终止榆佳工业园项目的相关公告文件,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财务数据,核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情况与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差异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 理性和谨慎性,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446,328.78 万元外,其余募集资金均将全部用于资本性 支出,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5-1-9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符合项 目实际情况,建设类项目的建设周期均超过一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按 照相关规定程序对董事会决议日后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不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建设类项目均按既定计划处于建设过 程中,不存在建设进度未及预期或项目面临亏损等实质性风险;发行人具备实施 云阳抽蓄项目所必须的建设、运营经验,项目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购置设备类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均已与 交易对方签署了采购合同或达成了交易意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 险; 4、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存在部分项目于最近三年处于亏损状态, 相关项目的亏损原因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南欧江项目于 2021 年度处于 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当年收入确认起始时点晚于相关固定成本和费用的确认时点, 相关亏损情况在项目运营期第一年符合预期,该项目在整个投资周期预计可以实 现预期效益,该项目在亏损状态下仍然达到盈利预期的判断具有合理性。 5-1-9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6 为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申请人将所持房地产板块资产与控股股东电建集 团持有的电网辅业相关资产进行置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置入置出资产的主要内 容及经营情况,置入资产与申请人当前业务的协同关系,置入置出资产的定价情 况,相关定价是否公允合理。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 (一)置入置出资产的主要内容及经营情况 为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22 年 1 月 5 日,申请人与电建集团签署了《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协议》,申请 人以持有的房地产板块资产与电建集团持有的优质电网辅业相关资产进行置换, 申请人共置入 18 家公司、置出 3 家公司,置入置出资产的主要内容及经营情况 如下。 1、置入资产的主要内容及经营情况 (1)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绿博文化产业园区文通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小诺 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MA3X400204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9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工程设计、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勘察、测绘、水土方案编 经营范围 制、环评以及技术服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销售及 租赁;招标代理;售电业务;工程试验、检测、监测;工程监理 5-1-9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25,932.13 552,547.54 负债总额 321,163.61 337,471.96 净资产 204,768.52 215,075.58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527,205.16 230,131.62 净利润 18,020.35 9,351.95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新军 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000401704949C 成立日期 1990 年 6 月 1 日 营业期限 1990 年 6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工程设计活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行业(燃气除外)乙级;工程总承包甲级、 工程咨询甲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甲级(气固甲级水乙级)、 通信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 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 口;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 经营范围 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水土保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机械电子设备的采购 销售;工程钻探和凿井。电力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 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工程造价咨询、电力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电力生产与供应;热力生产与供应(限 分支机构经营,依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5-1-9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59,585.27 534,648.74 负债总额 293,266.81 346,805.14 净资产 166,318.46 187,843.60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97,663.60 170,879.97 净利润 10,061.67 16,710.74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 33 号 1 栋 302 号 法定代表人 侯磊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29831423R 成立日期 2001 年 8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01 年 8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工程监理; 环境评价;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包境外电力工程及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 经营范围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进出口业;工程招标代理;商 品批发与零售;电力供应。(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 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5-1-10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79,813.19 421,445.70 负债总额 226,858.17 263,860.79 净资产 152,955.02 157,584.91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80,789.45 176,733.79 净利润 10,858.88 4,629.89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 426 号 法定代表人 许思龙 注册资本 6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1582662391 成立日期 1991 年 10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1991 年 10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电网规划、电厂、变电站、送电线路、调度自动化及微波、载波通讯 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项目管理及总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 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环境污染防 治专项工程设计;承包境外电力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监理项目,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经营范围 的劳务人员;发电、售电、输配电运营和相关的开发投资、维护检修, 新能源开发投资;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工程项目总承包,电力工程有关 的工程监理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集成;电力成套设备、日用百货、 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的销售;农业项目开发,市政工程、通信工程、 水电工程的设计及总承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自有房出租。(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建集团持有 90%股权,共青城启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有 1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5-1-10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65,261.87 410,694.68 负债总额 338,433.85 271,994.51 净资产 126,828.02 138,700.17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83,125.86 242,882.24 净利润 18,140.07 50,788.99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福州市五四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源 注册资本 6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533659 成立日期 1993 年 5 月 7 日 营业期限 1993 年 5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 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勘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经营范围 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新型建筑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发 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 5-1-10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环境保护 监测;水文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27,803.60 244,684.32 负债总额 121,415.82 129,292.41 净资产 106,387.77 115,391.91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76,990.02 105,910.42 净利润 7,369.78 22,520.03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 法定代表人 李邱林 注册资本 1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429200515Q 成立日期 1993 年 10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1993 年 10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经营范围 体自主选择经营。(1.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2.工程 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3.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规定的业 务范围;4.工程咨询资信甲级规定的业务范围;5.测绘甲级资质规定 的业务范围;6.能源规划、电力规划、智能电网规划、政策咨询、综 5-1-10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合能源规划;7.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后评价;8.工业建筑、民用建筑、 构筑物设计;9.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技术研发、集成、销售、运维及 保障服务;10.计算机、微电子软硬件销售及云计算、人工智能、大 数据、物联网技术的建设及应用;数据资产运营;11.航空摄影测量 及数据生产服务;12.设备、物资、工程、服务类的招标代理业务; 1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业务;14.电力设备、电子产品、建筑装饰材 料,二、三类机电产品销售;15.电力设备监造业务;16.工程档案管 理、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17.技术培训及会议承办。)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07,198.20 198,785.46 负债总额 128,600.36 115,999.32 净资产 78,597.84 82,786.14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00,491.50 54,230.51 净利润 1,006.74 1,188.30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3850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力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123995140R 成立日期 1985 年 10 月 4 日 营业期限 1985 年 10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甲级及 该等级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火电、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工程咨 经营范围 询(通信信息、其他新能源)丙级;测绘乙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市政行业 5-1-10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热力工程)专业乙级;经销电力工程材料及设备;电力生产供应销 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1,590.41 69,603.82 负债总额 26,868.83 32,771.96 净资产 34,721.59 36,831.86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67,646.16 17,033.99 净利润 2,612.54 2,110.27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 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北段 2 号 法定代表人 高伟斌 注册资本 1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226581856F 成立日期 1990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1990 年 11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5-1-10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赁;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0,892.67 132,716.86 负债总额 54,032.65 61,728.66 净资产 66,860.01 70,988.20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20,226.27 55,805.37 净利润 6,019.14 4,128.18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 上海市波阳路 16 号 8 号楼 232 室 法定代表人 何晖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1323136156 成立日期 1988 年 2 月 4 日 营业期限 1988 年 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 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建筑、通信、网络、 信息、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5-1-10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销售;电脑配件、建材、五金交电、 电线电缆、钢材、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电力设备、消防器材、 橡胶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 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钢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电建集团持有 50%股权;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持有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40%股权;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68,350.54 425,249.77 负债总额 291,584.18 341,409.90 净资产 76,766.36 83,839.87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624,955.11 186,720.59 净利润 25,336.55 7,073.51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 107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建伟 注册资本 6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23600688XQ 成立日期 1993 年 10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1993 年 10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技术服务专业包揽境外火电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 经营范围 计算机外围辅助设备、计算机耗材、电子产品及配件、教学仪器、办 公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混凝土及化工产 品(以上全部项目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品、不含需前置 5-1-10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许可项目)的销售;职业资格培训(按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经营), 搬倒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建材(木材除外)、 机械设备的销售,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服务,机电工程、 市政工程的施工,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务;园林绿化 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54,688.32 585,191.26 负债总额 491,703.57 516,155.77 净资产 62,984.75 69,035.49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738,164.62 303,526.70 净利润 7,583.46 5,926.03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 138 号 法定代表人 黄利民 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1583697136 成立日期 1988 年 6 月 1 日 营业期限 1988 年 6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 经营范围 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 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5-1-10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 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砼结 构构件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 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 物洗选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仅 限于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产业投资);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 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63,468.57 910,677.05 负债总额 729,820.11 866,706.17 净资产 33,648.45 43,970.88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013,121.91 413,797.03 净利润 10,265.56 4,336.73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二区 6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洪梅 注册资本 160,842.6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304450X1 成立日期 1980 年 11 月 7 日 5-1-10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营业期限 1980 年 11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设施;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压力容器、压 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锅炉安装、改造;普通货运。(以上项目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电力工程、火电设备安 经营范围 装工程、管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高耸 构筑物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格证书范围内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电缆桥架、钢模板制作;铝合金门窗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112,446.06 1,269,354.20 负债总额 951,924.27 1,100,280.09 净资产 160,521.79 169,074.11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237,993.29 784,799.76 净利润 7,216.91 4,265.88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3)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 1 号 法定代表人 郭玮 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02689X 成立日期 1985 年 7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1985 年 7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经营范围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5-1-11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担与取得资质相适应的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对 外承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公路 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高耸构筑物工程施工、 送变电工程施工;货物贸易;设备材料租赁、加工及修理修配、试验 检测、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商品混凝土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能源 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95,058.06 1,784,175.80 负债总额 1,471,363.56 1,628,522.58 净资产 123,694.50 155,653.2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434,059.49 720,396.55 净利润 12,643.85 11,900.04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子村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柯胜金 注册资本 7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8202801156A 成立日期 1984 年 1 月 6 日 营业期限 1984 年 1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 经营范围 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5-1-11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制 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 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66,767.13 466,800.83 负债总额 284,218.39 378,894.15 净资产 82,548.74 87,906.68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601,761.15 307,147.80 净利润 6,322.31 6,178.45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5)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 69 号 法定代表人 邹胜萍 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1582629401 成立日期 1958 年 8 月 1 日 营业期限 1958 年 8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 电业务,供暖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证服务,国营贸易 经营范围 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 发,合同能源管理,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碳 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数 5-1-11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据处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态环境材料制造, 固体废物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金属结 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84,995.93 1,774,371.77 负债总额 1,515,089.80 1,729,714.37 净资产 69,906.13 44,657.40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309,265.40 428,611.85 净利润 10,547.75 4,416.71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6)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赵启明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3164242217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经营范围 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 5-1-11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货物进出口;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管理咨询;规划设计管理;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 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74,898.04 1,156,210.43 负债总额 972,210.26 1,053,694.16 净资产 102,687.78 102,516.27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001,157.67 600,488.30 净利润 -27,744.60 4,077.54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7)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郑州市中原区西站北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刘长龙 注册资本 87,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16995167XA 成立日期 1990 年 10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1990 年 10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 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供电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 5-1-11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金属材料销售;阀门和旋 塞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37,583.25 900,398.24 负债总额 706,128.48 766,016.93 净资产 131,454.77 134,381.31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974,592.14 247,085.22 净利润 2,121.05 5,049.55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8)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 297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法书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5922265H 成立日期 1990 年 7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1990 年 7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设工程设计;建 设工程勘察;人防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经营范围 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 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保温材料销售; 5-1-11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 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电建集团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10,139.94 1,245,330.06 负债总额 1,495,682.83 1,093,163.30 净资产 114,457.11 152,166.76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507,831.67 638,383.63 净利润 10,378.60 37,169.95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置出资产的具体情况 (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9 号楼 4 层 406、7 层 707、8 层 808、 住所 9 层 909、10 层 1010 法定代表人 王海波 注册资本 9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00228356X 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8 日 营业期限 1999 年 7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1-11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648,462.87 17,063,545.11 负债总额 12,635,994.76 13,111,316.39 净资产 4,012,468.11 3,952,228.7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934,659.85 794,769.90 净利润 41,099.18 18,178.08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北京飞悦临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北京飞悦临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楼 A-7130 室 法定代表人 龚学武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9MA01K4P15E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5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企业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市场调查;房 地产开发;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5-1-11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资产总额 1,348,927.14 1,618,073.72 负债总额 1,471,352.01 1,741,385.07 净资产 -122,424.87 -123,311.35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60,798.80 30,249.05 净利润 -57,332.07 -9,595.04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天津海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天津海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凌庄子道 19 号 0361 室 法定代表人 张鹏翔 注册资本 1,631,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4MA05UJM66L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2037 年 8 月 16 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商 经营范围 品房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置换前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137,591.82 2,140,708.58 负债总额 507,267.47 509,346.97 净资产 1,630,324.34 1,631,361.61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324.34 1,037.27 5-1-11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置入资产与申请人具备协同关系,置入置出资产定价公允合理 根据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置出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 天和[2021]评字第 90053 号、中天和[2021]评字第 90054 号、中天和[2021]评字第 90055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置出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扣除永续债) 合计为人民币 2,471,880.56 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置入资产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88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89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90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91 号、中联评报字[2021] 第 3792 号、联评报字[2021]第 3793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94 号、中联评报 字[2021]第 3795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96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97 号、 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98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799 号、中联评报字[2021] 第 3800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801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802 号、中联评 报字[2021]第 3803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804 号、中联评报字[2021]第 3805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置入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扣除永续债)合计为 人民币 2,465,346.30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各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置入置出权 净资产账面 净资产评估 评估增值率 益对应净资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评估方法 值(万元) 值(万元) (%) 产评估值 (万元) (一)置出资产 中国电建地产 房地产开发 资产基础法 866,580.71 1,030,635.20 18.93 1,030,635.20 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飞悦临空 科技产业发展 房地产开发 资产基础法 -42,404.28 -188,754.64 -345.13 -188,754.64 有限公司 天津海赋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房地产开发 资产基础法 1,630,000.00 1,630,000.00 0.00 1,630,000.00 司 置出资产合计 2,454,176.43 2,471,880.56 0.72 2,471,880.56 (二)置入资产 中国电建集团 华中电力设计 勘测设计 收益法 181,848.33 230,076.19 26.52 230,076.19 研究院有限公 司 5-1-11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置入置出权 净资产账面 净资产评估 评估增值率 益对应净资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评估方法 值(万元) 值(万元) (%) 产评估值 (万元) 中国电建集团 河北省电力勘 勘测设计 收益法 145,508.23 222,326.74 52.79 222,326.74 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四川电力设计 咨询有限责任 勘测设计 收益法 144,529.20 192,893.94 33.46 192,893.94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江西省电力设 勘测设计 收益法 70,330.05 128,939.02 83.33 116,045.12 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福建省电力勘 勘测设计 资产基础法 83,872.84 114,551.28 36.58 114,551.28 测设计院有限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 勘测设计 收益法 76,858.94 131,413.33 70.98 131,413.33 研究院有限公 司 中国电建集团 吉林省电力勘 勘测设计 收益法 31,840.21 42,484.32 33.43 42,484.32 测设计院有限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青海省电力设 勘测设计 收益法 56,035.68 78,626.83 40.32 78,626.83 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设计 勘测设计 收益法 67,159.39 196,916.11 193.21 98,458.06 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河北工程有限 建筑施工 收益法 54,861.29 87,732.34 59.92 87,732.34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江西省水电工 建筑施工 收益法 13,836.19 24,714.57 78.62 24,714.57 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山东电力建设 建筑施工 收益法 139,757.97 201,695.45 44.32 201,695.45 第一工程有限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工程有限 建筑施工 收益法 105,247.73 136,859.75 30.04 136,859.75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重庆工程有限 建筑施工 收益法 83,035.65 118,738.87 43.00 118,738.87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江西省电力建 建筑施工 资产基础法 4,137.16 13,691.70 230.94 13,691.70 设有限公司 5-1-12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置入置出权 净资产账面 净资产评估 评估增值率 益对应净资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评估方法 值(万元) 值(万元) (%) 产评估值 (万元) 中国电建集团 湖北工程有限 建筑施工 资产基础法 133,564.76 215,013.57 60.98 215,013.57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河南工程有限 建筑施工 收益法 128,986.68 184,829.75 43.29 184,829.75 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 核电工程有限 建筑施工 收益法 140,293.63 255,194.50 81.90 255,194.50 公司 置入资产合计 1,661,703.93 2,576,698.26 55.06 2,465,346.30 如上表所示,上述 18 家置入公司中,共有 9 家公司从事勘测设计业务,9 家公司从事建筑施工业务。申请人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以及 电力投资与运营。因此,置入资产与申请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系同类业务的横向 整合,置入资产与申请人具备协同关系。 上述评估结果中,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 有限公司和北京飞悦临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减值率超过 100%,增减值率 较高的原因如下: 1、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定价,主要从事电力行业设计、咨询等 业务,其中城市电网(地下变电站、电缆隧道)、综合能源、能源互联网、合同 能源管理业务在国内能源工程咨询设计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业务方面,上海电力 设计院有限公司面向的行业和客户较为稳定,自身业务能力亦较为突出,有可靠 的收入预期;财务方面,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较强,总体毛利 率较高,且没有付息债务,经营期财务压力较小。综上所述,预计上海电力设计 院有限公司未来能够有稳定的利润来源和现金流入,采用收益法评估能够真实反 映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增值率 超过 100%具有合理性。 针对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定价且评估增值率超过 100%的情 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5-1-12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1]47056 号),并审核了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 公司 2021 年 9-12 月及 2022 年的盈利预测情况。同时,电建集团在申请人与电 建集团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中承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在盈利补偿期 间(2022 年-2024 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5,595.24 万元,就上海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部 分以上述交易中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5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限对发行人进 行现金补偿。 2、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定价,评估增值的主 要原因是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因周边市场价值大幅增加导致评估增值。此外,中国 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账面 价值 3 亿元,扣除永续债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账 面值和评估值同减 3 亿元,导致评估增值较大。 3、北京飞悦临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飞悦临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定价,评估减值的主要 原因为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子公司评估减值,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以成本法核 算,历史年度的经营收益未反映在账面值,而资产置换评估对长期股权投资中的 子公司单独评估,同时,大部分被投资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实际销售单 价低于成本投入、利息较高等情况,导致被投资单位的股权评估结果低于账面投 资成本,因此,将子公司的评估结果按股权比例折算加回后,导致长期股权投资 的评估减值,引起北京飞悦临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减值金额较大。 综上所述,所有置入置出资产均经审计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备案,3 家标的公司评估增减值率较高均具备合理原因,相关定价公允合理。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5-1-12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1、检索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核查置入置出资产的工商 信息; 2、查阅置入置出资产 2021 年审计报告及 2022 年 1-6 月管理层财务报表; 3、查阅置入置出资产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 4、查阅置入置出资产评估备案文件; 5、与置入置出资产评估机构沟通确认评估依据; 6、查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电力设计院 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7、查阅申请人与电建集团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认为: 1、2022 年资产置换中,申请人共置入 18 家公司,置出 3 家公司,所有置 入与置出公司当前均正常经营; 2、所有置入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建筑施工或勘测设计业务,置入资产与申 请人主营业务相同,系同类业务的横向整合,置入资产与申请人具备协同关系; 3、所有置入置出资产均经审计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相关定价公允合理。 5-1-12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合同资产金额均较高。 无形资产主要为 BOT 项目、PPP 项目的特许权,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的合同资产)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和分期收款提供劳务的项目质保金。请 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报 告期内应收账款金额较高、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实际坏账损失情况, 说明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是否明显低于可比公司;结合客户资信(是否债务风险较 高的境外主体、是否债务危机的房地产企业等)说明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充分谨 慎性。(2)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的划分依据,相关划分是否准确;最近一期末 主要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收款方、合同日期、合同金额、 工程进度、回款时间及已回款金额等,工程进度、回款时间、回款金额及回款进 度等是否符合预期;结合主要交易方信用情况及报告期内违约、债务重组等情况, 说明长期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计提 是否充分合理。(3)最近一期末主要的特许经营权构成情况,结合特许经营权相 应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无形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谨慎性。 (4)合同资产的主要构成,金额较高的合理性,对于已完工未结算金额的,说 明主要的项目进度及回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对于项目质保金的,说明项目质保 金缴纳依据,金额较高的合理性,结合主要项目质保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回 收风险。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请保荐机构、会 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5-1-12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应 收账款金额较高、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实际坏账损失情况,说明应 收账款计提比例是否明显低于可比公司;结合客户资信(是否债务风险较高的 境外主体、是否债务危机的房地产企业等)说明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充分谨慎 性 1、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较高、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以及电力投资与运营等。报 告期各期,发行人从事的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 80% 以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国 电建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E)”。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系工程类业 务正常开展过程中产生,符合建筑施工类企业业务经营特点。 (1)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建筑工程行业具有单个项目金额大,工期较长,工程结算、付款与工程完工 之间存在滞后性的特点,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绝对金额较大。发行人应收账款主 要为应收的工程结算款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会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时间与 客户进行结算,待客户结算手续完成之后进行付款。一般而言,根据客户性质不 同,资信水平不同,所处国别不同,对于水利水电、新能源、铁路(地铁)、公 路、市政、房屋建筑等类型的项目,发行人参照市场通行做法,与业主方约定按 月、按季度、或按工程进度里程碑进行结算,在业主方、监理单位确认工程结算 单据后一定时间内,由业主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报告期内,发行人 与主要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和结算模式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金额占总资 产比例与大型建筑央企(包括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交建、中国 能建、中国化学和中国中冶,下同)比较情况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公司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电建 12.36% 7.76% 6.65% 6.91% 5-1-12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公司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大型建筑央企 中国建筑 9.21% 8.31% 8.78% 8.89% 中国中铁 10.61% 9.33% 9.45% 10.13% 中国铁建 12.53% 12.45% 11.58% 11.32% 中国交建 7.07% 7.24% 8.00% 8.67% 中国能建 12.86% 12.39% 12.54% 12.50% 中国化学 18.55% 17.81% 18.30% 19.28% 中国中冶 15.89% 16.06% 15.02% 16.13% 平均值 12.39% 11.94% 11.95% 12.42% 中位数 12.53% 12.39% 11.58% 11.32% 注:上述数据均以 2019 年至 2021 年年报、2022 年半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数据为计算依据, 如无特殊说明,下同。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金额占总资产比例均低于大型 建筑央企平均值和中位数,处于合理水平。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金 额占总资产比例较 2021 年末有所提高,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在完成与控股股东电 建集团的资产置换交易后,业务结构发生改变,资产结构中以地产业务存货周转 为主的部分调整为以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合同资产周 转为主的部分,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长。 因此,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主要与建筑行业的业务特点有关,具 有合理性,与大型建筑央企相比,发行人应收款项规模相对较低,处于合理水平。 (2)发行人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建筑工程行业具有单个项目金额大,工期较长,工程结算、付款与工程完工 之间存在滞后性的特点,发行人大多数项目业主方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相关 付款审核程序较长,导致发行人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此外,受宏观经济和新 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部分项目业主方面临资金紧张的情况,导致发行人部分应 收账款账龄延长。 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产营运能力,防范经营风 5-1-12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险,发行人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指导意见》,通过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 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源头控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控措施,完善 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建立应收账款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赊销收益率和应收账 款持有成本两者之间的平衡,增强资产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坏账损失。 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与大型建筑央企比较 情况如下: 3 年以上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2022 年 1-6 月 中国电建 71.07% 15.98% 6.26% 2.94% 1.78% 1.98% 6.70% 大型建筑央企 中国建筑 69.54% 15.26% 6.56% 3.22% 2.38% 3.04% 8.63% 中国中铁 77.67% 9.76% 5.54% 3.39% 1.27% 2.37% 7.03% 中国交建 66.69% 11.03% 5.95% 5.42% 3.87% 7.04% 16.33% 中国铁建 76.75% 14.29% 4.35% / / / 4.62% 中国中冶 65.33% 14.39% 5.04% 4.15% 2.52% 8.57% 15.24% 中国化学 66.03% 12.02% 7.68% 5.28% 4.03% 4.96% 14.27% 中国能建 77.08% 9.25% 4.19% / / / 9.49% 平均值 71.30% 12.28% 5.62% 4.29% 2.81% 5.20% 10.80% 中位数 69.54% 12.02% 5.54% 4.15% 2.52% 4.96% 9.49% 2021 年度 中国电建 76.22% 14.02% 5.35% 3.33% 0.52% 0.56% 4.41% 大型建筑央企 中国建筑 68.59% 14.85% 7.57% 4.14% 2.38% 2.48% 9.00% 中国中铁 73.38% 11.28% 7.78% 3.45% 1.06% 3.05% 7.56% 中国交建 63.82% 11.59% 7.17% 6.22% 3.58% 7.61% 17.41% 中国铁建 78.18% 11.82% 4.93% / / / 5.07% 中国中冶 63.17% 14.05% 6.42% 3.97% 3.06% 9.33% 16.36% 中国化学 63.07% 11.18% 8.79% 6.25% 3.65% 7.05% 16.95% 中国能建 72.01% 12.36% 5.03% / / / 10.59% 5-1-12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3 年以上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平均值 68.89% 12.45% 6.82% 4.81% 2.75% 5.90% 11.85% 中位数 68.59% 11.82% 7.17% 4.14% 3.06% 7.05% 10.59% 注:因中国铁建、中国能建未披露 3 年以上不同账龄区间应收账款情况,因此集中列示。 由上表可见,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账龄为 1 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占比为 76.22%和 71.07%,在大型建筑央企中属于较高水平,发行人账龄 为 3 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为 4.41%和 6.70%,低于大型建筑央企平均值和中位数, 发行人账龄结构与大型建筑央企相比更为健康稳健,具有合理性。 综合上述,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绝对值较大,部分应收账款受宏观经济、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及业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等原因影响导致账期较长。但与 大型建筑央企相比,发行人的应收款项规模相对较低,处于合理水平,应收账款 账龄结构更为健康稳健,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显著差别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合理 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和计量)有关规定,对应 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在充分考虑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内的 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前提下,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 失进行估计。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发行人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此外,发行人基于单 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前 提下,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 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计量当前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发行 人遵循谨慎性原则并根据自身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历史迁徙率为基础 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综合上述,发行人针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首先判断是否存在较大收回 风险,如单笔应收账款存在较大的回收风险则单独开展测试,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1-12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如不存在较大的回收风险,则采用以历史迁徙率为基础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提坏账准备。上述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 合理性。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1)账龄组合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对比 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账龄组合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标准与大型建筑央企账龄组合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2022 年 1-6 月 中国电建 2.00% 10.00% 15.00% 30.00% 50.00% 80.00% 大型建筑央企 中国建筑 3.83% 8.67% 18.65% 38.21% 62.32% 100.00% 中国中铁 0.39% 4.91% 11.05% 20.02% 32.70% 51.23% 中国铁建 1.30% 5.64% 13.36% 51.13% 中国交建 2.11% 13.53% 25.23% 40.12% 56.33% 81.91% 中国中冶 2.87% 10.16% 21.89% 39.38% 68.00% 97.72% 平均值 2.10% 8.58% 18.04% 34.44% 54.84% 82.72% 中位数 2.11% 8.67% 18.65% 38.80% 59.33% 89.82% 2021 年度 中国电建 2.00% 10.00% 15.00% 30.00% 50.00% 80.00% 大型建筑央企 中国建筑 3.91% 8.71% 19.14% 38.16% 61.33% 100.00% 中国中铁 0.39% 4.89% 10.33% 23.14% 28.36% 50.87% 中国铁建 1.19% 5.53% 13.21% 54.12% 中国交建 1.10% 13.53% 25.09% 39.74% 55.99% 81.08% 中国中冶 3.03% 9.53% 21.57% 41.90% 65.73% 98.15% 平均值 1.92% 8.44% 17.87% 35.74% 52.85% 82.53% 中位数 1.19% 8.71% 19.14% 38.95% 58.66% 89.62% 注: 5-1-12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1. 发行人各账龄区间的坏账计提比例系以历史迁徙率为基础计算得出,具有合理性。 2. 中国化学未披露不同账龄区间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或计提金额,中国能建对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账龄区间分类与其他企业不一致,暂不纳入比较; 3. 中国铁建未披露 3 年以上不同账龄区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因此集中列示, 暂不纳入 3 年以上不同账龄区间平均值和中位数的比较计算; 4. 对于按照账龄组合对应收账款进行坏账计提的,相关账龄坏账计提比例系其披露的同一 期限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各账龄区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处于大型建筑央 企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区间范围内,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其 中账龄为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略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和中位数,账龄 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和中位数。考虑到发行人应 收账款账龄以 2 年以内为主,发行人账龄组合下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标准设置较为 谨慎。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情况对比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与大型建筑央企比较情况如下: 2022 年 6 月末应收 2021 年末应收账 2020 年末应收账 2019 年末应收账 公司名称 账款坏账准备率 款坏账准备率 款坏账准备率 款坏账准备率 中国电建 8.54% 9.98% 9.80% 6.29% 大型建筑央企 中国铁建 7.30% 7.42% 6.17% 5.57% 中国中铁 6.37% 7.68% 5.95% 5.52% 中国交建 14.66% 15.07% 13.60% 12.63% 中国建筑 14.70% 15.54% 13.85% 13.39% 中国中冶 14.68% 15.15% 15.75% 16.98% 中国能建 5.69% 6.54% 6.84% 6.61% 中国化学 11.31% 13.12% 16.15% 12.39% 平均值 10.67% 11.50% 11.19% 10.44% 中位数 11.31% 13.12% 13.60% 12.39%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于 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和 2022 年 6 月末均处于大型建筑央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范 围内,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谨慎、 5-1-13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合理。 3、主要应收账款客户资信情况及减值风险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境内各级政府及一带一路 国家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该等客户资信水平较高或属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客 户,具有相关政策支持,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为 1,359.19 亿元,其中应收境外 客户款项余额为 199.04 亿元,占比 14.64%。发行人应收境外客户款项要为持有 的境外发电运营资产应收电费款项、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应收工程结算款项等,主 要客户主要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受到国内一带一路政策支 持,同时部分项目资金来源受到进出口银行等中资国际政策性金融机构项目贷款 支持和信用保障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的海外投资险等保险覆盖, 发行人结合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情况、业主资信水平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谨慎 计提了坏账准备。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为 1,359.19 亿元,其中应收房地 产企业款项余额为 99.76 亿元,占比 7.34%。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跟踪房地产 企业客户信用水平和债务风险情况,根据客户的付款特点及历史收款情况,结合 客户的企业性质、经营规模、资产抵押情况、诉讼进展情况、应收账款具体的回 款情况,审慎判断发生坏账的风险。发行人按照实际情况,谨慎的计提了坏账准 备。 (二)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的划分依据,相关划分是否准确;最近一期 末主要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收款方、合同日期、合同金 额、工程进度、回款时间及已回款金额等,工程进度、回款时间、回款金额及 回款进度等是否符合预期;结合主要交易方信用情况及报告期内违约、债务重 组等情况,说明长期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的计 提依据,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划分依据充分,相关划分准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应收 5-1-13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账款”科目核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 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长期应收款核算的主要系由具有融资性质的工程建设项 目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及融资租赁等业务的款项,主要类型如下: 序号 类型 划分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 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 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 PPP 项目长 1 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期应收款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发行人开展的部分 PPP 项目经业主审核确认后,在满足准则的上述规 定后转入该科目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 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 EOD 项目长 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2 注 期应收款 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 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发行人开展的部分 EOD 项目合同载明的业主付款条件符合上述规定, 采用该模式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 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 其他分期收 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3 款提供劳务 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 项目 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除上述 EOD 项目外,发行人开展的部分其他类型工程施工项目合同载 明的业主付款条件符合上述规定,采用该模式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 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按未 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 4 融资租赁 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 益”科目。 发行人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采用上述核算模式。 注:EOD(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项目指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开 行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 489 号)规定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 就发行人从事的施工业务而言,形成的应收类资产具体划分为“长期应收款” 和“应收账款”的方法如下: 对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双方签署的工程建设合同条款,在 5-1-13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建设期内需要发行人先进行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单位一般不会结算及付 款;即使进入回购期,其款项回收时间也较长,此类项目对发行人而言系实质上 具有融资性质的建设服务。因此,发行人在对相关项目进行投入时,结合合同条 款确认长期应收款。 对于发行人实施的其他施工业务,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得到业主的定期结算与 回款,实质上不具有融资性质,因此发行人在日常取得业主结算或确认收入的同 时作为应收账款进行核算。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自身制 定的会计政策执行,对长期应收款有明确的划分依据,对长期应收款、应收账款 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了划分,相关会计处理准确、合理。 2、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及谨慎性分析 发行人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对具有融资性质、款项回收 时间较长的项目投入,结合合同条款确认长期应收款。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涉及项 目业主方包括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控制的城投公司、大型实业企业等,项目建设 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及项目运营收入等,客户履约能力较强,资信水平较好。 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对长期应收款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评估减值损失金 额,相关资产计提依据合理,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谨慎。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 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比例与大型建筑央企比较情况如下: 2022 年 6 月末长期 2021 年末长期应 2020 年末长期应 2019 年长期末应 公司名称 应收款坏账准备率 收账款坏账准备率 收账坏账准备率 收账款坏账准备率 中国电建 2.01% 1.77% 2.13% 0.91% 大型建筑央企 中国铁建 1.42% 1.45% 1.04% 1.06% 中国中铁 15.57% 14.89% 7.21% 9.30% 中国交建 2.66% 2.54% 1.33% 1.27% 中国建筑 1.41% 1.21% 0.89% 0.59% 5-1-13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2022 年 6 月末长期 2021 年末长期应 2020 年末长期应 2019 年长期末应 公司名称 应收款坏账准备率 收账款坏账准备率 收账坏账准备率 收账款坏账准备率 中国中冶 6.32% 6.32% 9.20% 6.78% 中国能建 1.19% 1.78% 1.30% 1.39% 中国化学 0.46% 0.83% 0.55% 0.21% 平均值 4.15% 4.15% 3.07% 2.94% 中位数 1.42% 1.78% 1.30% 1.27%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比例于 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和 2022 年 6 月末均处于大型建筑央企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比例 范围内,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计 提谨慎、合理。 3、主要的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基本情况及回款风险分析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的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情况如下: 5-1-13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截至报告 项目 合同签 合同 工程进 报告期末已 工程、回款 序号 收款方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合同约定回款时间 期末回款 类型 订日期 总金额 度 回款金额 情况是否 日 符合预期 贵州双龙航空 根据《PPP 投资协议》相关约定 2018 年 工程进度 中电建十四局 港经济区龙水 业主方双龙管委会主体在运营 已于 12 月至 符合预期, 贵州基础设施 路(西南环线 PPP 2016 575,000.00 2018 1 606,632.26 期内对 PPP 项目公司进行政府 2022 年 3 125,570.24 截至报告 建设发展有限 —建设路)和 项目 年 4 月 (注) 年9月 公司 建设大道基础 付费,根据项目公司的每年费用 运营 月均正常 期末未足 回款 额回款 设施 PPP 项目 支出进行回款。 工程进度 根据合作协议,进度款每六个月 已于 2020 年 9 中电建(兰考)兰考县产业集 符合预期, PPP 2016 支付一次。第一个支付时点为自 2018 月至 2021 2 投资管理有限 聚区基础设施 205,600.00 299,924.19 14,000.00 截至报告 项目 年 5 月 商业运营日起算第六个月届满 年 11 年 7 月回 公司 建设 PPP 项目 期末未足 后的十日内支付,依此类推。 月完工 款 额回款 根据合作协议,大泽湖项目每笔 前期费用按约定期限收回本金 加 5 年期 LPR 上浮 26.5%收取资 中电建(长沙) 预计 大泽湖生态智 金占用成本;建安工程根据子项 大泽湖生态智 EOD 2021 2025 尚未到 3 慧城综合开发 1,000,000.00 236,972.49 目验收移交情况分别收回工程 无 是 慧城投资发展 项目 年 1 月 年 12 回款期 建设项目 结算总额的 80%、85%、97%、 有限公司 月完工 100%,同时按照 5 年期 LPR 上 浮 26.5%收取对应投资本金的资 金占用成本。 按照合同约定,承租方应按照还 2021 年 7 中国电建集团 莱西市沃尔 融资租 2021 款计划表于最早 2021 年 7 月至 月至 2022 4 124,413.94 183,350.36 不适用 2,870.7 是 租赁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项目 赁业务 年 2 月 最晚 2032 年 1 月按季偿还融资 年 3 月均 租赁本金及利息。 正常回款 5-1-13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 截至报告 项目 合同签 合同 工程进 报告期末已 工程、回款 序号 收款方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合同约定回款时间 期末回款 类型 订日期 总金额 度 回款金额 情况是否 日 符合预期 预计 中电建(肇庆)肇庆医学高等 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投入运营 2018 2022 尚未到 5 工程建设管理 专科学校升本 PPP 163,911.00 108,241.37 后 18 年内,每年支付一次。预 无 是 年2月 年9月 回款期 有限公司 迁建项目 计 2023 年 10 月第一期回款。 完工 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水路和建设大道基础设施 PPP 项目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总投资约 57.5 亿元(暂定),实际投资委托第三方中介对施工全过程 进行跟踪审价和结算审价确定,同时,项目合同协议书还约定该项目为公共服务类项目,系政府付费项目,除了项目建设期总投资外,还包括了融资成 本、运营维护服务费等。且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签订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水路和建设大道基础设施 PPP 项目之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付费范 围,根据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项目总合同规模测算额为 73.26 亿元。 5-1-13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水路(西南环线—建设路)和建设大道基础设施 PPP 项目(以下简称“贵州双龙 PPP 项目”), 项目总合同规模测算额为 73.26 亿元,贵州双龙 PPP 项目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为财政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贵州双 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水路和建设大道,项目按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进行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和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实施机构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管 理局,项目合作期限为 10 年。贵州双龙 PPP 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已纳入当 地财政预算管理。贵州双龙 PPP 项目自 2018 年 9 月建成运营以来,自 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均正常回款,2022 年 2 季度受疫情及土拍市场下滑影响,当地 财政收入低于预期而财政支出增加,产生了暂时性的支付困难,政府付费未按期 足额支付。业主方已就本项目回款与发行人开展积极沟通并提供了相应的增信措 施,对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的履约基础不存在实质性违背,亦未发生债务重组等 情形。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以下简称“兰考县 PPP 项目”) 合同约定总投资 20.56 亿元,兰考县 PPP 项目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 值评价,为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内济阳大道、文兴路和金牛大道、东明大道 3 条道 路及配套的污水、雨水、照明、供水、电力、通信、燃气、交通等基础设施。兰 考县 PPP 项目位于河南省直管县级城市兰考县,实施机构为兰考县住建局,项 目合作期限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兰考县 PPP 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已 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兰考县 PPP 项目存在回款不及时的情 形,主要原因系当地政府自项目建成以来受宏观经济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 融资渠道受限,当地政府财政预算支出优先保障民生需求,导致项目回款存在暂 时性差异。业主方已就本项目回款提出了明确的还款计划,对双方签署的合作协 议的履约基础不存在实质性违背,亦未发生债务重组等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主要的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业主方主要为政府单位、地 方政府控制的城投公司、大型实业企业等,资信水平良好。发行人与该等项目业 主方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该等项目业主方报告期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债务 重组等情形。2022 年“两会”召开以来,在我国“稳增长”政策指导下,地方 5-1-13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政府和政府平台公司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受到进一步重视,地 方专项债等发行规模加大,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 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 导意见》等政策指引下,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强化省级政府主体责任,提出建立 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坚持“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 基层“三保”责任落实方针。 综上所述,预计发行人上述主要的长期应收款不存在出现实质性坏账的风 险,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 异,发行人对长期应收款的收回等风险的估计是充分的,谨慎计提了相关资产减 值损失。 (三)最近一期末主要的特许经营权构成情况,结合特许经营权相应经营 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无形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谨慎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的特许经营权对应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无形资产 项目建 项目经营情况和减值计提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号 期末金额 设进度 情况说明 中山市、江门 中山至开平高速 预计 2023 年 尚未投入运营,无明显减值 1 市交通运输 3,124,929.14 公路项目 12 月通车 迹象。 局 红河哈尼族 建水(个旧)至元 预计 2022 年 尚未投入运营,无明显减值 2 彝族自治州 阳高速公路 PPP 2,143,276.81 12 月通车 迹象。 人民政府 项目 成都市住房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经营情 成都轨道交通 18 2020 年 12 月 3 和城乡建设 2,117,343.93 况符合预期,无明显减值迹 号线 PPP 项目 通车 局 象。 项目分两期执行, 截至 2022 年 6 月,一期项 一期:彝良海子至 一期项目已 昭通市交通 目已投入运营,经营情况符 4 昭通段;二期:川 1,996,002.45 于 2021 年 2 运输局 合预期,二期项目处于建设 滇界至彝良海子 月通车 过程中,无明显减值迹象。 项目 黔东南州苗 贵州省凯里环城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经营情 族侗族自治 2020 年 11 月 5 高速公路北段 1,069,717.16 况符合预期,无明显减值迹 州交通运输 通车 PPP 项目 象。 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上述无形资产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进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进行减值测试,测算项目未来可 5-1-13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收回金额,确定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除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项目、建水(个旧) 至元阳高速公路 PPP 项目、川滇界至彝良海子项目(二期)项目尚未投入运营 以外,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主要的特许经营权涉及的项目经营情况如下: 成都轨道交通 18 号线 PPP 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通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上半年,分别实现运营收入 212,025.87 万元、118,207.17 万元,项目收益情况良 好,经营情况符合预期。 彝良海子至昭通段(一期)项目于 2021 年 2 月通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上半年,分别实现运营收入 55,392.39 万元、49,444.55 万元。项目目前尚处于建 成通车后爬坡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该项目于投入运营后车流量较 低,但考虑到该项目运营期为 30 年,项目投入建设、运营初期尚处于效益爬坡 阶段,项目收益情况和经营情况与预期不存在较大差异。 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 PPP 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通车,2021 年度和 2022 年上半年,分别实现运营收入 28,844.63 万元、15,977.35 万元。项目目前尚 处于建成通车后爬坡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该项目于投入运营后车 流量较低,但考虑到该项目运营期为 30 年,项目投入建设、运营初期尚处于效 益爬坡阶段,项目收益情况和经营情况与预期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合上述,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的特许经营权对应项目中, 结合各项目的实际建设、运营情况及未来经营预测,相关项目业绩表现均未与预 期存在较大差异,对应资产均未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因此发行人针对上述资产 未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具有谨慎性、合理 性。 (四)合同资产的主要构成,金额较高的合理性,对于已完工未结算金额 的,说明主要的项目进度及回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对于项目质保金的,说明 项目质保金缴纳依据,金额较高的合理性,结合主要项目质保情况,说明是否 存在较大回收风险。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1、合同资产的主要构成和金额较高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资产主要由已完工未结算(含 PPP 项目等)和项目 5-1-13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质保金构成,合同资产的长期部分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同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已完工未结算(含 PPP 项目等) 12,953,853.35 73.57% 项目质保金 4,653,038.80 26.43% 合同资产 17,606,892.15 1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同资产余额为 1,760.69 亿元(含“其他非 流动资产-长期合同资产”科目余额),其中已完工未结算(含 PPP 项目等)余额 为 1,295.39 亿元,项目质保金余额为 465.30 亿元。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采纳新收入准则,对符合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的工程项目合同,按照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履约进度,按照履约 进度确认收入,已确认收入但尚未被客户确认结算的部分计入“合同资产-已完 工未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将质保金部分确认“合同资产-质保金”。对于 PPP 类 业务,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收指南有关规定,结合《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4 号》《PPP 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相关要求对 PPP 相关的工程业务进 行会计处理。对于收取可确定对价回报的初始投资,政府方根据其验收后的建设 投资额以及约定的固定回报率分期向公司支付确定的可用性服务费,对于该等建 设投资,发行人建设投入时确认为合同资产,完成竣工验收后确认为长期应收款。 综上所述,由于发行人资产规模庞大、业务经营范围较广,所从事的工程承 包业务业主类型多元,且业主方确认工程项目进度并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需要一 定周期,因此发行人的工程项目结算周期并不能否完全与工程进度相匹配,导致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金额较高。 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金额占总资产比例与大型 建筑央企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末合 占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合同资 占 2021 年末总资 可比公司 同资产金额 总资产比例 产金额 产比例 5-1-14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2022 年 6 月末合 占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合同资 占 2021 年末总资 可比公司 同资产金额 总资产比例 产金额 产比例 中国电建 17,529,398.47 17.22% 12,649,316.24 13.12% 大型建筑央企 中国建筑 52,815,292.60 20.34% 44,583,984.00 18.67% 中国中铁 35,314,795.80 23.04% 31,051,886.40 22.80% 中国铁建 32,484,947.10 21.74% 29,128,208.70 21.53% 中国交建 40,053,698.79 25.58% 32,799,602.78 23.58% 中国能建 11,827,121.70 20.10% 8,923,970.40 16.87% 中国化学 3,950,509.88 21.68% 3,250,002.73 18.27% 中国中冶 11,896,381.50 19.49% 9,118,563.00 16.78% 平均值 21.71% 19.79% 中位数 21.68% 18.67% 注: 1. 根据各公司 2021 年年报和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数据计算,合同资产金额包含 列示于“合同资产”科目金额和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科目金额; 2. 由于部分企业 2019 年度、2020 年度合同资产核算内容与 2021 年度存在较大差异,为 确保可比性,仅比较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金额占总资产比例低于大 型建筑央企平均值和中位数,发行人合同资产绝对金额较高,但其在发行人整体 资产结构中占比相较大型建筑央企更低,具有合理性。 2、主要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基本情况和回款进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进 序 客户名 完工 合同资产 期末尚未 回款情况及 度是否 项目名称 号 称 进度 期末余额 结算原因 后续结算安排 符合预 期 合同总金额 767,552.47 万元,项目累计结算 津巴布 津巴布韦旺 业主分阶 438,559.35 万元,累计 1 韦电力 吉燃煤电站 68.68% 85,688.56 段确认计 收款 340,250.27 万元, 是 公司 扩机项目 量 目前项目建设中,随着 项目建设推进正常结 算。 2 山东莱 新建莱西至 83.65% 38,677.81 业主分阶 合同总金额 399,250.08 是 5-1-14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回款进 序 客户名 完工 合同资产 期末尚未 回款情况及 度是否 项目名称 号 称 进度 期末余额 结算原因 后续结算安排 符合预 期 荣高速 荣成铁路工 段确认计 万 元 , 项 目 累 计 结 算 铁路有 程 LRTLSG-1 量 263,935.04 万元,累计 限公司 标段 回款 280,823.51 万元, 目前项目建设中,随着 项目建设推进正常结 算。 南水北调中 河北南 合同总金额 361,276.94 线雄安调蓄 水北调 万元,项目累计结算 库骨料加工 业主分阶 中线调 81,267.47 万元,累计回 3 系统建设及 34.28% 36,636.43 段确认计 是 蓄库建 款 67,782.85 万元,目前 下库一期(含 量 材有限 项目建设中,随着项目 沉藻池)开挖 公司 建设推进正常结算。 支护工程 合同总金额 180,852.46 成都交 万元,项目累计结算 投智慧 业主分阶 145,844.51 万元,累计 锦城广场项 4 停车产 98.15% 33,972.31 段确认计 收款 131,799.19 万元, 是 目 业有限 量 目前项目建设中,随着 公司 项目建设推进正常结 算。 合 同 总 金 额 1,133,167.53 万元,项目 乌干达卡鲁 业主分阶 累计结算 1,075,050.11 乌干达 5 玛水电站项 98.81% 33,711.22 段确认计 万 元 , 累 计 收 款 是 能矿部 目 量 1,036,115.82 万元,目前 项目建设中,随着项目 建设推进正常结算。 由上表可见,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均根 据签署的协议约定处于正常建设过程中,相关款项的回收进度与合同约定不存在 实质性差异,相关项目的回款进度符合预期。 3、项目质保金缴纳依据和金额较高的合理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项目质保金金额较高,主要系建筑施工行业业 务特征所致。发行人主要从事能源电力、水利、铁路(地铁)、公路、机场、房 屋建筑、水环境治理、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施工。与大型民用与工业建筑领域项 目相比,能源电力、水利、铁路(地铁)、公路等领域项目大多属于国家和地区 重点工程项目,货款回收周期相对较长。发行人在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能源电力、 水利、铁路(地铁)、公路等领域项目后,一般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在与客户办 5-1-14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理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应收账款,工程结算价款包括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及 工程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 结算后通常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5%-97%,剩下结算价款的 3%-5%作为质保 金,在质保期(通常为 1-5 年)满后支付。 4、主要的项目质保金项目基本情况及回款风险分析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的项目质保金对应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 序 客户名 完工 合同资产 期末尚未 回款情况及 在明显 项目名称 号 称 进度 期末余额 结算原因 后续回款安排 回款风 险 乌干达卡鲁 业主分阶 乌干达 根据协议约定,尚未进 1 玛 水 电 站 项 98.81% 54,706.14 段确认计 否 能矿部 入质保期 目 量 茅洲河流域 深圳市 业主分阶 (宝安片区) 根据协议约定,尚未进 2 宝安区 88.70% 42,878.48 段确认计 否 水环境综合 入质保期 水务局 量 整治项目 津巴布 津 巴 布 韦 旺 业主分阶 根据协议约定,尚未进 3 韦电力 吉 电 厂 三 期 68.68% 37,259.77 段确认计 否 入质保期 公司 扩建项目 量 赞比亚 赞 比 亚 下 凯 业主分阶 根据协议约定,尚未进 4 国家电 富 峡 水 电 站 85.54% 35,389.21 段确认计 否 入质保期 力公司 项目 量 深圳市城市 深圳市 轨道交通 12 业主分阶 地铁集 根据协议约定,尚未进 5 号 线 主 体 工 96.56% 30,953.42 段确认计 否 团有限 入质保期 程 12101 标 量 公司 段 由上表可见,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的项目质保金对应项目业 主方主要为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客户资 信情况良好,相关项目或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进入质保期,或质保期尚未结束, 不存在明显的款项无法收回迹象,相关项目质保金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5、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谨慎性分析 发行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采纳新收入准则,对符合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的工程项目合同,已确认收入但尚未被客户确认结算的部分计入合同资产科目。 发行人合同资产项目业主方主要为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府部 5-1-14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门或国有企业,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客户履约能力较强,资信水 平较好。同时发行人针对合同资产制定了较为合理的结算及催收措施,谨慎确定 项目预计总收入以及完工进度,发行人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有关规定,对合同资产采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减值损失金额,谨慎计提 了相关坏账损失。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主要长期应收款项目的施工或运营合同、项目回款资料、项 目基本情况表等;分析实际工程进度与合同规定进度及回款进度相比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取得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明细表,核查其中涉及的境外主体客 户和房地产企业客户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核查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谨慎性。 2、获取并检查主要未结算项目的施工合同、分阶段确认计量资料、项目基 本情况表等;分析实际工程进度与合同规定进度相比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 定;检查主要工程项目的实际结算进度与合同约定进度是否一致。 3、对主要客户的信用、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确认工程进度、累 计结算金额、预收金额及合同履行情况,考虑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文件,比对公司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等财务指标或政策。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客户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应 收账款金额占总资产比例、账龄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考虑了市场风险因素以及客户资信,考虑了欠款的 5-1-14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可回收性,计提金额较为充分合理,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 持续评估境外客户、房地产客户资信水平,结合相关项目按照实际情况,谨慎的 计提了坏账准备。 2、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的划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划分准 确;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 异;发行人主要的长期应收款项目中除贵州双龙 PPP 项目、兰考县 PPP 项目存 在报告期末回款暂时性差异外,相关工程进度和回款情况符合预期,考虑到贵州 双龙 PPP 项目、兰考县 PPP 项目政府资信水平、双方合作情况、政府制定的还 款计划、国家政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统筹安排,相关业主报告期内不存在实质性 违约、债务重组等情况,发行人充分估计相关项目的回款风险,谨慎计提了相关 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 3、发行人结合报告期末主要的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实际建设、运营情况及未 来经营预测,相关项目业绩表现均未与预期存在较大差异,对应资产均未出现明 显的减值迹象,因此发行人针对该等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4、发行人合同资产与同行业公司相比,金额占总资产比例未明显高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主要项目建设进度及回款进度符合预期,项目质保金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计提,质保金金额较高具有合理性,合同资产整体减值计提较为谨慎。 5-1-14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8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 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请保荐机构、会计 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 (一)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1、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财务性投资是指“(1)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 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 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 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 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 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 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除人民银行、银保 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 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 务等。 5-1-14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2、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 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以下简称“特定期间内”)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项目 及类金融业务金额 类金融业务 - 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10.00 拆借资金 - 委托贷款 -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100.00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3,561.22 合计 3,671.22 (1)类金融业务 1)类金融业务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依托下属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 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和中电建(北京)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开展类金融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设立时间 业务模式和展业对象 (万元) 主要面向发行人开展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融 保理公司 2018 年 3 月 100,000.00 资等业务。 主要面向发行人从事的工程项目和投资项目开展 租赁公司 2004 年 8 月 200,000.00 融资租赁和直接租赁业务。 1、为拓宽发行人产业布局,主要以市场化、专业 化运作方式发起设立/参与投资设立与发行人业务 发展方向相符的产业投资; 基金公司 2016 年 8 月 30,000.00 2、作为发行人内部财务顾问,主要为发行人提供 整体资产经营、资本运作、项目投融资、金融工具 运用等方面顾问咨询服务。 2)发行人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 30%,符合相关要求 5-1-14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上述类金融业务主体的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占发行人对 应指标的比重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22 年 1-6 月 保理公司 26,082.75 0.10% 7,631.49 0.89% 租赁公司 34,462.60 0.13% 4,151.59 0.48% 基金公司 6,158.33 0.02% 4,602.48 0.54% 类金融业务合计 66,703.69 0.25% 16,385.56 1.91% 发行人对应指标 26,602,732.91 100.00% 859,551.01 100.00% 2021 年度 保理公司 36,057.99 0.08% 8,951.14 0.67% 租赁公司 71,167.93 0.16% 6,471.33 0.48% 基金公司 8,885.06 0.02% 4,248.93 0.32% 类金融业务合计 116,110.98 0.26% 19,671.40 1.46% 发行人对应指标 44,898,030.61 100.00% 1,345,777.89 100.00% 由上表可见,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类金融业务收入占合并报 表当期营业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0.26%和 0.25%,发行人类金融业务净利润占合并 报表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46%和 1.91%,均低于 30%,符合《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中有关类金融业务财务指标占比要求。 3)发行人类金融业务与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的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保理公司主要开展供应链金融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 务规模快速扩张,上游采购端及下游销售端规模均不断增加,发行人为保障自身 供应链健康发展,以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核心主体搭建起供应链金融体 系。保理公司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应付、应 收款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高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资金 周转效率,缓解资金压力,以保障发行人供应及销售体系的稳定性,促进主营业 5-1-14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务发展。 租赁公司主要开展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业务。作为发行人金融板块成员企 业,租赁公司在投资开发、工程承包、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主要围绕发行人产 业链上下游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和优质的设备物资保障,协助发行人拓展主营业 务市场。 基金公司主要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内部资本市场咨询业务,同时利 用专业优势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以基金管理人/GP 形式参与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 内重大水利水电、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等投资运营类项目、PPP 项目等的投资 运营工作,产融结合带动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相关基金投向与发行人产业链 上下游关联度较高,通过聚焦资金、资产、资本,聚合金融、产业多方资源,促 进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和新兴业务发展培育。 综合上述,发行人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 30%,符合《再融资业 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中有关类金融业务财务指标占比要求;发 行人类金融业务主要为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提供主业强相关的类金融服务,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发行人类金融业务相关服务的定价原则不以盈利为目 的,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建筑行业的发展惯例,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有关规定,发行人从事的 类金融业务可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其他投资或拟投 资的类金融业务。 (2)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设立或投资的产 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财 序 发行人认缴 名称 设立时间 具体投资情况说明 务性投 号 出资金额 资 为开展“秦汉新城渭河湿地 北京亿诚永和投资管 1 2018 年 11 月 433,330.00 公园一期 PPP 项目”“成都 否 理中心(有限合伙) 天府国际空港新城起步区 5-1-14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财 序 发行人认缴 名称 设立时间 具体投资情况说明 务性投 号 出资金额 资 道路工程”“江西省赣州市 2017 年赣州新能源科技城 PPP 项目(1 标段、2 标段)” 等工程项目而进行的投资 为优化发行人新能源电力 板块资本结构,加强投资开 发力度,发行人下属中电建 北京创智新能企业管 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 2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2022 年 5 月 250,100.00 公司联合电建基金公司共 否 伙) 同设立该基金,以参股形式 投资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 公司获批开发的新能源电 站项目公司股权 为开展“重庆市铜梁区独立 成都中电建璟渝股权 工矿区转型升级产城融合 3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2021 年 5 月 110,000.00 否 PPP 项目”及其他基础设施 限合伙) 建设项目而进行的投资 为开展“济南市中央商务区 济南城兴产业投资合 4 2022 年 2 月 100,000.00 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否 伙企业(有限合伙) 而进行的投资 为开展“温州市瓯江口二期 广德瓯鹏股权投资合 ‘两新一重’建设项目先行 5 2022 年 7 月 91,020.00 否 伙企业(有限合伙) 区联合开发特许经营项目” 而进行的投资 为开展“浙江省杭州市富阳 杭州中电建瑞富股权 区亚运场馆及北支江综合 6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2018 年 4 月 29,543.00 否 整治工程 PPP 项目”而进行 限合伙) 的投资 为开展“西昌市东西海三河 广德中电建盛蓉投资 7 2018 年 6 月 22,282.50 水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 否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而进行的投资 发行人与云南大理州政府 签署合作协议,并通过设立 该政府引导基金整合各方 电建(大理)绿色发展 资源,投资于大理州当地各 8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021 年 8 月 20,050.00 否 类基础设施、能源电力等项 伙) 目,支持发行人在当地的工 程承包、电力投资与运营等 主业开展 广德中电建淳尉投资 为开展“罗田县‘引莲入城’ 9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020 年 9 月 4,010.00 供水工程 PPP 项目”而进行 否 伙) 的投资 广德电建璟诺股权投 为开展“四川省巴中市通江 1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21 年 11 月 610.00 县 环 高 明 湖 经 济 带 建 设 否 伙) PPP 项目”而进行的投资 5-1-15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是否财 序 发行人认缴 名称 设立时间 具体投资情况说明 务性投 号 出资金额 资 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开发 优质多能互补型智能微能 电投凯畅(嘉兴)新能 源网项目,为发行人新能源 11 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018 年 7 月 500.00 电力板块业务面向源网荷 否 合伙) 储一体化行业趋势发展,拓 展发电消纳渠道和微能源 网技术储备 基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 广德淳慧水电资产股 战略和产业布局,拟投资于 12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021 年 11 月 10.00 四川小金川水电开发有限 否 合伙) 公司和四川盐源甲米河水 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联合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 陕西昌顺权益建设合 限公司设立的投资于资产 13 2022 年 2 月 10.00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化产品的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1,061,465.50 / / 财务性投资合计 10.00 / / 由上表可见,除陕西昌顺权益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发行人参与上 述其他产业基金投资均为以投资带动工程承包业务,或投资于电力投资与运营等 核心主营业务及其上下游,属于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 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其他设立或投资 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上述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10.00 万元。 (3)拆借资金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新增拆借资金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借资金 借出单位 借入单位 借出时间 是否财务性投资 金额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 四川中电建振兴投资 2021 年 12 月 73,687.50 否 程局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 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 2021 年 12 月 318.00 否 程局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 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 2022 年 1 月 530.00 否 5-1-15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拆借资金 借出单位 借入单位 借出时间 是否财务性投资 金额 程局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 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 2022 年 2 月 520.00 否 程局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 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 2022 年 3 月 520.00 否 程局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 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 2022 年 4 月 600.00 否 程局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 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 2022 年 4 月 1,500.00 否 程局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 77,675.50 / 财务性投资合计 - 特定期间内,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五局”) 对参股公司四川中电建振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拆借资金 73,687.50 万元。水 电五局为小比例参股带动工程承包业务,承担“大邑县大树一期、官渡佳苑、建 华三期安置房工程”“成蒲铁路大邑站周边配套设施市政工程”的施工建设,参 股投资四川中电建振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电五局对四川中电建振兴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进行股东借款系用于加深业务合作,拓展业务渠道,推动后续总承包工 程落地,强化主营业务发展。 特定期间内,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十局”) 对参股公司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拆借资金 3,988.00 万元。通江 县诺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水电十局为实施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 PPP 项目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的 SPV 公司,属于以投融资模式带动工程承 包业务发展,水电十局对 SPV 公司进行股东借款系用于其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 资金需求。 综合上述,发行人上述对外提供拆借资金均为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以 支持发行人工程承包业务发展,符合发行人整体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 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 司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其他新增或拟新增拆借资金的情形。 5-1-15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4)委托贷款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新增或拟 新增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以超过集 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存在新增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次级份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类型 名称 投资时间 金额 是否财务性投资 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 购买 ABS 次级份额 2021 年第 3 号资产支 2021 年 12 月 100.00 是 持专项计划 合计 / 100.00 / 财务性投资合计 100.00 2021 年 12 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保理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为满足监管 部门有关规定及资产支持证券结构化发行要求,发行人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次级 份额 100.00 万元,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其他购买或拟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存在收购保险经 纪公司股权的投资金融业务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收购主体 交易对价 收购合同签署日 交割/工商变更日期 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 3,561.22 2022 年 3 月 25 日 2022 年 5 月 11 日 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22 年 5 月,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方 5-1-15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式联合收购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交易对价 3,561.22 万元。发行 人收购保险经纪公司是贯彻落实发行人“产融结合、以融促产”发展定位的重要 举措。通过并购保险经纪公司,可以为发行人未来总部及各成员单位所从事的工 程承包、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而购买的财产保险等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实现保险 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从而进一步降低费用支出和经营风险、提高风险保障。基 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本次收购视为财务性投资。 综合上述,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新增 或拟新增的财务性投资包括对陕西昌顺权益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 资义务合计 10.00 万元,购买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 2021 年第 3 号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次级份额 100.00 万元,以及收购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00% 股权对价 3,561.22 万元,上述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3,671.22 万元。除上述情形外,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其它新增或拟新增的财务性投资及 类金融业务情形。 2022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 3,671.22 万元,并同步调减了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的募集资金使用数额 3,671.22 万元。 (二)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可能涉及核算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的会计科目、财务性投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 其中财务性 占最近一期 项目 账面金额 财务性投资情况说明 投资金额 末归母净资 产比例 主要为发行人持有的下属子公司 保理公司及基金公司所发行的 交易性金融 4,479.76 4,479.76 ABS、ABN 等资产证券化产品次 0.04% 资产 级份额,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全 部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5-1-15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财务性投资 其中财务性 占最近一期 项目 账面金额 财务性投资情况说明 投资金额 末归母净资 产比例 主要为发行人下属开展国际业务 衍生金融资 的子公司为对冲外汇波动风险持 2,651.14 - - 产 有的远期结售汇、利率掉期等套期 保值工具,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债权投资 - - 发行人不存在债权投资 - 主要为发行人开展的产业链上下 游投资,对与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 其他权益工 弱的非主业投资,以及投资的与主 1,418,934.13 26,774.54 0.21% 具投资 营业务上下游业务开拓密切相关 的产业基金,财务性投资的认定详 见下文之“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主要为发行人因主营业务开展需 要,形成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代收代垫款,以及发行人及其 其他应收款 3,308,313.08 - 下属子公司为拓展业务渠道,推动 - 工程承包项目落地,促进自身主营 业务发展道提供的对外借款,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主要为发行人开展的具有融资性 质的工程建设项目形成的应收款 项,以及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租赁公 长期应收款 5,359,014.27 - - 司面向发行人从事的工程项目和 投资项目提供的融资租赁款,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主要为发行人开展的产业链上下 游投资,对与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 长期股权投 弱的非主业投资,以及投资的与主 2,553,021.10 6,445.31 0.05% 资 营业务上下游业务开拓密切相关 的产业基金,财务性投资的认定详 见下文之“5、长期股权投资” 主要为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票、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作为 GP 发 其他非流动 24,056.37 24,056.37 起设立的结构调整资产证券化次 0.19% 金融资产 级份额等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全 部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合计 12,670,469.86 61,755.98 / 0.49%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除依托控股子公司开展类金融业务外(具体 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一、发行人的分析说明”之“(一)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之“2、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之“(1) 5-1-15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类金融业务”相关内容),不存在参股的类金融业务情形,合并报表不存在投资 类金融业务余额;发行人的财务性投资账面金额为 61,755.98 万元,主要系持有 的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及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的非 主业投资。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为 12,513,655.90 万元,财务性投资占比为 0.49%,不属于期末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 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修订版)》有关规定。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4,479.76 万元, 主要为发行人持有的下属子公司保理公司所发行的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 ABS 或基金公司作为资产发起机构发行的 ABN 等资产证券化产品次级份额,基于谨 慎性考虑,发行人将其全部认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4,479.76 万元。 2、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2,651.14 万元,均 为发行人下属开展国际业务的子公司为对冲外汇波动风险持有的远期结售汇、利 率掉期等套期保值工具,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项目 持有套期保值工具的成员单位 号 余额 性投资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澳 1 利率掉期 2,506.66 否 大利亚牧牛山风电项目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2 远期结售汇 144.48 否 有限公司 合计 2,651.14 / / 财务性投资合计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为 1,418,934.13 万元,其中账面金额大于一亿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 1,030,216.62 万元。该 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包含部分非主业相关投资,主要为投资从事酒店运营企业 股权,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等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5-1-15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15,448.2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为开展“秦汉新城渭河湿地公园一期 PPP 项目”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起 步区道路工程”“江西省赣州市 2017 北京亿诚永和投资管 1 339,176.11 年赣州新能源科技城 PPP 项目(1 标 否 理中心(有限合伙) 段、2 标段)”等工程项目而进行的投 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 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老挝磨万铁路 EPC 项目”而 2 老挝磨万铁路公司 65,115.70 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发行人工程 否 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潍坊至烟台铁路工程 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 WYTLSG-2 标段项目”而进行的投 3 54,302.00 否 限公司 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 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哈尔滨地铁二号线 BOT 项 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 4 53,001.26 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 否 通有限公司 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三门峡市刚玉砂厂周边棚户 区改造项目(黄河花园)一期工程施 工项目”“三门峡市旧城提质改造项 三门峡城市发展集团 5 50,009.60 目春秋路等十条新建城市道路一期 否 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项目”等工程项目而进行的 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 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莱西至荣成铁路工程 山东莱荣高速铁路有 LRTLSG -1 标段项目”而进行的投资, 6 42,996.00 否 限公司 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 直接相关 由发行人子公司中电建(北京)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铁建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联合发 共赢基础设施基金 起设立的母基金,通过认购子基金份 7 38,814.30 否 FOF 一期 额投向发行人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 公司下属企业中标的基础设施项目 股权,服务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 计主业发展 为加强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以投资拉动海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 8 36,431.20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业务,发 否 限公司 行人小额投资参与其下属上市平台 非公开发行股份 昭通市大永高速公路 为开展“昭通市大关至永善高速公路 9 33,000.00 否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土建 1 标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 5-1-15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 相关 为开展“郑州至济南铁路山东段站前 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 工程 ZJTLSG-3 标段项目”而进行的 10 31,657.00 否 司 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 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一 山东高速济潍高速公 11 30,789.47 合同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 否 路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渝湘复线高速公路巴彭段 3 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 12 30,688.50 标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 否 路有限公司 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 主要从事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与发 13 24,420.00 否 有限责任公司 行人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为开展“孟加拉国达卡机场高架快速 第一达卡高架高速有 路 EPC 项目”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 14 23,565.08 否 限公司 司,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 业直接相关 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 主要从事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与发 15 22,940.00 否 有限公司 行人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为开展“湘西经开区 PPP 项目”而投 湘西经开区双河片区 16 19,441.98 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发行人工程承 否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主要从事溧阳抽蓄电站的投资与运 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 17 18,530.00 营,与发行人电力投资与运营主业直 否 能发电有限公司 接相关 为开展“金堂县县城三星南片区基础 设施建设 PPP 项目”“简阳市成安渝 中水电七局农银成都 高速公路禾丰连接线和东溪至江南 18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7,506.80 否 道路景观 PPP 项目”等 PPP 项目而进 业(有限合伙) 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 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 郑州公用众城路桥建 化工程 PPP 项目南四环标段项目”而 19 17,195.70 否 设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 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 主要从事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与发 20 16,838.10 否 限公司 行人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三亚天涯投资发展有 主要从事酒店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主 21 15,448.23 是 限公司 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为开展“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西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 线)工程 PPP 项目”而进行的投资, 22 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 14,817.29 否 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 限公司 直接相关 5-1-15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为开展“花垣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 花垣县龙腾城乡一体 一期工程 PPP 项目”而进行的投资, 23 12,671.60 否 化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 直接相关 主要从事风力发电相关设备生产及 销售,发行人以股权合作为枢纽深化 24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 10,485.50 与新能源发电业务设备供应商的合 否 作,属于以获取原材料为目的的战略 投资 为开展“广西兴安严关风电场三期项 目”“广西资源金紫山风电场三期项 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 25 10,375.20 目”等新能源 EPC 总承包项目而进行 否 投资有限公司 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 计主业直接相关 合计 1,030,216.62 / / 财务性投资合计 15,448.23 / / 注:上述明细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 排名第 3 的济南城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6 月末已调整至“其他非流 动资产”科目核算。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账面金额小于一亿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 计 388,717.51 万元,主要围绕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等主 营业务开展,或服务于发行人拓展市场、获取能源电力、基础设施、水资源与坏 境等工程类项目机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除上述类型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外, 发行人账面金额小于一亿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亦有较少的的非主业相关投 资,如投资从事压缩天然气经营业务的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从事医院运 营的企业等,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等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11,326.31 万元,相关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 主要从事压缩天然气经营业务,与发 1 6,120.00 是 有限公司 行人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杭州商业银行股份有 投资从事金融业务上市公司股票,配 2 1,725.18 是 限公司 合属地化存款业务开展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 3 1,535.30 投资从事金融业务企业股权 是 司 主要从事医院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主 4 长沙融城医院 506.03 是 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5-1-15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深圳万海思数字医疗 中央企业海外员工医疗健康保障平 5 455.30 是 有限公司 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主要从事游览景区管理业务,旨在盘 庐山西海文旅控股有 6 416.00 活闲置土地资源,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是 限公司 关联程度较弱 主要从事医院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主 7 常德德星医院 225.29 是 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 主要从事区域性医药流通业务,与发 8 187.22 是 限公司 行人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西安奥体灞河景区管 主要从事景区管理服务业务,与发行 9 150.00 是 理有限公司 人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郑州市宏大物业管理 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与发行人主 10 5.00 是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焦作市中旅银行股份 11 1.00 投资从事金融业务企业股权 是 有限公司 财务性投资合计 11,326.31 / / 注:上述明细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的账面余额小于一亿元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排名第 3 的成都鲁能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因其控股股东中国电 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尚未并入发行人合并报表,仅由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 程有限公司参股,因此其于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进行核算;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由 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已由发行人并表,因此成都鲁能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为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参股的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纳入发行人其他权益 工具核算。 综合上述,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涉及财务性投 资金额合计 26,774.54 万元。 4、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 3,308,313.08 万元, 主要为发行人因主营业务开展需要,形成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代收代垫 款,以及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拓展业务渠道,推动工程承包项目落地,促进 自身主营业务发展提供的对外借款,不存在为获取投资收益而借予他人款项等情 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账面金额为 5,359,014.27 万元, 主要为发行人开展的具有融资性质的工程建设项目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及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面向发行人从事的工程项目和投资项目提供的融资租赁款, 不存在为获取投资收益而借予他人款项等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1-16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 2,553,021.10 万元, 其中账面金额大于两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2,125,612.67 万元。该等长期股权 投资主要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业务,发行人 与刚果(金)政府达成协议,在该国 “资源财政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的政策导向下,以投资矿产资源作为 华刚矿业股份有限公 获取当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手段, 1 407,859.04 否 司 既保障了我国铜矿、钴矿资源海外战 略贮备渠道,又获得了“一带一路” 国家的多个公路、机场、学校、医院 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以拓 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战略投资 主要从事水厂、发电站运营,与发行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 人水务及水环境治理、电力投资与运 2 337,410.79 否 有限公司 营等主业直接相关,属于以拓展客 户、渠道为目的的战略投资 为开展“海淀区西八里庄 0711-652、 北京海赋科技有限公 640、641 地块工程施工建设项目”而 3 279,725.87 否 司 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 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 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 目包(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4 264,103.16 否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 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深圳地铁 12 号线 PPP 项目” 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 5 132,582.09 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发行人工 否 交通有限公司 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雅万高速铁路 EPC 项目”而 北京雅万高速铁路有 6 121,141.68 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与发行人工程 否 限公司 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工程 交投川渝(重庆)建设 7 103,078.59 BOT 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 否 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山西省太原武宿(国际)机 场空港配套工程(晋中区域)PPP 项 晋中领航投资建设有 8 60,934.27 目”等山西省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 否 限公司 目而进行的投资,巩固发行人在山西 工程承包市场的经营优势,与发行人 5-1-16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重庆梁平至忠县段高速公路 工程 BOT 项目”“重庆渝北至四川广 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 9 59,883.16 安高速公路(重庆段)工程 BOT 项 否 路有限公司 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 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郑州市 107 辅道快速化工程 中电建(郑州)城建投 10 59,643.21 PPP 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 否 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津巴布韦国家电力公司所属旺吉供 Hwange Electricity 电有限公司,与津巴布韦当地开展电 11 Supply Company 52,976.64 否 (Private) Limited 力投资与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主业直 接相关 为开展“马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而 贵州省马岭水利枢纽 12 35,320.60 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 否 开发有限公司 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四川华能太平驿水电 主要从事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与发 13 34,585.60 否 有限责任公司 行人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为开展“成都高新区公共服务配套 成都乐舜项目管理有 14 33,904.24 PPP 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 否 限责任公司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吉林管廊江南和东部区域二 吉林市吉城吉丰管廊 15 29,333.95 标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 否 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发行人以参股投资拉动获取施工总 承包业务机会,目前依托该公司已中 济南先行城市发展有 16 25,031.58 标实施济南先行区租赁住房等 5 个项 否 限公司 目,属于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战 略性投资 为开展“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 PPP 项目”“G345 凤阳段一级公路改 水电十三局(天津)股 建工程 PPP 项目”“长葛市清潩河综 17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4,938.23 否 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等 PPP 项目而 (有限合伙) 进行的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 测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成都市武侯宜居水岸二期 PPP 项目” 遂宁市城镇污水打包 PPP 四川省环保产业集团 18 23,040.67 项目”等水环境治理相关工程项目而 否 有限公司 进行投资,与发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 设计主业直接相关 为开展“亚运场馆及北支江综合整治 中电建北亚(杭州)投 工程 PPP 项目”而进行的投资,与发 19 20,119.30 否 资有限责任公司 行人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主业直接 相关 5-1-16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主要从事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综合 四川岷江港航电有限 20 20,000.00 开发多个四级航电枢纽项目,与发行 否 公司 人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合计 2,125,612.67 / / 财务性投资合计 - /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账面金额小于两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427,408.43 万元,主要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上下游领域开展,主要包括对 PPP 项 目的投资,小比例参股带动工程承包业务模式下对项目建设方的投资,对以获取 工程承包项目、原材料、新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和基金投资等,该等投资均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除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外,发行人账面金额小于两亿元的长期股 权投资中亦有较少的的非主业相关投资,如投资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基于谨慎 性考虑,发行人将该等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6,445.31 万元,相关财 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期末账面 是否财务 名称 投资目的 号 余额 性投资 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 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与发行人主 1 3,909.73 是 公司 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中电建五兴物业管理 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与发行人主 2 1,781.97 是 有限公司 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成都金浣花实业有限 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与发行人主 3 647.94 是 公司 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长沙中电建江河物业 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与发行人主 4 105.67 是 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弱 财务性投资合计 6,445.31 / / 综合上述,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涉及财务性投资金 额合计 6,445.31 万元。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24,056.37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作为 GP 发起设立 的结构调整资产证券化次级份额等。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上述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全部认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24,056.37 万元。 5-1-16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综合上述,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账面金额为 61,755.9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49%,占比较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 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截至最近一期末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及附注, 取得发行人相关会计科目的明细账、科目余额表及支持性文件,核查是否存在财 务性投资; 2、访谈发行人主要财务人员,取得发行人下属三家类金融业务主体最近一 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了解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了解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 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核查并就上述情况取得发行人 出具的书面确认; 3、取得发行人对外投资的相关文件,了解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查阅被 投资企业的工商信息,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4、查阅发行人公告文件,了解是否存在新增对外投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审计机构认为: 1、发行人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 30%,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 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中有关类金融业务财务指标占比要求。除发行人 对陕西昌顺权益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义务合计 10.00 万元,购 买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 2021 年第 3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份额 100.00 万元, 以及收购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价 3,561.22 万元外,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其它新增或拟新增的财务性投资及 5-1-16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类金融业务情形,上述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3,671.22 万元; 2、发行人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调整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方案,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671.22 万元,并同步调减了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 数额 3,671.22 万元; 3、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 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5-1-16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之盖章页)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16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一飞 乔小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16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 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168